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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魔法世界开创互联网时代

作者:白天太白 | 分类:玄幻 | 字数:131.7万

第一百七十七章 电商平台

书名:我在魔法世界开创互联网时代 作者:白天太白 字数:2841 更新时间:2024-11-25 23:34:50

余生安收编铁须部落过程很顺利!

不,这话并不严谨。

余生安从未主动干涉铁须部落内政,应该说,他对铁须部落的影响渗透十分顺利。

对于饱经掠夺,陷入饥荒的铁须部落来说,一顿酣畅淋漓的大餐,都足以让他们感到满足。

尤其是这顿大餐,无需付出任何代价之时。

余生安对铁须部落的援助不止于食物。

他平价出售自行车生产线,分享【魔法之森】菌类种子,甚至下了大量魔法道具订单,刺激其萎靡的经济。

必须得承认,矮人族在锻造方面的惊人天赋,尤其是魔法道具。

只是魔法道具无法批量生产,这才无法对多元宇宙形成影响。

不过,想要控制铁须部落,凭借这些“小恩小惠”,一时可以让他们感恩戴德,长期绝对不可能。

因为任何智慧生物都是健忘的。

黑格尔说过,人类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的教训,就是人类没有从历史中吸取任何教训。

这句话适用所有智慧生物。

要不了一两代,矮人族就会视他们所得到的,为应该的,必须的。

谁敢拿走,它们就会跟谁拼命!

虽然余生安已经达到了传播互联网的目的,但这已经无法满足他的胃口。

他需要的是一个唯他马首是瞻的矮人族,而不是一群自由散漫的互联网用户。

想要控制矮人部落,余生安还是决定还是走既定策略——利益捆绑。

让矮人加入克维尔帝国工业体系,是一种利益捆绑。

搭建平台,让矮人成为平台受益者,更是一种利益捆绑。

是时候在互联网加入电商平台了。

维利亚主位面深海古堡神宫内,余生安本体睁开眼睛,离开神座,在神殿中徘徊沉思起来。

关于电商平台,他很早就有这想法了。

不过,这个想法推演没多久就放弃了。

一方面,不要说多元宇宙,仅仅是他完全控制的克维尔帝国,城市和城市之间的距离就十分遥远。

交通更是十分欠发达,物流体系可谓完全依靠雇佣兵的人拉马驮。

至于传送阵?这高端玩意,谁能用得起?

另一方面,这个世界商品也十分欠发达。所谓的商品完全两极分化,要么是贵得要死的魔法道具,要么是价格低廉的手工产品。

魔法道具,都有固定的小圈子,谁走你电商?

手工产品,更不可能用你电商了。买个簸箕,不说运费,更不谈运输风险,等送到手,都要十天半个月,直接在集市上买不香么?

最重要的是,大多数平民还挣扎在温饱线上,根本没有那么强的消费能力。

虽然数量可以弥补,奈何运输成本太高。

总结起来就一句话——好马配好鞍,傻逼配脑瘫!生产力跟不上社会发展,只会扯着蛋。

既然如此,现在余生安为何决定开发电商平台?

原来,军火交易给余生安提供灵感。

——个人电商很难发展,但可以先走大宗商品交易电商平台嘛!

既然是大宗交易,商品价格上去了,开传送阵成本自然也就摊薄了。

现在多元宇宙到处都在打仗,余生安不方便、也不可能派人一家家推销军火。

麻烦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甲乙双方都在打,两个都卖,两个肯定都要被气死了,必然怀恨在心。

然而搭建平台就没这苦恼了。

东西是商家卖的,与我互联网之神无关,有种你就不买?

另外,交易本来就是最原始的共赢模式。

缺粮食?

手里堆积的矿石没销路?

不好找卖家买家?

找到卖家买家,又怕被欺诈?

