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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子的闺蜜不放过我

作者:李秀莲 | 分类:其他 | 字数:54.5万

第一百三十八章 【红娘的愿望】

书名:娘子的闺蜜不放过我 作者:李秀莲 字数:4663 更新时间:2024-11-25 23:37:33

第138章 【红娘的愿望】

事实证明,婚介所不是那么好开的。

尤其是在满目疮痍的长安城,活命都成问题,哪有闲人会天天想着谈恋爱呢?

一晃半个月的时间过去,狐妹的业绩还是个零蛋。

眼看转正无望,不甘落后的她最终决定铤而走险,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穿上一身漂亮女装,拿着精心挑选的礼物,来到了大将军行辕门口。

这里是长安城中为数不多没有被战火波及的住宅,自御林军打进城的那一刻起,就被征用为大将军的临时住所。

门口站着四名面无表情的守卫,无处不透着官家的威严。

没见过什么世面的狐妹,犹豫了许久也没敢上前。

因为她既没有虎姐那么强的实力,也没有猫妹那么厚的脸皮,在一群女妖怪中显得平平无奇,根本无法取得姜河的青睐,也没有机会与姜河单独相处。

即使已经认识八年了,双方的关系还是说深不深,说浅不浅。

所以狐妹拿不准主意,不知自己是否该在这个多事之秋打扰对方。

“喂,你在这鬼鬼祟祟干什么呢?”

一个卫兵气势汹汹地走上来想赶人,却在看清楚狐妹相貌的那一刻,瞬间转怒为笑,语气也温柔了不少:“这位姑娘,不知你深夜来此,所为何事啊?”

狐妹施了一礼,壮起胆子开口问道:“军爷辛苦了,敢问大将军可在府中?”

‘怎么又来找大将军!’卫兵心中暗自叹息。

老话说得好:“穷人站在十字街口耍十把钢钩,钩不着亲人骨肉;有钱人在深山老林耍刀枪棍棒,打不散无义亲朋。”

自从姜河平定长安城叛乱开始,前来拜访的人不计其数,行辕的门槛都被踏破了三回。

有些人是打着探亲的幌子,来攀关系的。

有些人是拿着名门正派的毕业证书,来求职的。

还有些人是抱着尚在襁褓之中的孩子,来认干爹的。

总之,要多乱有多乱。

但是像眼前女子一样,大半夜来献身的,卫兵还是第一次见。

要知道,大将军是晋阳公主的驸马,无论如何都不能纳妾,更别说明目张胆搞婚外情了,而且现在晋阳公主就住在里面,你这时候送上门来,不是找死吗?

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想法,卫兵粗声问道:“你是何人?来找大将军做什么?”

狐妹如实回答道:“我是大将军家乡的旧识,受人所托前来探望大将军的,麻烦军爷进去通禀一声吧。”

“原来如此,”卫兵对这种千篇一律的说辞早已见怪不怪,当即使出惯用的劝退手段,“大将军公务繁忙,无暇见客,你改日再来吧。”

“不能改日啊,我没时间了!”狐妹激动大叫。

“你瞎嚷嚷什么?”卫兵有些不耐烦地厉声呵斥,“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你想进就进?识相的赶紧滚,别逼我动手!”

话音刚落,只听见“轰”的一声巨响,朱红色的大门忽然敞开。

司马怜琴迈过高高的门槛走了出来,脸色极其难看,好像刚跟谁吵过一架。

小兰则背着大包小包的行囊紧随其后,一言不发的样子足以说明事情的严重性。

卫兵们慌忙抱拳行礼:“参见公主殿下!”

司马怜琴没有理会众人,自顾自地停下脚步,似乎在等待什么人。

过了好一会儿,姜河才从里面追出来,神情苦闷地说道:“你听我解释,那十万两黄金是风万里的战争赔款,不是燕双双的嫁妆。”

“哼!”司马怜琴双手抱凶,鼻孔朝天,“那又如何?她不还是要跟着你回汴梁?本宫就没见过哪家的驸马天天把女人往家里领的,你要是不想过了就直说,本宫这就回京请父皇取消婚事。”

“怎么可能呢?”

