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刚好的爱情
作者:懒虫慕晓语 | 分类:青春 | 字数:10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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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新春的故事
文林夕惊讶不已,噎了口水,退开离李可儿远一些:“你开玩笑的吧,这种事情,可一点也不好笑。”
李可儿说:“我没开玩笑,我也不觉得我的方向有问题,只是学姐这么聪明又这么帅气,让人喜欢也是当然的。”
文林夕呼口气,摸摸她的脑袋:“这孩子,快傻了。难怪说学艺术的孩子都不怎么听话。”
李可儿鼓起腮帮子,不乐意的说:“算了,反正就算跟你争辩,我也只是绝对是处于弱势的一方。你再给我读个故事吧。”
文林夕也觉得这样最好,她们两都不怎么开心,读个故事的话,或许能很好地打发时间。
文林夕伸手去书架上拿书,好巧不巧的就看见了之前时优良给她读的故事。
鬼使神差的拿了下来。
拿起这本书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情。不应该选这本书的。
可是,一切都已经晚了。为了不要太过思念,文林夕特意翻到了较后面的地方:
三月,千重山,清晨,漫天雾。
浓雾中传来‘叮当叮当’的声响,追着这声音来的是一棕毛驴。
被铃铛声吵醒,眯开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张开手臂四处乱抓,摸到一些吃的就往嘴里塞,吃了五六口,又在身上摸索一阵,找到一个火折子点燃,才看清这原来是个弃尸洞,周围横七竖八的摆了许多尸骨,有残缺不全的,有腐烂生蛆的,还有一些似乎是刚刚扔进来的。
踩着尸骨向前,随手捡起一个骷髅几根腿骨做成灯笼,搜寻着什么。
‘哐啷。’又有一具尸体被扔下来,走过去看了,是一头公牛,看起来很肥,不禁露出笑容来。
拔出腰上的短刀卸下一只牛腿,扛过去没有尸骨的地方,又找了几个骷髅和一些骨架,搭起一个简单的炉子,牛肉切成拨片放在上面烤,半生不熟的就开始吃。
吃的肚满肠满,又过去那一堆尸骨中翻找,费了不少劲,累得大汗淋漓才从一堆尸骨中拉出一具尸体,已经腐烂的不成样子,只凭借衣着认得出是具女尸。
拿过灯笼看了确认无误,扛在肩膀上离开这一堆尸骨,走了百余丈的路见到有光,扔了手上的灯笼出去。
洞口早已准备好柴禾,给她整理仪容之后放了上去。
火苗窜起,恶臭立刻就漫开,刚刚能在弃尸洞吃早餐的男人,这时候竟呕吐起来。
‘叮当叮当。’他刚吐完,毛驴就到了跟前;有气无力的翻身上去,软趴趴的爬在驴背上。
正午,一骑驴少年上了千重山三门峰,双目紧闭也不看路,驴吃草他不催,旅乱窜他也不拦。若问要去哪,驴知道他不知道。
日暮时分,千重山间渐渐起了浓雾,骑驴少年才到了三门峰山腰的羊肠小道上。
千重山高千仞,三门峰是千重山第二高峰,便是处在山腰的位置,浓雾也只在他脚下。
这时候,西边的太阳烧红了天空,映染之下,浓雾亦是金灿灿的一片,仿佛是内中藏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看一眼,使人忍不住要纵身其中,去追寻那转眼即逝的财富。
骑驴少年睁开眼睛看了浓雾,喃喃说道:“已经是深秋了吗!深秋红日送金雾!福兮?祸兮?”这声音悲悯、沉稳、苍老,隐约间又夹杂些许无奈,与他的容貌极不相符,更像是一个看尽人间百态早已释然一切的老者,睿智的足以洞穿所有。
他话音才落,千重山间突然刮起风来,肆虐的狂风掠过,落叶萧萧而下,少年接一片拿在手里轻轻摩擦几下又闭上眼睛,任由毛驴驼着他向前,完全不关心将要到何处去。
他要去哪,人不知道驴知道;可他正在走的路,驴不担心人担心;身后不远处有几个庄稼汉子叫他:“小哥,这路走不得,天黑了走这路是进得去出不来。”
可这少年似乎是个聋子,听不见后面的人说什么,毛驴听见声音,‘昂昂’的叫着一溜烟没了影,上了这条当地人天黑就不敢走的路上。
太阳已经落在大山的另一面,天虽然还亮着,但片刻之后就会黑下来,几个庄稼汉子不敢追过去,只能远远的看着,在心里为这个可伶的人祈祷。
奔跑的毛驴骤然止步,少年从它身上一个倒栽葱摔到地上,嘴里骂骂咧咧的翻个身面向来路做起来,揉了揉眼睛睁开,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他的四周漆黑一片。
右手撑地想要站起来,却邹起眉头,咧开嘴角‘嘶’一声,‘啪’一巴掌拍在毛驴屁股上,怒声骂道:“你它妈的下次撒尿能不能离老子远一点。”手掌在驴身上使劲摩擦。这个声音稚嫩、浮躁,若说他跟方才的是同一人,恐怕没人会信。
那驴子发出‘噗噗’的鼻音,也不知道是嘲笑还是抗议。
扶着驴子站起来,转身见到不远处有一对闪闪发光的眼睛,手立即就摁在腰间弯刀上,早就听说这路上夜里有鬼魅作祟,没想到竟然让他给遇上了,只是这家伙看起来不好对付,他不敢轻举妄动。
僵持半刻钟还不见对方有动作,他有些沉不住气了,使劲摇晃脑袋再看,哪里有什么鬼魅,那不过是客栈前的两个灯笼,仔细看还能看到门里面射出的微弱灯光呢。
心情放松下来,轻轻侧一下身子横着趴在驴背上,拍一下屁股,顺手拿了水壶将里面的水都到了。
水壶的水倒完,他也到了客栈门外,将水壶和一些银钱递给小二:“水壶灌满,驴喂饱,有什么吃的上一些。”
店小二与他搭话:“哟,公子是从五莲峰来的?”
