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梦非梦
作者:幻想人 | 分类:都市 | 字数:7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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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互联网泡沫(破灭)
亚马逊的老板贝佐斯也是其中之一。
他的创业方法也很简单,就是列出一张清单,里面有书、船、汽车、电影、CD还有药等可以买卖的商品,看看其中哪些东西在互联网上面比较好卖但是实体店中不方便卖的。
经过一番比较和调研后,他发现书是最合适的,因为市面上有数以百万计的书一家书店不可能全部放下,但是在网络上可以把所有的书都列出来,同时书的大众需求量也很大,价格相对于汽车游艇什么的也比较低,比较适合互联网的这种模式。
事实证明这是一个非常正确的选择,亚马逊的官网上线才两个月,就已经把书卖到了全世界五十几个国家,每周营业额就有两万美元,并且一直在持续的飙升,连那帮在华尔街见惯了大世面的经纪人分析师们都被惊掉了下巴,没想到互联网的这种商业模式能够有这么快的增长。
成立仅仅三年后,亚马逊于1997年在纳斯达克上市,如果你以为亚马逊那个时候已经赚的盆满钵满那就大错特错了,贝佐斯一有机会就给商品降价,导致亚马逊的营收非常微薄,利润更是不存在的
因为贝佐斯始终相信,只要用户量增长上去了赚钱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也就是互联网界的经典理论——Get Big Fast(前期啥也别想,把用户量干上去就行了,不要在乎利润这种东西)。可能是曾经在华尔街工作过的缘故,贝佐斯知道如何让华尔街的天才们相信在前期烧钱占领市场之后,营收就自然而然增长上来,前途一片光明。
当时和亚马逊类似的公司还有Ebay。
当时资本市场已经开始看好这类的用户量增长飞快但是没有任何利润的互联网公司,Ebay上市当天发行价是18美元,收盘时达到了47美元,涨了接近两倍。
亚马逊和Ebay的这种模式逐渐赢得了资本市场的好感,投资者和创业者的热情开始高涨了起来,互联网的这种增长模式是前所未有的,短短的几个月就能获得几十万的用户,这在旧经济体系里面是想都不敢想的。
总之这几家公司就是当时美国互联网界的偶像,当时的美国企业家和投资人看亚马逊、Ebay、Netscape满眼都是星星。企业家都梦想成为下一个贝佐斯,华尔街的投资人都梦想投中下一个亚马逊!
他们的成功也许真的可以复制,至少企业家、投资者甚至用户都相信这些快速增长但是不赚钱的互联网公司的未来是一片光明的。
自此大批的公司开始投入到互联网化的运动中,一时间泥石俱下,有的传统公司申请一个.域名、开一个网站就说自己是互联网公司然后开始融资,年轻的创业者就开着车跑到硅谷开一个网站做生意,各种各样的互联网公司像雨后春笋般冒出来,有专卖宠物用品的,有专门做生鲜配送的,还有专门做计算机网络相关内容的,而且大家根本不愁没钱,因为他们的背后有华尔街在输血。
开公司得要钱,想要快速获得大量的用户占领市场干掉竞争对手,就不能叫花钱,而是烧钱,互联网从业者和投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钱从哪里来?当然是从投资者手里来的,不过他们当时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成为韭菜。
当时金融市场,互联网行业本身的发展并不足以让华尔街的人失去理智,真正推动人们开始疯狂投机的除了人性的贪婪,还有当时政府的两个政策——降息和减税
所谓的降息就是降低资金在不同主体之间周转的利息、增加市场上流动的资金,吸引大家把钱从银行里面拿出去做投资。
具体一点就是让银行把存款的利息降低了,大家觉得钱放银行收益太低,不如就把钱取出来吃喝玩乐或者投资;同时银行贷款的利率也降低了,借钱成本低了,更多的人就愿意去找银行借钱消费或者投资,总之就是让钱从银行流向市场。
其实1995年美联储的降息跟互联网一点关系都没有,那时候正好赶上日本房地产泡沫崩溃的尾声,日本GDP缩水了1万亿美元,美联储感觉日本经济衰退势必波及到美国,于是通过降息帮助美国企业收购日本资产同时让美元增值,让市场上更多的钱流动起来,刺激经济发展。股市通常都是经济运转情况的晴雨表,市场上热钱越多,流入到股市的钱也越多。
另外一个影响因素是减税,也就是《1997年纳税人救济法》(Taxpayer Relief Act of 1997)的实施。这个减税法案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减税法案之一,降低了好几项联邦税,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把长期资本利得税从28%降到了20%。
资本利得税,就是买卖资本才需要交的税,资本包括股票、债券和不动产,只要你通过买卖这些东西赚到了钱,就需要交税。
买卖资本有长期和短期两个概念,短期就是持有时间少于一年,买卖资产收入算到你的年收入里面,和工资奖金什么的一起计算要交多少税。
第170章 互联网泡沫(破灭)
如果持有时间超过一年,就按照长期税率来算,这个1997法案修改的就是长期税率,从28%降到了20%,如果你一年前花100万买了套房子,然后今天200万卖了,赚了100万,那么原来需要交28万的税,现在只需要交20万的税,省了8万块,买股票也是同样的道理。
这个减税法案不仅增加了平头百姓的可支配收入,也降低了投资的成本,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投机的风气。
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想,这些互联网公司在纳斯达克涨的这么好,自己手里又有钱,虽然不太懂互联网是个什么东西,但是别人都去投,我为啥不去试一下呢?