身经百战的姜河一边挥手示意小兰与众卫兵退下,一边从背后靠上来,环抱住了司马怜琴的细腰,用下巴轻轻抵着她的肩膀,温声细语道:

“我绝不是那种见异思迁的人,此次带燕双双回京,只是为了报答我师父的恩情,待他们父女二人相见后,我便会给他们一笔银子,放他们远走高飞,你千万不要多心,我保证从此以后斩断旧情,再也不跟其他女人来往了。”

“这还差不多,”司马怜琴小嘴一撅,傲脸说着违心语,“本宫走不动了,你背我回房。”

“是回我的房间,还是回你的房间啊?”姜河低声试探道。

司马怜琴害羞地低下头,红着脸道:“你的房间不……不就是我的房间吗?”

姜河立刻会意,迅速走到她面前弯下身子,准备背着媳妇回去洞房,却意外发现狐妹躲在门旁的石狮子后面,探头探脑地往这边张望,似乎有什么急事要说。

换作以前,姜河也许会抽出时间听一听,但现在的情况完全不同,对于一个即将射门的球员来说,再急的事情都得往后排。

于是他连忙通过眼神向狐妹发送脑电波:“别过来!快回去!”

第一百三十八章 【红娘的愿望】

狐妹眼睛一亮,提起裙摆迎了上来,抢在司马怜琴前面爬上了姜河的后背。

“你……你是谁啊?!”司马怜琴被吓得失声尖叫,连连后退,却忘了跨过高高的门槛,一下子被绊倒在地,摔得七荤八素,眼泪都掉出来好几滴。

“谁让你过来的?”姜河生无可恋地大喊,“快点下去!”

“不是你用眼神告诉我别回去,快过来的吗?”狐妹委委屈屈地从他背上跳了下来,又再次躲回了石狮子后面,探头张望。

姜河马上转过身想搀扶司马怜琴,却发现对方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脸上的表情像吃了屎一样难看。

“你们两个认识?”司马怜琴恨得牙根紧咬,美眸圆睁似要吃人。

姜河心里捏了把汗,底气有些不足:“你听我解释……”

“事已至此,还解释什么!”司马怜琴泪如泉涌,拂袖离去,“小兰,我们走!再也不回来了!”

话虽如此,可她离去的方向还是自己的房间。

“你们……是不是吵架了呀?”狐妹颤声问道。

姜河无奈地叹了口气:“还不够明显吗?”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狐妹从石狮子后面跳了出来,“不过我有办法可以让你们和好!”

姜河白了她一眼:“你是不是最近没生意,所以想撮合我的姻缘啊?”

狐妹尴尬地挠了挠头:“可以吗?”

姜河失笑道:“可以是可以,但问题是,你母胎单身到现在,拿什么帮我啊?”

狐妹自信满满:“虽然我不懂你们人类的男女之情,但是我有法宝啊!”

“什么法宝?”

“你看好了哈!”

狐妹伸手往怀里一掏,却什么都没有掏出来:“哎呀,走得太急忘带了,总之是两样很神奇的法宝。

一个叫姻缘绳,可以让你与缘定之人快速增进感情,主要用于那些受礼教束缚的痴男怨女;

还有一个叫换灵绳,可以让你与心爱之人互换灵魂,设身处地体会对方的不容易,主要用于吵架分居的老夫老妻。”

“姻缘绳?!”姜河吃了一惊,完全没把后半段话听进去。

他曾经拿胡道中试验过这种法宝的威力,效果堪比母猪的催情药,可惜用完之后就找不到了,此时听狐妹说起,心里不免起了歪心思。

如今司马怜琴与叶无晴的关系已经到了破裂的边缘,只要他把生米煮成熟饭,那收服叶无晴基本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喂,你是不是在想什么坏坏的事情?”狐妹眼中满是怀疑,“上面最近管得很严,你可不要乱来,否则我会跟着遭殃的,姻缘绳只能用于两厢情愿的人,而且不是白送的,你得先付一百两银子的香火钱。”

“真黑呀,难怪你们庙里没生意,”姜河从身上随便摸出一锭金子扔给她,“两条姻缘绳,不用找了。”

狐妹接住金子,用牙咬了一下,随即脸上乐开了花,嘴里还不忘发出“嘿嘿嘿”的傻笑声:

“好耶,我赚到钱啦,我可以转正啦!我可以调往总庙啦!”

快乐是会传染的,看着眼前笑意盈盈的妖族少女,姜河心里也是一阵欢喜,连连摆手道:“行啦行啦,自己回家偷着乐去,别在这丢我的人。”

“好的,再见,晚安,拜拜,明天我就把绳子给你送来!”

狐妹抱着金子撒腿就跑,但没过多久,又急匆匆地原路返回。

正准备关门的姜河脱口而出:“你回来干嘛?我这可不管宵夜。”

狐妹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不是不是,我就想问问你用哪只手使筷子?”

