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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杀手

作者:花落卿莫离 | 分类:游戏 | 字数:190.6万

第二百零六章 像斯科尔斯一样踢球

书名:优雅杀手 作者:花落卿莫离 字数:2548 更新时间:2024-11-25 23:41:35

比赛最后一秒,曼联成功绝杀对手。

2比1的比分,并不能让所有人满意。

但是如果看到比赛的过程,考虑对方全场摆大巴,曼联能拿到三分,已经很不容易了。

不管球『迷』如何,反正英格兰媒体是很开心,最近几天,那些意大利小丑上蹿下跳让他们很不爽,如果一定要评选,最好的年轻人,一定是在英格兰效力的!

《曼联的指挥家》

《物超所值的1000万欧元》

《金童?不,金球!》

英格兰媒体的标题,一点下限都没有,就连巩宇桐自己看了都脸红。

《曼彻斯特晚报》甚至在曼联球『迷』当中发起了一个投票,“如果内维尔退役了,谁可以当曼联队长”这本身的就是一个伪命题,不过受到了球『迷』们的积极响应。

巩宇桐的得票率竟然高居第三!

超过了,大英帝国的“亚瑟王”鲁尼,他百分之17.3的支持率,仅次于百分之56的吉格斯和百分之22.4的里奥·费迪南德。

仅仅三个月时间,他就征服了挑剔的英格兰球『迷』,这本身就是一项伟大的成就。

甚至有球『迷』认为,昨天球队之所以可以逆转土耳其人,没有上场的巩宇桐居功甚伟,这个说法得到了曼联球『迷』的广泛响应。

红魔7号球衣的销量爆炸式的增长,很能说明问题,其中百分之56是未成年人版的,说明巩宇桐已经成为了年轻人们的最爱,他的偶像是吉格斯、斯科尔斯、克洛泽......或许,不久的将来,来曼联试训的孩子,就是以他为偶像。

弗格森爵士把《曼彻斯特晚报》拍在办公桌上,他不屑的津了下鼻子,里奥?不,他不会选费迪南德做队长,当初,他之所以选基恩,就是因为基恩不是英格兰人,现在的内维尔是英格兰人,不过很听话,费迪南德他不是曼联出身的,他也没有内维尔听话,经常在活跃在社交媒体,而且经常受伤,他是觉得没有机会成为球队的第一队长。

苏格兰老头对于球队的控制欲和控制力,都是非常强的。所以孤立无援的东欧人维迪奇才会被当任命为第二队长,他最讨厌更衣室拉帮结伙,如果不是因为92班的家伙们够听话,他们谁也没有机会带上队长袖标。

如果加里和瑞恩退役,维迪奇离开球队,他最心仪的人选是达伦·弗莱彻,这个苏格兰小孩在他手底下,逐渐成长为顶级中场,也有足够的斗志,第二队长的人选,他想给巩宇桐,是的,就是这个孩子,他不是英格兰人,他有顽强的斗志,他从来不服输,这一些都很符合自己的要求,如果不是他刚来球队,而且太年轻,弗格森甚至想直接把队长袖标交给他。

至于鲁尼,这个喜欢给球队惹麻烦,又自视甚高的家伙,在队长人选问题上,他在苏格兰老头心里,根本就排不上号。

如果一定要公布他心里排名,那鲁尼估计死的心都有了,他甚至不如那个冒失的年轻后卫琼尼·埃文斯,和主力都没有的达隆·吉布森......

......

“达隆,你的触球位置不对!”雷内·穆伦斯丁大声纠正道,在曼联,弗格森爵士很少负责球队的训练,通常球队训练都是有助理教练负责。

不过,他现任的助教麦克·佩兰,说的好听点麦克·费兰是曼联队的现任助理教练,但实际上他在曼联存在的最大价值就是当个新闻官替弗格森爵士接受motd的采访(之前苏格兰老头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和bbc的人讲话)。

当然还有些人认为他连个新闻官都算不上,现在曼联的训练都是荷兰人穆伦斯丁负责,佩兰在曼联球员中没有什么威望。

所以,他可能即使离开曼联,也没办法像他的前任,麦克拉伦、奎罗斯等人一样,找到一份豪门主教练的工作。

考虑到他和媒体之间和谐的关系,或许以后他可以去做评论员之类的。

球队在打完贝西克塔斯以后,并没有放假,因为就早3天以后曼联还有对阵朴茨茅斯的联赛。

在其他联赛快要进入冬歇期的时候,英超的各路豪强却要在12月进入魔鬼赛程,欧冠,联赛杯,联赛,密集的比赛和英格兰寒冷的天气,是球员们最大的挑战,体能上的和精神方面,只有强者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结束了一天的训练,巩宇桐和内维尔还会留下继续加练。

每天20次任意球,是他永远不变的练习项目,现在,还有非惯用脚,练习左脚已经迫在眉睫,英超很多防守球员都会针对他的右脚进行防守。

“吉安路易吉·内维尔”带上他从范德萨储物柜里偷的手套,站在门线上,拍打着手套挑衅道,“今天,我会扑出去更多。”

上一次两个人一起练习,内维尔连续扑出去他两次任意球,这件事让曼联队长非常得意,他说自己如果不是身高不够,现在就是布冯和卡西利亚斯前面的世界第一门将了,那个练习用球还被他拿回家收藏了。

不知道是巩宇桐今天的脚感好,还是内维尔不在状态,连续20个球,除了巩宇桐打到横梁上的2个和打飞的1个,全部“刷刷”入网。

“皮球入网的声音还真是让人『迷』醉啊,加里!”

“哼,小子,你不要太得意,如果我今天状态不好,你根本进不了这么多球!”内维尔和贝克汉姆一样,从来不喜欢承认错误,这种人在中国的话,叫做死鸭子嘴硬,不过在苏格兰老头看来,是一种宝贵的品质。

休息了一会儿,内维尔说道,“嘿,小子,我有想给你一点建议!”

“你和保罗的关系也不错,那你为什么不学习他的踢球方式呢?”

斯科尔斯?

巩宇桐确实很喜欢这个队友,低调,不吵闹,而且和他一样喜欢恶作剧,不过他真的没太注意斯科尔斯怎么踢球,每次当他注意到这名队友,不是因为他传出了好球,就是因为他糟糕的铲断。

看到巩宇桐一脸认真的看着他,内维尔继续说道,“我刚认识保罗的时候,他才15岁,他很瘦弱,比你瘦小得多,但是,当时他是青年队最好的球员。”

“不过,他确实我们当中升入一线队最晚的,等他在一线队,我经常会听他说,身体对抗太激烈了。”

“我们的对手看到他,都会觉得这是一场轻松的比赛,由于他不能在身体对抗中占到上风,所以他不得不寻找空挡,从而远离身体对抗。这对他是个挑战但在某种意义上让我变得更强。”

“你在反击中的表现,确实很出『色』,是我见过最出『色』的,但是一旦陷入阵地战,你的作用就很小了,难道你就没想过要改变?看看保罗,他总是能出现在正确的位置,他接到球以后的远『射』很有威力,而你却只能给队友传球,如果你想成为超级球星,你必须更自私,也更有决定比赛的能力,你不能总是给队友传球,你的队友不一定会把那个该死的球打进。”

“怎么样,考虑一下?”

像斯科尔斯一样踢球吗?

听起来,好像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