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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体中有七座地狱

作者:白金之风 | 分类:都市 | 字数:255.2万

第146章 幸存者的歌谣

书名:我的身体中有七座地狱 作者:白金之风 字数:2658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1:24

距离卡尔诗市的骚乱过去了两个小时。

一家有当地特色的烤肉店中。

“哥哥姐姐们,随便点,随便吃,有什么需要的就随时喊我,我叫什么?哦,对对对,还没自我介绍,我叫皮特,叫我小皮就行。”

来自大不列颠国的军火商人皮特,正在充当服务员给这一桌子超凡者大佬们端茶倒水。

巴尔克将军引爆裂缝下方的炸弹,导致附近十公里内,数十万人被吸入黑暗城市当中。

其中大多数人死在妖魔利爪下,还有一部分被漫天的黑色火焰烧死,仅剩一小部分幸运儿躲在没有火焰、没有妖魔的角落,瑟瑟发抖。

他们以为自己来到了地狱,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就在最绝望的时刻,一根无形无影的丝线缠住了他们,以一种不算舒服的姿势,强行把他们带回到了人间。

其中就包括这位被李修拉下水的军火商皮特。

李修几人围着一张长桌而坐,一边是特事局代表团四人,另一边是联合使团。

李修想起他们第一天见面的场景。

那时候双方剑拔弩张,表面笑嘻嘻,心里却琢磨着要怎么动手,打爆对方的狗头。

现在的话……

李修抬头,看了眼对面四人。

约翰低着头一言不发,小森鬼武冷冷回视,朴德焕夸张的嚼着肉,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雨宫未绪端着可乐杯子,对着吸管呼噜呼噜往里吹气。

“还是想打爆他们的狗头。”

两拨人虽说两个小时前一起并肩作战过,但那是形势所迫。

说到底,他们就不是一路人。

桌上摆满了各式卡尔诗本土风味的饭菜,香味诱人,众人却味同嚼蜡。

今晚实在是太累了,吃饭单纯是为了补充营养,等吃完了,李修就打算回去找个地方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乘坐飞机回国。

对于卡尔诗的灾难,李修把能做的都做了。

解决掉野心勃勃的军阀,提前杀死渴望吞噬城市的妖王,最后还把剩下的一万多名幸存者救了出来。

剩下的工作就交给卡尔诗当局和国际救援队吧。

李修想着,一边往嘴里塞着烤肉,一边看向躺在沙发上的罗伯特。

这个可怜的年轻人,只不过因为拍了一张照片,结果就被妖王看中成为了附身的对象,经历种种磨难,最终成为了一头妖魔。

“是有自我意识的妖魔。”

林依白大口咬着排骨说:“他记得自己是谁,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林依白和罗伯特并肩作战过,清楚他还保留有人性,不是纯粹的妖魔。

李修点点头,不由想起了那个曾经变成了樱树的男人,张明。

不是所有人转变为妖魔都会失去人性,总归有人心智足够坚定,能够抵抗妖魔欲望的侵蚀。

罗伯特在昏迷期间,被妖王吸收了不少人性,不知道他苏醒后是否还能保持清醒,如果不行的话……

李修心情有点沉重。

这种眼睁睁看着熟悉的人走向疯狂、死亡的过程并不好受,却是他们超凡者的宿命。

忽然,罗伯特的手动了一下。

在场的都是超凡者,耳聪目明,一个个纷纷站了起来。

瞧见罗伯特苏醒,有人担忧,有人期待,李修走过去,把罗伯特扶起来,毫无畏惧的与他猩红的双眼对视。

“知道我是谁吗?”李修问。

罗伯特嗓音嘶哑,吃力地说:“李……修……”

李修又问:“你现在最想干什么?”

