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贵与尊严
作者:小幽麦 | 分类:都市 | 字数:16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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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打翻天印的留学生
礼貌和教养不只是干瘪单薄的客套,还有推己及人的周到和体谅,这考验的不只是情商,还有你的善良。
“大军,我敬你。”清清干脆和我喝起酒来。
“刘大军是吧?”范总突然看出了端倪,“老杨还好吗?对了,你女朋友是叫海享吧,今天她没来吗?”
“小刘,怎么回事啊!你还有个女朋友吗?!”张叔红着脸,喉结高企,沉声喝问。
“姗姗,你知道这件事吗?”林阿姨也板着脸布满寒霜。
“张叔,林姨,我和她已经分开很久了。”我嗫嗫嚅嚅。
“爸、妈,我知道的。大军都跟我说过了。”姗姗坚毅果敢。
“年轻人,可不能见异思迁啊!”范总摇了摇头,“我看那个女孩挺漂亮的,你怎么就把人家给甩了呢?不过也可以理解,你老同学不是也二婚娶了个歌星吗?人以类聚嘛!”
“就是就是。他林家阿姨,阿拉小巴伦就很清纯啦,女孩子的手都没拉过。自从认识了侬囡囡,多次在阿拉面前发誓,要从一而终啦!”范夫人适时抛出备选项。
“我不想在这里解释分手的原因。”我站起来真诚地讲:“张叔,林姨,我只想说一句:我问心无愧!请您们相信我。”
“坐下吧,喝酒。”张叔脸色依然很难看。
“姗,张姗”,巴伦来劲了,“你可要看清楚啊!有的人很花心的。”
“不用你提醒,到底谁才是朝秦暮楚?我相信自己的眼睛!”清清气呼呼地。
“算了,不说了”,巴伦很豁达地转移话题,“我给你讲讲我们舰樵吧,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很美的。”
“不想听。”清清转过头来,笑颜如花,“大军,我想知道外面的油画《孔雀公主》是什么故事,你知道吗?”
多好的女孩啊!不但信任我,还要我在她父母面前长脸。
还好,杨子江给我讲解后,我因为好奇,所以专门上网查过,现在可以卖弄一下了。
“孔雀和大象都是傣族的吉祥物!这里面有一个美丽的传说:
三四百年以前,在遥远美丽的勐泐,头人召勐海的儿子召树屯英俊潇洒、聪明强悍,喜欢他的女孩子也很多,可他却还没找到自己的心上人。
一天,他的猎人朋友对他说:明天,有七位美丽的姑娘会飞到郎丝娜湖来游泳,其中最聪明美丽的是七姑娘兰吾罗娜,你只要把她的孔雀氅藏起来,她不能飞走了,就会留下来做你的妻子。
第二天,他来到郎丝娜湖边。
果然,从远方飞来七只轻盈的孔雀,歇落到湖边就变成了七位年轻的姑娘,她们跳起了优雅柔美的舞蹈,尤其是七公主兰吾罗娜,舞姿动人极了!
