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刚好的爱情
作者:懒虫慕晓语 | 分类:青春 | 字数:10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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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章 木森的流浪之旅
在鲁公镇的时候,有个平日里很照顾他的老头死了,但他一点也不感觉悲伤。他披麻戴孝守夜扶灵不过是想要表达感激之意,当然也从未去老头的坟前扫墓祭祀过。
轩辕不歌说:“是这样吗?原来世人是这么想的!”他突然就很想去鲁公镇上很照顾他的老头的坟前祭拜,跟轩辕清河说:“烦请转告凤凰君,他日相遇,必回请他一顿酒。”
听见轩辕不歌要走,轩辕清河有些不舍,叫住他:“公子不等哥哥来了当面辞别?”
“不了,突然有些事情想去办。”
轩辕不歌已到了门外,轩辕清河问他:“公子接下来要去哪?”
轩辕不歌止住脚步:“我与人约在了龙都,要返回龙都去。”
轩辕不歌走后,轩辕清河痴痴的望着屋外。直到紫电风雷棍回来。
轩辕清河一向很少离开王宫,她出现在这里,应该是听说了凤凰君出城的事情。那么她是不是已经见过轩辕不歌了呢?紫电风雷棍问:“小姐来的时候有见到屋里的人吗?”
轩辕清河轻轻点头:“你是说不歌公子吧,他走了,有留下话说‘承蒙招待了’。”
紫电风雷棍转身要去追轩辕不歌,轩辕清河叫住他:“你应该知道的,就算追上了,也不会有什么改变的。”
轩辕清河说的是事实,轩辕不歌既然决定要走了,轻易就不会回来。
可是紫电风雷棍也有他的难处,凤凰君让他来招待轩辕不歌,肯定是想要跟轩辕不歌结交,他却连句正经的话都没说就让轩辕不歌走了,这要如何更大将军交代。
轩辕清河看出了他的难处,告诉他说:“哥哥那边我会去说的,我跟不歌公子有过几句对话。”
紫电风雷棍望向轩辕清河,又连忙移开目光。他从轩辕清河的话语中听出了些不一样的东西,加上轩辕不歌就这么走了,紫电风雷棍有了个连他自己也觉得不可能的猜测。
他实在很难想象跟谁都处不来的小姐是怎么跟轩辕不歌聊上的;他实在很难想象有男人能不拜倒在轩辕清河的石榴裙下。
轩辕清河有着怎样的令男人臣服的魅力,紫电风雷棍是最清楚不过的了。
原本:紫电风雷棍是江湖上有名的侠客,但自从三年前在梧桐酒家见到轩辕清河之后,他就再也无法离开。他浪迹江湖的心在那一瞬间被沉埋,只想屈膝在她的石榴裙下听任她的差遣。
不止是紫电风雷棍,龙翔军半七成以上的人都是为了凤凰君和轩辕清而战;他们效忠的不是轩辕世家,而是龙翔军大将军凤凰君;让他们甘愿‘舍身赴死’的不是轩辕城,而是轩辕家的这对‘绝世鸳鸯’。
正是因为有‘绝世鸳鸯’这个信仰,所以尽管龙翔军兵员来源极为复杂,但却能够在各个方面高度统一。
轩辕清河虽然很少离开寝宫,但偶尔也会偷着道梧桐酒家来。这在龙翔军将士里面也是只有少数人知道的事情。
而每次轩辕清河到梧桐酒家来,那些知情的龙翔军将士也会跟着光顾这里,一来是为了一睹芳容,二来是在暗中保护。如果有用心不良的人想打轩辕清河的主意,那他就要面对上百名的龙翔军死士。
当然,对于那些不知情的人,他们也有自己的守护方式:
龙翔军大营跟轩辕城王宫只有一墙之隔,站在岗哨台上就能够俯瞰轩辕清河寝宫的大致面貌。每日每夜,巡逻的士兵最在意的不是大营是否安全,而是轩辕清河的寝宫是否无恙。
凤凰君最为倚重的左膀右臂之一,龙翔军参军曾这么说过:“只要凤凰君还是龙翔军大将军,只要清河公主宫里的灯还亮着,龙翔军就有无往而不胜的勇气和自信。”
这绝非虚妄之言,与龙翔军将士而言,保护;绝世鸳鸯,是他们至高无上的使命和荣誉。任何朝‘绝世鸳鸯’出手的人,龙翔军都会追他到天涯海角,至死方休。
紫电风雷棍怯生生的站在那里,脸别朝一边,余光却无法从轩辕清河的身上移开。
“哥哥在哪里?今日还会来木屋吗?”
听见轩辕清河问他,紫电风雷棍有些慌张的答话:“将军受了伤,去大营了,晚一些才会来。”
听见凤凰君受伤了,轩辕清河不由皱眉,沉声问:“是谁伤了他?”
