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农媳翻身记
作者:七月灯塔 | 分类:其他 | 字数:109.2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423章 搭姻缘这座大桥!
王喜弟捶了捶大腿,说:“是有点累了,那我带着老小,和大贵一块儿回去了,你也别逛太久,早点回家。”
夏灯花乖巧地说:“知道了,我再溜达半个小时就回去。”
大贵左望望右瞧瞧,想找个救星帮他解决眼下这个棘手的问题。虽然没抱太大的希望,但他还真瞧见了一个人。
周婶远远地走过来,笑着跟他们打招呼:“一大家子出来溜达啊?”
王喜弟回道:“瞧着天儿好,出来散散步。”
“挺好挺好,后边运沙子呢,尘土飞扬的,你们还是别过去了,呛死了个人。”周婶动作夸张地拍了拍头顶的灰,还吐了吐口水,“啧啧啧,嘴巴里都是沙子,这帮人,不等到晚上人少的时候干,大白天的,真是太不讲究了!”
王喜弟附和道:“现在的人呐,哪儿管别人,只顾着自己方便。”
“就是的,没点公德心。”周婶笑着瞥了大贵一眼,随即不着痕迹地迅速收回了视线。
王喜弟拉了下闺女的手,说:“你也别自己溜达了,赶紧回家吧。天也不早了,回去休息会儿就能吃晚饭了,小麦和明苏都说今天能早点回来。”
夏灯花瞅了瞅周婶来的方向,也就是夏六爷家的方向,好像确实有飞起来的尘沙。
“那行吧,回去吧。”
大贵的心哐当一下落安稳了,他真想好好地跟周婶道个谢,可现在不是好时候。
回去的路上,夏灯花牵着老小的手走在最前头。
周婶跟王喜弟两个人一边聊着天一边慢慢地走着。
大贵殿后,时刻观察着附近的人,以防田荣轩突然出现,让夏灯花碰着。
走到周婶的小卖部附近,刚好碰到了准备回家的田小麦,她的手上拎着七八条活蹦乱跳的红尾鱼。
“周婶,我正好要去找你呢,晚上带着小森来家里吃鱼火锅吧。”田小麦把手上的袋子抬到面前抖了抖,笑着说:“瞧瞧,中午刚去捞的红尾鱼,肉可肥,肯定特别好吃。”
“行啊,那我让小森把小卖部关了,现在就跟你们一块儿过去。让他也学学怎么收拾鱼,我来帮忙准备下锅的菜。”周婶小跑着先去叫儿子了。
田小麦深深地看了大贵一眼,瞧他的脸色就知道这一天肯定又是过得紧张兮兮、危险重重。
“晚饭你还没准备呢吧?”她问大贵。
大贵长叹了一口气,说:“恩,还没准备呢。”
“一会儿你负责炒底料就行,我教小森处理鱼,让周婶洗菜切菜,估计用不了一个小时就能吃了。下午我跟明苏通过电话了,他会去凤家酒坊买两瓶高粱酒回来。灯花再有两天就要走了,周婶和小森也难得来家里,咱们好好吃一顿,你今晚也喝点吧。”
大贵笑了一下,没言声。
他从来没在夏家的饭桌上喝过酒。
夏家的人都把他当亲人、当不可或缺、值得信赖的大管家,但他总把自己当干活的佣人,从来都严格要求自己,把自己的地位放得很低很低。
毕竟他是拿了工钱的,即使跟王喜弟有一层亲缘关系,他也没有拿这层关系说过事儿,也没提过任何非分的要求。
本本分分、老老实实地在王喜弟的身边照顾了她这么些年,真的一次都没有在饭桌上喝过酒,私下里也都没怎么喝过大酒。
怕身上有不好闻的烟味,所以连烟都戒了很多年了。
无论发生多少糟心的事儿,无论有什么难过的坎儿,即使有好多次想抽烟都想疯了,可他都忍住了。
这得需要多大的毅力啊,但大贵就是做到了。
能不求结果地暗恋一个比自己大了二十多岁的女人近十年的时间,这已然不是一个普通人能够做到的。
大贵的隐忍和多情,在田小麦看来,是极其性感的。
所以她希望看到周婶能跟他在一起。
她也相信,只要周婶开始考虑再婚的事情,只要开始考虑大贵这个男人,就不可能再放下他。
为了让有情人终成眷属,田小麦决定要好好地当一次红娘,为他们牵红线、搭大桥。
搭姻缘这座大桥!
