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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无限物资空间逆袭七零

作者:明月明月 | 分类:现言 | 字数:58.7万

第245章 见面不相识

书名:我靠无限物资空间逆袭七零 作者:明月明月 字数:2616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3:05

副厂长一家虽然有权有势,但也不是不讲理的。

他们表示,只要沈鸿达家赔偿他们家小女儿两千块钱,这件事他们家就不再追究了。

什么,两千块钱?!

开什么玩笑?

你们家小女儿长得那么胖,一看就很耐摔。

她只是摔了一跤而已,多大点事啊。

赔她个十块八块,让她买点红糖鸡蛋补补身子,就差不多了,哪里用得着赔她两千块钱。

很明显,你们家是在狮子大开口,是在敲诈勒索!

沈鸿达夫妻对副厂长家提出的赔偿方案很不满。

但碍于副厂长家的权势,他们夫妻只敢在心里小声哔哔一下,根本就不敢当面怒斥对方。

最终,沈鸿达夫妻答应赔偿副厂长家一千二百五十块钱,并承诺在三天之内,筹齐赔偿金,给副厂长家送过去。

一千二百五十块钱,这可不是一笔小钱。

沈鸿达夫妻要筹齐这笔钱,就只能动用自家的积蓄了。

直到这时,他们夫妻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家的积蓄不翼而飞。

没有了自家的积蓄,沈鸿达夫妻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三天之内筹齐赔偿金。

无奈之下,沈鸿达夫妻只好赖账。

赖普通人家的账,那还好说,可是赖副厂长家的账,那后果可就严重了。

不出一个月,沈鸿达夫妻就被人举报了。

这种特殊时期,举报内容是否属实,并不重要。

十年前是这样,十年后也是这样。

十年前,秦淑华被人举报时,尽管举报人拿不出任何像样的证据来,举报内容存在着很多疑点,但她还是因此获罪,沦为劳改犯。

十年后,沈鸿达夫妻被人举报时,尽管举报人拿不出可以证明举报内容属实的铁证,但他们夫妻还是避免不了沦为劳改犯的命运。

考虑到沈鸿达家的实际情况,有关部门允许沈鸿达夫妻把沈思龙一起带上。

就这样,沈鸿达一家三口,被打包送去了大西北的某个劳改农场。

苦熬十年,沈鸿达夫妻终于等到了重获自由的那一天。

他们夫妻现在有两个选择:

一、留在农场,农场提供工作岗位;

