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美食大亨
作者:越昭昭 | 分类:其他 | 字数:6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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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四十二章 肉质最好的火腿口感
周琛上的第一道是大煮干丝,干丝是将豆腐皮切成毫发般的细丝,将火腿肉剃薄,剃成如蝉翼般薄的肉片,加上火腿和鸡骨吊出来的高汤,干丝在煮沸的高汤内荡漾一分钟,短时间内吸收汤汁的精华入味。
之后沥干,披上薄薄红润的肉片,能够集劲道和鲜嫩与一体。
揭开盖子后,看到美味干丝的罗伯特率先吞了吞口水,早几年前他食用过这道徽州菜,一直萦绕在心头,如今又能吃到,他似乎重回到了当时那个风土人情俱佳的小镇上。
这厢菜肴还没吃完,下一道金银蹄髈又上场了,一揭开锅盖,一股混合豆类的卤香味扑鼻而来,带着那股糜烂后加上梨水和糖汁的甜味。这块蹄髈肉是选用火腿部分的火踵部位,剔除了猪骨,剩下的全是鲜红的瘦肉加上金黄流油的皮,顺着肉质的纹理反切,一块圆润的蹄膀肉顺势而下。
落盘的瞬间还会弹上一弹。
连负责切片的助理厨师都吞了吞口水。
太香了。
卡罗蒂导演按捺不住吃货的本性,立马夹了一块塞在嘴里,软烂的火腿肉带着咸甜的味道彻底迷惑抓了他,咸中带甜,但甜味确实淡雅清晰,隐隐有股翠绿的味道,应该是用的某种青果加入滋润。
不知道厨师是选用的哪一种食材。
但是卡罗蒂不管,他粉了粉了!
苏锦瑟推荐的大厨肯定没有错,这位演员是极其爱吃,切会做的女神,跟她混,绝对没有错。
至于下一道菜,更是让评委陷入疯魔。
富贵双方。
要说火腿肉上除了火瞳,还有什么部味最好,那就是火腿肉最庞大最集中的火腿上方,这里被称为大爪。肉质肥瘦相宜,百分之八十的红润瘦肉搭配百分之二十的肥美脂肪,混合适宜,口感不腻,煎炒皆可。
但富贵双方这道菜是将肉类切成四四方方的大片,加上梨水和蜜汁,上笼用梨水蒸四个小时,起锅后,在平整排列的肉类表面撒入浓稠的蜜汁,琥珀色泽的黄梨蜜汁如水柱般注入肉类的缝隙,渗透,为剔透的火腿肉淋上一层包浆。
筷子刚碰上那四四方方的肉片,肉类就酥软地烂开了。卡罗蒂含在嘴里咀嚼后,整个人像是飞上云霄一般,软糯如粘牙的糯米,是它最大的特点,腌制品独有的熏肉香味配上清淡适口的梨水,并不使人发腻。
那红润经过盐分充分渍染的瘦肉,竟然能够入口润滑。
有人竟然能把华国菜做的如此好吃,实在是太惊人了。
卡罗蒂眼睛里闪烁出星星般的光芒,看向周琛的目光带了欣赏的意味。
至于韩国菜,他们尝了几口后,完全忽视了。毕竟珠玉在前,韩国队也不是火腿食材的行家,粗略尝了口后,确定谁输谁赢,也就没再多的评价。
李在中在看完评委的表情后,失落地垂下脸。旁边有人在讥讽连评委评价都没得到的他们,李在中白嫩的脸颊浮上红晕,沮丧又愧疚地不敢瞧金敏秀的视线。
金敏秀仍然笔直地站着,旁边西班牙队伍发出的嘲弄声,并没有干扰到她。她的确不是这方面的行家,可不代表他不是一个好的厨师。他们仍旧能够烹饪出美味食品的行家。
也不是谁都发展全面,了解世界各地的食材做法,他们输了,也是正常的事。
“看看看,娘炮,又要噘嘴吧哭了。”
“好恶心。亚洲的男生都这样懦弱吗?你看他胖的连刀都握不住了,他怎么不去减减肥。”
“他们的主厨为什么会选择带这样的胖子来丢人现眼?技术还没有旁边那个金发小帅哥好。”
嘲弄已经上升到了人身攻击的地步,小胖子被其他人嘲弄得更加崩溃,文森虚眯起眼睛,眼神如铲刀般扫向周围说闲话的人。
找死。
或许是文森的眼神太具杀伤力,周围的人立马噤声。
接下来上场的队伍就是和法国队比拼的西班牙队伍。西班牙的其他美食或许不怎么行,但他们的火腿肉可是世界一绝。
比起华国喜欢加工烹饪,西班牙更喜欢生吃火腿肉。
评委台上西班牙的队伍推出了一块他们占据的火腿肉,队伍的主厨紧跟着上台,他手持一把银光闪烁锋利的长刀,将火腿的皮片了下来,在大腿骨处开了巴掌大的口子,用手掌按压,切了一块腌制好的生肉下来。
腌制好的生肉,并非华国传统工艺里的生猪肉,不能食用。长时间的风化已经让火腿消毒杀菌,细胞脱水,也变成了类似食物烹饪后的口感。
紧接着,长刀一甩,薄到透明的生肉片如同拉面一般,被甩着卷在刀片上,这是西班牙人民独有的吃法。当地的火腿切片大师,出席一次国宴晚会便可以有几万元的收入。他会揣摩肉质,挑选出火腿肉上最好的一块,切片成卷,送入食客的嘴中。
一位评委张开嘴,咬下了刀片上的微薄肉卷,含在嘴里,立马露出享受的表情。接下来的几位也只是沾了主厨秘制的酱料,品尝了纯天然的味道。
张东南抄着手,不屑地哼了一声:“他们也是有自信,竟然什么都不处理就给评委吃。”周琛也笑了笑,“说不定他们会赢。”有些时候食物本身的淳朴味道会打败过于复杂的工艺。
但不知道法国队的实力在哪里,这局也是强强对决。
接下来是方文耀端上来一个砂锅煲,方文耀的副手将一盆花雕酒淋上去后,再加上火焰炙烤后,揭开了盖子。孟宝小声地告诉周琛:“他们用的啫啫煲的方法烹饪一锅杂烩。就不知道好吃不好吃?”
孟宝的眼神又溜到了韩国队的身上,她真的很喜欢那个包子脸的可爱哥哥,胖乎乎的,像个刚出锅的大白馒头,让人忍不住想要扑到他身上去打滚。
啊啊啊啊——
孟宝已经激动地留下了花痴的口水。
文森察觉到孟宝异样的眼神,烦躁地掐了一把李在中的手心,李在中茫然地从愧疚中抬头,“怎么了?”
“滚到我身后去。”
李在中呜呜两声,委屈地嘟嘴,最后还是乖乖站在文森身后。李在中心里是委屈至极,论起事情来,李在中丝毫不觉得有亏待师弟的地方,可师弟总是对他凶狠的,老是爱欺负他。
对待其他人文森就没有这么可恶,他平日里冷漠得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更不会恶语相向。
只有他。
经常挨师弟的骂。
有些时候李在中都怀疑师弟最讨厌的人是不是他,但他身边的朋友只有师弟一个。
李在中不想失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