怀着这种心理,投资者逐渐失去理智,认为只要是互联网公司,直接投就行了,反正肯定涨;创业者看到这种情况更加疯狂,反正只要挂上互联网公司的名头肯定能成,干就完事儿了。
投资者盯着那些创业者,仿佛在说:创业吗?上纳斯达克的那种?
这场大戏在投资者和创业者的推动下,迎来了高潮。
马克思在《资本论》里面曾经说过,如果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如果有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
投资互联网公司股票的收益在当时要远远超过300%,人类的贪婪现在展现的一览无余,大多数人都不懂这些高科技公司到底是如何运作的,其实他们也不关心,只知道他们是未来,公司暂时的亏损在未来肯定能赚回来,现在增长是最重要的,以前从来没有买过股票的人也冲进交易所要求购买这些互联网公司的股票,还有人辞职在家专门炒股,俨然一番全民股神的情形。
即便有些公司只是在名称前面加个e-或者后面加了一个.然后出了一份商业计划书,投资者就认为它是互联网公司有投资价值而疯狂砸钱,随随便便一家新上市的互联网公司就能融资好几千万美元,前面提到的做生鲜配送的公司上市融了3.7亿美元,专卖宠物用品的融资了8200万美元,还有社交网络鼻祖,上市第一天股价暴涨9倍融资2800万美元。
那些为互联网公司提供服务的通信公司和网络公司也同样备受投资者青睐,仅仅在1999年一年高通就涨了26倍,同样还有另外12支股票涨了超过10倍,网络服务公司第一天股价就涨了四倍,总之就是老大们吃肉,后边的小弟们喝汤,大家一起发财。
到了2000年,纳斯达克指数公司的整体市盈率已经到了200,比1991年日本房地产泡沫时候的日经225指数公司整体市盈率的80高了两倍不止,貌似美国民众都已经忘记了日本房地产泡沫的惨象,或者选择性无视了,公司赚不赚钱不要紧,股价涨起来就行。
上边是投资者的狂欢,下边是创业者的盛典,上游的钱像瀑布一样砸向这些公司。这些公司老板的脑袋也给砸晕了,开始忘记这些钱迟早要还给投资者的,开始毫无节制的放火烧钱。
高科技行业人才肯定是摆在第一位的,虽然很多公司的老板都是写代码出身的,但是这种脑力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的程序员。
那个时候互联网才发展了十年不到,市面上的程序员数量太少了,这些公司不得不奆薪招聘程序员,随随便便就开出8万美元、10万美元的年薪,用撒钱来形容毫不为过。
除了突破天际的工资,还有各种各样的奢侈的party,钱不是问题,只要大家开心就好。
公司成立开个party,公司改名字开个party,项目启动开个party,产品上线开个party,当时的硅谷每周都要开20多个party,酒水饮料随便畅饮,甚至请明星过来唱歌,就连跟这些公司毫无关系的路人都可以过来凑凑热闹,一个party轻轻松松花掉十几万美金
花钱无极限,员工工资和开party其实都是花的小钱,搞过互联网的应该都知道,花钱的大头基本都在推广,想让别人用自己的产品得先让别人知道自己的产品,每天都要花费巨资去打广告。
打广告的方式有很多,在当时无外乎电视广告、印刷广告(广告牌这种)或者体育赛事休息时间广告,这些都是当时比较主流的广告方式,可以想象当时在整个湾区都是大大小小的互联网公司的广告。
当时最牛的莫过于这家卖宠物物品的垂类电商公司,开业第一年打广告的费用就几乎是公司营收的20倍。
它同时在十几个城市开展广告营销,它的吉祥物——布袋木偶斑点狗——出现在各个电视节目还有杂志里面,还做了一个巨型吉祥物参加纽约梅西百货感恩节游行,最牛逼的是他们还花了120万美元买下了2000年美国超级碗广告。
超级碗是美国职业橄榄球联盟(NFL)的年度冠军赛,它的电视广告一直都是兵家必争之地,在美国曝光量极高,覆盖人群极广,已经脱离了体育成为了一种文化现象,能在超级碗播放的广告通常能够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的关注,推广效果显着。
1984年苹果的旷世之作Macintosh电脑刚面世的时候,就在超级碗上面打了一分钟的广告,立刻爆红,并且受到广泛好评,成为了超级碗最好的广告之一。
当时还有一个着名事件,一家名叫美国在线(America Online)的公司宣布和时代华纳(Times Warner)合并,创造了历史上最大的并购案,合并之后公司市值高达3600亿美元。
美国在线当时就是一家提供线上服务的公司,主要应用是导航网站、邮箱、即时消息服务等等类似于网易,算是互联网时代的先驱企业。
而时代华纳这个名字大家可能有点陌生,但是谈起HBO和华纳兄弟大家可能都知道了,时代华纳是这两家的母公司,相当于当时有线服务和电影行业的大佬。
两家合并之后成为了在线内容媒体行业的巨无霸,从内容生产、传播到消费全覆盖,看似是一个非常划算的买卖,但是一年之后大家可能就不会这么想了。
就这样带着新经济光环的互联网公司不惜一切代价投入到争夺市场份额的战争中,铺开了自己的商业版图。
大多数的公司并没有像当时的亚马逊、Ebay或者谷歌一样把金钱投入到技术和产品本身的建设,而仅仅停留在打广告拉新推广这种烧钱的模式中,占领市场全靠昂贵的广告和并购。
随着资金被迅速烧干,市场增长的速度远远跟不上互联网公司的扩张速度,也就是互联网公司增长特别快,但是上网的人并没有增加足够多,互联网用户数量不够这些公司霍霍,故事讲不下去了,泡沫也到了破灭的边缘。
至暗时刻即将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