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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和玫瑰

作者:HI晨曦大大 | 分类:现言 | 字数:133.1万

第两百九十六章 在全球开演唱会是一种什么体验?

书名:荆棘和玫瑰 作者:HI晨曦大大 字数:4316 更新时间:2024-11-25 23:36:55

最新的一篇是下午做饭的时候写的。

他说:你可能还不知道,晚饭的时候最爱耍花腔,时不时这里抓一下,时不时那里走两圈,光动腿不动嘴,就是不肯坐下来好好吃饭。

玉米排骨汤好了,我先去关火。

今晚的菜味道比午餐的时候淡一些,你或许没觉得有什么。因为你嘴巴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午餐喜欢吃咸一点,晚餐习惯淡一点的。这还是我给你做了好久的菜才总结出来的。

你不知道没关系,我记得就好。

对了,你肯定想要问我晚饭吃什么?每次问你你都会说我做什么你吃什么,等我真的在厨房忙碌的时候,你又会跑过来跟我说:“哎呀呀,做这个菜呀?我觉得我不太想吃,这个汤我也不想喝。然后还没等我说什么就跑了,像不像小孩子拿着水龙头喷湿大人衣服后做鬼脸跑掉的样子?徒留我一个人风中凌乱。”

不过真吃了,够给面子,一点也不剩。我们家玫儿真乖。

玫瑰看到这一段,哼哼唧唧:“胡说八道!我哪有啊!”

边说还边留言道:宋京老头子!咱们做人要讲道理好不好?我什么时候说过这些话。没有留言我是不会承认的!你更不要试图跟女人讲道理,因为我就是道理!

哼哼哼哼!

(以下是无数个哼和感叹号!)

胡夏觉得自己是在给自己找虐,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任何不以分开为目的的吵架就是秀恩爱!

秀恩爱啊!

话说他们是因为什么吵架的?

笔记本里绝口不提吵架的某个人,反而是在变相的秀恩爱,真的是醉了。她完全不想理会这对情侣的日常虐狗模式,还是安安静静的吃饭最为稳妥。

宋京送来玫瑰的衣服,都是她最常穿的。孕妇的记忆力真的是只有三秒,前一秒让她带上睡衣,第二秒不耐烦说知道了,第三秒进浴室,然后就对她喊:“我睡衣忘记拿了,你给我送过来!”

胡夏:“……”

忍不住吐槽她:“陈玫瑰你真以为我是你的老妈子吗?整天一件正事没干,就会使唤我。使唤我能让你很有成就感还是咋滴?就不能照顾一下我这个老年人吗?”

骂归骂,还是心甘情愿给她送睡衣。

玫瑰在水雾缭绕中披着湿漉漉的头发走出来,那吹弹可破的肌肤再配上一双圆溜溜的黑色眼瞳,简直美得不可方物。更重要的是,她撒起娇来真的是要了人命了都:“胡老师您不要这样子嘛,生气更容易衰老,为了您这段时间敷的面膜,可得小心保护着呢。”

行行行!她不跟孕妇计较!

不过,她有一个问题:“你这身睡衣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他的呗。”

坦白得理所当然。

这是她最爱的一件睡衣,以前他经常穿,后来被她拿来当睡衣之后就再也没有穿出去。

胡夏闭嘴,蒙头大睡。

就不该多此一问!

她困了,玫瑰倒是贼有精神。床头灯还亮着,她就到处翻箱倒柜地找笔哗啦啦地写属于自己那一页的日记:你做的晚饭呀,我真的是无力吐槽!不是说要告诉我做的是什么菜吗?结果还得是我打开才知道,你个大骗子!

娃娃菜我不喜欢吃,你确定用的是菜籽油而不是地沟油?想毒死我跟孩子们吗?还有那个什么……什么又红又黑的叫什么菜来着,我也不喜欢吃,跟给猪吃的似的,倒是胡老师吃得大快朵颐,难不成她上辈子是饿死的?

还有那个鸡汤,熬得太浓了,火候掌握得一点也不准,你看看那些鸡骨头都烂成什么样子了?你真怀疑你是前天晚上吃剩下的,今天再拿出来炖一炖!宋京啊宋老师,你长本事了,还让敢让我吃剩饭剩菜了哦!

臭男人!老男人!老牛吃嫩草!

