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性之眼
作者:野狂人 | 分类:其他 | 字数:119.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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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章 人类真野蛮
距离外星人降落事件已经过去了好几天的时间,大众几乎快要把这件事情给忘得干干净净了。
白骨尊者还在四处走着,寻找自己失踪的弟弟,他的弟弟不知道去了哪个空间,估计这恶意走有得是好几百年的时间。
九尾狐王好久没上线说过话了,一般都是他老婆在线,据知情人士透『露』消息说,似乎是因为九尾狐王最近在外面沾花惹草,结果腿被打断了三条,现在在家里静养呢。
拈花惹草这种事情,打断腿是应该的。牧歌觉得九尾狐王老婆做的太对了,后来又听说,好像是九尾狐王这老东西给自己的闺女备注了个小情人的备注,打了几次钱,还没什么交流,结果他老婆看到之后,直接打断了腿,连原因都不知道。
等后来知道原因之后,九尾狐王直接泪流满面。你为啥不问问就揍人呢!现在知道打错了,不好意思,你不好意思你妹啊!
总之,目前九尾狐王是暂时不能出来聊天了,只剩下一只手的他,除了能看看电视,按几下遥控器之外,打字都成了个大问题。
当然这都是他找的借口,实际上,是他老婆把手机拿走了,据说是要好好查查,他的手机里到底有多少个小情人。
这事儿说出来丢人,所以九尾狐王捂着不说,只可惜,他的小舅子也在群里,一不小心就给他抖落出来了。
后来他小舅子也不出来了,听说是九尾狐王给把藏私房钱的地方给举报了,被老婆带走好好教育去了。
群里的人都很害怕九尾狐王的老婆,这一点牧歌一开始不太了解,后来才知道,九尾狐王的老婆是一位神,真正的神,据说比起白骨尊者,也还要厉害一些,具体的就不知道了,反正,白骨尊者见到九尾狐王的老婆也要喊一声老大。
幽冥鬼王:话说我这前两天来的那几个外星人,好像是离开了,我没怎么关注,不过手底下有人说是被人抓走的。抓走的人也不是人类,好像是恶魔生物。
白骨尊者:恶魔生物?这种生物在现在的世界上很少见啊,应该是稀有品种。话说前两天我还见到了一个精灵契约师,是从其他世界穿越过来的,聊了一会儿,我可学到了不少的新知识啊。
幽冥鬼王:精灵族的人?那可真是稀罕了啊,现在世界上还没有精灵族的血脉复苏呢,况且,就算是复苏,也不纯粹了,纯血的精灵,那可是长生种啊。
牧歌:长生种?什么意思?
幽冥鬼王:算是一种生命层次的进化吧,比起目前地球的生命层次高了不止一个等级,目前地球最接近那个层次的生命应该是一些天生怪物,类似于吸血鬼僵尸狼人妖怪啥的,都算是长生种。因为生命长达几千年,当然,只是理论上的。
白骨尊者:那个精灵契约师说,她是追寻着恶魔的踪迹来的,你知道,精灵族的人最喜欢契约恶魔了,他们天生就和恶魔不对付,有机会奴隶恶魔,肯定是不会放弃的,那女精灵也很强,至少契约了三个大恶魔。
火鼠王:霍!契约了三个大恶魔,很厉害啊!我得离她远点,万一这家伙看上我了,我可打不过。
幽冥鬼王:没事儿别担心,精灵族是天生的看颜值的一族,除了最大的敌人恶魔之外,他们就算是要找契约兽也不会找你这样的,最次也得是独角兽那个颜值啊。
天马王:那我得躲起来了。
火鼠王:你那角长背上了,契约你有什么用处?骑着还扎屁股!
天马王:???
我招惹你了么?你就这么怼我?
古木妖:大家不要吵了,我想问问,现在群里还有收柴火的么?新一批的柴火就要制作出来了。
白骨尊者:给我留200斤,你家的柴火好用,烧着暖和不说,还能辅助修炼。
火鼠王:我也要200斤,说实话,你家的柴火除了太贵之外,什么都好。
牧歌看的一愣一愣的,这些无人区之主,买柴火回去烧火?怎么着现在都流行烧柴火么?
天马王:话说最近遗迹那边胃口越来越大了,200斤柴火也就够用十次的。
幽冥鬼王:所以说得快点去啊,过两天,我看还得涨价!给我也来200斤,我今天就过去把柴火带着,这个月直接把遗迹刷完了。
牧歌:什么遗迹?
白骨尊者:哦对了,你们人类那边现在还没得到消息是吧。
白骨尊者:是这样的一年之前吧,我们在无人区里发现了一座上古的遗迹,只要在那遗迹外的火盆里燃烧带灵气的东西,就可以打开大门,时间是固定的,到了时间就会把你踢出去,需要重新点燃才行。
幽冥鬼王:没错,但是烧宝贝太奢侈了,我们就选择烧木头妖怪的躯干,里面蕴含的灵气刚好可以打开遗迹的大门。
天马王:探索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大致上可以确定,那是个修仙前辈留下的洞府,不过这位前辈的修为不是很高,因此里面留下的东西不是很厉害,但是有一些关于进化方向的资料,这东西就很珍贵了。
古木妖:最后1000斤柴火,卖完为止。少年,要不要来一点?给你打10折,一斤只要你两块儿灵玉。
牧歌:打十折不是没打折么?
