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且隋

作者:玄武季 | 分类:历史 | 字数:267.5万

第37章 现在,我只想要马

书名:且隋 作者:玄武季 字数:5201 更新时间:2024-11-16 15:21:00

进来的,是阿布。

后面的是却离,还有一个陌生人,是阿布的仆人,狐。

阿布见温璇醒了,查看一番,感觉还好。

他估计,就是中毒和不明原因引起的聚变聚变,因此也非常开心。

于是,向众人介绍了自己的仆人,狐。

见狐一副老实恭敬的样子,李贤也就信了阿布四五分,心中的猜忌和防备也就淡了许多。

这就是人际交往理论中,所谓“在乎就反复证伪”理论。

我要么盲目相信,要么反复证明你在撒谎和不忠。

狐在路上,已经被阿布用暗语交代了一番。

至于灰一和灰九,自有白青去将信息传递了去;另一方面,也是将山上的信息传递给山下的部队,做好下一步的应变准备。

阿布采集的药草,是什么?

一支箭!

学名叫瓶耳小草,江湖号称“草王”。

是徒泰山温泉旁长生的一种植物,药效甚多,但阿布记得的就是解毒、消炎和治疗YW什么的。

解毒、消炎,可不就是对症么?!

这个时代,对一支箭的功效还没能被发掘,所以还没有滥采到绝迹的地步。

先前阿布中毒的时候,还没来得及想起这茬,所以就被烈酒麻翻了,还办了糊涂事。

现在,却是刚刚好!

狐已经跟随阿布多日,对他的奇思妙想和处事做派,那是理解甚深。

因此,他到了帐中,也不多言,熟练地帮助阿布对药草清洗、处理,然后到帐外生火煎药。

一番操作,让李贤的卫队们大感新奇。

倒是对于他们两人,从何而来、怎么又混入到这女儿国的事情,都淡忘了!

主要原因,还是在这个时代,对于男女的防护界限,还真没有到宋及以后那样的登峰造极、变态程度。

来了就来了吧!

有个养眼的帅哥,和勤快干活的,有什么不好的?

阿布,又当了一回妇科圣手。

不能说药到病除,但瓶耳小草的药效也不是盖的。

能解蛇毒的它,似乎解这种玄幻奇毒,也很不错。

当带着淡淡清苦味道的药汤喝下去不久,温璇的眩晕感和异常的心跳,开始慢慢平复下来。

脸色,又重新恢复了红润和白皙。

李贤和一众女士,顿时对阿布刮目相看。

古代的医学,特别是草药医学,讲究的是调理、慢工出细活,所以有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的说法。

所以,在不了解瓶耳小草(一支箭)神奇药效的情况下,再加上温璇的病理本就是一个糊涂账(真良医也抓瞎)的现实,等温璇真的被阿布瞎猫碰到死耗子般的治疗下立显了效果,她们就服了。

大家对阿布改变了态度,对他青眼有加、倍感不凡起来。

傍晚时分,温璇便如常人无异。

趁着这会儿功夫,阿布将昌鑫隆的事宜给狐交代一番,让他寻机安排。

昌鑫隆,的确是王家的祖产。

准确的说,是王蔻的嫁妆之一,明面上还是祁县王家在国内城最大的产业。

等王蔻入边之后,便成了粟末族的暗桩之一,自然是一个非常隐秘的情报据点。

这次,阿布本来就没有计划到都国内城耍耍,而是急着赶回营州会合老爹。

一是及时安慰老爹,二是将自己和老妈的情况详细告知。

因为剧烈的地震,山形道路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老爹那边就是再急,也不会很快赶到陀太峪和他们相会。

另外,与高句丽的剧烈冲突,已如箭在弦上,肯定也让老爹分身乏术。

但是事赶事,既然到了山顶,遇上了这么一群特殊的人马,想走也不是那么容易了。

更何况,阿布现在又有了新的想法。

李贤,着人将山上营地里的情况,告知了正在不远的山窝里,烤羊肉喝美酒的王弟高建武。

同时,安排人开始第二日下山的准备。

但是,阿布和狐有关的事儿,却被刻意隐瞒了下来。

所以,也要保护好他们,安全离开!

李贤是个很大方的人,毕竟现在她是一国之母,办事自有自己的一番讲究。

虽然阿布的身份和来历可疑,但他毕竟帮自己和月儿,都解决了一个麻烦。

是的,都。

况且,也算是和阿布有了肌肤关系,再加上这插翅难飞的环境……

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大风浪?呵呵!

就这么两个人,就这么一个年纪轻轻的小鲜肉,怕个锤子!

(可是,明妃啊,你确实是把狼看成狗了啊,他可真的能飞走,真的能掀起恶风波啊)

李贤的情况,很特殊。

因为膝下无子、地位不稳、死亡威胁,所以作为国母的明妃李贤,总是这样带着外甥女到处去周游。

也许,高大元已经对子嗣,死心和认命了吧!

