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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暂时协议

作者:咬棒的鱼 | 分类:都市 | 字数:232.8万

第426章 妄想成仙的富豪10

书名:快穿之暂时协议 作者:咬棒的鱼 字数:2120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6:16

那份文件牵扯到的人员实在是太广,这次调查的是那些外国警官。

“这案子给我了,一个礼拜给你信息,就拍到时候你不敢抓,才刚过去没多久又再一次行动小心那些人有意见。”

施琅看完决定接下来,就算现在的最高警官给特权廉政处,但调查那些人就要做好炖冬菇的准备。

“到时候我全权负责,就是要搞一波才行,要不然那些人拿着钱就跑,留下的经济烂摊子还不是我们收拾。

能拦下来多少,就看你调查出来多少了,就算被炒鱿鱼我也要将这事给办了。”

施琅听了宋钟的话,觉得这不比原主那个好多了,就搞这个,顺便报复那些人也是不错的选择。

“可以,但我还是要看宿舍,看你西装又打领带的,要是宿舍不适合我就住你家。”

“那可不行,我还挺害怕你是弯的,要是你有女友我还淡定点,可是你也三张了吧,连个女友都没我很是怀疑。”

这话说的,原主确实没有女友,以前有个青梅但他弄丢了,每天办案办案的根本没时间去谈感情。

一开始原主也不是这种工作狂魔,直到女友嫁人新朗不是他后,将所有精力都放到工作上,算是用工作麻痹自己。

渐渐的看多了悲剧,他就变成了这样,每次都会尽力破案最求将悲剧降到最低。

“滚,我还怕你是兔子呢,长得白白净净的。”

施琅入职第一件事,就着手调查牵扯到富豪的那些人,有系统的辅助下,证据还是很充足的。

第一个倒霉蛋,施琅放在了抢夺原主位置的人身上,把施琅请到廉政里面喝咖啡,之后就当场逮捕了,报仇隔夜就不香了。

“都让你小心点,手脚还那么不干净。”

这是施琅对他的最后一句话,那人去到总局就被安排了很多次不合规操作,签署了很多本该淘汰的内部采购,从中谋取利益。

这人不敢将上面的人供出,施琅就给他加恐惧,拿到第一手口供,马上根据口供进行调查。

宋钟拿到口供就开始抓人,那些外国警官陆续也被带回去调查,经过施琅手的,没有一个不认罪的,并且又诞生了更多牵扯的人。

这让宋钟既兴奋又恐惧,玛德他好像打开了潘多拉魔盒,还一发不可收拾的那种。

每个经过施琅手的人,都会攀咬出几个跟这件事无关,但又会牵扯上别的事。

那些记录案件的资料,现在是堆积如山,不但有国人的,外国长官也包含大多数。

“你要不要先休个假?”

宋钟小心翼翼的询问施琅,他连续周转已经有点扛不住了,现在廉政处已经开始怨声载道,一个人要干三四个人的活。

并且不是每件事都能得到好的结果,有些证据都摆到面前了,你就是拿他没办法,就是动不了他,就让他回来喝个咖啡都会造成社会动乱。

有些将贪了的钱吐出来,转几圈后又变成他的合法收益了,反倒是比之前还拿的更多更合法。

没办法现在制定游戏规则的人就是这一票人,严重的又不能杀了他,只能引导回去他们国家接受审判,可一出国门别人就是无罪的。

“哟,这是扛不住了?我都说了,要是我来到这廉政处,那么警队里面的很多人就该睡不着,怎么现在你被问责了?”

施琅刚审讯完一个人,就被宋钟拦着让休假,这明显不休假不行啊,连续一个月时间,这半个警察系统稍微高点职位的人,都被带来喝咖啡了。

“这不是我扛不扛的了的问题,是下面小的要休息,就现在手里的案件就够他们忙的了,人手才是主要问题,上头一直不批复加人,我还将半个警务系统都得罪完了。”

宋钟简直想死的心都有了,他不是不想调查更多的人,但除了国人外其他人除了些严重的以外,都交了罚款也退到税收项目。

牵扯到人命的,也都被引导回他们国家进行判刑,这跟无罪释放没区别,只是不能再来港城,这毫无意义。

“行啊,你打算放我多久大假?放假期间有无粮出?”

“我也不想,不过现在你继续下去,整个警务系统就得崩溃,老顶已经开始着手改革警察系统了,大概一个月吧,放心有工资的。”

施琅听到这就懂了,人手少是一部分原因,更重要的事,经过改革,那些前面犯下的事,就要像个橡皮擦统统擦干净了,之后犯的事才能抓了。

这是防止混乱下唯一的办法,由于施琅的无差别攻击,很多华人有机会升职到高层位置,有效拦截很多人携带钱财跑路。

施琅回到宿舍,第一时间深入灵魂深处,将原主唤醒,将这段时间内发生的事都传入他的脑袋。

‘现在由于你的要求绳之以法,现在有很多人正义得不到伸张,你有后悔不?或者说有没有那么一刹那想过,要是我将那些罪人统统干掉,会不会更好点?’

施琅很是好奇,这原主会什么想法,虽然全部按照法律在抓人了,但这完全没有用,一个执行者去抓一个制定者,就是白瞎。

‘制度会因此而改变,会越来越好的,有想过但不能,身为执法者就不该有私心,要是每个有能力的都这样,那么社会将会更加混乱,而不是平和。’

‘没想到你还是个哲理家?’

施琅一脸嘲讽的看着原主,这人算是最自私那种人吧,施琅一开始不接触原主,就是经过他记忆分析,这人有毛病还不少。

为了坚持条例是完全没有人情的,他是那种为了条例可以保护十恶不赦之人的,就算明知道对方的存在会造成无数人死亡,都会坚持让这人经过法庭审判。

他追求的只是他心中的正义,不经过审判在他心里就是无罪的,这期间无论牺牲什么人都可以。

这种人是人类需要的,也是最可恨的,敬佩他坚守条例,是规则的拥护者,恨他也同样是条例的坚守者,他完全不会质疑条例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