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国往事
作者:南无臭蛋 | 分类:历史 | 字数:114.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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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章 南部危机
【南部危机】
朱友贞调兵遣将,派“外戚帮”袁象先前往抵挡,袁象先赶赴前线后,淮南军团立即撤退。这种结果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淮南军的先锋官是朱瑾,而其统帅则是徐知训(徐温之子)。后文将讲述淮南的政局动荡,到那时,会看这次权臣之子徐知训与“外戚帮”的诡秘对抗,也许就不难理解了。
淮南在南部危机中只扮演了一个酱油男的角色,更大的危机则来自于帝国的最南端——岭南地区。
黄巢之乱时,岭南亦遭荼毒。当地有位军官,在抵抗草军的战斗中屡屡立功,累功升为封州刺史。
下面就是一起见证奇迹的时刻:这位军官名叫刘谦。据说他才华出众,骨骼惊奇……得到了前宰相、岭南节度使韦宙的赏识,更让韦宙不顾门第之悬殊,而把侄女下嫁给他。
韦宙出身于京兆韦氏,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是政坛显赫人物,其父韦丹为“元和中兴”立下了汗马功劳,当宣宗皇帝读《元和实录》时,深受感动,下诏为韦丹刻石记功,并提拔韦宙做官。
韦宙后来官升宰相、岭南节度使。父子俩在宪宗、宣宗两朝政绩卓然,百姓有口皆碑,父子俩也因此同被收录进《循吏传》。“循吏传”专门记载重农宣教、清正廉洁、有口皆碑的好官。
就是这样一位出身显赫的达官显贵(*****、政治局委员、省高官),居然要把侄女(弟韦岫的女儿)嫁给一个平民百姓、小商小贩出身的低级军官(连排级)刘谦。当时,身边很多人都表示反对这门亲事,韦宙、韦岫兄弟眼光独到,说莫欺少年穷,此人日后必有一番大作为。
刘谦娶了韦氏之后,韦宙病逝,在他去世几年后,黄巢之乱才爆发,而当黄巢进犯岭南、刘谦升任封州刺史的时候,韦宙已经去世十多年。刺史,并非韦宙的最终预言,他的预言是更长远的未来。
黄巢在广州盘踞的时间并不长,随后便开启了北伐之路,过淮河、入东都、占潼关、犯长安。
黄巢势力虽然离开了岭南,却彻底瓦解了唐王朝对这里的统治根基,造成了严重的混乱和真空,为各路英雄豪杰留下了一个群雄逐鹿的温床。
刘谦等英雄好汉们纷纷崛起,兼并整合。不出一年,刘谦就拥有了一支庞大的军事力量,兵马过万,战舰过百,成为两广沿海一带有名的军阀。
刘谦病逝后,治下的一百多原住民打算趁机叛乱,被其长子刘隐(韦氏之子)迅速而果断地镇压。随后,时任岭南东道节度使刘崇龟便表奏刘隐顶替父位。
刘崇龟的家世在前文(第140章《最后的稻草》)已有提及,因为他的哥哥刘崇鲁被关西集团利用,上演了“掠麻罢官”的闹剧。巧合的是,“掠麻罢官”和刘崇龟表奏刘隐袭位发生在同一年(894)。
刘崇龟实在是太生气了,不到一年就气死了。那一年(895),昭宗正忙于布局“亲王典兵”,于是就改岭南东道为清海军,让薛王李知柔赴镇广州,以宰相衔做广州清海军节度使,接替刘崇龟。
关于刘崇龟,有个广为流传的故事。让我们先来看一份刑事案件的初步调查报告:
案由:入室杀人。
现勘:死者为年轻女性,约20岁,肤白貌美,为利刃所伤,当场毙命;死亡时间为半夜;现场遗有大量血脚印,并一直延续到码头,死者衣服上亦有血手印,经调查,血脚印、血手印均为某富二代所遗留;案发次日天亮时,该富二代已经离开案发现场一百多里。
关键证物:现场留有带血的凶器,一把杀猪刀。经法医调查取证,死者伤口形状、深度等特征与该凶器完全吻合,可以认定为本案的作案凶器。
目击供词:案发当晚,有多名目击者指认富二代神情慌张地跑到码头,连夜开船离开案发地。
嫌疑人(富二代)供词:与死者素不相识,白天偶遇,相约晚上来女子家私会,赶到现场时发现受害者已经遇害,其余一概不知。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获,在监狱中严刑拷打,但他对入室杀人一事矢口否认;遇害者家属要求官府严惩凶手。
所有的证据似乎都指向了富二代,无论是受害者家属还是吃瓜群众,都认为富二代就是本案元凶,社会舆论也明显偏向这种说法,不断给官府施压。然而本案还是疑点重重,证据链条并不完整,不能武断地认定富二代就是杀人凶手。
这位顶着巨大压力的官员,正是刘崇龟。此刻,他独自一人站在书房里,认真审阅着厚厚的案卷,然后皱着眉头、捋着胡须,神情严肃。过了好久,他的眉头微微舒展,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就这么办!”
