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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朝赚大钱

作者:何物阿花 | 分类:历史 | 字数:216.7万

第292章 线索断了

书名:我在明朝赚大钱 作者:何物阿花 字数:3190 更新时间:2024-11-16 16:51:18

“陈指挥?”刑部的刘司正是陈长生的老熟人了,他成亲的时候刘司正还送了一份厚礼呢:“我正要去找你呢。”

“找我?我这不是来找你了么……”

“这不一样,你来刑部大牢肯定是为了公事。”刘司正朝着左右打了个眼色,那些人立刻就“很懂事”的退了出去,他下意识的压低了嗓音:“陈指挥啊,翠云书寓的那个案子,你们安北所审的怎么样了?”

“这不正审着嘛。”

“我有几个朋友……当着真人不说假话。”刘司正毫不避讳的说道:“有两个和我交情不错的官员,卷入了这个案子当中……”

“他们托了你的关系?”

“就算是吧。”刘司正小心翼翼的说道:“若不是那个什么乱七八糟的《同文报》把这个事情捅出来,其实根本就没有我们刑部什么事,最多也就是把礼部的那些王八蛋办几个,但这个事情弄的满城风雨舆论滔滔,朝廷不得不严查严办……”

刘司正说的太对了。

翠云书寓这个案子,说到底还是礼部的主要责任,毕竟那教坊司是属于礼部的。之所以牵扯到刑部,就是因为《同文报》已经刊了这个事情,弄的妇孺皆知,朝廷不得不办成一个大案,连刑部都被卷了进来。

虽然刑部的那些官员也不是什么白莲花,但真要是说起责任和罪行,反而相对要轻一些。

这个案子的关注度很高,陈长生可不敢胡乱答应什么。

“我知道这事不好办,若是好办的话我也就不用麻烦你了。”刘司正伸出两根手指在陈长生的眼皮子底下晃了晃:“苦主儿走关系走到我这里来了,偏偏我又和那两个官员有点交情,毕竟已经犯了事,希望陈大人高抬贵手,嘿嘿……不用我多说了吧?”

这个刘司正本就是看守刑部大牢的“牢头儿”,只不过级别更高一点而已,这里头的那些事情他比谁都懂,他很清楚的知道应该怎么做,而不是傻乎乎的拿着大笔的银钱直接贿赂陈长生。

“我不敢说一定保他们平安无事,只能说不给他们加罪。”

“这就够了。”刘司正随手拿起笔来,在纸上写下了两个名字,让陈长生看了看。

陈长生点了点头,表示记住了这二人的名字。

“刘司正,我今天过来是想提审几个犯人,和翠云书寓有关的犯人。”

“翠云书寓案的罪员不是全都羁押在你们安北所么?怎么跑到我这里来要人了呢?”刘司正一边说着,一边点燃那张写有人名的小纸条,眼看着这张纸条在自己的手中化为灰烬。

“牵扯出了一些别的陈年旧案。”

“陈指挥想提审什么人呀?”

“秦长秋的家眷,应该还在大牢里头吧。”

“他的两个儿子都在大牢里头。”

“我想单独提审他们,可以吗?”

刘司正哈哈大笑着说道:“你就是不说,我也得让你单独提审,无论你审出什么来也好,审不出来也罢了,全都是你陈指挥的首尾,和我没有半点关系。”

这个刘司正可真是油滑,首先就把自己的关系撇了个干干净净……

陈长生首先提升了秦长秋的长子。

象这种早已经结案的案犯,在监牢当中的日子其实很算可以,至少不用再遭受严刑拷打,只需要老老实实的做苦工也就是了。

突如其来的提审,往往意味着牵扯到了别的案子,这让他显得非常不安,始终跪在那里根本就不敢看陈长生一眼。

“你认得这个东西吗?”

他抬眼看了看陈长生手里的那个“寿”字夜光杯,旋即又很快低下头去:“认得,这是小人家里的夜光杯。”

“好好说说,这东西是送给谁的?”

“想当初,家父牵扯到一桩夺占民田案,为了脱罪,小人就将此物送给了刑部的吕大人?”

“哪个吕大人?说清楚一点儿。”

“刑部堂官吕仁恒。”

看来,那个吕仁恒没有说谎,这东西确实就是秦家送给他的贿赂之物。

“说说这东西的来路。”

无论哪个历史时期,当铺从来就不仅仅只是典当东西那么简单,还做着放贷吃息的生意,所以很多官员都热衷于开办当铺,秦家也不例外。

在建文三年的冬月的某天,有个人走进了店铺,拿出了这个月光杯做了“死当”——就是直接卖给当铺的意思。

当铺的掌柜觉着是一个价值连城的无价之宝,当即了出了当票买下了此物。

恰好秦家需要给吕仁恒送礼行贿,干脆就送给了吕大人。

这个夜光杯的来历就这么简单。

“你还记得当初变卖这个夜光杯的是什么人吗?”

