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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捞尸先生那些年

作者:道上老祖 | 分类:悬疑 | 字数:53.7万

第221章 巨鼠

书名:我当捞尸先生那些年 作者:道上老祖 字数:2238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4:59

水下视线一片模糊,我连个护目镜都没有,没办法离竖井口太远。

不过,发现前面有异常还是试着往前走了几步。

越是靠近,水浪越大,光线中有黑色东西在水中晕染开。

是血,刚才下来的那个年轻人受伤了。

想到此,我把‘砍刀’握在手里,手电光线落在前面一团黑影上。

黑影个头很大,剧烈扭动身体,搅动四周的水。

排水管里空间有限,水浪一波波撞在管壁上,再弹开。

如此反复,水浪层层叠叠,搅动整个水域。

我想游过去,前面的水浪一波又一波推着我往后。

在水里,水浪比我的力气大。

我只好双脚着地,扶着管壁稳住身体。

这样下去不行,必须有个称手的长工具。

我决定上去找个带勾子的东西再下来,扭过头,对上一张翻着白眼,脸色青紫的‘人’。

我在水下也算是历险数次,心理承受能力不差,本能的挥出一刀。

一刀击中。

刀却从对方的身体里穿过。

这时,我才看清对方,来的不是别人,是刚见过的隔壁鬼魂大叔。

光亮中,鬼魂大叔身上的蓝色睡衣已经支离破碎,瘦弱的身体浮在水里,直愣愣地看着我。

我没有办法开口,在脑海里问他,“大叔,前面是什么东西?”

事实上和鬼魂沟通本就不需要开口,人鬼殊途,鬼魂没有实体,更不会有声带。

它们和人交流靠的是磁场,磁场是一种生物能量。

鬼魂的阴磁力强大,能有效影响人的脑波,当彼此能量波达到同步时就可以沟通。

人和人,人和狗,猫之间都是可以的。

我们常听说,他的一个眼神我就知道他想说什么。

这说明两人之间的生物波同步了。

鬼魂大叔没有第一时间攻击我,说明他不是那种只有泄愤或是寻找替身的恶鬼。

所以,我并不怕他。

鬼魂大叔扭头看向前面,“小伙子,救救他。”

这个他是指刚才的那个年轻人,我也想救他,关键是我过不去。

鬼魂大叔不知道跟了我多久,也知道我的困难,他主动说,“我去缠住它。”说完把身体缩成一团,顶着水浪往前飘。

我贴着管壁,以此来减少水浪的冲击力。

前面的黑影团扭动更加激烈,好一会,水浪果然渐渐减弱。

看来是鬼魂大叔制服了黑影。

我提着刀双腿一蹬窜过去。

游到近前,第一眼看向黑影,看清黑影的样子我有点发怔。

大叔张开手脚,十根手指抠进管壁里,身体像一张钢板死死地压着一只黑色的老鼠。

是真的老鼠,不,不能叫它老鼠。

这他么哪有一米多长的老鼠,这是老鼠精。

巨鼠通体黑毛,毛发像绸缎一样发亮。

嘴巴里的一对门齿像短小匕首一样锋利,眼珠是红色的,和乒乓球差不多大。

我发现最近总能遇到变异的动物,从休眠湖的鲶鱼精,到通天河里水黾,再到这只巨鼠。

这是不是预示着世界要变了。

巨鼠的身体被压制住,疯了一样扭头撕咬鬼魂大叔,逮到哪里咬哪里。

鬼魂大叔每被它咬一口,身影淡一分。

巨鼠居然有吞噬鬼魂的能力。

“小伙子,杀了它。”

鬼魂大叔急迫开口,声音极淡。

我回过神,庆幸自己带的是专砍骨头的菜刀,而不是桃木剑。

我扑过去,举起砍骨刀冲着巨老鼠如同大腿脖子砍下去。

水有阻力,刀落下去没有我预期的快。

巨鼠闪动精明的红眼睛,忽然扭头伸出长嘴巴,用它的门齿挡下我的砍骨刀。

我用尽全力的一刀砍在一对雪白的牙齿上,还没能砍断。

巨鼠一招得手,伸出长嘴咬向我。

鬼魂大叔见状用模糊的脑袋顶住巨鼠的脖颈,“杀了它。”

我极为恼火,一人一鬼干不过一只号子,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提起刀要再砍,目光触及红眼睛,身体像被红色吸进去一样,脑袋瞬间一白,眼里只有两只红眼珠子。

眼珠子在不断的变大,变成红篮球,变成红月亮。

而我在不断地缩小,最后变成蝼蚁面对着泰山迎面压下来。

强烈的恐惧感撕裂开我的嘴巴,心慌慌的,我不受控制地吐出一口气,胸口顿时憋闷起来。

窒息感让我脑子清醒过来,面对只是一对乒乓球在小的红眼珠子。

刚才怎么了?被一只老鼠的眼睛迷惑了!

草!

果然老话说得好,不管什么动物,活得久了都有邪性。

鬼魂大叔身影又变薄少许,现在只剩一个人形影子。

必须得手,我把巨鼠的脑袋死按在管壁上,像宰鸡一样让它露出脖子,扬起砍骨刀猛砍。

一刀不行两刀,三刀,刀锋划破巨鼠的皮毛,鲜血一下子涌进水里,像一朵朵地狱之花在盛开。

转瞬间,血水又被水流冲往下游。

不知道砍了多少刀,直到把巨鼠的脑袋砍了下来。

也就在这时,鬼魂大叔像放心一样,泄了气跟着消失,消失之际他说了一声,“谢谢你小伙子,我想回家。”

巨鼠尸首分离,跌落在水底,又随着水流往下游滚动。

而砍骨刀上没有一点血,干干净净。

我胸中一口气已用完,靠着平日的训练撑着用手电扫了一圈,光线落在两米外的人身上,是先下来的年轻人。

他侧躺在水里,靠近管壁,勾着头,不知是死是活。

他身上的水肺还在,但是潜水服被撕碎了,祼-露出来的皮肤上全是一个个血洞,特别是两条大腿,被咬得血肉模糊。

我游到他身边,这才发现他一手抓着叮叮棒,叮叮棒的一头插在排水管壁上的裂缝中,而他的另一只手里抓着的正是大叔。

大叔的尸体已经被啃得残缺不全。

我不知道他是在哪里找到大叔尸体的,只知道他遇到巨鼠攻击没有放弃大叔的尸体,他是蠢的。

我扯动身后的安全绳,然后探了探他的脉搏,还好,活着。

这一次下水只有八分钟,我却感到极度的疲倦。

年轻人被送往医院,阿姐抱着大叔的尸体恸哭,一遍遍的自责,怪自己平时忙着工作,没能多陪陪他们。

又说着小时候父母是如何精心照顾她的。

人,为什么只有在失去后才知道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