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城之神寨没落
作者: | 分类:奇幻 | 字数: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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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 莫以为
真是没想到,原来“三学情”还有这么一层隐喻。
鬼,是老三王世鬼,琴,是二姐王瑶琴,雄,自然就是照教的第二任教主,大哥王世雄。
一家子,整整齐齐。
其实在这个故事里,有没有小狐女不重要,她只是个载体,融合了三个人的性格、和他们曾经做过的一些事情。
所以说,神秘离奇的不是狐先生,是王氏兄妹。
只有按照这个思路往下看,才能发现其中的玄妙,破解谜团。
翻过这一页,仍然是一节序章,话说在小狐女三学情后,整个狐族突然遭遇了灭顶之灾,起因是新任狐大王结识了一位妖仙,鸦道人,并在他的蛊惑下,开始建天残炉、炼活人丹。
村民们深受其害,于是四下寻访,请来了一位剑客斩妖除魔。
怎么找了个剑客?。
应该是天师才对吧,最不济也得是和尚老道。
关于这一点,书中给了解释,原来此人是村民刘三在半道上遇见的,当时他正扶着一位跛足女子蹒跚而行。
女子傻乎乎的抱着个婴儿,小孩儿也不太正常,瞪目望天,“咳咳”怪笑。
……时来风雨,共栖一处,刘不吝饮食,相谈间,得闻其事,男子突掣剑而起,愿助之,分文不受。
就是不要钱呗,可刘三不干,因为这人实在不象个剑客:眉目猥琐不觉历,形色痴呆一憨人。
你死了也就死了,回头狐狸精找我们算帐怎么办?。
但这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安顿好女子,拉着刘三就回了村,烧黄纸、斩鸡头,意在告诉过往的神灵:小心啦各位,这儿要开杀戒,别惊了您。
……事毕,独往山林,闻狐声哀哀,鸡鸣乃绝,客复出,血瞳未散,众不敢视之。
血瞳就是血灌瞳仁,已经杀红了眼,神魔难阻。
村民们感激涕零,又怕有漏网之狐,在大家的请求下,他把沾满狐血的宝剑插于村头,狐近则头落,然后就这么走了,没有留下姓名。
不过有人在剑柄上,发现了一个“金”字。
金?之前在安魂洞遇到的那个小伙子就叫阿金,他长的也有点傻,目光却格外犀利。
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他会不会是买“棺”人?只不过这个“棺”本身就有些痴呆。
所以才会一副憨相。
但眼神是改变不了的,那根本就不是一个智障者的眼神。
我越想越觉得可怕,假如能做到以“棺”易“棺”,一个人的意识岂非永远不会消失?。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精神永生?。
回到故事里,正文开始,虽然金剑客杀的很痛快,但并不是所有狐狸都伤害过人类,小狐女就是其中之一。
冤,肯定是有点冤,但她的魂魄迟迟不愿归去的原因,来自于生前的那份执念。
不知情为何物。
至少要弄明白了再走吧,否则下辈子还是个糊里糊涂。
于是魂入美人身、夺舍花美艳,在折腾了一番之后,怨气得以消减,正好这时遇到了品学皆为一等的王祝和。
旁边有字:王祝和,王祝之和,王氏祝家,若能齐心,何愁大事不成。
我很好奇这个写注释的人是谁,从字迹上看,不象是白英巴布父子,应该是个女人,但她又是如何得知几百年前的鬼门秘事?。
谁告诉她的?
或者说,只是种猜测。
而随着花祝二人的感情逐渐升温,彼此之间也再无保留,虽然同为妖族,花美艳却感觉王祝和比自己更象人类。
……行动坐卧、思想谈吐,皆不如先生也。
反观自身,她还保留着狐狸的习性,修炼时也不能全神贯注,甚至厌倦了日复一日的调息打坐。
王祝和便给她讲解“欲为人事,先为人德”的道理,一步步引导她去给学生们上课,探讨人性之真谛,并笑称其为一寸堂的堂主。
好丈夫,也是位好先生!
可批注却是:一寸为心,以心照灵,此处花非花,花亦雄,明知不可及也,便为心腹大患。
一寸堂对应的就是照教,王世雄虽为照教之首,但他这个教主之位,十有八九是祝小飞让给他的。
也许正因为如此,圣子羽化后,鬼门才会叛教外逃,另立门户。
接下来,就是修行的问题了,夫妻俩在这方面始终存在着分歧,一个着重于自身,习内丹之术,另一个却急于求成,痴迷于外丹之法。
……狐欲得仙,吐丹纳气,花氏不安此道,夜梦神女,口吐一物,名曰:莫以为。
这个“莫以为”的模样古怪之极,蟾蜍身、美人首,一肢无足,乃神女元气所化,吃的东西也非比寻常,蛇心!
