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三国之暴君吕布
作者:诛仙剑主 | 分类:历史 | 字数:99.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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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暴君系统,黄金火骑兵(新书,求收藏,求推荐)
狂龙十六岁进入狼牙特种部队,连高中都没有毕业,书本上的知识知道的不多,不过却十分喜欢看史书。
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这八个字他还是知道的,就是不知道历史上的人中吕布是不是就是自己附身的这位吕布。
结合大脑里面的记忆,确定已经是八九不离十了。
之前也曾听说过穿越,附身的狗血剧情,没想到有朝一日会落到自己身上。
不过既然来之,则安之,大难不死已经何等的幸运,而且还是附身了战神吕布,自己还能有什么奢求。
只是有些想念年迈的父亲,跟随自己出生入死的战友,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
咬了咬牙,大脑有些昏沉的站了起来。
仔细打量了一番自己现在的身体,嘴角不由得显露出一丝苦笑,自己前世身高一米八五,体重180斤,身体素质十分强硬,全身肌肉隆起,就好像一条相互交错的蛟龙,这才有了狂龙的称号。
没想到现在这副身体居然身高九尺,足有一米九以上,而且身体素质也不差,只是现在身子有些虚脱。
看着地面上近百的尸体,咬了咬牙,四处打量了一番,继而双手拖起两具尸体将他们放入了一个深坑。
这是他们狼牙特种大队的规矩,只要还有一人活着,就一定要把牺牲的兄弟带回去,他们为国捐躯已经是何等的光荣,不能让他们的身体再受到风吹日晒,虎狼吞食。
眼下九原县已经被匈奴占领,自然是无法再带回去了。
只能把他们的尸体先埋在草原上,这也是吕布现在能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完成这件事,吕布身子越发虚弱,体力几乎耗尽,看着满手的伤痕,嘴角显露出一丝欣慰的淡笑。
“安息吧,兄弟们,要不了多久,我一定会重新夺回这片领地,让你们回归到自己的家园”。
从地面上捡起一把断裂的长戟,猛的插入了一匹战死烈马的喉咙,一道冰凉的,带着腥味的血水喷涌而出。
吕布猛的将脑袋凑过去,大口大口的喝着马血。
作为特种兵出生,为了活下去,他们吃过蚯蚓,毒虫,甚至是蟑螂。
现在至少还有几匹死透了的战马,长戟划过战马的大腿,硬生生撕下一大块猩红的马肉放在口中咀嚼着。
这里已经被匈奴军占领,不能生火,烟火只会让匈奴更早的发现他,这也是特总兵最基本的常识。
吕布一人差不多吃掉了半只马腿,找一处水塘,清洗着身上的血迹。
轰隆隆......
九天之上传来一声惊雷,震耳欲聋。
吕布双手死死的按住脑袋,大脑处出来阵阵疼痛,就好像一根根银针扎在他的脑袋上一样。
叮,恭喜宿主获得暴君系统,系统正在绑定中,请稍后……
吕布心中大喜,眉宇微动,果然,这个世界还是没有那么简单,附身三国这种乱世,要是没有点金手指,怎么可能活得过三天。
“什么叫做暴君系统?”,吕布脸上有些疑惑道。
生逢乱世,当以暴治暴。
暴君者,当以杀戮征战乱世,
以凶暴一统天下。
暴君系统?
听着名字吕布还是十分满意,跟自己的前世的性格有点像。
前世他曾立下无数军功,就连军区首长都想将自己的女儿下嫁给他。
不过也因为他火爆的脾气,闯了无数的祸,要不然怎么可能是只是一个小小的少校。
叮,系统绑定完成,请主人放心使用,系统精灵正在为主人服务.....
