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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为魔王这件事

作者:猫宽 | 分类:体育 | 字数:154.8万

第五百六十四章 何等似曾相似的逻辑!

书名:关于成为魔王这件事 作者:猫宽 字数:2226 更新时间:2024-11-16 18:46:17

没错,让露薇卡的寻人条件确实是出自我口,但我真心没预料到她居然会拐了名幼.女回来,而看这幼.女脸上一脸蒙逼的表情,很可能至今都还没意识到自己竟然被天使给拐带了。

而且刚才露薇卡好像才说过什么来着?

这幼.女貌似是来自于将露薇卡所在的天界当作主信仰的位面,换句话说,这丫头很大可能性也是自带光明或着圣属性,要知道露薇卡视线可是自带过滤功能的,能被她看上,哪怕眼前幼.女年纪还小,身上肯定也有不凡之处。

只是不管从任何角度来看,我都没办法将眼前的小个子与即战力画上等号。

「给汝,吃饭。」露薇卡见我还站在原地发愣,顺手就将提着的小个子往我手里一塞。

「妳还真不打算把人家送回去?拐带未成年幼.女可是……我靠,好重!」当接过幼.女时,猛然传递到手臂上的沉重感令我变为了半蹲姿势,明明身上看起来都是些轻飘飘的服装,但究竟这彷佛可媲美铅块的重量是怎么回事?

因为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因此表现出了不堪的姿态,就体感而言,这名幼.女整体的重量约莫有八十公斤左右,也幸亏法则通道强化了身体,加上来异界后又做了不少锻炼,真要换是穿越前的我来,此时肯定是立马栽倒。

「竟然说淑女重什么的,太失礼了!还有你打算抱到什么时候呀,快放我下来!」从被天使绑架的呆滞状态恢复过来,有着一头浅蓝色波浪长发的幼.女顿时高举双手,哇啦哇啦的大喊起来。

唉,所以我才讨厌熊孩子。

为了避免一不小心把撒泼中的幼.女失手摔到地上,因此我稍微换了个姿势,将公主抱改为托人偶似的抱法,以单手当作座椅,然后以自身为靠垫,接着空着的右手轻轻勒住她脖子,施以绞颈攻击,并且口头上不忘安抚:「乖啦,安静点等等就给妳吃布丁,不然还是妳想要看金鱼什么的?」

「不要把我当小孩子看待啊!吼喔!」在这里幼.女表现出了超乎异常的体能,只见她轻松将我本来打算勒颈的手拍开,再次挣扎起来:「因为突然间接受到了神谕什么的,所以才特别跑去神殿集合,谁知道突然间就被拎着带到了奇怪地方,我现在都还没搞清楚状况呢!」

「嘛,要不要吃糖?」看暴.躁的幼女,我忽然想起有个说法是吃甜食能安定情绪,于是从口袋摸出颗糖果,熟练的以单手剥去包装纸。

「谁要吃……呜喔?!」

因为幼.女太烦人了,索性瞄准她张嘴时趁隙把糖果塞进去。

「别乱往别人嘴里塞东西!诶,等等,这是什么东西,超甜超好吃的!」幼.女不愧是幼.女,前一秒还在发脾气来着,下一秒立刻就安静了下来,全神贯注把精力投注到嘴里的糖果,认真的品味起糖果味道。

多亏她转移了注意力,我也终于有机会向露薇卡提问:「这孩子是怎么回事?」

「没时间扫描位面,故而吾直接对传说阶级者发布了讯息,随后经过简单筛选,便能找出符合许墨寻人条件的人选。」人是露薇卡抓来的,但是看炽天使态度,她显然对于这所谓的信仰者很不感冒,自从把幼.女提出传送洞口后便再也没看她一眼。

低头看了眼正把糖果咬得喀哩喀哩响的小女孩,我深深吸了口气:「算了,还是把她送回去好了,雇佣童工可不是什么好行为,像菲诺差不多就是我底线了,但这孩子看身高甚至还不到一百公分,这根本就是学龄前的年纪吧……话说回来,妳刚才说她是传说阶?」

露薇卡点头。

「让我整理一下。」我深吸口气,感觉太阳穴隐隐作痛:「这只幼.女真的是和赛诺同个等级的传说阶强者,而不是妳一不小心抓错,把路上和家人散步的小女孩给带了回来?」

「汝怀疑吾的能力?」听我询问,露薇卡脸色当即就沉了下来。

「多么失礼的人吶,今年我已经二十五岁了!」把糖果咬碎了吞下,幼.女也扁着嘴,心情相当不愉快的抛出了震撼炸弹:「看你的那副蠢样子,肯定没听过圣洁骑士团副团长卡兰蒂的名号吧,看在那个好甜好好吃的东西份上,就恕你无罪了,还有快点把我放下来!」

「妳二十五岁?」听闻这消息,我整个人顿时就斯巴达了:「妳还不到一百公分呢。」

「这在半身人里面是平均身高啦!嗯、呃,好吧,比平均身高稍微矮一点点……」见我质疑的眼神,这自称圣骑士副团长的幼.女很是不甘愿的补充了一句。

半身人吗?确实有听过这个种族啊,记得魔戒(指环王)里头的主角就是半身人来着,但一想起主人公那双能赤足走天下的毛茸茸大脚,我就不禁一阵恶寒,低头打量了下卡兰蒂的脚,嗯,看来是有好好穿着鞋子的,而且尺寸也没有像电影中那样夸张,看来那位面的世界观半身人就只是群合法正太与萝莉。

不过现在该纠结的点不是这个,这货刚才貌似说了很不得了的话啊!

「怎么又是个圣骑士。」听闻对方自称的来历,我只感到一阵蛋疼,英雄熔炉迄今为止除了悲风与索菈这对买一送一的组合是中立阵营,他妈剩下招来的全是守序善良,这是要我这就算不是混乱邪恶,起码也得是混乱中立的魔王怎么当?

「好吧,在正式自我介绍之前,咱们来做个心理测验。」我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开口问道:「如果妳发现有个人在街上行窃,会采取什么样的处理方式?」

「哈?那还用说吗?」卡兰蒂一脸看傻子的模样:「当然是按照明文条例逮捕他,先打他一顿,然后再抓起来游街,等结束后再打他一顿,最后送进监牢里等候判决啊。」

还真是善良阵营,可是中间那犯人无辜挨的两顿打是怎么回事?

见我疑惑目光,卡兰蒂挺起胸,理所当然的说道:「反正没有明文规范说不能利用职权殴打犯人。」

你既然没问,我干嘛要说?

法律没规定,为什么我不能做?

何等似曾相似的逻辑!

之前还不能肯定,但现在我百分百确定这货绝对和露薇卡是从同个体系出来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