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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的爱

作者:田三七 | 分类:现言 | 字数:19.9万

28.旧居

书名:隐匿的爱 作者:田三七 字数:2521 更新时间:2024-10-12 09:20:55

后来, 爷爷也去世了,最后几天几乎认不出人了,只到有一天突然的精神了, 医生说这是“回光返照”, 爷爷分别的把她和小南叔叔叫进去, 对她说:“以后就只有你和小南叔叔相依为命了, 永远记得, 他是你的叔叔,你们是长辈和晚辈的关系,是亲人, 永远不要逾越了辈分伦常。”

盛晚归没有多想,立刻便答应着, 她和小南叔叔当然永远是叔侄关系, 怎么可能会有成为别的关系呢?况且, 这别的关系指的是什么她都不知道。爷爷似乎还有什么话要说,可他只是喉头滚动, 恋恋不舍的望了她一会儿,然后让她出去。

爷爷的死,其实没有带给他多少悲伤,他身体一直不好,一住院就是几个月, 对于他的去世, 她在心里头已经做好了准备。

但是在收拾爷爷的遗物, 准备搬家时, 她还是难过得哭了, 一看到这些东西,就想起爷爷的音容笑貌, 觉得他仿佛还在这里,威严的坐着。

她收拾不下去了,草草的把东西都整理到箱子里,搬到南霁云家里的别墅去,专门腾出一个房间来堆放。

盛晚归站在爬满枯萎了常青藤的宿舍楼前,驻足往上瞧着,从这边数第三个窗户就是她的家,以前,爷爷在那里摆了一盆仙人掌,小南叔叔喜欢靠在窗边画画,而现在却挂满了五颜六色的衣服。

那时候,她隐约的能从楼下能小南叔叔的身影,便大喊:“小南叔叔,我累了,快来接我。”南霁云就会立刻放下手中的画笔,把她背上楼去。

她在外人面前永远是乖巧文静的乖乖女形象,只有在南霁云面前,她才显露出她的调皮本性,又爱笑,又爱说话,经常是蛮横不讲理的,在外面受了小朋友的气不敢言语,回来便朝南霁云发脾气,南霁云笑称她为 “窝里横”。

记忆是丰富而美好的,如果能一直停留在那个时候多好呀,盛晚归站得累了,便找个地方坐下。

“哎呀,这不是小晚吗?都这么大了,这些年过得好吗?”一个胖胖的大妈像是发现新鲜事物一般的快步走到盛晚归跟前。

盛晚归打量着她,在回忆中寻找着相同的影响,终于想起:“是王阿姨,您好,我挺好的。”盛晚归略略欠身,跟她打招呼,王阿姨和盛晚归住对面,曾经是很好的邻居。

王阿姨笑眯眯的,像一个弥勒佛,说:“小南怎么样?好一阵子没看到他了,以前经常看见他来,也不进屋,就在这儿坐着,见人就问看见你没有,你们这是怎么了?”

盛晚归心头一震,说:“没什么,大概是他以为我走丢了吧。”

王阿姨哈哈笑着,拉着她的手,一定要她进屋去坐坐,晚上在家里吃饭,盛晚归不想去,只能推托有事,便匆匆忙忙的离开了。

盛晚归随性的往前走去。

走过操场的围墙,忽然发现上面贴着的一张纸摇摇欲坠,盛晚归不禁好奇,凑过去看,眼睛瞬间湿润,这是一张寻人启事。

……家人心急如焚,提供线索者,现金五万,告之下落者,现金十万,不胜感激。

寥寥数语,盛晚归却看了好久,体会出了南霁云拟写这则启事时的心情,不禁泪流满面。篮球场上,一场紧张激烈的比赛正在进行着,她眼睛定在那里,心里头却想着事情。

明明很喜欢小南叔叔早点结婚生子,可为什么当小南叔叔把女朋友领回家来时吗,会故意的说那些让人误会的话呢?为什么忽然将就不喜欢小南叔叔把自己当成小孩子了呢?为什么面对小南叔叔喜欢的女人时,会心声嫉妒和自卑呢?

