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四合院:从七十年代下乡开始

作者:方块遇到三角形 | 分类:都市 | 字数:36.7万

第91章 出版搞定

书名:四合院:从七十年代下乡开始 作者:方块遇到三角形 字数:2147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6:10

接下来的事就好办了,先是打听了下英国本土出版社在这边的分公司,不过他写的是美式的英语,到时候可能要修正一下,不过这都是小事!

林业有很大的把握这本小说一炮而红的,但要先出版啊!

其实林业早就在留意了,虽说之前他打算直接在美国出版的,但不由自主的就打听了。

本就有些消息了,找起来也方便,第三天一大早,林业已经站在出版社的门口了。

这只是个办事处,毕竟这边现在还是英国的殖民地,懂英语的人还是挺多的。

可能是那边的报社在这边水土不服吧,办事处寥寥几人都无所事事的喝咖啡聊天,并没有发现林业进来了。

本以为里面会是金发碧眼的白人,哪知道一屋子的同胞...

“请问主编在么?”

“你是谁?找主编有事么?”

“嗯,有本小说想出版,想请主编看看。”

“放这吧,留个地址,要是可以的话我们会给你写信的。”

傲慢!这是林业的第一感觉,跟林业说话到现在都没从以椅子上站起来!

但人在屋檐啊,这时候不是装逼的时候,从口袋拿出一包烟不着痕迹的塞在跟林业说话这个人手里。

“帮帮忙,英文小说,我比较着急,帮我引荐一下!”

林业也没有在这上面抠门,烟是最好的,很有面!

“行,你跟我来吧,不过结果怎么样我不能保证啊,还要看你小说的质量。”

说完就站起来带着他往里走,来到一个办公室门口。

“主编,有位作家想见您,他带来了一本英文小说想请您看看。”

“进来吧。”

汉语有些蹩脚,不过林业还能听的出来。

进门后,林业实在不想连听带猜猜去猜他说什么,直接用英语开始跟他交流,并且把第一集放在他的面前。

可能是林业的英语给他加分了,这位主编拿过书戴上眼镜开始认真的读了起来。

这一读就是两个多小时,林业实在忍不住了,这要是等他把这一本都读完要等到什么时候!

“主编,我的小说怎么样?”

被打扰的主编先是很不开心,但瞬间就发现了现在是在干什么。

”还行,这本书我们可以出版,一万英镑买断,这个价格很不错吧。”

不错你奶奶个腿!真当我是棒槌呢!

“主编先生,您既然不尊重我和我的书那我们就不用谈了,我想我的书有很多出版社喜欢!”

“别着急!我们再谈谈!你说说你的要求!”

本来这时候是不能暴露底牌的,但林业不想跟他掰扯,资本家的嘴脸暴露无遗,实在不行换一家!

“英国的出版交给你们,你们只有发行权,还有,我要百分之十五的分成!”

这个条件太苛刻了,但林业不着急,讨价还价嘛,再说了,他还有大杀器呢。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你要知道你只是个新人作者,并没有名气!”

“是嘛,那我的小说怎么样?”

“我承认你的小说不错,但这并不能吸引人去买你的书。”

好吧,看来咱们是不能合作了,那我就先走了。

“别,百分之八!我们要全球的发行权!”

“不可能,先不说分成,就是全球发行你们也没那个能力!”

“我们有合作伙伴!您放心,全球发行,我们可以的!”

林业想了想,全球发行也行,省了他不少事,反正他现在也没时间去操作,况且其他的版权都在自己手上。

“百分之十三,签字费五十万美金,对了,我要美金,我不要英镑!”

这些事都要提前说好,不然到时候啰嗦,现在国际上还是么远吃香,要先说好。

“不可能,那么高的分成从来...”

“后面还有六集!”

“好的,我们现在就签合同,并且,您接下来的作品我们有优先选择权。”

这才像话嘛,不过合同肯定不会现在签,他不懂这个,别掉坑里,这些老外心黑呢!

“您先准备好合同,我需要叫一下我的律师。”

事情搞定,林业带着草稿出门直奔律师事务所,直接找最好的!不差钱!

以前港币一小时,奶奶的,装打发了,他实在没想到八十年代的律师那么贵!早知道他当时就该去学法律!

“陈律师,等会麻烦您了,我先跟你说一下我跟他谈的条件,我的小说在他们出版社出版,小说的全球发行权交给他们,销售分成百分之十三,签字费五十万美金,还有,结算用美金结算。”

“我明白了,还有一点要补充一下,注明他们只有发行权,资本家是很无耻的,千万要小心。”

林业也没有把事情都交给律师,都是第一次见,留心很正常!

再次回到老外主编的办公室,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至于合同是这边的工作人员在跟林业带来的律师交流。

还好林业懂英语,这逼果然在给自己挖坑!好在请来的律师给力!

足足忙活了三个多小时,终于把合同签了,签字费还没给,主要是林业还没有银行账户,明天先去办理账户再说。

“陈律师,今天麻烦你了,感谢!”

林业直接点了五千港币,多出来的算小费,今天他虽然一直在跟那个主编聊天,但一直关注这他们,怎么说呢,很强势!

“这是我的工作,多谢林先生了,这是我的名片,有需要可以打电话。”

也不知道律师是不是都他这样,一板一眼的,给人的感觉就是很有礼貌,但很有距离感,可能有本事的人都有些怪癖吧。

今天心情很好,回去的路上买了不少吃的,虽然这事不能跟他们说,但是不妨碍他庆祝啊!

“霍!你小子不过了啊,这么多东西,要一百多港币吧!”

“嘿嘿,路上见到钱了,我们那的习俗,捡到钱就要赶紧花掉,不然会扣福气的。”

“你小子运气正好,既然见到钱了我们就不客气了!”

别说在这了,就是在家里也没吃过那么丰盛的菜啊,都是荤菜,素的都不配上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