【刘崇龟换刀】
刘崇龟下令,说为迎接某重大节日,官府决定举办一场盛大的庆典仪式,开大宴会,需要集结境内的全部屠夫,来球场屠宰牲口。
屠夫们兴高采烈地来到球场,政府集中采购,大项目,有油水。
官吏给屠夫们讲解注意事项、工作纪律……等等等等,总之,把时间拖到了傍晚。官府下令:天色已晚,不利屠宰,顺延到明日。
从古至今,菜刀、杀猪刀等都属于管制刀具,特别是在古代,寸铁为兵,菜刀等刀具受到严格管控,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实名制,都要登记在册,平常如无特殊情况,是不允许携带刀具上街的。
这一次,是屠夫们自备刀具,所以官府就顺理成章地要求屠夫们把随身携带的刀具统一留在球场,等待明日领用。
屠夫们走后,刘崇龟暗中掉包,用涉案的杀猪刀随机替换下一把相似的刀。
次日,屠夫们再次聚集,领回自己的刀。到最后,只有一个屠夫空着手,而领用处也只剩下那把作案工具。
官员问他为何不领回自己的刀,屠夫回答说这把不是他的刀。如刚才所讲,在那个年代,菜刀、杀猪刀等受严格管控,实名制,虽无编号、二维码溯源,但每个人都认识自己的刀具。
官员假装不知道,便问屠夫,“哦,可能是有人拿错了……那你看这把刀应该是谁的呢?”
屠夫取来仔细观看,“我看着像那个某某某的。”
于是官府立即火速赶赴某某某家,发现某某某家里已经是人去楼空,经走访周围群众,得知此人于案发后就人间蒸发。
某某某具备重大作案嫌疑!
可问题又来了,此人早就畏罪潜逃,如何将其捉拿归案?
刘崇龟在死囚牢中选出一位与富二代年纪相貌相仿的死囚,公开宣判:本案是富二代见色起意,奸淫未遂从而杀人害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鉴于本案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故不待秋后问斩,即日斩立决!
当天下午就要在闹市街区斩首示众。围观群众人山人海,其中就有犯罪嫌疑人某某某的亲属,他们早已被夹杂在人群中的便衣警察盯防布控。
“凶手”被斩首,官府宣布结案。
两天后,某某某终于现身,刚一回家,就被捉拿归案。经审讯,某某某交代了犯罪的全部经过。案件终于真相大白:
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在某个熙熙攘攘的热闹码头,英俊潇洒、出手阔绰的富二代与年轻貌美、妖娆招展的受害女子邂逅,二人眉目传情,郎有情、妾有意。于是富二代与女子约定,今晚就来女子家中私会,释放一下青春的荷尔蒙。
那一夜,月黑风高。女子半开屋门,等待如意情郎。忽然间,一个人影鬼鬼祟祟地溜进屋子。女子满心欢喜,热情洋溢地扑上前,一把搂住那个人影。
无巧不成书,这人影就是犯罪分子——屠夫某某某。他见黑夜中有房门半开,便想顺手牵羊,入室盗窃,没想到刚一进门,就被人当场“捉拿”。
做贼心虚,慌乱中,某某某用随身携带的杀猪刀将女子捅伤,随后丢下凶器,逃之夭夭。女子则倒在血泊中,当场死亡。
过了一会儿,富二代如约而至,他刚一进门,就踩到了地上湿滑的鲜血,并摔倒在血泊中。起初,富二代还以为是水,可手感湿滑而粘稠,隐隐一股血腥味,惊讶之余,又触摸到了地上的尸体,顿时慌得手忙脚乱,连滚带爬地逃离现场,直接跑回码头、连夜开船逃跑,等天亮时,已经驶出一百余里。
最后,杀人凶手屠夫某某某,依法判处死刑;富二代,夜入民宅,犯“通奸罪”,依法仗打板子若干,随后当庭释放。
这个案子被古今多部书籍收录。郭德纲老师长篇单口相声《善恶图》中有个清朝末年县官审案的桥段,与之极为类似,不知是历史的巧合还是艺术的加工借鉴。除此之外,很多关于办案的评书、单口相声中,都有类似的桥段,足见“刘崇龟换刀”在历史中的地位。
除此之外,刘崇龟还是一位书法家、画家,擅长花鸟画,尤其擅长画荔枝(岭南节度使不是白当的)。
《全唐诗》中收录了他的一首诗:
“碧幢仁施合洪钧,
桂树林前倍得春。
莫恋此时好风景,
磻溪不是钓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