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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氏族

作者:我是蓬蒿人 | 分类:玄幻 | 字数:496.5万

第9章 九 悍匪与小姑娘

书名:第一氏族 作者:我是蓬蒿人 字数:3403 更新时间:2024-11-16 22:14:18

半夜休憩,早上醒来,赵宁气力完全恢复。

昨夜对赵仲平等人的审讯,现在也都有了结果。

赵宁拿到供词浏览一遍,做到了心中有数,就随手放到一边。供词里涉及的内容,除了进一步坐实赵玉洁的罪行外,就是有关她培植的羽翼情况,包括人数、修为、据点等等——大多在京城。

“公子,我们是否要立即让州府衙门派人,去他们在代州城的落脚点,将他们一网打尽?还有昨日袭击公子,如今还隐藏在野外的那批杀手!”赵宁的贴身丫鬟夏荷主动提出建议。

她也是一名修行者,有着丰腴的身段,饱满如同苹果的白皙俏脸,略带婴儿肥,说话之时明显很愤怒,肉嘟嘟的腮帮子就变成了红苹果。

“不必。”

“为什么不呢?”

“这个时候他们早已不在原地。赵玉洁昨夜被救走之后,必然遣人通知他们转换地点。”

“啊?”

夏荷恍然大悟,声音更大的哦了一声,旋即便更加气愤,腮帮子鼓鼓地骂道:“这臭女人真是阴险狡猾!”

坐上餐桌,吃早点之前,赵宁掏出一封信,并取下腰间那枚价值不菲的随身玉佩,一起交给夏荷。

“派人去永宁坊,找一个叫‘一品楼’的酒楼,买几坛那里的特色美酒‘石冻春’。将这封信和玉佩隐蔽地交给掌柜,就说是‘尺匕’的朋友,委托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将这封信送出去。”

夏荷乖巧而认真的点头,接过信件的时候,嘴里不停重复记忆“一品楼、石冻春、尺匕”等关键词,迈着小碎步快速走了出去。

早餐很丰盛,云母粥、玉露团、蟹黄包、咸鸭蛋......色香味俱全。

赵宁吃第二个包子的时候,夏荷重新进门,见赵宁碗里的粥快没了,就赶紧给他再盛了一碗,“公子,那封信既然是送给我们自己人的,为何不用这宅子里的修行者?”

“我们的人早就被盯死了,即便是出了城,也走不远。”

“不能让刺史大人派人帮我们送吗?”

“刺史派出去的人,也未必就安全。”

“那个什么一品楼,不是一座酒楼吗,他们怎么会可以帮我们送信?”

“那是一个江湖组织。”

“哦哦,怪不得......公子,那‘尺匕’是谁?”

“他们的首领。”

“他很厉害吗?”

“还行。”

“公子怎么认识他的?”

埋头吃粥的赵宁抓起一个包子,头也不回的递到夏荷面前。

“公子,我已经吃过了。”

“这是用来堵你的嘴的。”

“......”

夏荷双手捧着包子,低着头幽怨的一小口一小口咬,吃得委屈巴巴。看她这么痛苦,赵宁就知道对方自个儿早起吃饭的时候,应该吃得很饱很饱,肚子里没留半点儿缝隙。

赵宁刚用完早餐,一名修行者急急来报:“公子,州府衙门的修行者,发现了赵玉洁的行踪!

“对方刚刚乔装出城的时候,被守城军士认出,双方短暂交过手,没想到的是,赵玉洁身边的几个修行者实力不凡,州府衙门的人被打伤,没能拦住他们。现在,刺史已经带着衙门的高手去追了!”

赵宁接过夏荷递来的茶碗,漱了漱口,“知道了。”

“公子,我们要不要跟着去?”修行者询问。

“不必。”

修行者退下后,夏荷又好奇地连忙发问:“公子,我们为何不追?不能放过赵玉洁那个臭女人啊!她敢对公子下手,就该被抓回来浸猪笼!”

赵宁看了看夏荷,像是想到什么,忽然改了主意,“那就去吧。”

夏荷顿时喜上眉梢,骄傲地挺了挺胸膛,能为公子出谋划策,并被公子采用,这证明了她的“卓越”智慧,让她很是自得。

赵宁召集了修行者,策马来到城门,经过询问守门将士得知,刺史带着衙门的所有高手,已经出城了一炷香的时间,现在都不知道追到哪里去了。

“看来我们是赶不上了。刺史身边高手众多,应该会带回赵玉洁。”

赵宁下了马,画蛇添足的在城门处转了一圈,不等夏荷发问,就率先说了打算,“好了,此事我们现在反正也帮不上什么忙,回去吧。”

