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刚好的爱情
作者:懒虫慕晓语 | 分类:青春 | 字数:10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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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7章 此时
虽然从这里过去工厂还有相当的一段距离,要走回去确实需要不少的时间,可能要走到天黑。可是对何荣几个人来说,让蓝古琴送她们也不太妥当。
已经让人请吃饭,哪还有再麻烦她送回去的道理,几个人拒绝道:“不用了,我们自己打车就好。”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慕晓语知道的,对于这几个能省一毛绝不多用半分的姑娘来说,她们宁愿走到天黑也不愿意出打车的钱。
因为她们今天本来也没有工作了,那么,赶回去也就没有多少必要,既然这样,就没有必要浪费这个钱了。
这样的想法,慕晓语能够理解,但是不怎么赞同,所以她坚持让蓝古琴送她们。
蓝古晴是个很不错的大姐姐,她看穿了这几个姑娘的性格,也看穿了慕晓语的用心良苦。对几个人说道:“你们工厂挺远的,我送你们过去吧,何况晓语这么说,估计是有什么不愿意让我知道的事情。正好趁这个时间错开省的我还要等她忙完。”
慕晓语并不反对这个说法。反正只要能够解决问题,怎么说都可以,怎么说都不重要。
几个人也真的以为她有什么私事要处理。
另外的人上车离开,慕晓语她两手插进兜里,仰望着天空喃喃自语道:“感觉就是个当妈的,啥事都要操心!”
这句话是她最常说的口头禅之一,对慕晓语而言,她的手底下这一大帮兄妹每个都是嗷嗷待哺的孩子,她必须要操心他们的衣食住行。这还不算,如果谁闯了祸,她还得承担责任和赔礼道歉。当老板不容易,这是慕晓语常常抱怨的。
倒是,她的兄弟们通常会说:“反正我是想要当老板。”这是当然的,虽然当老板操心,麻烦容不容,但是每个人都想要当老板。
不想当老板的员工不是好的兄弟,不想抢位子的兄弟不是好的合伙人。这是慕晓语的理论,在慕晓语看来,如果自己人都对这个位置不感兴趣,那只能说明这个位置毫无生趣。
蓝古琴送那几个姑娘回去,慕晓语一个人蹦蹦跳跳,向前走了十几分钟的时间,感觉身体已经被寒冷侵占,实在扛不住了才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去了南路皇城。
她喜欢这样。
‘在逆境中更适合思考’,慕晓语是这么觉得的,一个人只有走到逆境之中,才会更加真切的看到这个世界,只有走到逆境之中,才能够更加明白的看到自己。
因为人在逆境中的时候,总是会思考很多平时不会思考的问题。
‘人在逆境中的时候,更容易窥探到这个世界的真谛’。这应该算是慕晓语的座右铭了。很多常人以为常的事情,在慕晓语看来却是很奇怪的。
比如下雨天打伞,慕晓语觉得这件事很奇怪。因为慕晓语出门时不带伞的,如果身边有人而且刚好对方带着伞,那她肯定会躲在伞下,因为她不是傻子。但是如果是她一个人,她不会打车,也不会买伞,更不会叫人来接,她会淋着雨回去。
而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逆境更适合思考’。
慕晓语很快到了南路皇城,看样子蓝古晴还要十几分钟才能过来,她一个人的话是不喜欢逛街的,对慕晓语来说,一个人逛街,还不如躺在大街上睡一觉来得舒服。
不想逛街,就随便在旁边找个奶茶店,买一杯奶茶捧在手上,找个不错的位置坐下。
看到蓝古晴过来,过去挽起她的手臂,嗲声说道:“姐姐,可以买礼物给我吗?”
“不可以,我还想着今天要坑你多少才合适呢!”
