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医
作者:明霄有雨 | 分类:灵异 | 字数:10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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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切磋
“拜什么师?”她奇怪地问。
“我听你家附近的人说了,你是个远近闻名的女天师,妖魔鬼怪见了你那简直是望风而逃啊!”我故意表情真诚而表达夸张地说。
伸手不打笑脸人,她的表情虽然还很严肃但眼神马上不那么凌厉了,往旁边的条凳上一坐,撇嘴道:“什么女天师,不过是给那些个不懂道上规则的东西一些小小的教训罢了。”
我马上跟着坐下,继续说:“是是,看你这一身正气,那些东西自然就退散了。怪不得你这么有名哪!我可是慕名而来。”
她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说:“你是外地来的吧?这地方的叫花子我基本都认识,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我心想,我对这儿一点儿都不了解,还是不要编得太离谱为好,以免她拆穿了失了对我的信任。于是就模模糊糊地回答说:“是啊,我还是头一次来到这儿,人生地不熟,落魄得急了,想寻个营生干干。”
“干什么不好,要学捉鬼?”她撇了撇嘴,“刚才看你好像也没什么身手,回头别捉不了鬼,让鬼捉了你去!”
“这你可小瞧了我了,”我不服气地回答,“我也不是好对付的,只是刚才太饿了没发挥出来而已。”
也许是我直着脖子逞强的样子实在有点傻,她憋不住笑了起来,说道:“那倒是好!不如你我过几招儿试试,如果你打得赢我,我就教你捉鬼。”
我一听,心里顿时犯了难。好男不跟女斗,再怎么样她也是个姑娘,身子这么单薄,哪承受得了我一拳一脚的?再说我也舍不得对她下手。
但如果不能赢她,她就不肯收我,我又怎么找机会再接近她呢?
心下稍微一盘算,就有了主意。当即笑着说:“行啊!那我就讨教几招好了。”
老实说我年轻的时候……我是说我在原来那个世界年轻的时候,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上中学的时候因为哥们儿义气,打架斗殴那是免不了的,凳子腿不知道打断过多少条,板砖也不知道拍碎了多少块。后来年纪大了,才改走头脑和嘴皮子取胜路线的。
她打开门,我们俩走到院子里。我一环顾四周,发现这就是我刚才来找她的时候见到过的那个小院。我这么沉,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把我从破屋运回来的。
这时那阵急雨已经停了,云开始散去,月亮露了出来,把院子里照得通亮。
我看着对面的她一张俏脸在月色之下更显白皙,心里不禁感慨这么美的月色之下,明明应该是男女你侬我侬的浪漫时刻,这么杀气腾腾地对峙着,真是浪费老天的美意了。
又注意到她双手空空,好奇地问:“怎么你都不拿你那根棒子吗?”
“什么那根棒子啊,那是我的乌金摄魂棍!”她纠正道。
什么乌金摄魂棍啊?我看就是根烧火棍才对。我心里偷笑。
“我给你三招的机会,别说打倒我,只要你能让我伸出手来,就算你赢。”她扬起小手,伸出三根手指解释道。
她那小瞧人的态度伤害了我男人的自尊心,忍不在心里发狠说:小样儿的,用不上三招,一招就让你告饶!
只见她把手向下一挥,说:“开始吧!”然后就把双手背到了身后,明摆着是完全没把我放在眼里。
我向前疾走了两步,两脚一前一后稳住身形,一只手就虎口大张,直接奔了她右胳膊而去,明显意不在伤害,而在于擒拿。
只见她灵活地一转身,左腿就顺势奔我下盘而来,看意思是打算直接踹我作为重心的左腿。我赶紧把右腿向前抬起,借她的脚势向下一滑,化解了力道,但是她左脚一落地,右腿已经就势抬起,快如疾风地向我胸前扫来。
我一见机会来了,伸出手去用力扶了她腿一下,然后装作脚下一滑,摇摇欲倒,嘴里还夸张地“哎呀”一声大叫。表面上就像是被她踢倒了一样,但是因为后仰减弱了腿势,所以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可能是因为事出突然,也可能是我这么不禁打出乎她意料之外,当时她就停下了动作,下意识地探身过来感觉像是要扶我一样。
我用左手在地上一支,左腿虚跪为轴,左脚尖为轴,右腿飞块地向她的脚边扫了过去。
这一招不知道曾经踢断过多少人的小腿骨,但是这次我特意收了力,以免真的伤到她。
一边打心里一边想道:田歌啊田歌,看看我到底够不够了解你呢!
她没想到我示弱之后又出杀招,更没想到杀招中还留了一手,轻盈地一跳躲开了我的扫堂腿,落在地上之后另一只脚已经指到我脸上。
但是紧接着她端正地站好,把手也放了下来说:“不用比了。我收了你了。”
“真的吗?太好了!”我站起身来,双手拱起向她鞠了一躬说:“师妹在上!受师兄一拜!”