街上行人很多,来来往往的摩肩接踵,赵宁索性没有再上马,牵着缰绳慢悠悠前行,很快就融入了人流之中。

此时,代州城南方的官道上,一骑枣红色的骏马,正在山岭间向北飞速奔驰。

马是好马,雄壮如猛虎,矫健似蛟龙,纹理分明的肌肉宛若天成,马蹄扬起抹抹尘土,连成一条离弦利箭般的笔直长线,速度快得只能用风驰电掣来形容。

与比寻常战马高了大半个头的骏马相较,马鞍上腰身低伏的骑士,身形就娇小得跟猫儿差不多。

骏马即将奔出山岭时,狭窄的路口忽然地面一抖!一道高过一丈的木栅栏被绳索牵引着,从泥土中立起,横竖硬木上绑着的刀子密密麻麻,在阳光下晃人眼球。

一声长嘶,怎么看都要撞上木栅栏的骏马,在骑士骤然拉住缰绳后,陡然停止奔驰。弯曲的四蹄在地上犁出两道深深沟堑,硬生生在距离木栅栏五步的距离上,止住了前奔之势。

马上骑士骑术之高,由此可见一斑。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道旁的山林里跳出来一群山贼,为首者是个虎背熊腰的独眼大汉,肩上扛着两柄大锤,挡在了路中间。看大锤黝黑锃亮的材质,和上面错落有致已经被点亮符文纹路,就知这是一柄符兵!

很显然,这贼首是名御气境修行者。

非止是他,他左右两人,一个持马刀,一个握流星鞭,竟然也都是御气境修行者!至于其余山贼,虽然没有展露出御气境修为,但看他们精悍的气质、绵长的呼吸,也都必然不是普通人。

这不是简单的剪径小贼,而是一帮非同寻常的悍匪!

贼首话音方落,枣红色骏马上,便飞出来一个成人巴掌大小的钱袋,落入贼首怀中,没有片刻耽搁。

对方如此识趣,贼首很是高兴,沉甸甸的钱袋入手,他就感觉到今日收获颇丰,别的不说,钱袋的材质就是顶级的。

打开瞅了一眼,贼首顿时眉开眼笑,这鼓囊囊的钱袋里,装得既不是银子也不是金子,而是一整袋珍珠!

珍珠都不大,谈不上价值连城,但怎么都可以买下代州城一个坊区了,还是最繁华的地段!

收获如此丰胜,贼首正要招呼手下撤退,他左面那个提着马刀,獐头鼠脑的御气境修行者,却忽然发出一声惊呼,旋即便笑容猥琐的走向前去。

“这是谁家的千金大小姐,竟然生得这般倾国倾城!只是看年纪怕是小了些,还不到出城私会情郎的时候吧?不如跟大哥回去,做个压寨夫人,保你一生快活!”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之前光顾着惦记钱财的贼首,这才抬头去看那个骑士,只一眼,他便惊艳得双眼瞪大。

马上的骑士是个女子,看起来正值豆蔻年华,衣衫华贵妆容清淡,身材娇小,一张姿娃娃般精致的面容,白嫩欲滴,就像是从皇宫里偷偷溜出来的小公主。

但其身段却是十分玲珑,怎么都应该已经成年了。

无论是谁,看到这个娇贵可爱的“小姑娘”,都会觉得看到了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如雨后天空的那抹清新流云,黎明时驱散黑暗的第一缕晨曦。

“来来来,小姑娘,跟大哥走,大哥让你日日上云端。”

在贼首愣神的功夫,手持马刀的修行者,已经走到了骏马前,笑得更加令人憎恶不说,手已经向对方抓去。

众人的哄笑声更大了,还有人在夸张的吹口哨。

这时候,贼首和众人看到,那“小姑娘”的眼帘耷拉下来。一对原本娇憨秀气的柳眉,微微一皱,便成了一对利剑!

嘭!

贼首没有看清对方是如何出手。

他只看到自己的二当家,脑袋如同西瓜一样炸开,鲜血混着脑浆飞溅如瀑!

陡然间,贼首感觉到如坠深渊般的刺骨危险,然而他连大锤都来不及举起,就觉得眼前虚影一晃,自己的身体霎时变得轻盈。

两颗眼珠子往中间一看,顿时亡魂大冒。

他的身体,被从中间切成两半,平滑如境的切面血肉模糊、白骨森森。随着两半身体向两侧倾倒,花花绿绿的脏腑、热气腾腾的肠子,哗啦啦的掉落。

下一瞬,贼首的意识开始被黑暗侵袭。

他听见自己的手下,发出了不似是人能发出的凄厉惨叫,他最后的视野,被横飞的断肢残骸与腥风血雨所充斥,染成了一片浓重的赤色。

天空的太阳,在红色渲染下,犹如一轮黑日。

临死前,贼首终于意识到,那个娇滴滴的,有着公主一样气质的“小姑娘”,根本不是什么流云、晨曦,而是一个魔鬼!

赵宁带着夏荷跟一队修行者,走在回赵家宅院的大街上,脚步并不很快,跟人流中普通行人无异。代州城不小,从城门不紧不慢的回去,需要花费不少时间。

赵宁神态悠然,并不着急。

街面上胡人不少,有的是商贾,有的是护卫。有的身着绸缎,想来也是富贵之辈。但无论是谁,看到锦衣华服、佩饰价值非凡的赵宁,知道这是大齐显宦之家的子弟,皆是自动让开道路。

一些让路慢的胡人,一边不断行礼一边不停媚笑,似乎生怕惹得大齐贵人不愉快。塞北胡人对大齐的敬畏,在这些人身上显露无遗。

“公子公子,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