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过去,我在人世间
作者:瑞昌成 | 分类:都市 | 字数:275.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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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水自流的身世
“行,我听你的还不行么,下午我不出摊了。”见陆天不松口,郑娟服软了。
“这多好。大过年的坏人多,你这么好看,我又不在你身边,有人打你坏主意怎么办。”
本来是陆天心里想的话,这一次却脱口而出,想收都收不回来了。
“我有什么好看的……”陆天的话令郑娟顿时羞涩难当,背过身去,手指摆弄着衣角。
陆天也觉得自己有些唐突,干咳两声,“娟子,那我走了。记住了,下午不能去出摊。”
说完,陆天穿上大衣,戴上围巾和棉帽子,离开了家。
……
干了一上午,陆天和骆士宾、水自流清理完光字片五个垃圾堆。
到了中午,三人一起到国营饭店来喝豆腐脑。
“老大,今天怎么不回家陪对象了?”骆士宾喝了一口豆腐脑,抬头问道。
陆天往豆腐脑里掸了些辣椒面,“下午站里搞联欢会,每个人都要参加,没通知你们?”
“我和宾子连临时工都算不上,联欢会怎么会通知我们。”水自流撩了撩额头的刘海,轻声轻语道。
“是啊,环卫站里的人都躲着我们,就老大你,跟我们走的近。”骆士宾支着大牙道。
“我也是没办法,你们都给我送礼了,拿人手短呗。”陆天浅笑道。
看着陆天的笑模样,又瞧了瞧身边的水自流,骆士宾搓了搓手,“老大,我怎么觉得你一笑起来,和水哥挺像呢?”
听到骆士宾的话,陆天抬起头,向水自流看去,水自流的目光正好也看了过来。
四目相碰,水自流嘴角也露出浅浅笑意。
看到水自流的笑容,陆天暗忖:“骆士宾说的没错,自己和水自流还真有点像。”
虽然和骆士宾、水自流一起干活差不多一个月了,不过,大多时候都是在户外。吉春的冬天,滴水成冰,在外面都捂得严严实实的。
就算露出了脸,也是冻了两个大红脸蛋子。模样表情,很难看的细致。
今天,是陆天第一次和骆士宾、水自流吃饭。
进到屋里,摘下帽子、围巾,脸也恢复了本来的肤色,这才能看的仔细。
骆士宾眉清目秀,像个姑娘;
陆天也是眉目清秀,只是长得更爷们一些。
看着眼前的水自流,陆天不禁问道:“水哥,你今天多大了?”
“我?不知道。”
“不知道?怎么会不知道?你不是有家人么?”陆天不解道。
水自流放下手中的勺子,轻咬一下嘴唇,“不说行么?”
见水自流似乎有难言之隐,陆天道:“水哥,我就是随口问问,你不想说,就不说。”
“那就说吧,也没什么不好开口的。”
水自流整了整大衣领子,用舌头舔了舔嘴唇,“老大,我真的不知道我究竟是哪年生的,我爸捡到我的时候,我大概三四岁的样子。究竟是三岁,还是四岁,或是五岁,我爸我妈也说不好。”
“水哥,你是被收养的?”陆天诧异道。
“准确的说,是捡的。对我爸妈来说,更是福分。”
说到这里,水自流顿了顿,接着说道:“我爸我妈一共五个孩子,都是姑娘,一直想要个小子,却始终要不到。
吉春解放前的一天,我爸收工回家,家门口蹲着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那个男孩就是我。
我爸把我领进家,从那时起,我就成了这个家最小的孩子,也是唯一的男孩。
虽然我是捡的孩子,不过,我的五个姐姐对我非常的好,家里有好吃的,都先我来。
再后来,我的姐姐一个又一个出嫁,我爹娘也不在了。家里就剩我,一个人了。
我的人生就这些,没别的了。”
说完,水自流的手不经意撩了一下头发,眼睛红了起来。
听到水自流这番话,陆天心中一动,“水自流是吉春解放前被收养的,自己也是吉春解放前被捡到的,我们之间,会不会有什么关系?”
可又想到,吉春解放前后,遗失的孩子很多,都是这个时候被捡到,倒是不奇怪。
想到这里,陆天道:“水哥,巧了,我也是吉春解放前,被我爸收养的。”
“是么?够巧的。”水自流似乎没有往心里去,云淡风轻道。
“行了,不说过去的事,说的闹心。我现在回站里参加联欢会,你们爱哪去就哪去。
记着,晚上来站里签到,别忘了。”陆天起身道。
“老大,记着呢。不签到,街道那边也不能让。”骆士宾支着大牙道。
……
回到站里,环卫站会议室里的桌子搬了出去。
椅子在会议室围了一圈,拉花和气球令会议室有了节日的气氛。
进到会议室,陆天抓了一把瓜子,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
要不是站里的职工都要参加,这样的热闹他是不愿凑的。他的心里只想着早一点回去。
想到今天下午郑娟不用出摊,回去便能见到,陆天不由地期待起来。
……
小市场,正门口。
毕竟卖一下午糖葫芦就能挣上三四块钱,不去,太可惜了。
思来想去,这一次,郑娟没有听陆天的。吃过午饭,便一个人推着糖葫芦架子,来到了小市场正门口。
上一次,陆天在这把地赖打跑,又有骆士宾、水自流发话,就算陆天不在,小市场周边的盲流也没一个敢来捣乱的。
差不多到了五点,郑娟带的一百多串糖葫芦,一个不剩卖光了。
揣着一兜子的分票、毛票,心里别提有多开心。收起糖葫芦架子,推着小车,便往家走。
与平时不同,以前和陆天一起回家,陆天要回环卫站签到,所以每次都是绕着大路走。这一次,郑娟一个人,就没必要绕道了。
毕竟小市场与天平胡同之间隔着光字片,绕道走太远。
郑娟选择了近道,准备穿过光字片的小街,回太平胡同。
这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虽然零星也能听到鞭炮声,可小街里却没有多少人走动。
郑娟有意加快了脚步,她要赶在陆天前面回家。
中午答应过陆天,下午不去出摊。要是陆天知道自己出摊了,一定会不高兴的。
郑娟很在意陆天的想法,不想让陆天不高兴,一点儿也不想。
正走着,这时,胡同迎面走来了几个身穿黄棉猴的小青年。
放眼看去,郑娟心头一颤,“不好,冤家路窄,怎又么碰到这几个盲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