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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宠小暖宝:全国大佬争着宠

作者:六月是一只猫 | 分类:古言 | 字数:487.4万

第1964章 彼此的计划(本章4000字)

书名:团宠小暖宝:全国大佬争着宠 作者:六月是一只猫 字数:3495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6:37

秦致远的物资虽好,种类也不少,但让他单独开一家店,显然不现实。

第一,他头顶还有秦天压着。

秦天不可能放任他做买卖挣大钱,更不可能对他挣的钱无动于衷。

在没解决秦天之前就让秦致远做买卖,无疑是给他人做嫁衣。

第二,开一家店,然后再连锁到四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别看暖宝的百宝居风生水起,可从拥有第一家店到现在,也用了好几年的时间。

第三,秦致远跟司空一样,没什么经商头脑。

开‘夜夜笙歌’能挣钱,那是因为他本身就擅于享乐,再加上有吉他这个东西在,帮他吸引了不少客源。

要真让他去做别的买卖,他是做不来的。

第四,秦致远自己亲口承认的,他不仅懒,还得顾家。

这媳妇儿和孩子多得都能组足球队了,今天这个有点事儿,明天那个有点事儿。

他的精力就那么多,实在没办法把这些物资的利益发挥到最大。

第五嘛,暖宝对秦致远,有别的安排。

这个安排,还是崔毓秀提起的。

崔毓秀身为崔家唯一的血脉,手中还握有五万的死士呢。

那五万死士虽然分布在四国各地,但风月国那边最多,有四万五左右。

崔毓秀身在京都城,很多事情要办起来并没有那么方便。

再加上她如今是女儿身,要想联系那些死士,还得女扮男装,以崔至善的身份出现。

这太麻烦了。

于是,她想将风月国那四万五的死士暂时交到秦致远手里。

一来,让那些死士知道,崔家不仅还有她这个血脉在,更搭上了风月国的逍遥王。

哪怕这个逍遥王没有实权,可到了关键时刻,他身上流的血,就是最好的武器。

一旦秦天没了,秦致远身为秦家的子孙,登基称帝光明正大!

届时,她可以让秦致远给崔家和欧阳家翻案。

把秦天摁到崔家和欧阳家身上的那些莫须有的罪名,全部都拿掉!

二来,她要借秦致远的手报仇。

秦致远是暖宝的人,又与秦天不对付,支持他,是最好不过的选择!

三来,加重秦致远手中的权利,也是在为蜀国一统天下做准备。

虽说暖宝是神女降世,能让四国归一,但他们也不能什么都靠暖宝啊。

一个国家若事事都靠暖宝这个神女,那迟早有一天会玩完。

再说了,她就暖宝这么一个小姑子,可得宝贝着,不能把小姑子累坏了。

在统一四国这件事情上,她想尽一份力。

崔毓秀把自己的想法跟暖宝说了以后,暖宝还挺支持的。

于是,便单方面替秦致远答应了。

秦致远这几天还在‘四方馆’做梦呢。

他都不想回风月国了,计划着跟司空一样,在蜀国安个家。

尤其是得知暖宝懂医术又会炼各种稀奇古怪的丹药以后,他心里就有了主意。

想让暖宝帮他整点假死药,他好给全家人都喂上。

然后,就假装家里人中了毒,一夜之间全部死翘翘。

当然了,他先不死。

他要留下来,表面上把家里人安葬,实则找机会儿将家里人偷偷安排到蜀国来。

等家里人一被送走,他就遣散府中的下人,终日在家醉生梦死。

待家里人安全到达蜀国,他再放一把火将府邸给烧了!

到时候,找一个身材跟他差不多的坏蛋,直接丢到火海里,烧成一具焦尸。

而他,就悄咪咪来蜀国跟家人团聚。

从此以后,这世上再无风月国的逍遥王,多了一个蜀国乔木。

嘿嘿。

来了蜀国,就可以紧抱暖宝和段青黛的大腿,当一条快乐的咸鱼!

至于府邸为什么会着火?

简单。

媳妇儿孩子都没了,他一时想不开寻了短见,这总可以吧?

那为什么不放一把火假装成意外,将全家人都烧死,一起来蜀国呢?非得浪费那么多假死药!

