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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飙:我来禁止狂飙乱飚

作者:多加辣椒 | 分类:都市 | 字数:33.9万

第51章 失踪的少女

书名:狂飙:我来禁止狂飙乱飚 作者:多加辣椒 字数:2170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3:44

那四张A4纸里面记录的内容,主要是四名正在上高中的女学生,无缘无故失踪的事。

除此之外,还有一叠写得满满的信纸。

里面记录着,在稀松平常的某天下午。

放学后,四个顺路的同班女学生一起走路回家,在路过一条巷口小路时,四个人却莫名其妙的一齐失踪了。

其家人一直没等到自家女儿回家,纷纷打电话给班主任,在得知班主任也不知晓之后,立马就报了警。

接到报警电话的派出所,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向市局说明了情况。

然后,这个案子的主要负责人就成了曹闯。

三天时间内,曹闯带队,经过不断的摸索和排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先明。

一个在街边下,拿着一把断了三根弦的吉他,用着他那自带的鸭公嗓卖艺的中年男人。

当曹闯问起王先明,他案发当天在干什么时,他只是回答在家休息。

王先明那老脏小的家在郊区,附近不能说是鸟不拉屎,那也能算得上是人烟稀少了。

因为那附近就是一大片垃圾场。

垃圾场本应处在下风口,事实上,也的确处在下风口。

可王先明选址选得太妙了。

他用自己那为数不多的钱,自己买了些材料。

然后在1993年,把一间不到20平米的房子建在了垃圾场的下风口,建到一半,王先明才后知后觉。

可他又没钱再另外建房子了,就只能简单完工收尾。

封顶的时候,只是简单的盖了层铁皮和一些瓦片茅草在上面。

刚开始还好,建好房子之后就差不多入秋了,垃圾场也就没那么臭了。

可到后来,京海市逐渐发展了起来,垃圾变得愈发的多,垃圾的种类也越来越全。

一股刺鼻难闻的气味,不分昼夜,不分四季的往他的房子里面灌。

他也不服气,就跑去垃圾场闹事。

可那时候能开得上垃圾场的老板,是会怕人来闹事的主吗?

要知道,那时候的垃圾场,还兼职收废品。

与其说是兼职,倒不如直接说它是打着垃圾站的名义收废品。

90年代收废品,可谓是一本万利。

一块多一斤收的废品,转手往上家一抛,就能卖出去两块多,足足一倍多的利润。

那时候,人们还不知道收废品、捡垃圾那么赚钱,也不知道具体的分类是怎么样的。

至于价格,那就更加不太清楚了。

有些人没有门路,加上也觉得比较麻烦,就懒得弄。

垃圾场和废品厂的老板也就因此而暴富。

后来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收废品赚钱,于是便打起了垃圾场仓库的主意。

想从里面偷一些废品出来卖。

因此,老板雇了不少的保安看守垃圾场和仓库。

这些保安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也是杠杠的。

王先明来闹事,自然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再加上他那本就不壮硕的身躯,满脸胡子拉碴,头发也不剪。

整个头几乎都被毛发给盖完了。

只露出两个看起来猥琐无比的眼睛和供自己呼吸的鼻子。

这样的外形,使得许多人都十分讨厌他。

况且,按理来说,他建房子所用的那块地也不是他的,他来闹事,纯属就是没事找事。

根本就不带占理的。

久而久之,那一带的警察也懒得管这件事情了。

反正他每次上门闹事,必会被打一顿。

还是那种哇哇叫疼,却看不出来一丝痕迹的打。

他去报警,没有证据,警察也懒得管。

毕竟,周围这一带的派出所,王先明几乎都去了遍。

不是因为偷窃就是因为偷窃。

偶尔还有一两次是对街边路过的女性伸出咸猪手。

对于这这种人,警察们自然是能不理就不理。

到后来,王先明可能是知道了,自己去闹事也闹不出个所以然来。

1996年以后,就没再闹过事了。

而是去天桥底下进行噪音污染,抱着一把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断了弦的破吉他,卖弄着他的鸭公嗓。

可让人惊讶的是,他那声音细听起来,居然还带着一丝好听。

于是乎,他便有了一份的收入。

路过的人,偶尔有心情好的,便会给他“投喂”一些零钱。

虽然不算稳定,但好歹也有一些不是。

等人少的时间段,他就会去街上收集废品,然后卖给他家附近的废品厂的死对头。

美其名曰要把这个厂子给搞垮。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除了大年三十,他会在家休息一天外,其他时间,都是雷打不动的出门。

哪怕下暴雨,他也会去唱上几首,直到实在发现没人给他投喂,他才作罢回家。

可案发当天,一个大晴天,他居然破天荒的没有出门。

根据和他一同在天桥下卖艺求生的人所说,最近一年这段时间,王先明每每到附近高中下午放学时,都会把自己位置换到天桥的入口处。

因为地势的原因,从那个位置向上看,可以看到裙底的风华绝代。

于是,他就蹲守在此处,直到四名女孩路过此地后,他才会一脸猥琐的笑着,回到自己原本的位置。

不过令众人不解的是,女孩们所在的那所高中,上学都是要穿校服的。

王先明到底能透过校服裤看见什么,才会笑的那么猥琐。

并且一年到晚还不厌其烦的看。

曹闯借此理由对王先明展开了一番询问,结果却是一无所获。

甚至还特地申请了搜查令,对王先明的房间进行了一番细致的搜查,还是没有任何发现。

一问起他案发当天他在干吗,他就说在家休息,在家睡觉,身体不舒服。

问他具体情况,他就说睡蒙了,不记得了。

问他有没有不在场证明,他笑了一声,还反问道。

“警官,要是有人和我一样,选了这个居住地址,那才奇怪吧?”

对此,曹闯更加确定了,王先明十有八九就是犯罪嫌疑人。

面对警察的盘问,除了那些心理素质较强的,或是在事前经过排练或者训练的。

没有人会在这时候,和警察开一个并不算玩笑的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