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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僵约:我不做人了

作者:零渡s1 | 分类:都市 | 字数:55.8万

第115章 For get it bar

书名:重生僵约:我不做人了 作者:零渡s1 字数:2541 更新时间:2024-11-16 13:50:33

“凌风,进来坐!”

“喝什么,水还是饮料。”

10楼B座,况天佑进屋,走向冰箱。

凌风回答一声“水”,目光在客厅随意扫过。

客厅很干净整洁,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不过,这不是况天佑的功劳。

王珍珍每天都会下来打扫。

“给!”况天佑走回来,将一瓶矿泉水递给凌风。

“坐啊,随意。”况天佑爽朗的笑着,他打开一瓶可乐,大喝一口,满足的靠在沙发上。

“舒服!”

“你是不知道,刚刚在楼上我有多想喝可乐。”

“可是珍珍说喝可乐不好,憋死我了。”

“现在终于舒服了。”

凌风看着况天佑惬意的模样,挑了挑嘴角,“珍珍是怕你还没结婚就不行了。”

“喂,你这家伙,说什么啊!”况天佑从沙发上弹起来,表情僵硬的看着凌风。

“我身体好得很。”他用力的拍了拍胸口。

一口气顶上来,呛得他连连咳嗽,面色涨红。

“挺好!”凌风语气平淡,拧开瓶盖,喝了一小口水。

“你!”况天佑捂住胸口,他感觉自己要被气得心梗。

缓了好一会,况天佑长舒一口气,无语的看着凌风。

这家伙说话真气人。

“听珍珍说你喜欢小玲,你知道巫婆玲是做什么的吗?”况天佑问道,语气中带着一点幸灾乐祸。

“怎么,喜欢小玲跟知道她是做什么的有关吗?”凌风眼睛微眯,盯着的况天佑。

原着中,况天佑和马小玲有过一段时间的暧昧期。

那是在况天佑搬来嘉嘉大厦没多久的时候。

被马小玲拒绝后,这家伙才跟王珍珍走到一起。

渣男!

“喂,你别这样看着我,怪吓人的。”况天佑被凌风盯得心里有些发毛。

“我不是反对你追巫婆玲。”

“我也没资格反对。”

“我只是想提醒你,追之前最好了解清楚状况。”

“免得到时候出什么问题。”

“真是的。”

“你这家伙以前做什么的。”

“眼神这么凶,看着要吃人一样。”况天佑抖了抖身体,小声吐槽。

他是谁,重案组的勇探诶!

居然被凌风的眼神吓到。

凌风收回眼神,语气平淡道:“算你有自知之明。”

“我和小玲的事你少管。”

“我追她,跟她什么身份无关。”

“行行行,我不管。”

“我就是替珍珍那傻丫头问一嘴。”

“她啊,什么都喜欢瞎操心。”况天佑耸耸肩,语气无奈。

“珍珍是个好女孩。”

“看上你,是你走运,好好对她。”凌风放下水瓶,缓缓站起身。

走了两步,他身体一顿,回头道:

“哦,对了!”

“听说你是重案组的警探,能不能帮忙打听一个地方,For get it bar!”

“打听到,告诉我一声,谢谢。”

砰!

一声门响,况天佑回神,他看着门口,满脸无语:

“这家伙,怎么一副长辈使唤晚辈做事的模样。”

“语气神态,这么自然。”

“For get it bar,这是什么地方?”

况天佑默默记下,准备回头打听看看。

至于要不要告诉凌风。

等他知道是什么地方后再说。

“奇奇怪怪的。”摇摇头,况天佑将手伸向可乐。

半路,他的手停下。

“可恶!”还有大半的可乐,被扔进垃圾桶,况天佑咬牙站起身。

现在,他看到可乐就会想起凌风刚刚轻蔑的眼神。

...

走廊,凌风径直走向电梯。

他和况天佑的爷爷是兄弟,他等于是况天佑的爷爷。

爷爷请孙子帮忙做点事,需要客气吗?

现在,他们爷孙俩一起帮凌风寻找For get it bar,也算是通力合作了。

这比他们爷孙只在约翰牛见最后一面要好得多。

...

时间转眼过去三天。

三天时间,凌风,况天佑,况国华他们兵分三路寻找For get it bar。

最后,事实证明,还是警察的情报能力更强。

...

中环

For get it bar

一小两大,三道身影站在酒吧门口。

看着For get it bar的招牌,凌风面带笑意。

终于找到你!

“走吧。”看了况国华跟况复生一眼,凌风笑着走进酒吧。

况国华和况复生跟上。

叮铃铃!

门口的风铃响起。

“欢迎光临!”酒吧里,一名头上扎着两颗丸子,脸型圆圆的可爱女生,闻声抬起头。

当看到门口三个人影时,女生吃惊得手里的抹布都掉在桌上。

“复生,况大哥?”大咪语气激动的看着况复生和况国华。

凌风被她无视掉。

“你是?”况复生和况国华表情疑惑。

“真的是你们?”大咪跑到门口,鼻子在两人身上闻了闻。

“没错,是这个味道。”

“复生,况大哥,是我啊,我是大咪。”

“记得我吗?喵,大咪!”大咪神色激动的看着两人,边解释边学猫叫。

“大咪?”况复生愣了一下,随即瞪大眼睛,不敢相信的看着大咪

“你是我的大咪?”况复生吃惊得嘴巴都能吞下一颗拳头。

他的猫变成人了?

况复生看着眼前的大咪,又看了看自己。

可恶!

连他的大咪都变成了大人模样,他却还是一个孩子。

“是啊,复生。”大咪弯下身,抱着况复生,脑袋亲昵在况复生脸上磨蹭,就跟小时候一样。

“这就是你说的惊喜。”况国华看向一旁没说话的凌风。

来之前,凌风说有惊喜,他们没想到会是这个。

大咪,六十一年前况复生家,养的狸花猫。

没想到,六十一年后能再见到她,而且是以人类的模样。

“你们慢慢叙旧,我去见我要找的人。”凌风没解释,拍拍况国华的肩膀,朝坐在吧台前的一道身影走去。

况国华看去。

瓜子脸,桃花眼,皮肤白皙,鼻梁挺翘,细长的眉毛加上一张烈焰红唇,这是一个打扮十分妩媚的女人。

她穿着一身黑色皮衣,束着一头发梢微卷的马尾,又给人一种很干练凌厉的感觉。

很厉害!

况国华对马叮当的第一评价就是,这是一个很厉害,很有女人味的女人。

“大咪,你是怎么变成人的?”

“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

“小咪呢,她有没有跟你在一起?”

“她是不是也变成人了?”况复生的询问声让况国华回头。

“走,我们到那边去慢慢说。”

“这六十多年,我和小咪经历了很多事。”大咪牵着况复生的手,带着况国华往一处吧台走去。

...

吧台前,马叮当左手托腮,右手轻摇晃手里的酒杯。

她的右腿搭在左腿上翘着二郎腿,一上一下,轻轻的晃动。

马叮当也有一双美腿。

虽然,比起马小玲差一点,但也很不错。

以马丹娜,马叮当,马小玲这三代传人的标准来看。

马家历代的传人,应该都是长腿美女。

这是一个美腿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