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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弥录之阴阳魂

作者:闻香沽酒 | 分类:悬疑 | 字数:59.3万

第241章 残魂梦语10

书名:拘弥录之阴阳魂 作者:闻香沽酒 字数:2546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2:15

我脱掉大衣,搭在椅背上,卷起衬衣和保暖内衣的袖子。身上懒洋洋的,温软而又惬意,感觉活着真是件美好的事情。在《祝福》悠扬而清越的旋律中,我发动了车子,利索而精确的转动方向盘,将歇息了一夜的如同一只迟暮的老虎一般的7路公交车放出了广场这个笼子。

老旧的发动机低沉而兴奋的咆哮着。老虎虽老,但余威犹在,血脉虽然有些枯竭,但力道仍有六七分。外表虽然有些破旧,诚然不如新,也依然狂纵欢快,霸气无边,虽然不如凤姐来得直接和震撼。

毕竟和尚师傅说山下的女人是老虎。在我看来大多时候还是那吃人不吐骨头的老虎,许多人不过披着一张具备卖相的美丽皮相。视觉冲击效果虽然显而易见,但内涵却是更加重要的,这是美与美真正的区别。看似无区别,其实区别大了去了。

一如禅意的三重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说实话,我自己也不太懂,相信很多人也都不太懂。请原谅,这不过是开车的时候突然想到的,我也就了说出来。管他前后搭不搭调,矛不矛盾?人生在世,可不要计较太多,否则,多累,多无趣。人生已多风雨,还是有趣点随意点好。

有个面熟的大妈从铭雅小区里冲出来,向我招手,我缓缓停车,大开前门。大妈小跑几步,上了车,轻轻喘气,靠着扶手掏钱,照常塞进钱箱里两个一元硬币。

我朝大妈灿烂一笑。

“阿轩今天比昨天帅气。”大妈笑着打趣我,眉开眼笑,就连脸上的皱纹也仿佛在笑,慈祥而温暖。

“真的?”我关上车门,重新发动车子,速度缓慢,因为前方会陆陆续续的有乘客。

“真的。”大妈坐在扶手旁边的椅子上,右手抓紧扶手,看向我,笑着说道:“阿轩,看你面带桃花,走桃花运了?”

“呵呵。”我笑着说:“我挺喜欢桃花,可惜不是桃花盛开的季节。”

“哈哈,阿轩,你要是恋爱了,每一天就都是桃花盛开的季节。”

大妈的话有深度有哲理。我向大妈竖起了右手大拇指。

车子刚滑行到陈家新村的路口处,上车的乘客有十来个,大多都是年纪偏大的,因为他们都不用上班,要为生活奋斗的基本上一大早就出门了。如我所料,其中没有我想见到的那笑的清静而温雅的动人女子。

等那些经不起速度和激情的大妈大叔一一坐好,我才再次发动车子,这次速度可以达到正常了。只要不太拥挤,一个来回三个小时足够的。路况稍微好点,两个半小时也是可行的,不过我一般都控制在两个小时45分钟左右。

我一天跑四个来回,除非大事,不然这是雷打不动的规矩。虽然有点累,但我还能承受,偶尔想换个工作干干,或者换辆车开开,最好是辆法拉利或者兰博基尼。

这个世界如此之大,每天发生的大小事情如此之多,但我遇到的真心不多。平淡一词用在我身上再也贴切不过。都说平平淡淡才是真,我还年轻,偶尔也会想来个轰轰烈烈的什么的。可惜不知是老天爷真心眷顾我,亦或者是真心不眷顾我,反正我没遇见。总之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其实这也挺好的。

每天开着车,所见所闻所想所感都不过是关于乘客的一些陈芝麻烂谷子鸡毛蒜皮的小事。当然了,仔细关注,有些小事还是相当有趣的。有句话说得好成败在于细节,所以偶尔我也会将一些有趣的小事编成个小故事。

可能是我文化太低,编故事的能力太差,原本有趣的故事自我的笔下出来之后可能就变得不那么的有趣了。很多时候我看着自己笔下的故事,反复研读,自我感觉还是蛮有趣的,可一到别人眼里就变了。

有人说我浪费笔墨,我回复说我不用笔用键盘。人家就说我浪费力气,我说我打字速度很快,好比轻舞飞扬。人家又说我糟蹋键盘。我怒了,回复一句,你她妈爱看不看,不看拉倒。我写个故事,招谁惹谁了,非得这样编排我。我又没找你要钱,给你白看白消遣了,你还不乐意。去你大爷的,什么玩意,哥我不写了。

人家又说这样最好,你不写我不看,世界一片安宁。这下我真的怒了,噼里啪啦狠狠回复,草泥马的蛋,哥决定要写,一直写下去,一直写到老,一直写到死,因为我要把这世界搅得永不安宁。

可人家又好死不死来一句,期待你有这个本事,别让我等到下辈子。这下,我彻底无语了,唯有泪千行。临了有一位妹妹留下一句,哥哥,其实你写的很不错,至少我看着感同身受。我再次泪崩,感概这个世上还是有人有眼光的,还是好人多的。于是,继续写,准备写到海枯石烂天崩地裂,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那位美眉决。

终于到了风区终点站中山公园站,我下车,买了瓶可口可乐,我很少喝这个的,此刻想喝就买了。听说这玩意杀精,我不太信,因为这玩意要是杀精,避孕套和避孕药恐怕就没啥市场了。

我蹲在地上,一边喝可乐,一边抽五块钱一包的香江牌香烟,一边双眼贼溜溜的到处乱看,反正也没什么好看的。我挺喜欢看美女的,只不过冬天的美眉一个个穿得像个熊猫,一丝不漏,想看也看不着。不像夏天,一个个像热带鱼,光华琉璃,秀色可餐、令人目不暇接。

最主要的是我的脑海中依然被那可恶的莫小雨占据着,实在是占着茅坑不拉屎,搞得我没心情,也没胃口。

“帅哥,时间到了。”车上的一个满脸痘痘的哥们叫我。我抬头看了他一眼,感觉他也不年轻了,怎么还满脸青春痘,我想哥们是不是憋得太久太厉害,内火中烧,才集中一起崩坏了他那张脸。

我没搭理他,扔下没抽完的香江烟,站起来用脚碾灭,将还剩下一半的可乐想喝完,实在是喝不下去了,还剩下一半的一半,随手投向一旁不远处的垃圾桶里,准头不好没中,又跑过去捡起来准备继续扔进去,一个捡破烂的大妈跑过来找我要,我递给了她。折身上车,发动车子,往回跑。

时间过得飞快,就在这车来车往中不知不觉的偷偷流逝,留不住,唯有伤。寒风起,白云落,日暮穷途。我像只迷途的羔羊一样操控着7路公交车盲目而沉寂的来回奔跑。很多时候我就在想,到底是我在操控这辆破车子,还是这辆破车子在操控我,答案是不明白兼无聊。

终于到最后一趟了,又到了世纪广场站。为什么说又呢,自然是因为第一次在这里遇见了莫小雨。期盼着与一个人第二次在某个相同的地方相遇,自然用又一字是非常恰当的。

此刻,天寒地冻,万籁俱寂,车外唯有寒风冽冽,呼呼作响,听在耳里就感到冷。车里加上我这个司机也就8个人,可以说是非常空旷冷清。惨淡算不上,因为这不是我所能决定的。

站台上两个人等车,一男一女,男的学生模样,二十来岁。女的怎么跟莫小雨有十分像?不对,那根本就是莫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