这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姑娘啊,召树屯立刻爱上了她。他照着猎人朋友的话做,兰吾罗娜的姐姐都飞走了,只剩下她一人时,召树屯捧着孔雀氅走了出来。
兰吾罗娜看着他,许久许久没有说话,但爱慕之情已经从她的眼光中传递出来。不用说,召树屯娶到了自己心爱的新娘。
他们新婚不久,邻近的部落挑起了战争,为了保卫自己的家园,英勇的召树屯带着一支军队出征了。
战争初期,天天都传来召树屯败阵退却的消息,眼看战火就要烧到自己的领土了,召勐海急得乱了阵脚。
偏偏在这时,有个恶毒的巫师向他进谗言:兰吾罗娜是妖怪变的,就是她带来了灾难和不幸,若不把她杀掉,战争一定会失败的!召勐海头脑一昏,就听信了他,决定把美丽的孔雀公主烧死。
战争结束,召树屯凯旋,却听到了噩耗。只觉天旋地转,昏倒在地。苏醒过来后,他心中想的是要去把她找回来:我不能没有她,没有她我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
他找到猎人朋友,问清楚原来兰吾罗娜的家乡在远隔千山万水的地方。
跨上战马,召树屯又出发了,怀揣着猎人朋友送的三支具有魔力的黄金箭,怀着对兰吾罗娜矢志不渝的爱,他克服了重重困难,来到一个山谷入口。
山谷口被两座大象一样的山封住了,召树屯用第一支黄金箭射开一条出路,进入山谷。经历了漫长而艰辛的拼搏,不管全身伤痕累累,不管前程凶险莫测,他终于到达了孔雀公主的家乡。
可是孔雀国的国王鉴于召树屯的族人对兰吾罗娜不公平,决定考较一下召树屯是否有保护兰吾罗娜的本领,否则就不让兰吾罗娜回去。
国王让七个女儿头顶蜡烛,站到纱帐后面,让召树屯找出他的妻子,并用箭射灭烛火。
召树屯内心平静下来,凭着对兰吾罗娜的思念,用第二支黄金箭射灭了她头顶的烛火,终于得到与孔雀公主重逢的那一刻。他们含泪再次拥抱,发誓从此永不分离。
回到家里,召树屯问了父亲,知道原来是那个恶毒的巫师陷害兰吾罗娜,就去找巫师报仇。
那巫师其实是一只秃鹰变的,听闻召树屯来找他,立刻化成原形,飞上天空想逃跑,召树屯抽出最后一支黄金箭,正义之气随着箭像闪电一样,将万恶的巫师射死了。
从此,那象征和平与幸福的孔雀公主的故事就在傣族人民中间广为流传,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们的心灵。”
我沙哑雄浑、绘声绘色讲述完毕。
“啊?还有这么凄美的故事!”清清听完,已经有点泪花闪闪。
“是啊,我还是选择相信这一点:美丽的爱情是有的,只是你能不能找到?”我有些代入地感慨。
“张姗,这有什么感人的?”巴伦不屑一顾,“我还是给你讲讲西方的文明吧。”
在他的认知里,文明就是公众场合不大声喧哗,保持清洁以及对女性绅士。
“我们国人的表现,唉,不敢恭维啊!”巴伦满脸鄙视。
“我听管子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我冰冷地反驳:“我只讲一下我们祖先建立的最近的一个大一统朝代:明朝。
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于万历十年(1582)抵达C国,游历了C国的很多城市,并最终定居于燕京。他在《C国札记》中这样记载当时的明朝:
这里物产极大丰富,糖比欧洲白,布比欧洲精美,人们衣饰华丽,风度翩翩,百姓精神愉快,彬彬有礼,谈吐文雅。柏拉图在《共和国》中叙述的理想王国,在C国早已付诸实现。
以明朝嘉靖三十一年曾旅居羊城的葡萄牙人克鲁士的话就是:每个小镇都像城市一样“极壮丽”。
城市不但卫生清洁得特别好,而且还有不可思议的“养济院”,可以收留乞丐和残障人士,还有充足的大米供应。
市面上鱼肉的价格都很便宜,花一点钱就可以吃到丰盛的宴席。如此国度,简直是全世界最富饶的国家。
葡萄牙人,耶稣会会士曾德昭《大C国志》记载:
……富有的商人信用良好,很守时(葡人多年的经验证明了这点)。
C国人爽快地赞颂邻国的任何德行,勇敢地自称不如。而其他国家的人,除了自己国家的东西以外,不喜欢别的东西。C国人看见来自欧洲的产品,即使并不精巧,仍然发出一声赞叹。
……这种谦逊态度真值得称羡,特别表现在一个才能超越他人的民族上,对那些有眼无珠、故意贬低所见东西的人物,这是一种羞辱。
所以,深受清潮闭关锁国和疯狂压榨人民,以及帝国主义反复侵略带来贫穷之困的我们只要再次复兴,几千年优秀传统恢复不也指日可待吗?”
