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延时
作者:白米百米 | 分类:仙侠 | 字数:135.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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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 两只毛僵
又过几天,我看着鱼池中的大鱼,与我等高,我拿出辟堪挂在腰边,震慑着它,我双手把它捧起来,在月光下,这鱼鳞闪着耀眼的光辉。
一直紧绷的脸,也忍不住舒展出笑脸,这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这九万鱼不仅仅是鱼腹有妙用,就连鱼的本身,吃了也有延年益寿的功效,可惜,只是吃一次就没有用了,但是即便如此,九万鱼一身都是宝。
我架起大锅,熬制着九万鱼,鱼肉很劲道,我看着鱼汤,没什么颜色,就汤顶有些油水。
我把鱼捞了出来,拿出小刀割着鱼,有些费劲,我拿着一块鱼肉放进嘴里咀嚼着,很筋道,非常锻炼咬肌。要真牙口不好的,就只能炖个半天,把鱼炖烂了才能吃着。
我看着这整体鱼骨头,好似翡翠一般雕刻着,我收回戒指里,九万鱼的肉对僵尸无用,但是九万鱼的鱼筋和鱼骨,对尸族来说,还是有不小的用处的,如果可以,倒不如以物换物,也是妙的。
吃饱喝足,我看向门外,我想要不要,现在就去寻人凑够百人血,但是仔细一想,现在不是划算的时候,现在弄得一身血气,武者本就是气血旺盛,到了喜马拉雅山脉就容易发现,万一遇到凶狠的,几僵发现我了,岂不是本末倒置了?我是去找东西的,不是去送东西的。
我在此地,扔下一个坐标点,只能事后再来了。
次日,我穿着一身白色的棉袄,带着一个护目镜在雪地上行走的,手中的寻龙尺转的都跟竹蜻蜓一样,我叹了口气,收回寻龙尺,一屁股坐在一旁的石头上,点上一根烟,沉思着。
很明显,这种情况,是有人动了风水,才会导致磁场混乱,寻龙尺也基本上瘫痪了,是谁,肯定是尸魔山窟的尸族。
尸族,妖族,人族,鬼魂,四者之间其实就是相互捕食的关系,但是现在的情况,尸族少见,这种情况不难理解。
妖族和人族都有大数据库,而妖族有无数祖宗辈的妖尚还健在,人乃百灵之长,即便先天孱弱,但是对妖族尸族鬼魂都有克制之法。
而鬼魂呢,没有大数据库,但是也很棘手,因为大部分手段都对鬼魂无用,只有那些个懂行的人才有办法对付鬼魂,实在混不下去了,就往地府了。
而尸族呢,祖宗辈的人物不是成仙了,就是被各个名门正派替天行道斩杀了,或者就是作妖,引起公愤,齐杀之。
所以也因此,原本互取互用的和平局势也被打破了,尸族也只能这般,不愿付出,只要索取,也大可理解。
我抽完一根烟后,一脚踩灭,看了一眼四周,垃圾很多,应该都是以前人们试图想要攀爬珠穆朗玛峰而遗留下来的垃圾。
我拿出铲子,挖着雪挖到了膝盖那般高,才见到了冰层,其实接近冰面的雪就已经很硬了。
我伸出手,我戴着手套,擦干净冰面上的雪,大数据扫描过发现,冰层最起码厚三米。
这情况,如果暴力破冰,效果不大,而且还容易造成雪崩。
我呼唤大数据库,制造出一仪器,我立马躲得远远的,这个机器就好像那种原始的仪表器,但是虽然其貌不扬,但是不容小觑。
能量在机器内部做工,分子在引力的作用下不断坍塌,互相排斥,最终融合成一个新型球体,随即就是不断地碰撞,这时候这个机器和大数据的作用就体现了,包容压制这个球体。
氢原子之间的温度直线飙升到上千万度,这时候就需要降温,再从机器下的发射口稳定发射。
一时间热浪扑鼻,直接把我掀翻在地,我大口喘着粗气:“我尼玛,这玩意虽然墨迹,没想到这么吓人。”
我恢复一下,走过去收回机器,看着深坑里的场景,冰层已经完全消失了,就连下面的几米土层都被烧焦发亮,就好像是岩浆那般。
大数据在对这降温,一分钟后,才恢复了正常,我跳进坑了,不得不这般做,因为即便挖穿冰层,冰面下的土壤也因为常年的低温,也会坚硬如铁。
我笑着拿出洛阳铲,一锤一锤地往下敲着,一直接了三十节,我抽出洛阳铲,每节半米,拢共就打了个十五米的坑。
我看着洛阳铲的土壤,黝黑至极,看来此山没有山胎,但是也足够了。
我跳了出去,取出丹红鹤碗,手抓住一些土,放在碗底压实,再取出一瓶酒倒了半碗酒,四方各点一根香,把碗放在中间。
一把火把碗中的酒点着,我扔出一片柳叶,我走在四根香外面,嘴中地上念着咒,脚在雪地上画出一个简易的大圈。
