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尚书夫人
作者:粉仙 | 分类:古言 | 字数:3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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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章 她是嫁给你,又不是卖给你
徐则说完,掌声雷动,周遭百姓恨不得赶紧进入下一题,他们还是第一次见过这种形式的比赛,两方的选手都很厉害,才思敏捷,几乎是一方提出观点,另外一方立刻就想出了反驳的话语。
“这比赛好啊!我竟然通过一场比赛,学会了不少关于律法上的律令,之前官府让死记硬背的那些东西,我几乎都忘了,现在一听他们提起又全部想起来。”
“托这场比赛的福,让我知道原来盗窃的罪名这么重,我回去以后可要叮嘱好家中的孩子,可千万不能做这些事情。”
“还有啊,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要主动去跟罪犯周旋,争执,一定第一时间先报给官府,这意外伤人也要立刑惩罚哦。”
在百姓热切讨论的间隙,周言拿到第二题的题目开始朗读“甲与丈夫发生争执,在争执的过程中,丈夫对甲有了暴力行为,甲不堪其扰,逃跑到同村朋友乙家中,但乙好心收留,甲却在丈夫找来的同时,因为害怕将外出归来的乙同丈夫一起关在门外,恼羞成怒的丈夫杀了乙,过程中,乙无数次请求甲开门,但甲默不作声,最终导致乙因为他夫妻二人的矛盾白白丧了命,请问此案件中甲的罪行该如何判定?”
刚刚赢了第一题的红队自信开口“我方认为此案中甲无罪,杀人的是她的丈夫,与她无关,她单纯是道德败坏,见死不救。”
“我方反对此案可以用律法中第九十一条,因自身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需补偿他人所有损失,赡养他人长辈,徒一年,杖五十。”
红方“这并非过失,首先,甲并不知道自己的丈夫会杀人,所以这件事情并不构成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其次,甲只是弱女子,阻止不了她的丈夫犯罪,所以此案件罪魁祸首是甲的丈夫,他故意杀人,该判处死刑。”
蓝方“这如何不算过失?甲在去寻找乙的过程中,甲的丈夫就对甲实施了暴力行为,律法第五十条规定,丈夫不得对妻子做出暴力行为,违者杖九十,甲完全可以让官府介入,取消二人的夫妻关系,让她的丈夫得到应有的惩罚,可甲却还是将灾难带到了乙的身边,这期间她应该有无数次机会可以向官府报案,可是她都没有,她眼睁睁看着乙因为收留她,被自己的丈夫杀死,这一切都是因为甲,所以可以算是甲过失杀人!”
从第一题获得启发的蓝方火力全开,杀的红方节节败退,最后一炷香都没燃完,红方这边就已经哑然。
这第二题自然就是蓝方胜出,依然是徐则做出总结“刚才蓝方有一个观点我很赞同,就是在遇到任何事情的时候,你们第一时间应该寻求外界的力量帮助,案件中的甲明明可以向村里面向官府寻求帮助,可她偏偏选择了最弱的力量,最后导致悲剧发生。”
“不要提什么清官难断家务事,这样不算家暴,这是故意伤害!你们都是月朝的百姓,在你们遭受伤害时,就有权利向官府寻求帮助,只要还是月朝的百姓,就必须接受律法的约束!”
“我自己的婆娘,我打她也算犯法呀?”
“怎么不算犯法?她是嫁给你,又不是卖给你。”
“亏妻者,百财不入,你家娘子为你生儿育女,操持家务,赡养老人,连最基本的善待她都做不到,与畜生何异。”
男子没想到自己就单单随便说了一句话,就引来旁边的人围攻,他不服气的又说“那若是她做错事情怎么办?”
“你没听徐大人说吗?人的罪行自由官府审判,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断定一个人是否有罪,法度威严,不是说说而已。”
周遭的百姓虽然都不再说什么,但看着这名男子的眼神都充满了不屑,有心人还向旁边人打听这男子的消息,若是这男子还未成婚,必要提醒身边熟悉的人离他远一点,可不能将自己家姑娘嫁给他家,让他家祸祸。
若是已经成婚,那就更要盯好他了,毕竟举报犯罪有奖。
男子再也待不下去,灰溜溜的离开。
男子离开后,这一片的百姓好像打了什么胜仗一般,昂首自得,笑的洋洋得意。
总共五题,结束后,这些选手们一个个大汗淋漓,像是从水中捞起来一样,身心俱疲,这种累并不是身体上的累,是一种精神高度集中后突然松懈下来,从心底传出的累。
这次比赛胜出的是蓝方,两队的能力不相上下,只是最后一题蓝方的观点更符合实际,所以蓝方险胜。
百姓们看的意犹未尽,恨不得天天都有这样的比赛,今天这辩论赛可是让他们受益匪浅,不仅从中学到了很多关于律法的知识,也长了很多见识,知道哪怕是无心害人,也要承担责任,自然也看到了如今月朝年轻才子们的风采。
礼部这边还安排了人对这二十名选手进行了采访,简单采访了他们的家庭背景以及他们参加辩论赛的原因,还有他们从比赛中获得什么心得。
那句“律法是我们平民百姓手中的武器,当我们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利益受到威胁的时候,就要拿起律法保护自己。”登在官报上之后,瞬间广为流传,
征求过他们的意见之后,这二十人便被徐则收进监察院,徐则带着他们使用律法,扞卫了每个月朝百姓的利益,不冤枉一个好人,但也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
官报用很大的篇幅宣扬了这次比赛,那些看到官报的人终于鼓起勇气走进县衙,将曾经自己受过的伤害与人道来,他们殷切的希望那些罪恶可以绳之以法。
至此,沈悦舒打开了依法治国的序幕。
百姓们渐渐的习惯遇到事情,第一个念头就是报官,而不是报给村正,让村正处理,夺去村正一言堂的权利。
霍青书也借此机会废除了卖身契制度,改卖身契为雇佣文书,由官府统一发放,需要雇佣人手,则需要去官府登记,官府会根据要求贴出招工启事。
雇佣文书上的工作年限由二者商议制定,雇佣文书一式三份,文书上对双方都进行了制约,包含不得无故拖欠克扣工钱,不得动用私刑,不得损坏主家财物等等,若是其中一方违约,被违约方可拿着雇佣文书让官府为其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