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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港综,你管这叫卧底?

作者:不吃葱花 | 分类:其他 | 字数:164.7万

第2章 最毒妇人心

书名:人在港综,你管这叫卧底? 作者:不吃葱花 字数:2210 更新时间:2024-10-22 02:40:38

第2章 最毒妇人心

“老大既然怀疑了,说不定几天就能查出来,不能等,得想办法做了他。而且他在上面,我怎么出头?”

“问题是怎么做了他!”顾笙被这个问题难住了。

阿信平时出门都带好几个小弟,自己根本没机会。

就算有机会也不能干,若是传出去,这港岛自己没法混了,洪兴几万小弟都得上街搜自己。

这年头跑国外能跑哪去?湾岛还是泰国?港岛跟那面都有联系,实力或许不强,收拾自己是够了。

“不对啊,我是警察啊……可惜没卵用,上面就让我查阿信的犯罪证据,阿信又不碰面粉,根本不能把他怎么样。”

“就算找个小罪把他关几天也没卵用,他照样可以让别人查,若是查到,等他出来我就死定了。”

“这娘们儿可真蠢……不对,这娘们儿是拿我当刀呢!”顾笙刚刚穿过来没多久,就遇到这事,心里有点乱,此时突然反应过来。

对方说的话半真半假,她不想跟阿信过了是真的,这些年阿信打她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阿信怀疑了,弄不好也是真的,不过应该只是有些怀疑她在外面有事。

这娘们儿今天就是逼自己弄死阿信。

不然明知道阿信怀疑她,还敢出来做头发?真不怕被沉海啊?

等自己弄死阿信,到时候她卷了钱直接跑路。至于自己的死活?关她鸟事?

什么远走高飞,扯淡的。

“真狠,果然最毒妇人心。”顾笙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

“得稳住她,老大得弄死,大嫂这车虽然好开,但也不能留,这女人太狠了。”顾笙倒是知道对方为什么找上自己。

一方面是人靓,核心发育好,一方面是他有个外号,叫快刀笙。

三个月前跟东兴冲突的时候砍了三个人,有点儿小名气,而且性格莽撞,没啥脑子……起码是看起来莽撞没脑子。

不然也干不出这种犯江湖大忌的事。

这要是换了自己……妈的,大嫂这么骚,自己也忍不住。

琢磨半天,顾笙就下了楼,坐一边看大嫂做头发。

至于发廊里的人,一点儿也不在意不好奇刚才两人上楼呆了半天的事,就算好奇也不会表露出来。

这地方经常有明星来做头发,这里的人嘴很严。

又过了一个小时,顾笙便看到大眼华在外面张望,看他春光满面的样子,刚才那茶肯定挺好喝。

两人把大嫂送回家,顾笙让大眼华在外面等着,自己跟着进了楼道。

“你现在有多少钱?我去找人。”顾笙说道。

“需要多少?”大嫂眼睛一亮,这事她肯定不能出面,而且也没门路。

“起码十万。”顾笙心中发狠道。

“行,什么时候要?”

“肯定越快越好。”顾笙后悔了,看对方答应的这么痛快,显然十万不是个事儿。

“起码十万,十万能不能办成不好说,能拿多少就拿多少,我去九龙城寨找人。”

“我有二十多万,都给你。不过你别想拿钱跑路……”

“草,我是那种人么?而且我能跑哪去?”顾笙骂道。

“你等我一会儿。”大嫂进了屋,片刻后拿着个纸袋给顾笙,叮嘱道:“越快越好。”

“放心。”顾笙伸手进去摸了摸,里面几个牛皮纸袋,挺厚实。

顾笙下楼的时候就将里面的钱直接充到轮盘里,钱直接就消失了,而轮盘下方出现了个200000.

顾笙将剩的两万直接塞兜里,毕竟钱是男人胆,男人没钱怎么能行?

一出门便将纸袋扔垃圾箱。

“大眼华,走了。”顾笙招呼蹲在一边儿的大眼华往外走。

“笙哥,去哪?”

“哪的妞……算了,找地方吃点儿饭,然后回家休息。”顾笙觉得自己这腰真扛不住了,不能浪。

赶紧吃了饭然后回家抽奖,也不知道能抽到什么玩意儿。

两人没走多远,顾笙就看到路边蹲着一人,瘦的跟竹竿似的,一头长毛。

“长毛哥?你怎么在这?”大眼连忙问好。

这人叫长毛杰,是阿信的心腹,实力虽然不如拳王勇、丧狗、吹鸡,可大小也是个头目。

“信哥让我来给嫂子送些东西,嫂子回来了么?”长毛杰神色倒是挺自然。

顾笙估计长毛杰弄不好就是来盯着嫂子的,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跟过来的。

仔细打量了下长毛杰,看他没什么异色,顾笙才道:“我们刚送嫂子上去,嫂子在上面呢。”

说完就跟大眼华离去。

长毛杰看着两人离开,片刻后上了楼。

一敲开门,长毛杰就直接抱上了。

“那小子怎么说?”

“他刚在我这拿了二十多万,说是去九龙城寨找人来做了你大哥。他不会拿着钱跑了吧?”

“他能跑哪去?”长毛杰不屑道。“泰国?湾岛?除非他跑非洲去,不然到哪都能把他刮出来。”

“以防万一,回头我让霞姐留意点儿,他要是真敢跑,我就立刻把他给剁了。不过那小子又好色又没脑子,你那么说了,他八成会想办法做了信哥。”

“等信哥死了,我就把他给做了给信哥报仇,名正言顺的上位。到时候你还是大嫂……”

“你就不怕有人说闲话?”大嫂眉眼带笑,脸上带着红晕。

“毕竟大哥死了嘛,我替他照顾大嫂,谁不得竖起大拇指,说我长毛杰够义气?”长毛杰嘿嘿笑道。

两人亲热了一会儿,长毛杰便匆匆离开。

而顾笙和大眼华在外面随便吃了口,便把大眼华打发走,自己回家。

“你回去大哥楼下等着,要是有事就CALL我。”

顾笙腰上还揣了个CALL机,这东西现在也不算便宜,让大眼华羡慕许久了。

他住在元朗一处老破楼,一百六十尺的宅子,算成平米也就十五平,还是老爹老妈留下来的。

早十几年前,老爹先游到元朗,干了几年,又让人捎信,老妈带着他又偷渡过来,后来俩人在纺织厂打工,一场大火烧死了。

顾笙打开门,看着满地的垃圾,厌恶的揉了揉鼻子,这前身可真够脏的。

深一脚浅一脚的穿过垃圾场,直接躺床上,然后打开轮盘。

“抽个定时炸弹!”顾笙心里默念。

这玩意儿用起来最方便,找机会装车下面就行了。

至于会惹出多大麻烦……关他屁事?

他又不是买的,警方查破天也查不到他头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