所以现在的李贤,真的放得很开。

什么母仪天下、身先垂范之类的,统统在她面前不灵了。

她,主动选择了阿布。

第37章 现在,我只想要马

(估计历史上的武后,就是这样炼成的)

李贤设宴款待阿布和狐。

晚宴,很丰富,让穿越以后粗糙惯了的阿布,很是开了眼界。

等不顾形象地大快朵颐之后,有点酒意的阿布——阿布契郎,就又卖弄起自己那三寸不烂之舌。

天上地下、过去未来。

过去的,讲史事轶闻奇谈;未来的,讲臆想、神话、穿越。

(中国历史中关于穿越的记事非常久远,可查阅)

一时之间,只听得一众在座女生,心之向往、心潮起伏、心旌神摇。

阿布的口才,好不好?

请不要加“不”字好不好。

这简直是纯纯的降维碾压!

不说后世已经大行其道、家喻户晓、梳理清楚的史册经典,单就他自己那些经历过的最朴实的事情,也是经典。

只需稍微托词成虚幻,什么汉武帝梦游仙境、王婆走过奈何桥、武大郎三打白骨精,等等。

那,简直了哦!!!

温璇听着,可心里直犯嘀咕。

这阿布契郎,听说是粟末地稀罕的少年英雄,现在看来,还是个妥妥地鬼话精!

只怕就专讨女人欢喜这一项,都已经是登峰造极的英雄好汉。

是的,她也是喜欢这样子有趣的英雄的!

李璇,笑容满满。

桃花色的皮肤,绽放得如同受到信风召唤的春树。

这个臭小子,好一个知情识趣、风流倜傥、诙谐幽默的少年郎啊,也是个十足十的偷心贼哦!

如果,如果……

她不由得偷偷叹气。

却离、阿旗谷等人,差点被阿布的各种奇谈怪论、惊险刺激、风云宛转,整得魂飞魄散。

这狗贼,嘴皮子好生厉害啊!

知道得这么多,长得又这么帅,嘴又这么甜碎,简直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文曲星!

所以,多多少少,等这一顿晚宴下来,在座的姑娘们看他的目光,全变了!

已经由怀疑、疏远、警惕、厌恶,全变成了冒星星的一片花痴状。

阿布,拥有了陀太峪之外,第一批女粉丝!

通过聊天,阿布才知道了面前的这帮女人,个个都是来头不凡。

这个看着年纪甚轻的女人(26岁的妇女),竟然是粪土肥元的大妇(目前还就一个老婆)。

高句丽国的国母啊,怪不得有这么大的阵仗!

阿布内心,不由疯狂输出。

“可可可,贵为国母,不应该……啊!”

“粪土元,不怪我啊!”

“全是……但是,没有但是。”

“可,我和老元,天生就是敌对的啊!”

“现在,我都把筷子伸进他碗里还海吃了一口,那更真正是九十加一世共十世仇敌了!”

(按照固有历史演进路线,阿布这条线是加戏啊,生生把土元的帽子变颜色了)

“还不知情的粪土元,肯定是要往死里整我和我族,这也是高句丽既定的国策。”

“现在,如果他知道了我办的事儿,肯定会把我和我的族,搞得灰飞烟灭不可。”

“所以啊所以,即使我不想搞天下任何人,但也得被逼着搞他高大元。”

“从穿越到现在,我一直都是被逼的,被逼的,被逼的!!!”

“既然转世顶了人家阿布契郎的身份、肉体,那就得经历他所有未来得及经历的劫!”

“没有选择,无法选择,不能选择!”

……

放开了的阿布,就像突然被脑袋里装上了大魔王智脑一样,开始疯狂而又心机万千。

所以,他的思维和嘴皮子,就像开了挂的永动机。

各种奇思妙想,层出不穷。

而随机应变、溜须拍马的技艺,更能够把史上最着名的嘴皮子王东方朔超,超越好几个马位!!!

宾主尽欢。

飞花流觞,真滴是个彻夜难眠的奈何天!

温璇瞅着机会,要过了阿布的金笛,翻来覆去看了好久。

之后,也没多说什么话,然后就告辞去歇息了。

半夜里,李贤找阿布的时候,就问:

“你老实说,你是谁?”

“我就是王布啊,你就叫我阿布得了!”

“骗鬼,快说!否则砍了它,喂狗!”

阿布吓得一哆嗦,忙回应道:

“知道了,对你不好!”

“你别管,尽管说!”

“啊!嘶!好,好,我说还不行嘛?”

“我,叫阿布契郎,就是你们家肥元的十世死敌的少东家!”

“是你!阿布契郎?”

“哦,轻点!”

“你不是……哦,你的胆子也太大了,竟敢……”

“你怕了?”

“我?我怕什么,你都不怕!”

李贤象吃了兴奋剂一般,倒是显得异常开心和主动。

“我怕啥?天下之大,我阿布何处去不得?”

