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王者少年,青莲剑仙
作者:枫笙水起 | 分类:游戏 | 字数:34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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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9章 刘备的挑战
第二天,李白站在仍间隔点着水珠的瓦檐下,翻身上马,深吸了一口气。
这是一个多雾的清晨,今晚,他就要赶赴蜀国,与刘备一较高低。
他登上马的时候,呼吸着清晨雨后的空气,觉得天地间浑似无事不可为。
此刻,他回味起昨夜的荒唐,嘴边有一抹笑意。他觉得,自己的运气实在不错,凭着这样的运道,一定可以击败刘备。
惟一有些麻烦的是,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安置自己的未婚妻蔡文姬和那个神秘女子小孙。
不过,他决定,在决战之前,不去想这些烦恼事,而是要用这股得志时的锐气,挫败刘备之后,得到光荣胜利时,再作处理。
他坐在马上,回身望向檐边对他痴痴挥手的小孙,在半空中挥动有力的手掌,大喊道:“你就在此地等我,我打赢了,就回来看你……”
他一面策马赶路,一面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幸福了。
只不过,在昨天早晨,送他的是像一朵白蔷薇般纯洁的蔡文姬,而今天早上送他的,却是像一株野姜花的小孙。
所以,他骑在马上,就似行在云端一般,也真的不到晌午,就已抵达蜀国。
李白先行投宿,打坐调息,将本身的杀气与功力,都调升至最完美的状态。
他要以最强的战意,击倒蜀国的王者刘备!
当他运气练功之际,觉得自己的功力已经发挥到淋漓尽致,心中很是满意。
对方是以浑厚的内功而名震天下的刘备,今夜之战,单靠剑法只怕是解决不了的。
刘备是蜀国王者,至少比李白年长十岁,极少与人交手,但传说中此人内功已高到不可思议的境界。
而传闻里,刘备为人审慎,也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他不但食用前俱以银针试毒,而且吃后能将下咽多少粒饭米的数字,都能确悉无误。
他的这种态度,用在办事上,使得蜀国虽非一夜成名,却蒸蒸日上,从穷乡僻壤之地,渐渐可与极有钱财、势力的魏国和吴国分庭抗礼。
这次的决战,刘备竟然第一个就挑战李白。
对于这点,李白是有些不解,却完全不怕。
年轻人的斗志,就算是触着了火焰,也当是一种历炼,不晓得痛楚与惧怕。
李白只想,早一些见到刘备,早一些决战,早一些胜利,早一些见到小孙。
………………
蜀国。
李白在燕子巷里见到了刘备。
那是刚入夜的时分,笙歌莺语,人山人海,花灯如昼。
李白和刘备看见彩灯,竟然同时想起:哦,原来中秋不远了。
他们想到这一点的时候,不约而同的抬起头,看到了夜穹上的大半弦清冷的月亮,离那熙熙攘攘的人群,是如此的近,却越发显得孤清。
然后,他们的视线重新回到热闹的人群中,就发现了夹在人潮中,像磐石一般坚定的对方。
有燕子飞过巷子,在挤逼的人潮头上轻盈翔翱,穿巷而过。
花灯盏盏,映得人脸上喜气洋溢,却留不住翩翩燕子小住。
“燕子巷,真有燕子。”刘备穿一件天蓝色的绸布长袍,脸白胜雪,却虬髯满腮。
“是。”李白微微一笑,为这对手神态的悠闲而肃然起敬。
“我们这一战,在热闹地方打,在幽静的情形下结束,好么?”刘备淡笑道。
李白当然明白这句话的用意。
在这个小世界中,李白的势力,已经足以和蜀国、魏国、吴国分庭抗礼。如果李白和刘备决战的结果是两败俱伤,那么魏国和吴国肯定会趁火打劫。