不到半分钟,火灭了,十分钟后香也灭了。
我走过去,东南西北,数北方的那根香最短,而碗中的柳树叶虽然受着酒火的炽烤,已经成黑灰了,虽然表面看着是个整体,但是恐怕只要手轻轻一碰就碎成粉末。
但是无妨,树叶经过火的焦灼,水分流失,树叶也会弯曲,结果很是必然,树叶两边向内弯曲,就好像是一根针,指明着方向。
与香的方向无异,我收回戒指里,这个戒指什么都好就是空间太小了,需要经常整理,这点倒是麻烦事。
不过只是大致的方向出来了,具体的仍然需要自己找,但是距离山胎越近,影响就越小。
至少不是毫无方向,漫无目的地寻找了。
我抬头看了一眼,已经黄昏了,如今若不做些准备,晚上必有危险,我也怕,虽然刚才的动静不大,但是若是有心人的话,还是能察觉到的,而且更重要的是,我该怎么悄无声息地吧山胎拿走,如果真是倒霉挖到了尸族据点的那个山胎,那几乎就是跟动了人家的命根子没什么两样。
我叹了口气,跑出一段距离,刨了个雪坑把我埋了,现如今,想的那么远,而忘记了如今的处境也不是什么好事。
我拿出九万鱼的鱼骨,压在我身上,九万鱼属阴,能极好的隐藏住我的人气。
不知道过了多久,雪地在震动,牛叫声打断了我的冥想,我放出神识,现在我好歹也是阳神,即便不用眼睛看,也能察觉到方圆百米的一举一动。
两个僵尸穿着皮草坐在一旁的尸体上,手中拿着赶牛鞭子,其中一个抱怨道:“那些人真过分啊,之前那些过来旅游的随意扔垃圾就算了,听说现在人族又有什么,啊,对,拾荒者,天天没事就借着任务之便,来这玩,玩完了,就又扔垃圾了,清理完了,就又扔了。”
旁边的那个尸族也深有同感:“就是啊,现在的人怎么回事啊,我还是人的时候,对这片土地爱还来不及呢。”
“唉?这位大哥,你是什么时候死的?”
“嗯......,我也不记得了,应该是两百年前了吧。”
“我,一百年前。”
二百年僵尸倒是很是诧异:“那你还真是年轻啊。”
百年僵尸一只手托着下巴郁闷道:“可不是嘛,咱们尸族的藏经阁,必须得两百年以上的僵尸才能进。”
二百年僵尸哈哈一笑:“我,当什么啊,我们僵尸啊,二百年前,还没多少道行,毕竟都是死物嘛,只有渡过两次百年劫,才是真正的开了活窍,破而后立,不让你进也是为了你好。”
百年僵尸一鞭子抽在一头牦牛的屁股上,牦牛大怒,转过头,朝这只僵尸顶去,这头百年僵尸,伸出手,好似十分轻松地接过一个乒乓球那样:“还有一百年,妈的,烦死了,天天放这些老牛,连个人,也不能随便吃,真不知道金毛吼大人是怎么想的。”
二百年僵尸听到他的话,急忙站起来捂住他的嘴,神色有些恐慌:“小子,慎言,慎言啊,你怎么会知道金毛吼大人的明智的决策?要不然几位不化骨大人怎么会甘愿退位?”
百年僵尸不忿,拉下他的手:“我知道了大哥,我就只是抱怨一下,你没看三十年前,想吃人心就吃人心,想喝血就喝血,好不快活,现在呢,一年就吃那么一回,还少的可怜。”
二百年僵尸叹了口气:“你就知足吧,那些怪物,跟咱们抢人吃,现在哪个人不是被保护的好好地?你清醒一点吧,现在的人早就不是以前那样随便拿捏了。”
百年僵尸虽然心中都是无奈,但是现实就是这样:“我知道了,现在的人太少了,想找人都得百千里外都不一定有,烦死了,多希望金毛吼大人,能带领我的尸族,重现上古的荣光。”
二百年僵尸冷笑道:“怎么会那么容易呢,还不是那个不化骨,明明都是尸族,怎么大人们都排斥他呢。”
“哎,谁知道呢,多个不化骨,不好吗?听说那位不化骨大人,被几个人族,和几个鬼将,还有山中精灵联合斩杀了。”
“嘶,这么惨啊。”
“那当然,我无意间听尊老(受尊敬的老者)说的。”
我松了口气,他们应该是说的欧阳博,原来欧阳博在尸魔山窟也不受待见,亏我之前害怕尸族的报复,还好,现在还好。
这两个僵尸都是毛僵,不过虽然是毛僵,但是却和我之前见到的毛僵不一样,实在是太聪明了,其实力,都要比未成为不化骨前的欧阳博厉害,我心中暗惊,到底是正统和野路子的区别啊。
还好我没有妄自动手,要真打起来,单凭我自己,两只毛僵,还是夜晚,我肯定是打不过的,这点毋庸置疑,就算打过了,也会快死,实在划算不过来,也说不准附近还有其他僵尸或者他们两个有联络同伴的方式。
好在他俩只是放个牛就离开了,我心中有了明确的答案,不化骨不止一个,而且和欧阳博那种野路子肯定不同,肯定实力要更为强悍。
看起来,飞僵应该就是尊老,而半步不化骨应该就是长老级别,而不化骨和那只金毛吼就是尸魔山窟的实际统治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