一连串的问号写在脑子里,盛晚归弄不懂自己是怎么了,活了20年,这种感觉她从来没有经历过,她讨厌思考复杂的问题,这些歌为什么弄得她的头都快炸了。

忽地,觉得脚上一动,一颗篮球跑到了脚边上,她怔怔的看得出神。

“同学,请帮忙把球扔过来。”一个男声传过来。

盛晚归没有听见,眼神还是愣愣的。

那个男生又说了一边,她依旧愣愣的看着那边。

那个男生跑过来,蹲在她身边,把篮球抱起,问着:“你没事吧?”

盛晚归终于从自己混乱的思绪中挣脱出来,看见了眼前这个放大的男性脸庞,这个男生长得很帅,眉眼间竟然和小南叔叔有些相似,没有她的小南叔叔好看,但他的脸部轮廓却要比南霁云柔和许多。

盛晚归的眼神又愣住了,凝在他脸上。

“嗨,美女,你好,我叫刘思源,是机电系大四的,你叫什么名字?”男生往后退了下,伸手大手来。

盛晚归下意识的握住,他的手和小南叔叔的一样大,一样厚,几乎能将她的小手整个抱住,比小南叔叔的光滑,但没有他的温暖、干燥。

“我叫盛晚归,以前在这里住过。”

操场上已经有等不及的人在叫着刘思源的名字,他站起来,说:“很高兴认识你,能在这等我一会儿,等我打完这场比赛吗?”

盛晚归怔怔的答应着:“好”。

刘思源笑着跑到了操场上。

他大概有183吧,因为小南叔叔是这个身高,跟他个子差不多高,就连背影都很像,只是南霁云的背如果仔细的看,会发现略略的有些驼,因为经常低头跟她说话的缘故,她只有165,在女生里头不算太矮,但是站在小南叔叔身边,就成了小矮人。

她看着刘思源在场上奔来奔去,充满了生机和活力。曾经,南霁云也很喜欢打篮球,一有篮球比赛就守在电视机旁,经常买些篮球杂志来看,有一次因为打篮球耽误了去接她,她生气了,一天没跟他说话,他便戒了篮球,从此后再也不打了,连比赛和杂志也不看了。

想到这些,她忽地生出许多愧疚来,为什么以前会觉得是稀松平常的事呢?为此还心中窃喜过,这种小南叔叔是何其的不公平,本来他的爱好就少,这为数不多的乐趣还被她扼杀了。她忽然很想看看小南叔叔在篮球场上肆意奔跑的样子,想来,比刘思源还要帅吧。

篮球比赛结束了,盛晚归浑然不觉身边有人接近。

“嗨!”刘思源走到她身边,大汗淋漓,呼哧带喘。

盛晚归茫然的抬起头。

“看你的眼神,好像一只迷路的小猫,怎么了?有什么心事吗?”刘思源蹲下来,平视着她。

盛晚归没有深交的朋友,也从来不对除南霁云之外的人吐露心事,看着相似的眉眼,她对刘思源便平添了许多的信任。

“我变得很奇怪,我在想自己到底是怎么了。”盛晚归悠悠的说。

“哦?那想明白了吗?”刘思源大大咧咧的用袖子擦着汗说。

盛晚归迷茫的摇摇头。

“那我请你去吃冰,边吃边想好不?”刘思源说。

吃冰?小南叔叔不让她吃,怕她生理期肚子疼。

但是,刘思源那和小南叔叔相似的眼睛里充满了真诚,她不自觉的点了点头。

“走。”刘思源很高兴,伸出大手。盛晚归迟疑着,握住他的手,刘思源顺势一拉,盛晚归便站了起来,同时松开刘思源的手。

这双手,虽然平滑,握着却不若小南叔叔的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