吕布嘴角显露出一丝淡笑,“以前没有任务的时候也会偶尔看看战争类的小说,人家的系统都可以无限升级,爆装备,开宝箱,有的还能召唤猛将,穿越时空,你这暴君系统有什么功能”。
“主人,暴君系统,乃是以暴制暴,具体包含三个部分,
第一,杀敌一千,赠送五百,也就是说主人每杀敌一千,系统会赠送五百。这五百可皆为精兵哦。
第二,主人每击杀一位猛将,系统将会为主人随机召唤一位猛将。召唤来的猛将都有自己的思维,只是初始默认为主人效忠。
但随着与你的相处,他们的立场可能会发生改变,有可能会誓死效忠,也有可能倒戈背叛。
第三,启动声望值功能,获得声望值可在系统商城中购买任何物品,声望值可以从百姓身上获得”。
生逢乱世,当以暴治暴,希望主人能在乱世中杀伐出一片天地”。
当前激活系统,系统赠送黄金火骑兵*100,方天画戟*1,汗血宝马*1,黄金甲*1,祝主人旗开得胜。
黄金火骑兵?
虽然前世的吕布读书较少,不过却十分喜欢历史类书籍,三国志,三国演义,资治通鉴,史记,差不多都通读过。
其中史记中曾记载:蒙恬,兵家,智勇双全,十七岁成名,屡获战功,南征北战,名震中原,深得秦始皇的重用。
手下的嫡系卫队都是清一色的红色盔甲,称为“黄金火骑兵“,乃大秦铁甲,逢战必胜。
这黄金火骑兵的装备比起自己之前的狼骑还要强上十倍,有了这一百黄金火骑兵,定能夺回九原县。
方天画戟:重八十四斤,戟长一丈二。画杆似有八荒火龙之灵,触之有焚烧之感;
画戟顶端利尖之处透着煞戾无匹的杀气让人凶性渐涨,方天四角之刃仿佛藏着修罗之力,迷人心智,嗜血杀戮。
汗血宝马:汗血马被誉为“天马”,又名“大宛马”“赤汗马”,是世界上最神秘的马匹,属热血马,传说它前脖部位流出的汗呈血色,故称汗血宝马,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
意念一动,只听见一声马嘶冲天而起。
一百黄金火骑兵整整齐齐的摆列在地面上,声若雷霆道,“参见将军”。
其强大的威势,即便是让久经战场的吕布,身子都不由得一颤,不愧是大秦的黄金火骑兵,果然厉害。
看着那清一色的黑色战马,红色铠甲,镔铁长枪,吕布内心早已狂喜。
正前方站立着一匹汗血宝马,身材修长,四肢强健有力,双目神骏。
吕布站起身,眼中闪过一抹凶光,穿上黄金甲,手持方天画戟,纵身跃上血汗宝马,带领一百黄金火骑兵风风火火的向九原县飞驰而去。
九原县本就是一个小县,城墙低矮,不足一丈五,更有多处倒塌。
城楼之上站立着三五个守卫,被黄金火骑兵远距离射杀,直接奔入城中。
此时整个九原县早已是不堪入目,城正中间堆积着无数村民的尸体,足有上百具,黑夜中隐隐还能听到妇人惨叫的声音。
吕布牙关紧咬,双目隐隐有些猩红,自古以来只要有战争就有流血和牺牲,更会连累很多无辜的百姓。
结合前世的记忆,吕布清楚的知道,无论是汉军还是匈奴军只要攻占城池,便会纵容士兵随意烧杀抢掠三日。
一是对城池中的百姓形成一种威慑,已防止他们反抗。
第二自然是为了笼络手下的兵将,让他们发泄自己心中的欲火。
看着那些百姓的尸体,惨叫的妇人,吕布面色越发狰狞,右手高举方天画戟,声音冰冷道,“黄金火骑兵听令”。
“在”
一百铁骑齐声道,声若雷霆,响彻整个九原县,此刻匈奴兵才反应过来,纷纷从民舍中冲了出来。
“非我族类,必杀之,给我杀.....”
“杀”
吕布纵马提戟,纵身飞踏出去,迎面奔来的一个匈奴兵被汗血宝马硬生生踢裂胸部而死。
手中方天画戟挥斩而出,所到之处,片甲不留。
一百黄金火骑兵更是发挥出了其超强的战力,攻无不克,战无不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