二、返回原籍,自谋职业。

尽管沈鸿达夫妻早已被江宁一钢给开除了,原籍的工作和住所都已经没了。

但他们夫妻几乎没有任何思索,就做出返回原籍的决定。

原因很简单,他们夫妻已经受够了条件极其艰苦的大西北,一刻都不想在这里多待。

于是,沈鸿达一家三口收拾收拾,把所有能带走的,都搬上了骡车,准备运回原籍。

值得一提,虽然沈鸿达一家三口在大西北“艰苦奋斗”了十年,可到头来,他们能带走的,不过是一堆类似于废品的杂物。

搁在以前,他们才会不稀罕呢;可是现在,他们稀罕的很。

这不,驾着车出发后不久,他们突然发现,天色好像有点不对,像是要下雨,生怕雨水会把车上的东西淋坏,他们连忙跑回去寻找可以用来遮雨的东西。

很快,他们就从熟人那里要来了一张油布。

沈鸿达一家三口正准备把油布盖在车上,就在这时,细心的孟玉红注意到了自家那个大竹筐,隐约觉得哪里不对劲。

皱眉思索了片刻,孟玉红一把掀开了那个大竹筐的盖子。

只见一个蓬头垢面、瘦骨嶙峋的女人,抱着膝盖蹲在竹筐里,身上散发着一股令人不适的腐臭味。

“哎哟我去,什么鬼?!”一旁的沈思龙吓了一跳,忍不住大呼小叫。

沈鸿达捏着鼻子,皱着眉头质问道:“喂,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

过去的十年里,同是在大西北,同是失去自由,但沈鸿达一家三口的处境要比沈思玥好多了。

至少,他们一家三口现在好歹还有个人样,仔细看,还能在他们脸上找出一些昔日的影子来。

沈思玥就不一样了,受了十年非人折磨的她,明明还不到三十岁,却活像六十岁的老妪,满脸都是沧桑,完全没有了昔日的模样。

因此,沈思玥眯着眼睛,仔细打量沈鸿达一家三口之后,把他们一家三口认了出来。

沈鸿达一家三口六只眼睛,却没有认出沈思玥来。

沈思玥看向昔日很疼爱自己的孟玉红,很想喊一声“妈”。

但她却惊恐的发现,这个节骨眼上,她的嗓子竟然哑了!

就在沈思玥不停比划,试图用手势告诉家人自己是谁时,远处跑来一群人。

带头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壮汉,赤着上身,手上拿着锄头,嘴上大声问道:“喂,你们有没有看到一个穿黄衣服的女人?”

听到这个声音,沈思玥吓的一颤,缩在竹筐里,拼命的朝沈鸿达一家三口摆手,示意他们不要把自己供出去。

沈思龙瞅了眼沈思玥身上那件屎黄色的衣服,大声说道:“看到了!”

孟玉红也说道:“看到了,人就在这里呢。”

沈鸿达催促道:“快点过来把人带走,我们还要赶路呢。”

就这样,在沈鸿达一家三口的注视下,沈思玥被新买家揪着头发,拖了回去。

望着沈思玥远去的背影,孟玉红莫名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正当她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她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那女人该不会是阿玥吧?!

见孟玉红站在原地,一副木愣愣的模样,一旁的沈鸿达有些诧异:“你这是怎么了?”

孟玉红没有立刻作答,她皱着眉头,思索了起来。

自家女儿虽然已经失踪十年,但她的相貌,自己依旧记得清清楚楚——

她长得很好看,气质也很好,清丽秀雅,宛如一朵出水芙蓉。

那个像花儿一样的女孩子,会变成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臭婆娘?

孟玉红无法相信,也不愿相信。

于是,她朝沈鸿达摇了摇头:“没什么。”

话音刚落,她的余光就瞥见地上有什么东西。

定睛一看,原来地上有一个叠得整整齐齐的纸包。

一旁的沈思龙眼疾手快的把那个纸包捡起来,打开一看,顿时眼睛一亮,这里面都是钱!

虽然数额很小,但的确是实打实的钱。

“我知道了,这钱一定是从刚才那个臭婆娘身上掉下来的!”沈思龙撇了撇嘴,一边做出嫌弃的表情,一边把那个纸包揣进自己兜里,“那个臭婆娘把咱家的竹筐弄脏了,这钱算是她赔给咱家的。”

对于沈思龙的做法,沈鸿达夫妻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别说阻止了,他们夫妻连一句质疑的话都没说。

不久后,沈鸿达一家三口重新踏上归途。

他们不知道的是,那个纸包里的钱其实是沈思玥的,而沈思玥的钱,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有些人,有命拿,没命花,拿了之后,很可能会踏上不归路。

***

昏暗的地窖里,被铁链子拴住脖子的沈思玥,坐靠在散发着陈腐气息的稻草堆上,呆呆出神。

自己搞那么多事,无非是想摆脱原主的宿命。

原主的结局是,无家可归,流落街头,最终横尸街头。

再看看自己现在的处境,有个所谓的家,但还不如没有,人还活着,但比死了好不了多少。

所以,自己忙活了那么多年,全都白忙活了,是吗?

想到这里,沈思玥觉得自己真的好可怜,好可悲,好可笑。

大笑三声后,沈思玥抓起一把稻草,开始搓起了草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