夏明苏不仅买了两瓶凤家酒坊的高粱酒,还买了一罐上好的女儿红。
他到家的时候,餐桌已经摆好,鱼火锅也炖上了,满屋子都是诱人的鱼香。
一桌子配菜,相当的丰盛。
夏明苏先跟周婶打了个招呼,聊了两句,又以大哥的姿态问了问小森的近况。
小森真是个好孩子,就是脾性太软弱,需要点历练。
刚才跟田小麦学杀鱼的时候,他就迟迟不敢下手,一看到鱼扑棱尾巴,就吓得直往后面躲。
简直把田小麦给看呆了。
都是二十好几的大小伙子了,还胆小成这样,真是难以想象。
那时候田小麦就想到了一一,如果她这个闺女在,肯定二话不说,拿起刀哐当一下拍下去,直接把鱼先拍晕。
然后往鱼脑袋上准确地一插,给鱼来个痛快的脑死亡来减少痛苦。
趁着等开锅的时间,夏明苏上楼换了衣服,简单地冲了个澡。
等他再下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坐在了各自的位置上,鱼火锅已经开了,几个酒盅上也都斟满了高粱酒。
王喜弟朝儿子招招手,说:“快过来吧,就等你一个人了!”
夏明苏快步走过去,在王喜弟旁边的空位上坐下来。
“不好意思啊,让你们久等了。”
周婶轻轻地翻搅着锅里的鱼,怕鱼沾到锅底上。
她笑着吐槽道:“明苏当老板之后,说话都讲究多了。”
田小麦一边给老小挑着鱼刺,一边替夏明苏做了个解释,“他刚回来,估计说话的频道还没调整过来呢!我猜啊,他今天肯定又带着哪个小领导参观药厂了。”
夏明苏不好意思地点点头,说:“是故县的县高官,一个看起来有二百多斤的大胖子,走了不到五分钟就不停地大喘气,逛一会儿坐一会儿的。话又多,听得人难受死了。说去上个厕所,大半个小时才回来。中午还非要跟厂子里的几个技术骨干一块儿吃饭,我也没逃掉。一天没干成多少事儿,还累个半死。云南那边来了两个老板,本来定在中午见的,也没见上。下午再联系他们,说是去玩了。我这不就提早点回来了嘛!”
“行了,喝点酒,顺顺气。在外面干大事儿,都会有个沟沟坎坎的。”周婶说着拿起酒杯,跟大家碰了碰。
大贵和王喜弟的杯子里是茶,夏灯花和老小的杯子里是蜂蜜水。
大家各喝各的,周森是第一次喝酒,抿了一口就呛得直咳嗽。
他小声地对娘说:“我还是喝茶吧,这个太难喝了。”
周婶有点为难,她希望儿子能学会喝酒。不喝多,有个二两的量就行。
可每次见儿子抿一口就挤眉弄眼的难受样,都会心软。
田小麦问周婶:“小森他对酒精过敏吗?”
周婶说:“应该没有,他就是觉得酒味呛的慌,不喜欢那个味儿。”
田小麦拿了一个稍微大一点的杯子,倒了半杯蜂蜜水,再往里面掺了二两白酒,递给周森,“你尝尝这个。”
周森接过来,喝了一口。
田小麦问:“怎么样?不是很呛吧?”
周森摇头,“不呛了,还挺好喝的。”
田小麦:“那你今晚就喝这个吧,看看胃里会不会难受,脸色会不会发白。如果没事的话,说明你对酒精不过敏,以后可以循序渐进地慢慢练练酒量。”
周婶感激地说道:“还是小麦有办法!”
“这可不是我原创的方法。”田小麦笑着看向大贵,对周婶说:“这是大贵以前跟我讲过的,你别看他平时闷头闷脑的,绝对是个经验丰富的生活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