“小人不知,小人从来就没有见过那人。”

身为官宦子弟,肯定不可能亲自经营当铺,而是雇了一个掌柜,所以他并没有亲眼见到过拿着夜光杯走进当铺的那个人。

但这不要紧,就算他没有见过那个人,当铺里的掌柜肯定见过。

只要线索还在,顺着这条线索一路追查下去,就一定可以找到当初变卖夜光杯的那个人。

但这仅仅只是陈长生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事实上他已经不可能再查出什么了——因为当初的那个当铺掌柜早已经音讯全无。

就在燕军打进京城的那个纷乱夜晚,当铺的掌柜就知道秦家已经彻底完蛋了,干脆了席卷了当铺里的大量财物,来了个脚底抹油溜之大吉,跑的无影无踪。

当时燕军刚刚进城,局面一片混乱,谁也不知道那个掌柜逃去了哪里,更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人典当了那个“寿”字夜光杯。

这就意味着线索已经断了。

“嗯,好了,你先下去吧。”

紧接着,陈长生又提审了秦长秋的次子。

秦长秋的次子虽然更年轻一些,但却生的十分健壮,虬结的络腮胡子和乱蓬蓬好像烂毡片般的头发几乎生长到了一起,再加上长时间的苦役,让他显得比实际年龄要苍老的多,但他的精神状态还算不错。

“你可认得此物?”

当陈长生再一次拿出那个“寿”字夜光杯的时候,这人立刻就点了点头:“认得。”

又问了几个刚才曾经问起过的问题,得到的答案几乎如出一辙。

“……秦叔同那狗贼,原本是我的一个族叔,我父对他极是信任,让他代为经营家里的当铺……那贼听说燕军……王师已经打进了京城,知道我家必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竟然起了歹心,将当铺的银钱和一应值钱的物件席卷一空趁机逃走,也不晓得躲到了什么地方逍遥快活……”

二人的说法基本相同,很多细节都能对得上,由此可以看出,他们说的应该就是真实的事实。

肯定是有什么人,把那个“寿”字夜光杯带到了大明朝,然后就卖给当铺换取了一大笔银钱,再然后秦家就用这个月光杯贿赂了吕仁恒,现如今吕仁恒的老婆又把夜光杯送给了陈长生……

虽然陈长生已经大致的描绘出了这个“寿”字夜光杯的“传承路线”,但却不知道当初把这东西带到大明朝的那个人到底是谁。

建文三年冬月……

想当初,陈长生第一次来到大明朝的时候,也就是这个时间。

那个人出现的地点也和陈长生完全相同:都是京城!

至于那个神秘人做的事情,也和陈长生大差不差,都是利用超越时代的物品换取银钱。

既然陈长生能够来到大明朝,别人穿越一下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那个神秘的家伙到底是谁呢?

按照时间推算,那个人和自己一样,至少在前年的那个冬天就已经来到了这个时空。

在这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如果还有什么别的穿越者在京城的话,陈长生早就应该察觉到了。

但他却始终没有察觉。

要不是因为极偶然的缘故,亲眼见到了第二个“寿”字夜光杯,陈长生永远都不会想到还存在另外一个穿越者。

但那个人究竟是谁呢?

我已经察觉到了他的存在,他是不是也意识到了我的存在呢?

这是一个很要紧也很严重的问题。

仔细想来,自己并没有留下太多会格外引人注目的东西:既没有大批量的生产青霉素,也没有大量钢铁制造蒸汽机,而且京城又这么大,就算真的还有另外一个穿越者,应该也不会注意到自己的存在。

无论是开当铺也好,弄眼镜店也罢,都是这个时代原本就有的东西,自己只不过是“稍做改进”而已,做的一点都不起眼。

至于说染坊和化妆品,陈长生已经足够的小心翼翼了。

如果那个穿越者早就已经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肯定早就找上门来。

既然他还没有来找自己,那就足以说明自己还没有暴露,至少还没有进入到“他”的视野范围之中。

这个发现,让陈长生感到了一种强烈的不安,他已经暗暗的做好了打算:尽可能的隐藏自己,尽可能的在对方发现自己之前,抢先发现对方。

抢先发现,就意味着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