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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漫威掌控梦境

作者:剑客23 | 分类:其他 | 字数:79.8万

第270章 商文准备摊牌了

书名:我在漫威掌控梦境 作者:剑客23 字数:2194 更新时间:2024-11-17 00:42:40

修车,是需要技术的,所幸商文现在的技术已经很可以了。

这段时间,商文修车之余,呃不是,修车只是业余,他的主业还是一个超级英雄。

没有错,商文现在已经不再单纯是一个后勤岗位的技术人员了,为了维持住自己这个超级英雄的身份,他给自己加了一点东西。

圣骑士职业,现在还剩下三千左右个玩家,而商文就是这其中的一个,除了他之外,其他几个拥有VIP账号的超级英雄们,也都在里面。

也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通过他们的切身感受,弗瑞才能知道圣骑士职业在经过了游戏里面那些惨无人道的训练之后,真的会给玩家带来身体上的提升。

不只是那些普通玩家,VIP玩家们更是如此。

当然,每个人的提升都不一样。

VIP模式登陆之后的玩家,在游戏里面,身体素质跟现实世界完全一样,所以圣骑士的那些训练,对于美队这样的大肌霸来说,其实根本没有什么。

换句话说,萨尔娜定的要求,对于美队来说,有些低了,所以他的提升也是最低的。

而像托尼、班纳这些人,虽然他们有超级英雄的意志,但是却是中年人的身板,所以这个训练想要坚持下来,真的很难。

能坚持下来,全都靠自己的意志。

而当他们坚信下来之后,身体素质方面的反馈也是相当让人惊喜的。

“我最近,好像晚上都不起夜了。”班纳一脸惊奇的对托尼说道,“而且,贝蒂也说,我比以前更猛了,即使不变绿的时候也是如此。”

自从跟随祖大人学习了冰心诀之后,班纳基本上已经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变化了,跟贝蒂玩耍都是保持着中年人的身体,即使入身的时候也是一样,两人自然而然的又恢复了男女朋友关系。

为什么会有句话说,床头打架床尾合呢。

首先合这个字就很说明问题了是吧,然后,你只要知道这个架是在哪里打的,为什么会从头打到尾,这就够了。

要不怎么说,老祖宗的文化,博大精深啊!

“你感觉怎么样,还有,”班纳突然一顿,“上次送你的海狗丸还有吗,不够的话,我可以再帮你找代购。”

班纳博士在米国之外避难了好久,对这些代购啊走私啥的多少有些接触,路子挺广。

对面,托尼先是瞪了他一眼,然后转头看了下附近没有人在注意他们,这才凑过来低声道,“我没有让你买过海狗丸,没有,没有,没有,好吗!”

“好好好,都让我吃了,我吃的。”班纳举手投降。

托尼这次坐回到座位上,翘起二郎腿,双手叠起来护住了裆,“你说的我也有同感,我也感觉自己最近的精神越来越好了。”

没有经历过抱着核弹冲进虫洞的一幕,托尼自然也不会失眠多梦,精神头更不会像之前那样越来越差。

当然了,身体特别是精力这个东西,不是说你睡的好就一定好的,年龄不饶人的。

钢铁侠3片尾彩蛋,不是特供版的那个,是原版彩蛋,托尼跟班纳两人坐在一起聊天,想要让对方帮他治疗精神问题的时候,他说过1983年,他14岁。

所以到现在,故事里的时间已经来到了2013年,此时的托尼,44岁了。

44岁,应该算是壮年,虽然精力有所下降,但是也还撑得住,至少不会像班纳之前那样,尿频起夜。

但是托尼不是一个普通的44岁中年人,作为一个花花公子,他的精力流逝太严重,所以需要一些药物上的补充。

各种品牌的药物,他都接触过,班纳提供的海狗丸之前效果确实不错。

不过现在,托尼感觉自己不需要了,什么药物都不需要,而且让他一晚上打三个,每一个打三次,他都完全没有问题。

“虽然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我能感觉的到,不只是精神状态,身体素质更是提升了很多,甚至我感觉用不了多久,我的保镖就可以下岗了。”托尼一本正经的说道。

“你的保镖,早就名存实亡了。”班纳翻个白眼,而远在洛杉矶陪同小辣椒的哈皮也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喷嚏。

越菜的人提升越大,所以这两个人才能明显的感受到身体的变化,其他人像美队、寡姐这些,都是去专门的仪器上测验了一番,这才得出确切的数据。

他们每个人,身体素质都提升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十不等。

而在所有超英团队里面,提升最大的,就是商文。

反正商武现在活的好好的,商文也不准备继续装下去了,他的身体宿主早就达到美队水准甚至超过了,之前不好解释,这次正好借着这次机会,慢慢的暴露出来。

一次暴露百分之十,按照这个进度下去,他搞不好会在现实世界里面,会先一步达到圣骑士训练的最高标准,然后想圣斗士的席位发起挑战。

当然了,商文是不准备把现实世界中的自己打造成圣斗士的,肯定不是因为弱。

不过在哪个力量体系里面,圣斗士都不是弱者,黄金圣斗士起步就是光速,就这一点,就已经足够把很多故事里的神掀翻了。

商文不想成为圣斗士,是因为他可以有更多更好更有趣的选择。

裴擒虎就是其中之一啊,招式华丽不说,还很有夏之国特色,那个小龙哥皮肤的形象更是家喻户晓。

除了裴擒虎之外,峡谷里的另一个英雄也很让商文眼热,就是孙悟空,猴哥。

虽然从数据上来说,猴哥似乎没有圣斗士的速度快,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什么的,有人计算后据说是10万米每秒差不多。

而光速是30万公里每秒,这一下就差了三千倍。

但是很多东西,不是单纯比数据的,猴哥还有其它能力啊。

而且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也只是说他翻跟头的速度,但是直线冲刺就不一定是这个速度了。

你让博尔特翻着跟头跑百米短跑,看看他能跑出什么成绩来,对不对。

四舍五入之下,猴哥冲刺速度达到光速,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反正很厉害就对了。

而且实力什么的先放一边,更重要的是,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