姜河举起右手:“自然是这只。”

正对着他的狐妹,紧跟着举起了自己的左爪,随后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我知道啦,我知道啦!”

“你知道什么了?”姜河大为不解。

狐妹没有回答,高高举着左爪跑远了,边跑还边大跳,像极了一个贪玩的小孩子。

次日一早,两条“姻缘绳”送到了姜河的书案上。

……

邺城,郊外。

数十名红衣卫围着一片臭气熏天的荒田,汗如雨下地挥动着手中铁锄,似乎在挖掘什么宝藏。

不远处的屋檐下,一名青年将领负手而立,静静地监督着众人干活。

说来也是奇怪,这将领身长九尺,肌肉发达,无论放在哪里,都是最亮眼的汉子。

可惜皮肤苍白如纸,好像从没晒过太阳,脸上神情更是温婉如玉,颇有些娘娘腔的意味。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一名红衣卫丢下锄头,放声大喊:“找到了!找到了!”

话音刚落,周围的红衣卫们便纷纷丢下锄头围了过去,合力将一具腐烂的尸体,从坑里抬了出来。

青年将领见状终于站不住了,脚尖轻轻一点,便飞身上前,想亲自看个清楚。

但在闻到尸臭味的那一刻,他又止住脚步,抬手捂住了鼻子,眼神中满是嫌弃之意。

“查清楚了没有?”他故意粗着嗓子问道,可惜依旧掩盖不住那发自本能的娘娘腔。

一个红衣卫从人群中钻了出来,抱拳行礼道:“请何副使节哀,死者正是您的弟弟,初步判断是被人所杀,但尸体腐烂得厉害,暂且找不到其他线索,请您宽限一些时日,卑职等一定尽快查出凶手。”

说完,他便迅速低下头,做好了挨骂的准备,其他红衣卫也屏息静气,久久不发一言。

作为红衣卫邺城分部的成员,他们心里很清楚自己的顶头上司是个什么样的人。

何吟啸。

红衣五子之一,外号“无声战车”。

八岁净身入宫,拜御马监掌印太监殷十三为义父,习得一身好武艺,后来一直跟随在太子身边当护卫。

直至皇帝册封红衣五子,他才升职为红衣卫副指挥使,被调来邺城,监视手握重兵的福王。

而他的弟弟则是一个健全的男子,自小备受家人宠爱,也肩负着传宗接代的使命,长大后更是借着哥哥的关系,在邺城横行霸道,鱼肉乡里。

像这样的纨绔子弟死于非命,红衣卫们心中其实一点都不觉得可惜,反而想拍手称快。

但他们知道,就此绝后的何家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哪怕是掘地三尺,也要找出真凶,将其挫骨扬灰。

果不其然,何吟啸一把推开众人,走到尸体旁边,又从怀里掏出手套和口罩一一戴上,开始仔仔细细地验尸。

本就腐烂不堪的尸体被他这么一折腾,逐渐变得不成人形,黑色血肉散发出来的腥臭味弥漫得到处都是,闻者无不恶心皱眉,更有几个刚入职的新人直接跑到远处呕吐不止,再也不敢靠近。

“是剃刀……”何吟啸用手掰着弟弟脖子上的伤口,表情很是严肃。

红衣卫们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敢先开口,反而在心里嘲笑上司无能。

因为邺城不同于其他地区,风土民俗和蛮人相差无几,不讲究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而是贯彻“怎么方便怎么来”的原则,男子既不留长发,也不留胡子。

毕竟他们经常要跟蛮军作战,如果留长发、蓄胡须,那到了战场上难免要被敌人当成好抓的弱点,平时打理起来也不方便。

所以他们家家户户都备有剃刀,何吟啸仅凭这一个线索想破案的话,无异于大海捞针。

不过,令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何吟啸竟然随身掏出来一把剃刀,对准尸体的脖子轻轻划了一下。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一刀没用多大力气,可是比起上一处的细小伤口,现在这处明显深了许多。

也就是说,凶手对剃刀的熟练程度,远在他们这些普通人之上,武功修为也可能比四品的何吟啸要高。

最重要的是,何吟啸弟弟的武功也不算太差,能精确划开他的咽喉,并一击毙命,说明凶手与他互相认识,否则不可能有这么好的下手机会。

“大人,是否彻查城中所有发院和剃头铺?”一个机灵的红衣卫问道。

何吟啸丢掉剃刀,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缓缓开口道:

“不,去请叶指挥使来,告诉她,我找到老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