“是将军自己刺的,用的轩辕不歌的剑。”
轩辕清河呆住,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紫电风雷棍解释说:“轩辕不歌手里的剑名为淬血,是一把未开锋的钝剑。说是要天下唯一之物为引方能令开锋……。”
轩辕清河立刻就明白了,凤凰君才华美貌天下无双,自然也想要自己是‘天下唯一’。
结果轩辕清河也猜到了,她跟轩辕不歌独处的时间,轩辕不歌曾数次垂目,当时她还不明白其中缘由,现在她知道了,轩辕不歌是在犹豫要不要拿她试剑。
轩辕清河不由有些觉得遗憾,如果早点知道,她也想让轩辕不歌刺一剑,也想知道自己是否是‘天下唯一’。
轩辕清河叫紫电风雷棍:“你下去吧,我想自己呆一会,不要让人来打扰我。”
紫电风雷棍出去之后,轩辕清河的手又搭在了古琴上,乐曲从她的指尖传出。
门外,紫电风雷棍认真的听着。这首曲子他听过很多遍了,每一次轩辕清到木屋来都会弹这首曲子。
最美的人,最好的琴,最精湛的技艺。这琴声如同女神的怀抱,抚慰着每一颗听见的心。
琴声里那似有却无的悲伤也是紫电风雷棍所熟悉的,这悲伤因何而起紫电风雷棍并不知晓;他也曾问过参军,问过凤凰君,问过轩辕清河,但谁也没有告诉他半个字。
凤凰君很少瞒着他什么,唯独这件事绝口不言,并且严令紫电风雷棍不许再问。
那之后,紫电风雷棍没有再问,但他一直在这件事上特别注意。
同一个地方,同一首曲子,同样的悲伤。他的手伸出又缩回来,他们只隔着一道门,他轻易的就能推开,但他绝不会推开。
于紫电风雷棍而言,轩辕清河早已不是那个当日怦然心动的姑娘,而是成了一种信仰,信徒会永远保护自己的信仰。
凤凰君来梧桐酒家已是入夜之后,白天他出了不少的血,身子还很虚弱。
听说轩辕不歌已经走了,凤凰君叹气:“可惜了,我还想与他畅饮一番呢。”
凤凰君想要跟轩辕不歌交朋友,谁都看得出来,但轩辕不歌是怎么想的呢?这个男人,似乎太狂妄了些。
凤凰君东镇轩辕,威慑八方,十六州之内还没有谁敢藐视他的存在。
而轩辕不歌,成名不过两年多,就算他确有‘冠绝天下’的本事,也不该不打声招呼就走了,不论他本意为何,是否真有十万火急之事,这对于凤凰君,对于轩辕世家,都是一种藐视。
紫电风雷棍请命:“请大将军许末将领兵拿他回来。”
“他应该往龙都去了。”
轩辕清河告诉了紫电风雷棍轩辕不歌的去向,她希望紫电风雷棍能把轩辕不歌带回来,希望可以应轩辕不歌之请为他复弹那首胡乱拨弄似是而非的曲子。
凤凰君拦住紫电风雷棍:“我知道你是在为我恼怒,无须如此,我若只有这点度量,也就不配做你的将军了。”
紫电风雷棍不再说什么。
凤凰君还在想着轩辕不歌。“这个浑身是迷的男人,到底在经历着怎样的人生。”凤凰君无论如何也无法停止去想。
凤凰君叫参军:“让两个机灵点的去盯着他,不要跟的太紧,知道他都干了些什么就行。”
“已经派人去了。”参军回答。
这是当然的。有人曾把他和紫电风雷棍并举,比作凤凰君的大脑和刀。凤凰君的心里所想,十之八九逃不过他的眼睛里。
为了做好凤凰君的大脑,他连名字都舍弃了。即便是在龙翔军内部,知道他真实身份姓名的也只有凤凰君一人而已。之外的人,就算是轩辕城主轩辕永敕以及与他同为凤凰君左膀右臂的紫电风雷棍也只知道他是龙翔军的参军,是个城府极深精于算计的人。
因为他从不透露来历姓名,‘参军’就成了他的名字。
木森读着这一段,痴痴的笑了,他觉得这一段写的实在太好了,喜欢一个人,说不清楚有多喜欢,但就是见到她的时候,就一切都变了。
或许,一开始不过是见色起意,一开始不过是怀揣不纯洁的梦想去接近,但是慢慢的,她就变成了一种信仰。
不管别人说什么,说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也好,说是因为得不到才会如此思恋也好,但是,她已经成为了信仰,这是肯定的。
为了她,可以舍弃一切,甚至舍弃这个名字,这个身份。
没什么可惜的,也没什么不舍得,人生在世,本就是为一人择一城居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