蓝古晴的回答几乎是脱口而出,可见早就给她准备好这个答案。这当然是因为她知道:跟慕晓语逛街只能做两件事,想着怎么坑她,不要被她坑了。
逛街就是为了购物狂嗨的,而慕晓语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没有人能从她的嘴里平白扣走一毛钱,所以逛街的时候,跟她一起逛街的人一项都是会被她坑的吐血的。
而因为慕晓语实在是太聪明了,加上她慕家小姐的这个身份,所以跟她一起逛街的人都不会讨厌她,因为她们知道,要跟慕晓语逛街,不是有钱就可以的。而花在她身上的钱,往往都能成倍的赚回来。
慕晓语无故是不会逛街的,无故逛街的话,只能是李明琦等她身边最亲近的人才拉得动她,其余的人跟她逛街,一定是有事情要做。而和谈成一笔生意相比,这真的只能算是区区小钱。
因为蓝古琴跟她并没有这样的合作关系,所以蓝古琴跟她逛街的时候,就会想着怎么从这个姑娘的嘴里扣出一点食来。
虽然她们都不缺钱这点钱,可是能够从慕晓语的嘴里抠出食来,那绝对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但慕晓语是谁,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物,停下来对蓝古晴说道:“都没有礼物啊,那我不去了。”
果然,这招很好用,蓝古晴立刻妥协,对她说道:“好,有礼物,不过先说了,太贵的我买不起。”
“好了,不要这么小气,不会给你把整个商场搬回去的。”
听慕晓语这么说,她知道今天肯定是要出血了的,但也没有关系,反正她还支撑得住。而且就算撑不住了也没有关系,她还可以耍赖,就算不可以耍赖,但是和她的大事比起来,赔上全部身家都是值得的。
进去商场,蓝古晴去了食品区,在货架上挑一些零食放在车上,慕晓语疑惑问:“你为什么要买零食?没发现你喜欢零食啊!”
蓝古晴没有停下挑选,回答她说道:“不是要跟你哥哥下乡吗,我也不知道带点什么,他建议我带点吃的去。”
慕晓语愣了一下,骂了句‘蠢货’把蓝古琴手里的零食放回架子上,对她说道:“那是年后的事情,现在买太早,还有看看你买的这些东西,你这是买了去给山里的孩子吃的,还是买了去看望那个富豪家的千金小姐的。虽然很对不起那些孩子,但是我还是要说,对她们来说,味道好能吃饱是最好的,想你买的这种,太奢侈了。如果实在不知道怎么选,你问清楚哥哥要去的地方是哪,买礼物的时候不需要多贵,但是要买当地没有的。”
蓝古琴听得一愣一愣的,她的前面二十几年,大部分的时间都贡献给了医学事业,可以说除了办公室之外的地方,她最远就是到了慕晓语哥哥的身边。
相比之下,慕晓语真的比她要懂得人情世故太多。把选好的东西放回去,跟在慕晓语身后说:“那好吧,现在你跟我去买衣服。”蓝古琴的语气温柔中带着强势,这种气场,让慕晓语也不能拒绝。
这是她的职业带给她的东西,为了最快的高校的完成救助和救治,蓝古琴养成了相当强大的对外气场。
因为她要面对的不是普通民众,而是那些经历过艰苦训练,甚至经历了生死的人,所以她要说的话,往往是简短干脆,掷地有声。
慕晓语因为被震慑了而十分地不爽,但是因为被震慑了,所以她也没有说什么。没有跟蓝古琴搭话,把她拉到首饰柜台:“选两件吧,看看你,身上一样饰品都没有,至少有个吊坠啊!”
对于蓝古琴来说,挑选首饰这种女孩子的事情,恰恰是她最大的弱点。她身上的装饰品,总的算起来也只有手上的手表和炸头发的发圈而已。
不过,挑选收拾说白了也就是挑选自己喜欢的,所以蓝古琴并没有多少为难,趴在柜台上看一会,指着一个吊坠说道:“把这个给我包起来。”
这样的购物方法,让导购妹子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或者遇到了二傻子。要知道,在这里购物的人,多少都会砍价的甚至连价格都不问的,这还是第一个。
当然,让导购觉得这个人脑子不好,还主要是因为搬商场的见多了,可是这种听别人一句话,然后随便指着一个的,真的是第一次。
但不管怎么样,既然人家喜欢,顾客是上帝,有钱随便花的顾客,就是上帝他爹。虽然对于这种行为有些鄙视,但是对于这样的顾客,却是很喜欢的。生怕她反悔,用最快的速度打包低到她的手上。
蓝古琴接过坠子就准备走,慕晓语拉住她说:“你真不是一般的实诚,说买坠子就只买一个坠子,耳环,手镯,戒指,这些东西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家里要是有那一定是你妈妈给你买的。或者过生日的时候某个同学送的两块五一套的那种。”
慕晓语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正中下怀,蓝古琴嘿嘿两声,说:“还真的有一套,是我妈妈给我买的。”
说这些的时候,她脸上一脸地自豪,好像这是一件值得向全世界炫耀的事情一样。慕晓语恨不得掐死她,明明那么聪明的一个姑娘,可为何脑袋会时不时短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