因为蛇心向龙嘛,有成龙之志。
……一日十心,十载人语,可入炉化丹,成于四九之数,有补天之功。
花美艳满心欢喜,将“莫以为”挂在床头,天天象训八哥似的,可足足等了十二年,还是不会说话,其实是王祝和把这个秘密偷偷告诉了它:莫开口,开口命休。
一天,花美艳下堂归宅,隔着门听见里面有一男一女在长谈阔论,男的是自己的丈夫,而那娇滴滴的女声竟然是“莫以为”。
这一下她全明白了,少不了大闹一场,吩咐人准备丹炉金水,明日开炼。
王祝和也没办法,毕竟他深爱着自己的妻子,只能听之任之。
……是夜,蟾女嘤嘤泣泣,待子时月升,滚落床榻,吐迷瘴之气,王不觉,遂入其口。
“莫以为”自知难逃一劫,宁愿舍身以报王祝和的善待之恩,给了他半仙之体,也算天地间一灵物了。
注曰:莫以为,圣子乎?。
语气似乎不太确定,但从“补天之功”这四个字来看,大差不差。
至于花美艳吗,十年美梦一朝醒,打那天起,就没给过丈夫好脸色,再加上气急攻心,修炼时险些走火入魔,一病不起。
王祝和又心疼又自责,在明知天刑雷阵即将到来的情况下,仍然分三次传功给她,这才导致后面的渡劫失败。
……问情花美艳,不如莫以为。
整天苦恼于情为何物、情为何物,到头来,竟然还没有一个蟾女懂得知恩图报,真是白学了。
之后的情节就象沈洋他们说的那样,花美艳爱上了另外一个男人,却被其利用、抛弃,最伤我者、竟是我心,她将一切都留给了丫鬟春风,黯然离开。
……一晃数年,有渔者过江,远望峡中云起,琴音怆怆,声声吟,可懂情否,可懂情否?。
也许花美艳仍然活着,只是心结未解,一遍遍的在问世人、在问自己。
篇尾就是那首“狐不忠”,这次没有批注,而是附了一首诗:花立枝头厌,君去为谁守,风来既有意,我愿附水流,先生自高洁,应知女儿愁,此乃平常事,何劳烂笔头。
落款:白英乌衣。
这又是哪位?她似乎很同情花美艳,谁都有爱人的权力,谁都有看走眼的时候,谁都错付过。
空气中隐约有股烧焦的味道,不好,我腾的跳起来,沈洋的药!
挑开砂锅的盖子,里面已变成黑乎乎的一坨,实在不是太好闻。
不过好象没怎么糊,我尝试着添了点水,“咣咣”的一通搅和,瞅着还行,化开了照样喝。
最多是药效打点折扣,应该吃不死人吧?。
等到女孩儿们回来,胡小铃看见我老老实实的蹲在炉子旁边,还有点不敢相信:“这么听话呀?”。
我是心虚,担心沈洋发现药的味道不对,她却说这药不是今天喝的,等放凉了以后,分成三份,装在小袋子里,方便路上用。
“得,我记着了,你去忙你的吧”。
“有点不象你啊”。
胡小铃弯腰打量着我:“无事献殷勤”。
“她是我二姐”。
我理直气壮:“二姐,黄二毛是怎么分析的?我来帮你参谋参谋”。
沈洋抱着肩膀没吭声,反而扭头望向对面的木屋,突然转身就走:“我去找小鹿洁谈谈……”。
“你是不是又干坏事儿啦?”。
胡小铃围着我转圈:“高金梁鬼鬼祟祟的和你说了些什么?”。
我告诉她小黄毛是来认错的,并打算将功补过,把自己派去盯梢了。
她当然明白我的意思,脸一红,踢了我一脚:“没听说过吗,防贼、防盗、防小川,谁叫你老是憋着想跑?”。
“少冤枉人,我要是想跑,还会回来?”。
胡小铃一边笑、一边晃我肩膀:“小川,我觉得高金梁这人靠不住,让他盯四大家族肯定没戏,不过现在首先要解开你身上的封禁,僧袍倒不着急”。
“错”。
我叹了口气:“和僧袍相比,我还是个未知数,最起码咱们已经知道,秘方和藏宝地点都在雪山上,这才是长远之计”。
最重要的,是杜绝乌头会被四大家族牵制,如果在真元珠缺少的情况下,僧袍又被他们找到,那胡大志只能给人家当孙子了。
她伸手打我的嘴。
“别闹,别闹”。
我一偏脑袋:“……小黄毛这人是靠不住,但他不傻,还是那句老话:好人不一定会办事儿,会办事儿的,不一定是好人”。
“呀,你都想清楚了?”。
胡小铃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夸我不但考虑的周全,而且当即立断,这才象乌头会的姑爷。
“真的,要是没有你我可怎么办呢……”。
“少装蒜”。
我“哼”了声。
高金梁一去不回,证明他已经下了山,可就凭我写的那张破纸条,没人敢放他出去。
小丫头片子,她肯定早知道了,还在这儿装傻充愣。
果然,胡小铃又“吃吃”的笑了起来,从背后把我搂住:“等咱俩结了婚,两个人就是一个人,谁不听你的话,叫咱爹收拾他”。
“还是让我多活两年吧,没准第一个被你爹收拾的就是我”。
我没问她胡大志的去向,不是时候,反而是沈洋,这个二姐越来越神秘,如同一根导火索,随时会引发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