写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圆珠笔把纸都划破了。

“生气!”

胡夏睡得迷迷瞪瞪,一个枕头砸过来:“宋玫瑰你发的什么神经,赶紧给我睡!”

玫瑰突然就像是没点了穴,一动也不动。好半晌才摇醒她:“你刚才,你刚才喊我什么?”

清梦被扰,胡夏不情不愿揉了把脸:“还能喊你什么,陈玫瑰啊!赶紧睡觉,都十一点了,不要熬夜,要是被宋京知道了,非得心疼死不可!”

“你刚才就喊我陈、陈玫瑰?”

“不然呢?我喊鬼呀?”

一把把她那头的灯给关了,被子也给她盖好,“睡吧睡吧,听话啊,可别踹被子。不然冷醒了可没人管你。感冒最难受的。”

“哦……”

所以她刚刚真的是喊自己陈玫瑰吗?如果是喊她的本名,为什么她会这么惊讶呢?

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连续三个来自灵魂深处的三连问也让她悟不出个所以然来。或许在梦中,能从长生口里得到答案。

“上一世,你的名字就叫宋玫瑰。”

长生如是说。

宋!玫!瑰!

为什么是姓宋?这个姓氏有什么特殊含义吗?他的前一世叫落荆棘,这一世叫宋京!

第两百九十六章 在全球开演唱会是一种什么体验? qbxsw.com

宋宋宋!

玫瑰恍然大悟,好像有谁拿了一桶水从头顶浇灌而下。当初第一次上《喜笑颜开》的节目,她看过上头五个主持人的名单,独独对宋京的名字多了股异样的感觉,如今想来,真的觉得好笑。她在这个圈子见过无数的人,听过无数好听或者好玩的艺人艺名,却从未像当时那样有过如此特别的情愫。

万人在我眼里,远不如一个你。当你深藏万海之中,我还是能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你。因为我爱你,心里装的满满都是你!

长生带来最新消息:“妖王最近会有所行动,你当心着点儿。”

玫瑰挺着大肚子,淡淡一笑:“该来的迟早会来。做不了什么的我,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咯,对吧,宝宝们?”

——

两人吵架的事除了他们四个人,基本没谁知道。可到底是亲人,莫愁一查看玫瑰用的是其他座机打的,立马追问:“是不是那家伙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

冬荷本来还在照顾果果,一听这话就不对,立马把手机抢过去:“妹妹你别理他,他就是发神经,得了一种‘宋京会欺负你的’坏毛病。不过你怎么用别的座机给我们打电话?你的手机呢?”

玫瑰笑了笑说:“手机不在身边,突然想你们了就给你们打电话了呗。怎么?给你们打电话也要注意时间呀?”

“那倒不是,只是觉得奇怪罢了。”

果果扯着电话线,咿咿呀呀的,“你想要跟姑姑说话嘛?那你可要快快长大,把你想说的话都跟姑姑说,再让姑姑疼疼你。”

玫瑰默默听着这母女俩的对话,蓦然多了几分酸楚,果然呀,当了母亲之后,所有柔软的部分都化作了铠甲。柔软的一面给了你,铠甲的一面用来抵御那些流言蜚语。

玫瑰感受着腹中孩子与自己打招呼,心里在描摹孩子们的自画像:你们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呢?男孩子单眼皮更帅,宋京就是单眼皮,女孩子嘛双眼皮哦吧,显得眼睛更大更有神。男孩的话不用说,肯定要高要帅,可以不用太温柔,免得跟你爸似的中央空调,有自己的底线。也可以学学你爸爸的个性,对内柔软,对外刚强。不用太计较得失,终有一天都会尘归尘土归土。享受拥有的时刻就可以啦。

再说到女孩,遗传了两人的基因,最差我不会差到哪里去。小小的脸大大的眼睛,笔挺的鼻子弯弯的睫毛,不论怎么打扮都是一个漂亮的美人胚子。

她从小就喜欢折腾自己的的头发,每天上学前都会让妈妈给自己洗了扎各种漂亮的马尾或者编辫子。好多高年级的小朋友都喜欢跟她玩儿,因为她长得漂亮又有一个漂亮的发型。

等女儿出生,她就可肆无忌惮的给她扎马尾编辫子,再教她如何穿衣打扮,有爸爸疼,有妈妈爱。做一个无忧无虑开开心心的小公主。空闲的时候还可以组织大家去野炊,享受祖国各地的湖光山色四时美景,天蓝云白,漂亮又明媚。