阿布坦然而自信。

“能挡住我脚步的,只有……喔!”

其实,来到这个世界一回,阿布除了担心不知名的疾病,几乎没什么人或者什么事,值得他担心害怕的!

即使是说到死,他前世都死过多少回了!

连他自己都记不清回数,这还不算上一世穿越那次,以及此一世箭伤不治这次。

“你的心,真野真大!”

“可惜,我,就是个苦命的女儿身!”

李贤幽幽说道。

“苦命,不要搞笑了,姑娘。你都是整个高句丽最大,最大的女人了。”

“最大,又怎样?死活,还不是大当家的一句话!”

于是,李贤絮絮叨叨地,悄悄将宫廷里面的龌龊,挑拣着给阿布讲。

阿布听了,不由搂紧怀中这个有些哆嗦的女人。

他才知道,这个地位赫赫的高句丽明妃,过得是多么步步惊心!

据李贤侧面偷偷了解,她前面的熹妃、安妃等,都是因为常年不孕,就那样莫名其妙、不知所终。

对外说,尽是恶疾暴毙,不得明发。

所以,就是死了,亲人们连个衣角也见不着!

宫廷,宫廷,从来都是千红一库(哭)的地方。

见不得一丝阳光!

因为神秘的王权这玩意儿,本身就得在阴影里存在。

“说说,我能帮你什么?”

(还好,不是你要什么,或者我能给你什么)

李贤痴情的问。

“你一个女人,我能要你帮什么?别瞎操心,照顾好自个儿,最好!”

“等我发达了,就把你从肥元手里,接回去!”

(记住,是接回去,而不是夺回去,多么理直气壮)

阿布又在放肥诺。

(不过后来,他真的堂而皇之地,将他的这个“明”接回到身边)

李贤闭上眼睛,将头埋在阿布的胸膛上,吻着那个日形烙印。

然后像一条沉在水底的鱼,一样说话。

“人生短,且尽欢。低首问良人,心可曾安?”

“我要马,许许多多的战马!”

“战马,干什么?”

“傻瓜,争地盘啊!隋与高句丽、高句丽与我,皆有连绵大战!”

“我料想,真正的乱世,即将到来!”

“趁这暴风雨来之前的短暂平静,我要做好天下大争的准备,所以,”

“所以,你需要壮大自己,保存自己,以图时机?”

“是啊,只有那样,我才能好好地爱护你们,保护你们!”

(说得有多无耻,又多有道理啊)

“其实,咱们安安静静的这样,多好?”

“打打杀杀,有什么好?“

李贤幽幽地说,抱紧阿布。

唉,男人和女人想要的,总是那么不同!

“现在,我只想要马!”

阿布装作生气地推开李贤的胳臂,翻身留给女人一个光光的脊背。

第二天,阿布早晨醒来的时候,徒泰山头的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

他穿好衣服,走出暖烘烘的帐子。

周围的树上、山石上、地面上,落了一层厚厚的白霜。

加上先前没法消融的积雪,到处白花花一片,异常刺目。

阿布也不矫情,直接找了些黑锅灰,在眼皮底下划了个眼影。

这显得他,非常的怪异和另类。

(雪地生存技能之一)

除了温泉,那些自然形成的溪流,也远远地结了一层薄薄的冰。

但薄冰下面,还是汩汩的散发着余温的流水。

徒泰山的白土,丁点儿也看不见。

其实,此行阿布还有一个小小的愿望。

希望自己在抵达山顶之后,亲自确认一下,那关于《山海经》中不咸山得名的真与假。

唉,女人,误事啊!

阿布前后左右看去,发现昨天还随风喧闹的营区物件,已经被收拾起来捆扎好了。

阿布不想打扰任何人,也示意想要跟上来的狐不要管自己。

他一路顺着缓坡,走到谷底小溪边,撩水洗脸。

水温温的,还有股子硫磺和其他什么的骚气。

金笛一吹,白青就落下来了。

阿布打开竹筒里的布条,看了看,笑了。

只见上面一行小字:

“信收,已接渠帅使者。兵做两部,一部营州,一部国内城,胡。”

阿布想了想,掏出自己用石墨和粘土混合试验出来的铅笔(徒泰山中石墨矿丰富,可查),在纸条背后刷刷写下回信,卷好,装好。

白青,又像一道白光一样,飞走了。

这情景,直看得周围那些女兵们,直流口水。

羡慕妒忌恨啊!

好帅的白鸟,好帅的人!

“王先生,娘娘和郡主请您上路!“

此话一讲,阿布心头一惊。

愕然地回头,看着很有礼貌的却离姑娘。

“上路?上哪个路?”

“还上哪个路?还有飞下去的路不成?”

“下山!走了!“

本来是好脸色的却离,见阿布问得莫名其妙,不由恼火地说道。

这姑娘,也不再辛苦装淑女样子了!

“上路,上路,我还以为要上天呢!”

阿布自嘲地说着,然后就跟在却离的背后,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