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月
作者:白云诗诗诗 | 分类:都市 | 字数:105.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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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立约
hi sir 柳艳和周裕眼看他被人搀扶着, 步步行出门去, 都觉得惆怅。
而他们的少爷,夜半三更才醒来。
“露生呢?”
柳婶闻得少爷醒来第一句话就是这个,心下酸楚, 又觉欣慰, 擦了眼泪道:“小爷在自己房里, 着人上过药了,少爷放心。”
金世安翻眼看着床顶:“我爷爷呢?”
“走了。少爷,你先把参汤喝了罢。”
金世安从床上坐起来,坐起来又是一阵晕眩, 柳婶扶着他,周叔在一旁端着参汤。世安不耐烦喝这些玩意儿, 只从床上摸索着下去:“我去找他。”
周叔柳婶都劝:“我的爷, 你先喝了这个罢,也让白小爷安心是不是。”
金世安毫无办法, 抓过参汤小碗一口闷。他穿着寝衣, 光着脚向露生房里跑,慌得周裕在他后面提着鞋:“少爷!鞋穿上!鞋穿上!”
天已经黑透了,露生房里没人, 只有珊瑚在门口蹲着,金世安也让她去睡了,周裕替他搬过椅子, 放在露生床前。
露生因为受伤, 不能平躺, 只能伏在床上,原本睡不沉。听见有人进来,他睁开眼睛,看见是金世安,不由自主地微笑起来。
这笑落在世安眼里,只觉得疼痛而凄凉。
金世安让柳婶和周叔去了,沉吟半晌道:“让我看看你的伤。”
露生有些畏缩,仍勉强笑道:“没事的,并没伤着筋骨,太爷也不是有心要我怎样,总得做些表面文章给秦老爷看。”
金世安起身就去掀他的被,露生耻得扯住被脚:“少爷,打得不重,你不要看了。”
金世安道:“少爷不听你的。”
露生急得泪也出来了:“好哥哥,看不得的,几日就好了。”
被子被金世安一把掀开,他和露生同时哆嗦了一下,露生是觉得羞耻,而金世安是觉得惊心——这还叫打得不重?两条腿上皮开肉绽,高高地浮肿起来,自腰至胫,血迹斑斑,又擦了药粉,更觉斑驳得可怕。
他也明白露生为什么不肯让他看了,打成这样什么衣服也穿不了,下|体是裸着的。
露生揪着枕头,又急又臊,嗫嚅道:“求求你,别看了,别看了……”他觉得什么东西滴在他腿上,一阵疼痛。而世安慌忙擦着眼泪:“对不起,是不是弄疼你了。”
露生才知道他哭了。
金世安坐在露生床头,硬把他抱在怀里:“枕头趴着难受,这样你舒服一点。”
露生的脸飞红起来,又觉得世安的眼泪一点一滴打在他额上,说不出的悸动在两人心里滚。过了许久,露生在世安怀里轻声道:“你去睡罢,这有什么要紧。”
“不回去,我今天就在这里陪你。天天都这样陪你。”
露生心中既酸且甜,此刻几乎柔软得汪洋一片,你珍惜的,他也体恤,世间最难得不过如此,捱一顿打又算什么呢?
他看金世安眉头紧锁,一时不知如何逗他开心,忍痛将被子扯上,含笑来羞他:“这又哭什么?你还没有跟我说过,你过去多大岁数呢?”
那声音虚弱透了。
金世安闷声答他:“二十七。”
“二十七的人了,又不是孩子,何必见风就是雨?”他抚一抚金世安的脸:“想是你娇生惯养,没见过打人,须知太爷没下狠手,他若诚心要我死,就不会只打我下面了——这是家里打孩子的打法儿,少爷小时候犯错,一样也如此。”
金世安不理他。
露生又道:“也不妨碍唱戏,衣裳一穿,谁看见?太爷到底爱惜我,一些儿没往脸上来。”
那你额头的伤嘴角的伤,大概是狗打出来的。
金世安被他弄得一肚子火气无处发泄,两人大眼瞪小眼,相看须臾,世安“嗐”了一声,把额头抵上露生的额头。
“露生,你早就知道今天爷爷会打你,对不对?”
露生忽然也有泪意。
“不打我,就会打你,我怎能眼看着太爷跟你动手。秦老爷那边总要有个交待。”
“所以你才教我说那些话?”
是的,露生根本没指望金世安能说服金忠明,他只是要金忠明迁怒于自己。这一分怒气原本是为了金世安不肯结婚,露生把它巧妙地转嫁在了自己身上。
金忠明对孙子的顽固当然愤怒,但戏子的调唆更令他感到恶心。
“换成是你的少爷,他不会让你挨这个打。”金世安闷气道:“他从一开始就不会让事情发生,对吗?”