这种情形,无论是刘备,还是李白,都不愿意看见,所以这一战,虽重大而未轰动。
这些,在刘备的约战书里,都已谈得很清楚。
在决战之前,决不张扬,越不为人知就越好。
但是,这一战为示公平公道,所以在公开的场合里决斗,决定胜败之后,方为人知。
因此,他们选在最热闹的小镇上,作最寂静的搏杀。
………………
街角有抚弦吟诗之声传来,传入街上的喧嚣之中,仿佛铜铙敲打之中的一丝清音。
刘备淡然一笑。
他的袍袖很长,滚镶白袖边,垂及地上。
“我们就在此处互较艺技,谁失手为人所知,便作负论,如何?”刘备剔起一边眉毛,以致使他的脸目看来,就像是剧谱中的面相错挑了一边眉毛。
李白没有说话,只是缓缓把两只手平举及胸,抱了一抱,做个“请”的姿势。
刘备点了点头,走到旁边一家当席字画店的桌旁。
那个卖画的老秀才,忙不迭的问道:“客官,要看山水还是字画?我有仿颜体的极品……”
刘备抽起一幅画,轻轻一扬手。
嗖的一声,画轴疾舒,随着画页的乍现,这字画就像是绷弹的钢片一般,卷轴猛撞向李白。
刘备微笑道:“李兄弟请赏鉴……”
面对疾撞而来的卷轴,李白似乎有点吃惊。
那一卷轴山水,竟蕴有一种沛然莫御的真力,若给撞中,就像岩石敲在鸡蛋壳上一般,如果闪躲,则是败了这一回合。
于是,李白一伸手,五指扣住卷轴。
刘备将右手背负于蓝袍之后,只是用白生生的左手抛出卷轴,另一端仍执在他的手里。
李白用的是右手,五根手指的指劲扣在卷轴上,立即感觉到对方透过画纸传来的万涛排壑般的内力,仿佛一波又一波似的劲道,要把他的五根手指,弹得筋肉支离,飞向半空!
他的五指运劲,真气源源涌出。
刘备一边的眉毛又剔了起来,相貌十分古怪。此刻他也正感受到,五道割肉的刀锋一般之劲道,直切入他的掌心。
两人脸上都微笑着,俯身观画。
那卖画的老秀才,仍迷神于蓝袍人一扬手,就把画轴准确无误地舒卷到白衫客手上的风采。
这画里是几笔淡朱,画的是一位仕女,衣裙欲破空飞出。上画“千载有余情”,笔意轻灵翻动,背景秀山灵水,寂天寞地,但惆怅淡味,迫人而来。
李白笑道:“端的是好画,人情物意,俱见工笔。”
刘备微微一笑:“笔势峭直刻深,却是妙手偶得之作,实为难得。”
那落魄秀才就是这幅画的作者,听得如此盛赞,不由得心花怒放,趋前道:“这……这是不才劣作,承蒙二位慧眼赏识,就算三两……”
说到这里,他的视线突然落在画纸上,几乎收不回来。
此刻,他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刚才画上的颜色还好好的,如今色彩却正在逐渐褪去,只剩下淡红几抹,以及“千载有余情”五个字。
这五个字,他还是特意请一位名家来题的,但笔迹已开始模糊。
他原本不敢相信眼中所见,偏生是此时画里的色彩仍在消褪中。
他当然不曾注意到,白衫客李白和蓝袍人刘备,在这此消彼长、千山竞秀、万壑争流、飘风骤雨一般的功力相激中,已是满额细珠般的汗水。
那个穷秀才“咦”了一声,揉了揉眼睛,便用手去触摸那幅画。
就在此时,那绷紧的画,突然垂松下来。
李白和刘备,都暗自舒出一口长长的气。
如果这画在两人功力互争激荡之际,给老秀才碰上了,老秀才必被震得五脏六腑移位而死,这一场拼斗也等于败露了。
这两种结果,两人都不愿看见,所以立即把内力收了回来。
秀才一摸,只摸到软绵绵的字画,张大了口,颤声道:“这,这……”
在他而言,被人看中,却褪了色的字画,就是白花花的银两在他眼前飞掉了。
“画色是褪了,但三两银子,没少了你。”刘备笑着掏出一锭银子,递给老秀才。
老秀才登时乐开了花,却瞪着银子苦了脸:“小的,小的找不开……”
李白蓦然伸手,挟下一角银子,淡声道:“这里大概有五两银子,不必找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