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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律师

作者:江宁 | 分类:都市 | 字数:61.8万

第20章 证据围堵

书名:我是个律师 作者:江宁 字数:2595 更新时间:2024-11-16 12:34:50

法庭上。

肇事案第二次庭审。

安奕鸣在法庭上徐徐展开的是一张绘制着事发地点交通路线的地图,虽然道路纵横犹如迷宫棋盘,但因为安奕鸣用了红色的笔描绘了边界,所以法官、当事人、律师们一眼就都看得清清楚楚——东城这片区域面积并不大,看似路线繁多错综复杂,事实上却只有一条主干道,也就是临海路贯通东西,纵有不少小路街巷串联,但南邻大山、北邻大海,还因城市建设扩张大兴土木,封堵了不少街巷道路,所以临海路就成了进出这片区域的唯一通道,分别是东入口和西入口。

“法官,我方提交的第一份证据是现场地图,这份地图是可以说明一下案发现场的环境,第一、热电集团在供暖季结束后就开始检修全市供暖管道,8月30日起全面封堵了通往东郊的环深大道,不允许任何车辆通行,当然环深大道东段路面挖掘,也没了车辆通行的客观条件。第二、这片区域有三处城中村改造、五处新建小区、一处保税区在建,还有地下管廊建设,所以有不少路面或者区块封堵,经我方现场勘验,东城这片区域在事发前后的这段时间内成为一个非常特殊的区域,即除临海路外没有任何其他路口可以进出。地图上红色路线是施工封堵路段,黑色路线是可通行路段,而蓝色路线则是事故地点到监控地点的唯二路径,我方还标注了东入口到事故地点、事故地点到监控地点、监控地点到西入口的距离。”安奕鸣指着地图上的两个地点说。

王军律师插了句嘴,“这能说明什么问题?”

法官和保险公司的律师一时间没明白安奕鸣的策略,带着些疑惑,也带着些看热闹的情绪看着安奕鸣。

“只是一张地图当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我方提交法庭的第二份证据是两段视频,分别是临海路在这片区域的入口、出口的监控录像,因视频时间较长,我方提供了完整版以说明视频资料没有任何剪切、修改等,同时也提供了事发前48小时的版本,以节省大家的时间。从这份资料可以看出,事故发生前的48小时内,共有两辆与肇事车相似的车辆进出,其中一辆就是本案被告王军的车子,该辆车在事发前13分钟从西入口进入,事发后29分钟从东入口离开,另一张辆车则是在事故发生前29小时从东入口进入,约半个小时从西入口进入即离开。这两段视频完全可以说明,事故发生前1个小时内,该片区域内只有一辆与肇事车相同型号的车,也就是王军的车。”

“我方提交法庭的第三份证据是一份鉴定报告,需要说明的是我方委托的这家鉴定机构是司法部直属十大鉴定机构之一,其资质、水平、信誉均是国内最高水准,鉴定检材是交警部门在监控系统内抓取的王军车辆照片和监控地点视频,经过技术分析,确定视频中那辆牌照模糊的车与被告王军车辆具备同一性,也就是说监控拍到的就是王军的车。另外,交警部门也同时委托进行了此项鉴定,送检材料与我方鉴定报告检材相同。”

“我方提交法庭的第三份证据是一份现场勘验报告,我方租赁了一辆与王军车辆型号一致、车况相似、行驶里程相近的货车,在案发时间,也就是凌晨0时许,测试两条路径从事故地到监控地的行驶时间,结论均是十分钟左右,也就是说不管是怎么样的行驶路线,肇事车都可以在肇事后从案发地点行驶至监控地点。”

“我方提交法庭的第四份证据是各公司的施工公告,现场勘验的视频资料,提供监控视频的证人,以说明我方提交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

“综上所述,我方得出结论如下,王军驾驶车辆沿临海路自西向东行驶至29路车站点处,将受害人电动车刮倒后,未停车施救、亦未报警报险,而是继续向东,行驶约两分钟后向南驶入小路,约十分钟后驶过监控地点,后因不熟悉街巷道路,加上施工封堵,绕行多处后重新驶回临海路继续向东,直至驶出东城该片区域。”

安奕鸣锵锵有力地陈述自己的证据和观点,话虽不多,但每一句都直插王军,听到最后王军甚至是瘫倒在椅子上,而法官更是卸掉了看热闹的表情,一脸肃穆地看着安奕鸣。

“所以,我方证据充分,足以证明是王军驾车将受害人撞倒。”

被围剿至此,王军的律师还能镇定自若,只是转头看了王军一眼,继而面对安奕鸣,说:“原告的结论是在间接证据上的主观臆断罢了,并不能将这几份本身就存疑的证据串联成完整的证据链,第一、原告提交的监控都是私人设备所录制,不具备客观性;第二、原告自行所做的现场试验是单方主观行为,被告完全可以做出一个到不了的结论来;第三、该区域内在事发前48小时只驶入这两辆车,不代表该区域内只有这两辆车,难道不能是类似车辆一直停放?第四、我方一再强调,车与人不具备必然的关联性,即便法庭认定这辆车就是王军的车,也不能排除他人盗取、借用等可能。”

简直是狡辩!安奕鸣不愿意和被告律师做口舌之争,而是说:“民事案件不需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而是强调因果关系的最大盖然性,我方作出的所有推论都有现实证据的依托,是最合乎现实逻辑和接近事实真相的结果,请法院依法采信原告的证据。”

被告律师反唇相讥,“原告根本没有证据证明是王军驾驶车辆,如果法庭裁决王军驾车撞人,简直是比南京彭宇案更冤的冤案。”

看来被告律师是慌不择路了,竟说出这么不计后果的话,谁不知道彭宇案是所有法院人的暗痛,果然法官直直盯着被告律师,眼中似有刀剑,不过这也是转瞬即逝,法官根本就不再搭理被告,而是问安奕鸣,“原告律师,从西入口到案发地点大约需多长时间你们测试过吗?”

“没有。但这条路很平直,夜里12点车辆又少,按货车60公里的通常车速来看,大约需要13到14分钟。”

法官点头,“传两名证人出庭作证。”

大陆法庭,以法官询问为主,所以之后的1个多小时庭审基本上就是法官的战场了,丁晟睿和他的老邻居虽然是第一次到法庭,但也算是镇定自若,很客观的描述了监控的来源,被告律师想对证人发难,但这两人说得都是客观事实,也应对自如。

“今天庭审到此结束,庭后如有必要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对现场进行勘验,同时,法庭提请被告王军注意,你方可以在法律适用上与原告针锋相对,但对证据的客观性应谨慎思考、严格审查后向法庭说明情况,以免浪费原被告的时间。现在宣布休庭。”

听到法官这么说,武思思和钱毅都是一脸兴奋,安奕鸣也松了口气,不过他仍然走到王军身边说了句,“案子最多还有一庭就结束了,你还有机会改口,否则谅解书想都不要想!”

“你……”王军想要说什么,被自己的律师拦住了,“安律师不要威胁我的当事人,案子谁胜谁败尚未可知。”

“谁胜谁败不重要!”钱毅昂然说:“从今往后,我睡得着,你却睡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