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年代纪事
作者:秋天的信 | 分类:其他 | 字数:146.3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486章 接送任务
的确是这样,口碑才是最重要的,口碑做起来了,教学质量保证了,她们这间英语补习班的确是能发展许久许久的了。
毕竟这才是什么年代,以后又会是什么年代,几十年以后的英语才是势头最猛的时候呢。
英语培训班的确开展的很顺利,顺利的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要知道,现在的培训班是真不便宜,并且在一个还没有让大家意识到有啥东西可以课外学习的时候,有人愿意报名学习就更难得了。
然而要做的生意特别好,一时间还是办不到的。
现在虽然是出国潮,可很多人都觉得学英语并不重要,到了国外怕什么,去了之后自然而然就会了,这也就形成了两个极端。
要不,就是认真学习过的人,出国后是想继续深造的一批人。
要不,就是一句英语也不会,一门心思出国打工的一批人,然而这一批人,做的工作,无疑全都是苦力。
等这批人去过国外后,这才发现,原来在国外打工是犯!法的,他们只能做最脏最累的活来保证每天的口粮,而且还只能偷偷的工作,甚至还会碰上不给工钱的老板,总之一切的一切都没有原来设想的那么的美好。
当然,这其中也不乏做着做着就发家了的一批人,但实在是占少数。
反正闫思蕊的补习班开在了当口上,生意没多好,但也不愁生意,而正当闫思蕊正在想其它发展的时候,送出去学美容的那批人,已经回国了。
手艺学到了位,那么美容院也要顺利开业了。
谢文文一回来就把大家聚集了起来,无力的吐槽道,“我还以为国外会教的有多好呢,学的那些和蕊蕊教的差不多,我仔细琢磨着好像还不如蕊蕊教的那些手法好呢。”
闫思蕊也就笑笑没说话,她学的那些都是几十年的精华的合成,自然是比较好的,但其实现在的手法也不差,倒也没必要这么说,所以闫思蕊没搭话,只道,“那你们这次都学的差不多了吧,咱工厂可是生产了好大一批护肤品美容用的东西,美容院也已经全部装修完毕了,就等着你们了呢。”
“好了,好了,全部都学到位了,保证不会有问题,这几天我带着招来的那些学员学一学,等正式开业了,就能直接上手了。”
最后一番商议,这日子定在了12月中旬,也就是半个月后的事情了,闫思蕊倒觉得不错,年前嘛,总有一批人想美美的过年,这不就正好了嘛。
此时闫思蕊的肚子已经有8个月大了,她怀孕期间没有任何的不适,整个孕期精神的让人怀疑人生,但除了那个特别大的肚子外。
要说他肚子大,倒不如是说闫思蕊是完全没长肉,整个孕期的体重保持的特别的好,怀之前是多少斤,怀之后依旧是多少斤。
但她肚子里可是多了一个孩子的,所以怎么算起来,闫思蕊都是瘦了不少的,然而人虽然瘦了,但精神却没半点不适,能吃能喝能跑能,额,跳是不能跳的,但整个孕期就和普通人没什么不一样的,甚至连长相也变的更好看了。
但唯一有一点令她特别苦恼,那便是妊娠纹了,她不长体重,只长肚子,导致肚子长的特别大,这肚子一大,妊娠纹便长了出来,当然啦,闫思蕊也不是个会亏待自个的主,在早前肚子还没大起来的时候,这妊娠霜就已经买上了。
可许是肚子太大了,这玩意儿抹了整个孕期,一点儿用都没有。
闫思蕊自个是看不到,之前总以为抹妊娠霜后就没长了,可有一天照镜子才发现,长的那叫一个相当恐怖。
当场就尖叫了出来,“啊~~~~~~~~~~。”
闫思蕊叫的那个一个凄惨,温景天生怕闫思蕊出了什么事,正在喝着茶呢,扔掉杯子就奔了进来,谁知,人家早就知道了,只是一直瞒着没说出来而已。
虽说他觉得闫思蕊大惊小怪了,可这话不能就这样直接说出来呀,赶紧安慰到,“没事,等孩子生出来过段时间就会消的。”
“胡扯,这玩意儿长上去就消不了了。”说着闫思蕊便湿了眼眶。
虽然温景天依旧觉得小题大做了,可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心里还是有数的,“消不消的下去我又不嫌弃你,况且你多年轻呀,你年纪还这么好,很好恢复的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闫思蕊觉得温景天说的言之有理,可转念一想又不对了,他怎么会知道这些的。
温景天柔声一笑,“问我妈啊,我也没什么人问了,只能问我妈,不过我妈生过,应该有些经验的,这个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反正咱们只生这一个,肯定好恢复的。”
闫思蕊瘪了瘪嘴,瞪了无辜的温景天一眼。
然而温景天也不见得完全无辜,这肚子里的孩子还是他的呢。
不过此时的闫思蕊已经8个月了,说起来是不是可以休产假了啊,温景天想到了这儿,连忙问道。
闫思蕊却觉得太早了,“等剧组的人回来再说吧,我觉得我身体还行,9个月的时候再休产假也可以,到时候生完孩子也能多休息一段时间。”现在回家闲着也是闲着,很无聊的好吧。
温景天倒没反驳,“那行,我知道我劝不动你,你自己的身体你自己清楚,要是坚持不了,就早些回来,你要想多休一段时间请假就是了。”
“我知道的,你放心吧,我还能亏待自个啊。”
闫思蕊的确没亏待自个,尽逮着闫乐欺负了,闫思蕊肚子大不方便开车,可温景天也不方便开车送她,毕竟俩人上班不在一个方向,如果温景天硬要送,总有一个人会迟到,没那个必要。
最后一翻合计,闫乐倒是一个非常适合送闫思蕊上班的一个人选。
为啥。
她们企业上班时间平均比一般的单位要晚上半个小时,再一个闫乐上班的方向又和闫思蕊在一个方向,虽然没有闫思蕊那么远,但开车嘛,绕一绕呗,反正就是绕一圈也不会迟到。
闫乐没意见,一点意见都没有,毕竟从小就被他小姑给指使惯了,真没觉得有啥。
闫思蕊这么一提,他满口了就应了下来。
随后,闫思蕊每天车接车送的任务就落到了闫乐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