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农媳翻身记
作者:七月灯塔 | 分类:其他 | 字数:109.2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328章 以退为进
“麦啊。”王喜弟打断了她的话,“这活不好总攒着,越攒越多,以后就更没时间弄了,你辛苦几,也就几的事儿。要是我手艺有你这么好,也就不麻烦你了。”
“呃……行啊,那我就把这些都抱我房间里头去了。”
王喜弟点点头,“恩,都拿去吧。”
“大贵哥。”田麦喊了一嗓子,想找个帮手,让她一个人搬,不得累死啊。
可王喜弟就想故意为难她,“大贵给我熬药呢,你就别麻烦他了,自个搬吧。”
王喜弟着就去了厨房,还把大贵给拦住了,让他不用管麦的事儿。
“熬你的药吧,麦她可能干了,自己能校”
田麦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那就这样吧,反正她是不急,慢慢搬呗。
优哉游哉地,一边琢磨着事儿,一边慢慢地搬着,王喜弟数落她几句,她就嗯嗯啊啊地答应着,但就是不给你卖力气干。
你不体谅我,竟跟我找茬,也就别怪我不配合不听话了。
花了三四个时,才把那一床的衣服搬到自己的房间里。
王喜弟也不生气,浪费的是你的时间,又不是我的时间,吃亏的到底还是你自己。
晚上田麦从办公室回到家,去厨房一看,一粒剩饭都没给她留下,锅子里边刷得干干净净的,连点油腥味儿都没樱
好在房间里还有两盒奶油饼干能充饥,否则晚上饿的都没法睡觉。
水壶里边也都没有热水了,大半夜的,还要自己架锅烧热水喝,这日子过的也真是惨兮兮。
泡上一杯热茶,开一袋奶油饼干,坐在书桌前,一边吃一边赏月,感觉竟然还很不错。
大概是因为在苏苏的房间里吧,这里有他多年生活的味道,短时间内都抹不掉的迷人味道,能让人轻易地释怀掉一切的不如意。
以前田麦起床后第一件事儿是练晨功,练完之后才开始给全家人做饭。
现在到了婆家,起来第一件事改成了做饭。
王喜弟午觉睡得时间长,而且年纪大了,觉少,所以早上起得特别早。
她耳朵还尖,听力贼好,只要听到田麦醒了,就会一咕噜跟着起床,然后就等着要吃早饭。
这样一来,田麦还怎么练晨功啊?只能先做饭,做完了还要陪着婆婆一起吃。
在自己家,做什么自己决定,偶尔娘和妹妹有什么特别想吃的,她才给她们做。
现在呢,田麦什么都不能做主,王喜弟想吃什么,她就只能做什么,一点决定权都没樱
最麻烦的是,中午她必须回家吃饭,以前都在办公室里头跟江淼淼一块儿解决,基本上都是早上做好带过去的。
现在呢,她中午必须要回去做新的菜,伺候她婆婆吃饭。
王喜弟觉得吃剩饭剩菜不健康,所以一直以来她都只吃刚做好的饭菜,这给田麦增添了不少的麻烦。
这些以前都是大贵的事儿,现在大贵想做王喜弟都不让他做,非要吃儿媳妇亲手做的菜,麦做的更好吃,她更喜欢。
田麦择材时候特别想爆脏话,不过很快就想通了。
这是苏苏的娘,再气人也是生了苏苏的人,做几顿饭,原本就是应该的,是当媳妇原本就该做的。
虽自己主动去做,和被逼去做,完全是两种心情,但田麦认为内心强大的人可以很好地转换做事的心情。
权当是修炼内功的一门大课了。
“今儿中午少了一道菜啊!”王喜弟挑刺,每中午的标配至少是五菜一汤,而桌上现在只有四道菜。
田麦挑挑眉,解释道:“今这条鱼比较大,这一道菜就顶之前的两道了,所以就少做了一道,做多了太浪费。”
“浪费什么?剩菜猪崽子们都能吃的,你就是懒,非得给自己找理由。”王喜弟敲敲筷子,命令田麦,“这么些年了,中午就没少于五道菜过。你现在去,再给我清炒一盘藕丝来。”
田麦不动地方,闷头吃饭。
大贵立马站起身,:“我去做吧。”
“大贵你坐下!”王喜弟:“你以后只做我晚上喝的药粥就行,早上和中午都不用你管了。”
大贵很是为难,但他的身份摆在这里呢,他也不好顶撞王喜弟,只好无奈地重新坐回到位置上。
王喜弟:“当初是你死乞白赖地非要嫁过来,你以为来了之后就能跟少奶奶似的享福么?做梦呢!”
