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青春,是不被原谅的
作者:默之玄雪 | 分类:青春 | 字数:4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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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池鱼思故渊?
不就是做个采访嘛!池渊科技就在旁边,几步路的事,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们站在池渊科技公司的门口,我突然想着,池渊?是不是就是池鱼思故渊的意思?
这老板不是个美国人吗?怎么起了个这么有诗意的名字?
前台站着两个小姑娘,冲我们点头微笑。
“你好,我们是旁边岁康杂志社的,我们来找Steven谈一下关于采访的事。”
那两个姑娘对视了一眼,低声嘀咕:“Steven不是从来不接受采访吗?”
“对啊!他不是一向最讨厌这些的吗?怎么这次突然同意了?”
怪不得韩颖说这次采访还动用了人脉关系,原来这个Steven这么难约!
右边的姑娘接过的我的名片看了一眼,继续保持微笑,“请问你们有预约吗?”
“有,你查一下吧!”
那姑娘哪都好,就是这效率慢了点,你们家老板是有多忙?连查个行程都要这么久?
我突感三急,难道是刚刚咖啡喝多了?
我敲敲前台的桌子,“不好意思,我问一下,你们这里卫生间在哪里啊?”
那姑娘向我指了个方向,我让他们在这里等我一下。
刚进了卫生间,公司那边给我打电话说美工出了点问题,让我回去一趟。
我叹了口气,把手机放在洗手台上,洗手,擦干,认命的往回赶。
我拍拍许小玉的肩,“这边就交给你了,反正今天来就是敲定一下采访时间,你回头告诉我就行!”
因为车祸,我的车受损严重,好在还没报废,但保险公司说因为要更换原厂零件,修好最快也得一个月。我被迫得早起半个小时赶公交,还得换乘5路,然后再步走十分钟。
你问我为什么不打车吗?我家离公司真的很远,公司周围的房价贵的离谱,别说买房了,租都租不起。
回去的路上路过那家我常去的酒吧,反正闲着没事,就进去坐了坐。
这是滨城为数不多的一家清吧,这家酒吧很安静,没人蹦迪,也没有闪光灯,只有一个人拿着吉他安安静静的坐在台上唱歌。几张木桌,几个板凳,点上一杯酒,哭一哭,或者笑一笑,或者跟着台上的人一起唱几句。他家的生意不算特别好,但总会有几个老顾客来捧场,比如我。
老板还记得我,问我:“还是老样子?”
我点头。
老板端着一杯莫吉托给我,我找了一个角落坐下,端起杯抿了一口,很冰。
我说不清喜欢这酒什么,只是它的味道总让我想起某个夏天,想起某个念念不忘的人。
我看向舞台,今天演唱的人换成了个女生,她抱着吉他,在台上慢慢的哼着:
Younotabetterman,
Youkonw?
Youno.
ButIloveyouso,
Youkonw?
Youno.
有很多话从很久以前开始就想和你说,
但还没等我开口你就先走了。
我走遍很多地方,
你相片也弄丢了,
你的样子慢慢模糊在我脑海中。
可我还是记得你,
记得你的话语,
记得你靠近我时的眼睛。
可我还是想念你,
想念你的气息,
想念你每次温热的掌心。
我还是爱着你,
我害怕怀念你,
关于那些过去一一成了曾经。
每次一靠近关于你的回忆,
我就无法控制自己。
可是你在哪里?
风会不会告诉我你的踪迹?
……
这歌谁写的?是存心要惹我的眼泪出来吗?
果然,人们的故事都是大同小异。你看这儿哭了的人,也不止我一个。
陈满,刚醒来的时候,我想着,等我身体再恢复一些,我就到美国去找你。可是等到后来,我却越来越不敢去找你了。
是,我很想见你,可现在的我不敢去见你。
我很失败,可是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明明路是我自己选的,所有的选择也是我自己做的,可是我……为什么感觉不到快乐呢?
陈满,我不想让你看到现在的我,一个悲哀的,压抑的我。
我终究是成为了一个我曾经讨厌的人。
我害怕你看见这样的我,害怕你厌恶这样的我。
所以,你可不可以再等等我,等我不再厌恶这样的自己,等我有足够的底气跟你说我喜欢你。那时候,我一定会去找你。
但是,陈满,我现在依然想你。
我始终相信,我们终有一天会遇见,那时,山河烂漫,人间温暖,而你,会从汹涌的人潮中向我走来,笑着和我说:“好久不见。”
回去正洗漱准备睡觉,手机突然响了,我一看备注——戚阳?
戚阳不是在那个世界认识的人吗?我什么时候还认识一个叫戚阳的?
算了,我也没多想,干我们这行就是这样,手机里存着几百号人的电话,实际上没几个认识的。
我滑了接听,那头人反倒不说话了。
“喂!您好~~”
那头传来声音,“呃~~请问你是……”
我无奈,“你给我打电话,反倒问我是谁?”
“你说这个你的电话?”
“那不然呢?”
“难道我打错了?”那头沉默了一阵,估计是去看了一下电话号,“没错啊!你不会是个小偷吧?你是不是专门偷人家手机的?”
我无语,“你神经病吧!”我一气之下把电话挂了。
居然说我是小偷?现在诈骗电话都这样了吗?
我叹了口气,继续回去洗脸。
晚上睡觉之前正打算照例拿手机调个闹钟,往开一打,居然显示密码错误!试了三次,依然错误!再看一看壁纸,是一张星空的图片。
靠!这手机不是我的!
让我想一想,到底是在哪里拿错了呢?公司?不可能啊!我回了公司手机一直在办工桌上放着,不可能跟人拿错啊?难道是美工?不对啊!她用的不是这款手机!酒吧?饭店?可那桌上就我自己我跟谁拿错啊!对啊!我这一个下午都没用手机,接最后一通电话是在……池渊!难道是在洗手间的时候?我记得当时是有个男人站在我旁边洗手,可我根本就没注意他长什么样子,更别说看没看到他放手机了!
我叹了口气,算了!等明天到公司借个手机给我打个电话,那个人的手机也在我这儿,换回来就行了。
我起身翻箱倒柜的找出个闹钟,后来都习惯用手机,这个放在床头只能留着沾灰,就被我收起来了。
我是那种没有闹钟绝对醒不来的人,有时候睡得沉了,连闹钟都叫不醒,就因为这样,我现在都习惯拿手机连上三个闹钟,以防万一。
如今才知道,手机的重要性,还真不是一点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