别担心,所有问题互联平台帮你一次性全搞定,这里的买家卖家涵盖多元宇宙,总能找到你需要的商品,以及对你商品感兴趣的买家。

有互联网之神做担保,更无需担心遭到欺诈。

想到这,余生安突然发现,如果电商平台成了,对他的好处简直数不胜数。

一,自家产品再也不用满世界找买家,足以通过互联网倾销多元宇宙。

产品的倾销,蛋糕的做大,必然会以巨龙工厂为首的利益链条越发牢固!

为了自己利益,利益链条内的所有人都会拼死效忠于他,谁敢和他作对,那就等于在和他们作对。

二,电商平台也有利于推广互联银行,进而逐步统一货币,在金融层次控制多元宇宙。

三,交易本身就是最原始的共赢模式。用自己盛产的、泛滥的东西,换取别人盛产的,泛滥的东西,这不是共赢,这是什么?

因此一旦达成全宇宙共赢,没人还能撼动得了他的互联网。

四,冥神必然会抄袭他的电商平台。

现在可以说正是他发展电商的最好时机。因为冥神已经陷入四神围攻,短时间休想脱身,自然抽不出精力,发展电商。

一旦让他达成先发优势,一步快,步步快。

通过一点一滴优势积累,最终全面挤压暗网生存空间。

“呼……”

余生安深深吐了一口气,平抑激动的内心,开始思考起如何构建大宗交易电商平台。

模仿蓝星模式,搭建第三方资金托管平台,最大程度保证交易公平?

不不不!

不行。

在众神眼中,互联银行等同于互联网教堂。

搭建第三方资金托管平台,必然要在多元宇宙到处开设银行网点,不说对他的难度,众神恐怕也很难接受。

既然如此,如何保证交易和公平?

以物易物?

也好,前期还是不要强制推广银行为好,随便用户选择网银支付,还是以物易物。

那么如何保证公平?

签订契约?

正好他执掌诅咒权柄,是否可以拟定出标准化强力诅咒型契约,一旦违约,直接对契约者灵魂施加更加残酷诅咒?

不行,这里面有漏洞。

如果交易方通过幽魂签订契约,进行欺诈怎么办?

除非保证实名制!

但他又如何保证实名制?

多元宇宙这么大,他也不可能时时刻刻开着神之视角进行审核!

工作量太大了!

交给下属也不保险。

想到这,余生安沉默起来。

“哒哒哒……”

脚步声在古堡神宫中,幽幽荡漾着。

一个个念头在他脑海中生出,又一个个被否决掉。

他想要搭建的是一个自动化电商平台,而不是需要大量人力监管的平台,但实现自动化谈何容易?

别说智能?就是派人亲自盯着,也有可能出错啊!

等等!

亲自盯着?

余生安蓦然站住脚步,睁大眼睛……他知道该怎么做了。

监管这方面,老子为什么要包揽?

丢给买家卖家不好么?

反正你们又没见过蓝星电商模式?

老子完全可以利用灵魂权柄,为买家卖家在对方发货地,形成一具精神体,现场考察商品,节约找货成本。

一旦确定交易,再传送本体过去,现场盯着发货。

如此再遭到欺诈,那就不能怪我了,我能做的真的都做了。

话说,此举还能如何欺诈?

譬如说,卖家制造极度真实的幻境,对精神体甚至买家本体,进行欺诈。

不过,这个可能性不高。

一方面,制造极度真实幻境也需要成本,依此欺诈,得不偿失。

另一方面,想要破解也不难,在交易的时候,分批传送,这样即便遭到欺诈,也能及时止损。

除此以外,还能进行何种欺诈?

余生安就想不到了。

只能说,欺诈是所有智慧生物都会的技能。

矛与盾的竞争,也从来都是螺旋升级。

他只是平台,撮合彼此交易的平台。

他只能尽可能的堵住一切漏洞。

思考完毕,反复推演一些细节,发现基本没问题之后,余生安随即着手构建大宗电商平台。

在构建商品展示功能之时,余生安略一沉吟,将光之权柄加入其中,顺手在已有的功能中,加入拍照、视频功能。

省去以往上传图片、视频,需要特殊魔法道具辅助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