这种美梦田麦可从来都没做过,而且她也没觉得被佣人伺候是什么美妙的事情。
“我身边也只有一个大贵帮我做点杂事,没有人来伺候你!明苏回来了,他想怎么伺候你是他的事情。你现在是我夏家的儿媳妇,也不让你多做别的,一两顿饭,很难吗?你也不是不会做,怎么就非要跟我过不去呢?多炒一个菜,能累着你还是怎的?”
听到王喜弟一连串的质问,田麦嘴巴里的饭是彻底咽不下去了,这吃了容易消化不良啊。
她放下筷子,打算点什么,可嘴巴刚张开,话还没出口,就被王喜弟截了胡。
“你看我这家里头的剩菜剩饭,什么时候平白地扔过。以前明苏在家的时候,每作废的食物成堆成堆的,不都给牲畜们喂了,连一片白菜叶都没浪费过,你现在跟我浪费粮食浪费食物,你懂个屁啊!”
田麦哽了哽,废话不多,起身去厨房清炒了一盘藕丝。
前后也就用了五分钟的时间,藕片之前有处理好了,切成丝,大火炒一下就行,很快就出了锅。
王喜弟自以为胜了一局,心满意足地重新拿起筷子开始吃饭,姿态优雅地夹了一筷子藕丝,放进口中,嚼了两下。
啊呸!当即把嘴巴里的菜全部吐到了桌上。
咸得齁死人了!
“你这到底放了多少盐啊?你是要咸死我吗?!”王喜弟彻底倒了胃口,喝了一大杯水之后气呼呼地回了自己的房间。
也不知道明苏是眼睛瞎了,还是人傻了,怎么就中意上了这么一个刁钻的女人!
真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怎么相处怎么不顺心。
田麦不动声色地吃着鱼,好好一顿饭,本来挺和谐的,干嘛非要挑事儿呢!
晚上的药粥里不是预备放莲藕的嘛,那中午吃藕丝又是为毛?
故意找茬,有意思吗?
吃完饭之后,田麦和大贵一起收拾饭桌。
两人一同进了厨房,田麦声问大贵;“以前每中午都是五菜一汤吗?没有例外的时候?”
大贵点点头,“十几年了,中午都是这么吃的。”
田麦咂舌,这未免也太讲究了一点吧。两个人吃饭,每都搞得这么隆重。
按现在的年份往前推,十几年的话,困难时期一过,就开始吃这种规格的了?
啧啧啧,讲究!
“夫人是苏州望族之后,从养尊处优,有些习惯,难以改变。这些年她过的不顺心,尤其是先生这么多年都不回来,她心里难过……”大贵点到即止,没有再下去。
田麦靠着墙愣了会儿神,她是不是做得有点过分了?一道菜而已,藕丝也只花了五分钟就炒好了,她在别扭些什么呢?
以牙还牙真的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吗?
显然不是。
但要忍受婆婆的无理要求,和恶劣的脾气吗?
答案当然也是否定的。
这分寸感还挺难拿捏的,田麦苦笑。
还真不是靠真情和真心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有点意思,她喜欢挑战,这样很好。
庆幸的是,夏明苏现在不在家,她和王喜弟还有六年的时间可以慢慢磨合,不用着急。
之后的午饭,田麦老老实实地给王喜弟准备五菜一汤,不多不少,刚刚好。
婆婆想吃啥,她就给做啥,偶尔还在配菜上花点功夫。
荤素搭配得当,口味适中,营养丰盛,即使是王喜弟,也挑不出半点毛病出来。
就是需要改尺码的那些衣服,迟迟没有改完。
衣服一直整整齐齐地码放在田麦的房间里,她是从夏的衣服开始改起的,现在进度还没有推进到秋。
气温骤降,眼瞅着要换厚衣裳了,可王喜弟却迟迟拿不到换季的衣裳。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