嘿,这就得解释解释了。

因为身材相似的坏蛋不好找啊!

找一个坏蛋来替他死不难,找几十个坏蛋,那多不容易啊?

更别提,这其中还有不少孩子。

哦对了,最好能在回风月国之前,把蜀国这边的房子给搞定。

房子的地段不用太好,哪怕在郊外也行,但一定得宽敞!

毕竟他媳妇儿孩子多嘛,总不能住得紧巴巴的。

这宅子买好后,就先交给暖宝看着,让暖宝时常命人去打扫。

等他媳妇儿孩子一到,立马就能入住,多舒服啊?

嗯。

秦致远觉得自己的想法不错,就差跟暖宝商量了。

这不?

好不容易见到了暖宝,他激动得跟二百五似的。

结果,就听到暖宝跟他说:“身为你的妹妹,我很有必要为你负责啊。

看着你混成现在这种鬼样子,我深感痛心。

这样吧,你以后的路,我来帮你安排。

我二嫂崔毓秀你是认识的对吧?但她还有另外一层身份,你肯定不知道。

第1964章 彼此的计划(本章4000字)

这样,我跟你讲,你回到风月国以后,就……”

暖宝坐在秦致远身边,将自己和崔毓秀的打算一一告知秦致远。

秦致远听得一愣一愣的,像极了一个二傻子。

“你……你说什么?”

他不可置信地看着暖宝,以为自己耳朵出了问题:“你说毓秀那个小母老虎是崔家的纨绔独生子崔至善?

她这么多年来,都是在女扮男装,而且还瞒过了所有人?”

“嗯啊。”

暖宝眨眨眼,表示秦致远没有听错。

秦致远抱住了自己的头:“天啊,要不怎么说风月国的人心眼多呢?

明明生了个女儿,结果却对全天下公布是个儿子,还把女儿当成儿子来养?

这一养就是十几年,把所有人都骗了过去!”

说到这,秦致远又感慨道:“难怪啊!

难怪毓秀跟个小母老虎似的,一丢丢姑娘的样子都没有。

也难怪秦天把风月国都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崔至善。

合着崔至善早就成了崔毓秀,还嫁到了你们蜀国当儿媳妇!

玄乎,这世界真是太玄乎了!”

感慨完,想起暖宝的打算,秦致远的脸上又露出浓浓的哀怨:“不是,暖宝啊,你能不能多为我想想?

虽说毓秀是你在这个世界的二嫂,但我也是你另一个世界的二哥啊。

她那几万死士我可不想要,就跟烫手山芋似的。

再说了,我一点都不想回到风月国那个火坑!

我跟你讲,我有我的计划,我的计划是……”

“不,你没有计划。”

暖宝可是开启了读心术的,秦致远心里想什么,她全都知道。

什么躺平啦,当咸鱼啦,说句实在的,她都不乐意听。

一个大老爷们,有这么多媳妇儿跟孩子,躺什么平?当什么咸鱼?

燃起来啊!

等敌人全部打败了再慢慢躺平,这不香吗?

“二哥,你听我说,你的计划那就不叫计划,那叫白日做梦。”

暖宝打断秦致远,说得极其直白:“换句话说,你这个人就没有什么计划。

但凡你有计划,这十年也不至于过成这样。

等等,你耐心听我讲完,先别急着反驳,把罪名推到茅厕豹身上。

茅厕豹坑骗你,肯定有错,你也肯定受到了它的连累。

但要把你今日的结果全部归咎到茅厕豹身上,我是不赞成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你有今天,自己也有很大的负责。

所以,放下你的计划,跟着我的路来走。

你放心,跟着我,你绝对不会吃亏上当,还能吃香喝辣,走上人生巅峰!”

秦致远:“……”

他看着暖宝,总觉得这家伙不去做传销可惜了,小嘴真能叭叭。

偏偏。他还无言反驳,心虚得很。

沉默了半晌,只能委屈巴巴来一句:“你都没听我说我的计划,怎么知道我的计划不好?”

“你所谓的计划指什么?”

暖宝慢悠悠给秦致远倒了杯茶,反问道:“放弃风月国的身份地位,远离秦天那个狗贼?

在蜀国京都城置办一处房产,然后让你的家人假死,来京都城生活?

