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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魂契

作者: | 分类:科幻 | 字数:61.6万

第63章 乞丐成侠路(1)

书名:快穿之魂契 作者: 字数:2146 更新时间:2024-11-25 23:42:57

“所以,这就是你给我选的世界?”苏湛面无表情的看着眼前的破庙。

外面传来雨水落在地上的声音,屋外下大雨,屋里下小雨。

现在正值深秋季节,原主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衣服,苏湛低头照着地面上的一个小水坑,面无表情。

水坑里照出的人,活像是一个小乞丐。

全身白色毛发如雪的白狼怕怕的缩在一旁,总觉得主人现在的心情是好想吃狗肉怎么办。

咦,我又不是狗,为什么要怕。

话虽如此,但白狼愣是躲在神像后面不敢出来。

苏湛扯了扯嘴角,原以为自己和玄冥冰狼签订契约之后,就可以走上人生巅峰,万万没想到自己家的狼居然是个坑主人的。

她凉凉的看了一眼把自己缩成一团的白狼,然后才闭起眼睛把原主的记忆在脑海里过了一遍。

原主这一生的经历很简单,从小被父母抛弃,被一个老乞丐捡到抚养成人。

对原主来说,老乞丐就是她唯一的亲人。

随着她长大成人,老乞丐也渐渐老了,再也不能笑着把她举过头顶。

一天晚上,原主想着老乞丐这两天不太舒服,连她乞讨来的大白馒头都吃不下去,可能是馒头太干了。

这样想着,原主就到城门外的小河里,打算摸两条鱼炖了鱼汤,给老乞丐改善一下伙食。

谁知,河边石头太滑,原主一不小心就跌进了河里。

当时正好是晚上,极少有人靠近河边,因此原主在河里努力扑腾了许久才终于被人救了上来。

这个时代,哪怕只是简单的风寒感冒,都会死人的年代。

老乞丐闻讯赶来,见到昏迷不醒,发着高烧的原主,求了救原主上来的几个人把原主送回他们暂住的破庙。

然后他自己就揣着这些年存下来,本来打算给原主当嫁妆的所有积蓄往城里医馆里跑。

直到第二天早上,原主奇迹般的退了烧,老乞丐还没有回来,人们沿着道路去找他,却发现老乞丐倒在深秋的街道上,身体都硬了。

破破烂烂的前衣襟被人扯开,用来装钱的布被人随意的扔在一旁,里面的几十个铜板不翼而飞。

老乞丐趴在地上,手朝前伸着,似乎是想拽住那个抢他钱的人。

看到这一幕,周围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也不知道是哪个丧天良的,连乞丐的钱都要抢。

一名乞丐,死了也就死了,对所有人都没有影响,就像是水滴落入大海,泛不起一丝波澜。

可对原主来说,从这一刻起,她的天,塌了。

原主没有钱,所以最后只能一卷凉席,自己给老乞丐挖了个坑,亲手把养育自己长大的人给埋了,最后还自己歪七八扭的立了个木头刻的墓碑。

她不认识字,追着好几个书生问,才总算把‘老乞丐之墓’这五个字给学会了。

两年后,原主还留在破庙里不肯离开,又是一个深秋季节,大雨滂沱。

原主在这个寄托了她人生所有时光与欢乐的破庙里,被人杀了。

死了之后的原主一开始是茫然的,为什么人就这么容易死呢。

为什么老乞丐就能死的这么容易,为什么别人就能够这么轻易的就夺走她的生命?

原主茫然茫然过后,紧随起来的就是不甘心,她还没有找到那个抢走老乞丐钱的人,怎么能就这么死了呢。

所以,苏湛就来了。

“所以,原主的愿望就是找出那个抢走老乞丐钱的人吗?”苏湛低声呢喃。

不过,她来的时间不巧,今天恰好就是原主死的这一天,也就是说老乞丐已经死了两年了,要找出那个没人看见过的抢钱的人,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如果那个抢钱的人是外城的人,那茫茫人海,她还不定要找到什么时候。

而且这个世界可不同之前的普通世界,这是有武功存在的。

虽说白狼和苏湛都有超出常人的能力,但能不能弄倒习武之人就是另一回事了。

别到时候任务没完成,还把自己陷入危险境地,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噬魂族虽然有近乎永恒的生命,但却不像其他神界种族那般天生就拥有强大的力量,因此指望苏湛每到一个世界就立刻大杀四方是绝对不可能的。

噬魂族的强大在于可成长性,从理论上来说,只要噬魂族不死,就可以无限的成长下去。

这才是,噬魂族遭到神界忌惮,最终灭族的原因。

苏湛几乎是拼了命,才突破了神界在她身上的枷锁,重新把天赋能力魂契给用出来。

但除了魂契之外,她根本一无所有。

像之前用过的力量惊人和让人倒霉的能力,说实话,前者相比那些生下来就可以轻易举起万斤几十万斤重量的神族之人来说,她那点力气完全不像是神界后裔。

至于后者,噬魂族天生就有掌控灵魂的本能,每一个噬魂族人都可以轻易做到。

如果说其他人的修行之路是吸纳灵气强化自身,那么噬魂族的修行之路就是魂契。

苏湛在魂契上,还只不过是刚上路的萌新。

找人的事情暂且搁置不管,苏湛看了看外面,大雨渐渐变成小雨,像是要雨停的样子。

要快点离开这个地方了,因为苏湛知道再过一会,雨势就会重新大起来,然后就有一伙心狠手辣的人进来躲雨,随手就把这个破庙的原住民——原主给杀了。

从原主记忆里可以知道,这些人个个武艺高强,苏湛可不想和这伙人比拼一下到底是谁更强大。

乘着雨势小了下去,苏湛收拾收拾东西就准备离开了。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做为一个乞丐,除了一个破碗之外,原主身上最值钱的就只有她留下的半个馒头。

馒头是用白面做的,几天前城里有一个大户人家办喜事,原主很幸运的讨到了一个白面馒头。

这么珍贵的馒头,原主舍不得一餐吃掉,每次只啃那么一点点。

渴了,就去一旁的河边咕咚咕咚免费喝到饱。饿了,就去啃树皮野果,有时候馋了,现代孩子都不屑吃的白面馒头就成了加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