他说着,撸起袖子,把胳膊凑过去,还微微释放了一点超凡力场。

人类血肉特有的香味,混着能力者的力场,对于妖魔来说,简直就像是牛肉汤加香菜,冰淇淋加奥利奥粉,长腿妹子加黑丝。

妖魔光是闻到,就会忍不住流口水。

“想不想咬一口?”

罗伯特眼眸中的猩红愈发浓郁,他瞥了眼李修的手臂,用看智障的表情说:“我只是被妖王附身了,又不是得了狂犬病,至于最想干什么……”

罗伯特咧嘴笑了,露出尖锐的牙齿。

“给我来瓶啤酒,要冰的。”

李修同样笑了出来,用力拍了拍这位梦想成为战地摄影师的年轻人肩膀。

“欢迎回来!”

见到罗伯特醒了,联合使团四人抹了抹嘴,站起来沉默离开。

不论是内部打团战,还是打妖王这个关底BOSS,联合使团都输了,继续待下去,除了徒增烦恼,没有别的好处。

联合使团离开后,餐厅内的氛围顿时就欢快了不少。

一杯杯啤酒端上来,加上皮特这位拍马屁技能点满的军火商,笑声很快就响彻在了不大的餐厅内。

餐厅老板忙活完,就扔下手上的活,过来跟他们一起喝。

这位是被李修救出来的幸运儿之一,老板独自在卡尔诗讨生活,家人都在老家,到没有家人被扔进裂缝中丧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餐厅的灯光在黑暗中太过显眼,越来越多的幸存者聚集到这里,掏出身上仅存的几枚硬币,换来一杯啤酒。

有的人坐在角落哭泣,有的人怔怔望着窗外,不知道是谁唱了第一句,有人唱起了卡尔诗当地歌曲:

我们饱受了风霜,

越过小径的黑暗,

前路是一片明亮。

纯洁途径手足情长。

啊,自由的太阳!

啊,幸福的太阳!

……

歌声在口口相传中逐渐变大,人们在音乐中汲取着养分,修复着残破的内心。

李修酒量很一般,几杯下去,再不刻意使用超凡力量净化的情况下,已经有点微醺。

看到人们歌唱时明亮的双眼,李修忍不住说:“果然不论遭受多大的挫折,只要维持信念的人们还聚在一起,人类这个生物就不会被轻易击溃。”

蒋一帆微微举起酒杯,再次说出海明威的那句至理名言:“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

生者缅怀死者,带着悲伤继续向前。

李修把杯中最后一口酒喝光,站起来说:“你们接着喝,我去睡一觉。”

林依白正拉着两个七八岁小朋友,头戴当地帽子,一齐学着他们的歌谣,听李修要走,问:“再待一会儿嘛,反正明天我们就要回国了。”

“不了,我——”

李修话没说完,餐厅的玻璃碎裂,一个黑黢黢的东西扔了进来。

李修看着有点眼熟,捡起来一看。

这不是罗伯特的相机吗?

相机的镜头在被扔进来的时候就摔坏了。

李修本想直接递给罗伯特,可不知道为什么,内心深处,冥冥之中有一道声音提醒他。

打开相册看看。

这股欲望极为强烈,仿佛他不这么做,就会后悔一生。

“看看没什么吧……”

李修瞥了眼还在喝酒的罗伯特,打开了相机的相册,第一张照片是罗伯特的自拍。

这时候的他还没有变成妖魔,就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

他似乎对着镜头说着什么,但照片是没办法传递声音的。

李修翻到第二张,还是类似的照片。

第三、第四……依旧是罗伯特自拍。

李修觉得没意思,还以为能看到什么劲爆的画面呢,没想到罗伯特还是这么自恋的一个人。

他想着,正要把相机递过去。

忽然,李修闪过一个念头,心脏骤停,他感觉到了一阵寒意,手脚忍不住发凉。

他再次打开相册,用相机的波轮快速翻阅照片。

即便没有声音,李修依旧能从照片中罗伯特的口型看出一句话:

“假的!都是假的!李修,快醒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