古木妖:一『毛』钱不是钱?十折也是折扣啊!别拿豆包不当干粮!
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幽冥鬼王吐槽:古木妖那个家伙,天生就是个合适的『奸』商,据说他开启灵智的时候,正好赶集,在它脚下就有个商人摆摊卖鞭炮。
牧歌:就是跟那『奸』商学的?
白骨尊者:不,是那商人见熊孩子钱少,就把鞭炮打折卖给了那熊孩子,熊孩子玩鞭炮的时候,一个没注意,把商人的鞭炮都点着了,差点没把刚开灵智的古木妖烧死。自打那以后,古木妖就变成了不打折的『奸』商。
天马王:我知道这个梗!
火鼠王:我也知道。
众人:熊孩子!
古木妖:还有一件事,火鼠王,下次你来我这进货,要是再让你那些徒子徒孙来,我就不卖给你了!
火鼠王:对不起!我错了!
白骨尊者:火鼠王那些浑身喷火的子孙差点没干掉一个无人区之主,啧啧。
下一次遗迹开始的时间是一个月之后,因此古木妖才开始售卖拆火,牧歌在问清楚灵玉是什么之后,也咬着牙买了一斤。没办法,灵玉就是有灵气的玉,折合市场价一块儿要三千多,他这还是咬着牙存下的钱。
“果然!不管在什么地方,钱都是最重要的!”牧歌眸光闪烁,准备搞点钱来了。之前藏起来的宝石大部分都已经都被他出手了,就剩下几个个头大的,比较漂亮的,牧歌没舍得卖。
当然了,也跟那老板的出价不符合牧歌的心里底线有关系。
其中有一颗蓝『色』的水晶,形状像是一滴眼泪,连牧歌这个不懂行的看着都觉得价值连城,但是那老板竟然昧着良心只出了三万块钱。
说什么是人工的,这个价格不错了啥啥的,想起那张贪得无厌的脸,牧歌心里就来气。不过后来让大橘去了一趟,把现金都偷出来了,大概有个十几万吧,一人一猫当场就对半分了。
但是花钱如流水,老牧还时不时地打秋风,牧歌此刻兜里已经所剩无几了。都存在卡里,也幸好是存在卡里,要是放在身上,只怕是让老牧都给祸害了。
前几天时候,虽然从老牧那里坑了五千块钱,但是却不知为什么,被老妈给逐出家门了,不让回家,自然没地方睡觉,只好去外城区找了个没人住的房子。
外城区有很多没人居住的房子,这里距离城市中心太远,不安全,而且人类也不多,有不少妖魔鬼怪住在这里。到现在,牧歌都在这里住。还买了些家具,小小的装修了一下。
这些钱,牧歌都记载了小本子上,到时候让老牧一笔一笔的偿还,让他知道知道,牧歌不是好惹的。
出门,牧歌朝着街角的饭店走去。
这是附近唯一一家饭店,因此虽然不大,但是却很火爆,在里面吃东西的。大部分都不是人,或者说,除了牧歌之外的其他生物,就没有一个人,偏偏这些家伙还都要装成一副我是人的样子。
牧歌眯着眼睛看走在他前面的一只鸭子,走起路来左右摇晃,一副大款的样子。似乎是察觉到了背后的人,扭过头来,蔑视的看着牧歌,说道:“看我做什么?没见过有钱人?”
牧歌翻了个白眼,他的精神虽然是短板,但是也不是一只小小的鸭子能『迷』『惑』的,这家伙对他释放幻术,不用想也知道,这幻术是把自己幻化成人。
伸出一只手,精准的抓住了鸭子的翅膀,在鸭子疯狂的嘎嘎『乱』叫和挣扎下,牧歌走进饭店,大声道:“老板,给我弄个烤鸭!”
鸭子嘎嘎嘎的叫着,眼睛里满是惊恐。
老板从后厨走出来,见到是牧歌,手里还拎着一只鸭子,摆手说道:“别闹,这位也是我的客人,别看人家是个鸭子,实际上有钱着呢!”
“真的假的?”牧歌狐疑的看着鸭子。
老板是一头猪,很是成熟的样子,不过看脖子上的刀疤就知道,也是个有故事的人,怕是从屠宰场跑出来的吧。这些旁的不说,老板的手艺其实还是很不错的,至少牧歌觉得,比自己好吃多了。
“来碗青菜面!”牧歌扔掉鸭子,说道。
鸭子疯狂逃窜进了后厨才放下心来,牧歌还听见鸭子的抱怨声:“人类真野蛮。”
老板还感同身受的附和:“你说的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