然后,你领着你的老婆孩子,抱紧我的大腿,彻底躺平当咸鱼?”

秦致远:“!!!”

亲耳听到暖宝把自己心里的想法一个个点破,他震惊得像是见了鬼!

猛然站起身,结结巴巴问:“不……不是,你怎么知道的?我……我没跟你讲过这些吧?”

暖宝无语,白眼都要翻到天上去。

她拉着秦致远坐下:“前几天见面的时候,我不是就跟你说过,我有读心术吗?

你心里那点小九九瞒得了别人,瞒不了我。”

秦致远:“……”

很好。

本来就够哀怨了,现在直接成了个大怨男!

读心术啊。

这么好的技能,他怎么就没有呢?

看穿了秦致远的想法,暖宝觉得自己得悠着点。

毕竟太优秀了,容易打击到别人,让别人丧失斗志。

于是, 她轻咳两声,安慰道:“其实我也没有多厉害啦,单纯是运气好。

因为阿豹有读心术,所以我才能共享这个技能。”

“行了,你别说了。”

秦致远心都要被扎碎了,有气无力道:“你再说下去,我又想打茅厕豹。

同样都是空间精灵,怎么就它最废物呢?

不行,光想不做王八蛋,我立马就把它叫出来打一顿!”

暖宝一听,嘴角抽搐了两下:“你可拉倒吧你!

咱俩难得见一次,能不能别上演这些追追打打的戏码?都看腻了!”

说完,又道:“留在蜀国当咸鱼的事情,你想都别想了。

给我乖乖回风月国去当眼线,咱们争取早点把秦天拉下马。”

秦致远还在挣扎:“可我蛮喜欢蜀国的……”

“那我在蜀国给你置办一处房产。”

暖宝也不是小气的人。

至少画饼这种事情,她最擅长了。

“你不是想在蜀国安家吗?虽说现在不是好时机,但房子我可以先帮你准备好。

等什么时候时机到了,你随时可以过来。”

“什么时候才是好时机?”

秦致远依旧有些不高兴,说道:“北国现在也没灭,可大哥不也一样在这安家了?

四妹,你不能因为先跟大哥相认,就区别对待啊!”

“你懂个屁!你能跟大哥比?”

暖宝没忍住,又白了秦致远一眼:“大哥虽说在这安了个家,但他人还是在北国当眼线啊!

人家为了天下太平依旧在北国当孙子,一句怨言都没有。

你呢?你连王爷都不想当,只想当咸鱼!”

说着,暖宝又道:“大哥在这安家,是托了他媳妇儿的福。

他媳妇儿本来就是我的人,就算不嫁给大哥,嫁给任何一个男子,我都要给她准备宅子当嫁妆的。

更何况,他媳妇儿以前也在北国当眼线。

后来是因为有了身孕,怕北国那个狗皇帝会拿她和孩子来威胁大哥,所以我才下了命令,让她赶紧归蜀。

你和大哥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秦致远像个大孩子,丧气道:“我的媳妇儿孩子也有危险啊,现在都被秦天当成人质拿来威胁我呢。

那个玉米粒你知道吧?前几天见面太激动了,我都忘了说玉米粒的事情。

当初秦天登基,疯狂杀戮时,我就是靠玉米粒才能活下来。

那时候,我提前得到了消息,得知秦天杀了不少皇室子孙,知道自己也难逃一死。

所以,我就设计让秦天知道我手中有一种粮食的种子。

那种子仅此三斤,但种活以后,却可以让风月国多一种粮食,还能凭借着这种粮食,保住四国之首的位置。

你知道的,风月国在经历一场内乱后,各方面的实力早已大不如前。

而这个世界虽说不缺粮食,但粮食的种类还是不多。

若风月国能种出一种新粮食,且还是在秦天当政期间种出来的,那么其在四国的影响力,可想而知。

我就是抓住了他这个心理,再加上我这个人……咳咳,我这个人比较废物。

没有上进心,只会醉生梦死吃喝享乐,于他而言根本没有威胁。

因此,我才能苟活至今!

可就是这样,我的家人孩子还是会受到监视,哪怕去逛个街,都有一堆的小尾巴跟着。”

(今天这章4000字,我把2章合在一起了,所以就更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