这份美好的憧憬在她的不停地盘旋萦绕,结果竟然被宋京写到了日记本里。明明没有任何地交流,却心有灵犀。

玫瑰抿了抿唇,坐在宾馆顶楼的葡萄栏架下,感受温柔的风从眼前扫过。今天的天气还不错,风不大,还有暖暖的阳光,在宾馆蜗居了好几天的玫瑰想出来走走散散步,又不想被人拍照,就听胡夏说顶楼的空气还蛮不错的。就上来看看。

天气的确很不错,如果对面没有坐着另一个人的话,也许她还会在顶楼多蹦跳几下。现在终于能解释,为什么胡夏没怎么出门却知道楼顶风景好?还不是某人告诉她的呗。

这人也真的是!就穿了件薄薄的风衣,四十岁的男人了,还穿露脚踝的衣服,真不怕冷还是等她来心疼他?

无语!

这直勾勾的眼神又是怎么回事?是想要把她灼出一个大洞吗?

一白色的黑影砸中宋京,他捡起来摊开小纸团,嘴角扬起最大的弧度,上头她说:赶紧给我回去多加件衣服,感冒了你就等着孩子叫别人爸爸吧。

威胁到很到位!

过了一会儿,纸条传了回来,不过是他亲自送过来,整个过程中玫瑰居然莫名的紧张,想想她当年第一次上台唱歌的时候也没有那么紧张。

宋京把蹂躏的纸团折得四四方方,然后还给她。胡夏上来了,恰好与宋京擦身而过。

胡夏观察玫瑰的表情,没有难过也没有笑,小心翼翼试探地问:“他跟你说了什么?有没有解释清楚那晚的事情?”

玫瑰把纸团塞进衣兜里:“就说回去多加件衣服。”

“就这个?”

“不然呢?你觉得还会有什么?”

胡夏心里把宋京骂了个遍:这臭小子,平白给你创造机会你不珍惜,老婆还在这里呢,他却第一个先走了,真的是不知该如何吐槽这个家伙。

玫瑰伸了个懒腰:“在全球开演唱会是一种什么体验?”

“你怎么突然问这个?”

“想到就问了。”

“还蛮不错的。”

在胡夏年轻一辈的心目中,那些曾经火遍大街小巷的歌真的是经典中的经典,王牌中的王牌。随便拎出来一首,都是妙不可言。

后来,她成为歌手。开始在全国巡回演唱,有了不少国外的粉丝,又开始全球演唱会。说来也好笑,她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偷偷摸摸去看很多很漂亮的衣服。有时候心血来潮,还会换上当时买下的最喜欢的衣服或者沙巾。

玫瑰从来没有举办过全球演唱会,胡夏安抚她说:“未来还有这么长,我也是出道二十年才有这个机会。你来多大?出道也没有十年吧,来日方长嘛。我觉得倒是可以让小蔡姐给你安排个什么十周年的特别活动企划。”

一语惊醒梦中人。

玫瑰拍了拍胡夏的肩膀:“给你点个赞!”

可胡夏从她的表情中却看到一句‘你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什么人呀这是!

小蔡刚从法庭里出来:“十三周年特别活动企划?怎么突然想到要弄这个?”

刚跟那家公司对簿公堂,他们提供的证据很足,二次开庭前如果提供不了强有力的证据的话,很容易败诉。

玫瑰是十七岁正式进入娱乐圈,然后凭借一首《与你万丈星辰》成功出道,当时的名气真的是如日中天。那个时候所有人对她的评价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仙女,空灵美妙的声音听得人如痴如醉。那双眼睛跟贝加尔湖的一泓清泉似的,一下就狙中人的心脏。把当时半辈子都没追过星的人都迷住了。

十周年的时候安排了全国巡演,她都是公事公办,后来世界巡演因为一些不可抗力被迫取消,她倒是没有半点的难过。如今这个十三周年特别企划被她主动提出来,倒是有些意外。

玫瑰笑了笑说:“也许是我当了母亲吧,终于能明白为什么歌迷一看到我会激动得呼吸不上来。因为他们是真的很疼爱我、关心我、保护我。面对他们的关心,我也该做些什么回馈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