“嗯,还是我们家大军说得对!”清清带着点钦慕,带着点崇敬。
“你,你怎么老是说他好?别被他花言巧语迷住了!”巴伦终于不再绅士,“你看看他,有什么啊?穿得破破烂烂的,地摊货吧!再看看我这身西服,他要挣好几年吧!”
“不好意思,像我这种连名牌都不认识几个的人,有时候,连别人在炫富都不知道。”我寡淡地说。
“是,你的西服很好看,可人家大军的衣服是他自己买的!”张姗黑眼珠一翻。
“你!”巴伦气得口不择言了:“反正C国人就是喜欢把苦日子当美德呗!怎么那么贱骨头啊!”
“百炼千锤一根针,一颠一倒布上行。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冠不认人。”一个老者玩着牙签说。
“哈哈,你可真给你爹妈长脸啊!”张叔叔褒贬莫辨。
“这倒是!Uncle张。能走到今天,一靠爸妈的钱和人脉,二靠外公的平台和资源。有幸生在一个比世界上绝大多数地方都富裕的城市。至于个人努力跟这些比起来,则丝毫不值一提。”巴伦得意忘形。
“巴伦我儿,你可别乱说啊!还是你自己聪明,才考上公派留学的呀。”范夫人对着林阿姨夸奖。
“聪明?妈咪啊,你不知道我怎么去樱木国留学的吗?外公替我顶替了多少个我前面品学兼优的穷学生啊!不过不管怎么说,C国还不错,公派留学基金每月准时给我打2000美元补助,尽管那些补助还不如你们让带着家族资产,提前移民轮墩的小叔给的零头,美元。”巴伦继续摆阔。
“那你都学到什么好东西了?”一个老者冷冰冰地诘问。
“哈哈!我学到了文明,樱木国十四行诗,还有西方流行的高端赌博。”范巴伦踌躇满志。
“小兔崽子!你不是学国际金融吗?你学那些,能报效祖国吗?”范总都急眼了。
“爹地,稍安毋躁!反正作为留学生我一点都不想回国,不是什么大局为重,老子从来不把集体利益放在眼里,单纯就是觉得回国像犯人一样!”范巴伦疯狂叫嚣。
“小赤佬,你闭嘴!你还不自由吗?吃喝玩乐加旅游,还有那么多小姑娘围着你转。你偷吸小药丸;在烧烤摊上调戏别人老婆;寻衅滋事打伤见义勇为者,哪一件不是老子帮你摆平的?”范总快气炸了。
“啊呀,他爹,阿拉家巴伦还小嘛!各位,请原谅他醉酒后的无心之失!”范夫人赶紧打圆场。
“爹地,你也别装大尾巴狼!是,你出了几个臭钱赔偿,但要不是外公幕后操作,那些刁民能乖乖就范吗?还有啊,你赚的那些钱,哪一样不是外公早就安排好的!”范巴伦口无遮拦。
“先不评论你其他的烂事,你这小子真没良心,拿着公派留学学费,还骂我们伟大的祖国。”张叔叔摇头惋惜。
“哼!就是恨国党怎么了?”范巴伦信口雌黄:“我就是觉得樱木国最伟大,人家自愿放弃了那么多的海外殖民地!”
“算了,老范哪,快别让你那个幼儿园的儿童乱说了呀!历史也不懂,蛮不讲理啦。我这个家庭主妇都比他懂的多。”林姨痛心疾首。
“嗳哟,他林家阿姨,你可千万别这么说呀!我们家巴伦虽然年幼,但他可不是那些归国“巨婴”,人家是正经的硕士啦。”范夫人依然爱护有加。
“哎,我终于发现你们都是现实生活中的底层人士,仇富,见不得别人好,我算被一群耗子黏住了。”范巴伦还在自鸣得意。
“优越感就像内衣,不能到处秀。自由不是让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由是教你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我沉静地反驳。
“小子,在国外留学几年,就以为自己牛到不行了,对国人指指点点。其实,能让你今天如此幸福,都是国家的好!国家给了你外公、你父母好工作,你有了好的成长环境,才能去留学,但是去留学不是为了回国来骂人!”一个老者怒形于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