她一听,惊讶地喊道:“什么?师妹?”
“是啊,不管怎么样我也比你大嘛!如果叫你你师父的话岂不是把你叫老了?你身手这么好,想必你师父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那不如你就代师传艺,替师父他老人家收了我吧!既然同一个师父了,我大,你小,当然你就是师妹了。”我自认强辞夺理的本事无人能比。
她绷着小脸想了想,一偏头说:“好吧!”
田歌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好奇心强,一个按常理出牌的人是不会引发她的兴趣的,越顺着她,她越要扭着,越让她意外,她反而主动跑过来,看来不管相隔多少年,田歌还是田歌啊!我感慨着。
“师妹,还有个事情需要向你请示。”我嘻皮笑脸地说。
“什么事?”
“你看现在我也没什么地方可去,为了学艺方便,不如就暂时借宿在你这块贵宝地,给你当下人怎么样?”
“什么?你还要住在这儿?我都不认识你哪!”她嚷着。
我一指小院里的另外一间破屋说:“你不都知道我名字了嘛!我就住那儿,帮你劈柴烧火扫院子,三餐不挑,拿我当牲口养就行,回头你干活儿的时候我帮你打下手,人工费就抵我的房租好了!你长得这么漂亮,心肠肯定也是很好的,不会把落了难的人往外赶的是不是?”
她看着我,犹豫了半天,才点点头说:“说好了是暂时的啊!等你的……脚好点了,就出去找个活儿养活自己吧!”
她不说,我都快忘了我那满脚大泡了!现在看看已经开始流出脓水,惨不忍睹,只不过我找到故人,大喜过望,所以才顾不上去觉得痛了而已。
“对了师妹,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哪!”回我那间小屋之前我转身问她。
她头也不回地答道:“我叫芮忧。”之后就进到她的屋里去了。
我选的这间小屋说是屋子,实际上叫马棚还差不多,里面连个炕也没有,只有一个乱七八糟的草垛。但对于我来说,有这么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已经是大幸,更何况隔壁还住着她。田歌,该改口叫芮忧了吧。
没想到一个老朋友还要再重新去认识,感觉真是奇怪。但是从她的表现来看,与我还是有三分自来的信赖,不然也不会同意一个大男人住在自己家吧,哪怕只是住在草棚里。人和人之间的缘份真是奇妙的东西,就像药和药之间也有配伍一样,没有来由的排斥或亲近。
一边想着一边倒在草垛上,说不出的全身放松,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非常踏实香甜,等到醒过来的时候,阳光已经从四周和房顶的无数破洞中一束束照了进来。
我坐起来刚伸了一个懒腰,赫然发现脚边放了一个竹篮,伸手一翻,发现是一套衣服,一块布,还有一双鞋。参考昨天见到的那些人的打扮,我猜想这是一套男装。
芮忧家怎么会有男装呢?估计是一大早出去买的吧。这个爱照顾人的劲儿和那个世界时也是完全一个样儿啊!
费了半天劲才把衣服穿上了,虽然松松垮垮的很不习惯,总比昨天那套破衣服是好了不知道多少倍了。
看看自己的脚,好像问题不大,我把那块布扯成几个布条,把脚包了起来穿上了鞋。居然尺码还很合适!这丫头的眼睛还真是毒啊!
精神抖擞地走出门去,看到田歌正在院子里练功,招式看起来不像是武术倒像是跳舞,红影飞扬煞是好看。
她见到我,动作停了下来说:“我还以为你要睡到晚上呢,喏!”
我顺着她指的方向一看,屋檐下的一张小桌上放着馒头和一个大碗,仔细一看碗里是一些汤菜。
我狼吞虎咽地猛吃起来,一时间觉得这饭菜虽然简单,味道却堪比山珍海味一样!
她练完走过来,看见我一边吃一边不断地把头发往后撩,奇怪地问:“你怎么不把头发束起来呢?”
“啊?束起来?”我傻傻地看着她,嘴里兀自咀嚼不停。
“是啊,我不是在篮子里放了头巾了嘛!”她说。
“头巾?没看到头巾啊……啊!”我突然想到了什么,把脚一抬说,“用来包脚了……”
我白痴的样子让她顿时又好气又好笑,“哼”了一声转头进屋了。转眼就又出了来,手里拿了一把梳子。
“过来,我随便给你扎一下好了。”她把手伸过来,把我几乎齐肩的长发拢到了手里。
这古人还真是麻烦啊!男人还要梳头!我心想。但是随着她轻轻地梳开我的头发,自心底而产生的一种舒适顿时让我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妹妹,谁要是娶了你,还真是天大的福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