少年点点头,店小二知道他的出身并不奇怪;‘遇井换水,逢店吃饭’这是天水河畔巫师世家余氏的规矩。而他,名叫余亦生,乃是余家当代大巫师的长子,年弱冠,余家的规矩是男子二十岁之前要周游千重山,这是他们的成人礼。
千重山乃天水河畔第一大群山,有大大小小的山峰五千余。
余氏坐落在千重山最中心处的五莲峰下,乃是千重山第一高峰,长得活像一把椅子;余氏就是坐在这把椅子上的王,掌管着千重山的一切。
千重山东临天水,北靠巴蜀,南接南海,西面与连绵雪山遥想对望;余氏坐落此间,东饮天水之水,北食巴蜀米粮,西采雪山奇珍,南钓南海鲤鱼;天时地利与人和,为其修炼巫蛊之术供给所需,也正因如此,余氏自第一代先祖开宗立派至今,历经七百年兴盛不衰。
在千重山的荒山野岭开设客栈,见得最多的就是余家的巫师,他不认得眼前的少年,却不能不认得巫师余家,不能不认得余家巫师‘遇井换水,逢店吃饭’的规矩。
小二刚走,就进来个妙龄女子,直接坐到余亦生旁边,半个身子靠在他身上,含情脉脉的说:“公子,夜色漫长,两个人过的快些。”
竹杖丢在一边,一只手揽在她纤纤细腰上,一只手抬起她下巴:“好美的姑娘,想不到这荒野还有如此佳人,真乃天要顾我。”
二人正尽兴间,柜台后出来一须发花白的老者,呵斥女子:“好大的胆子,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岂是你能放肆的,还不回去。”
女子只顾寻欢,哪里肯听他的。
想要用强,却被余亦生一挥手给打发了,只能远远的看着,面色惊恐,浑身发抖。
举手之间,余亦生的手臂上露出一只双头蝎。
一旁的老者见了,瘫坐在地上沮丧不已。
春宫戏还在演,女子渐渐没了力气,脸色发白,身体冰凉,皮肤也正以看得见的速度失去弹性,干煸枯萎的像是面粉做的劣质品;而她还浑然不知,还沉浸在干柴烈火的迷梦中。
她已经原形毕露,即便是巫师世家的公子,见惯了蛇虫鼠蚁和各种尸体,也没法对着一具干尸有什么反应,双手托着腋下把她放在桌子上:“你的游戏结束了,现在我们还是来谈谈‘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八个字吧。”
这才注意到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露了底,慌乱的张牙舞爪的扑过来;狠狠的摔在地上,捂住肚子打滚大叫。
余亦生轻轻侧一下身子看着他,嘴角挂起一抹邪魅的笑容,冷冷的‘哼哼’两声,紧不慢的说:“你最好老实点,你体内的双头蝎乃是蛊中至尊,称王称圣,已寿六百年,六百年的蛊毒,便是九天大罗金仙幽冥十代阎罗也要削了顶上三花胸中五气;你这小小的残破骨肉野鬼游魂被她蛰一下,定要枯骨成灰魂飞魄散。”
刚刚的疼痛过去,女子从地上爬起来,一双媚眼变得血红,张开血盆大口朝余亦生咬来。
余亦生闪身躲开,照着她的后脑勺一记手刀下去,女子失去重心摔倒,门牙在桌子上磕掉两颗。
不及起身,腹部就传来强烈的刺痛,‘啊’撕裂的惊叫响彻整个夜空,传遍整个山野,一旁的店主和店小二见了,也害怕的发抖。
余亦生拉过凳子在她旁边坐下来,微怒的声音:“半月之前有个女人途径此地,你杀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