从一开始就是错的。他今天的临场发挥没有任何问题,露生教给他的话也没有任何问题,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他根本不是金少爷。
若是金少爷本人,不会不留情面地拒绝秦小姐,他会虚与委蛇,也会假意哄骗,六年来他一直是这样,他对任何女人都是这样。即便他昨天拒绝了秦萱蕙,今天他也不会在床上赖到日上三竿,因为前夜他根本无需向露生请教任何事,他会一早就去拜访秦烨和金忠明,堵住两边的话头,金少爷有一万种不动声色的策略,来谋动于未动之前,甚至必要的时候,他也会娶一个不爱的女人。
第24章 立约
金世安到现在才想明白这一点,他做了所有金少爷不可能做的事情,却按照金少爷的思路说了金少爷的话,行动是A的,台词却是B的,只有一个人能教唆他B的台词,那就是一直跟随在金少爷身边的白露生。
破绽从开篇就暴露了。
露生不会不知道这一点,他是早就知道,也早就明白,于白小爷而言,这个傻子队友没有任何用处,有事只能自己扛。
队友想要婚姻的自由,白小爷就只能拿命搏了。
金世安感到前所未有的挫败,不止是沮丧,还有窝囊,他带着外挂来到这个世界,然而他连自己的猪队友也保护不了。
自己才是那头猪。
窝囊透了。
“露生,我不是你的少爷,你没必要为我这么拼命。”
他承认自己这话说得违心,他现在感到很嫉妒,虽然不太清楚到底是嫉妒谁。
露生怔了片刻,连额头也红了:“你和他不一样……我不是为了他才这么做。”
金世安未解他话里的意思,更加不高兴:“是,我是不一样,他有本事有学问,我什么都不会。你不喜欢我,所以两年你就要走!”
露生被他说得茫然起来,心里莫名地哀恸,又奇怪地一阵跃动。
金世安见他不说话,更加沮丧,他把头埋在露生的颈子里:“算了你别说了,我不想听。”
这一夜两个人手握在一起,心事却在两处。金世安是真的彻夜未眠,想起露生两条腿上血淋淋的伤,真是眼也疼心也扎。金忠明带来的打手精通伤人的技巧,每一杖都有轻重,一击下去,决不损筋骨,唯有皮肉吃苦。不知道该说他是有良心还是太阴毒,入暑的天气,皮肉伤比骨伤更难熬,一旦调养失当,难免要留下恶心的疤痕。
穿上戏装自然没有妨碍,脱下衣服就不一样了。
这是要别人不愿意再看他的身体。
他们明明什么也没有做,他和金少爷也是一向的洁身自好,只不过在金忠明眼里,大概不会相信这个相公出身的戏子身上会有“清白”二字存在。
白露生从头到尾,都只是金老太爷手上的一颗棋,也是金少爷手上的一颗棋,他们需要他来做个掩护,需要一个出身肮脏、心性却高洁的人来做掩护,他们把他从秦淮河上赎出来,要他终生感激这份恩情,又给他一个无法辩解的男宠的身份,要他摆脱不了这个家庭。金少爷和金老太爷用白露生互相下棋,也用白露生跟别人下棋,需要的时候,他们纵容他骄傲任性,甚至允许别人称他一句“白小爷”,不需要的时候,他就是代为受难的挡箭牌,谁都不用挨打,这颗娇贵的棋子就是最好的盾牌。
自己把一切想得太容易了,也把这个时代看得太简单了。没有哪一个时代是含糊的、得过且过的,每个时代都有它残忍的自洽逻辑。自己在海龙签署吞并协案的时候,不会去考虑多少员工要因此失业,排挤对手破产的时候,也不会去考虑对面老总是不是绝望得想要跳楼。同样地,金忠明对白露生也是一样的心安理得,他们救过他,就有资格利用他。
金世安承认自己的确是非常混账了。屈指算算,自己穿越来也有一年了,一年来自己毫无作为,对适应这个新身份裹足不前,其实也是因为卑怯和心有不甘。
他的前半生一直过得不尽如人意,他有一个强势的母亲,和自以为是的父亲。他的母亲王静琳总是教育他要活得有面子,给自己争面子,也给父母争面子,而他叛逆的天性又讨厌被人挟制。谁知后来做了董事长,请来的学姐副总也是一样的强势,宛如他第二个妈,他的人生好像永远在被人安排,表面是照顾,事实上是被安排的傀儡,渐渐地、他不得不习惯用钱来跟人交往了,因为资本的时代实在很难看到真心。
不是吗?父母因为钱而翻脸,学姐为了钱架空他,女友也为了钱背叛他,他活到二十七岁,习惯了各种各样的背叛和欺骗。在内心某个不可告人的地方,金世安觉得,这场穿越也许是一个补偿,补偿他过去想要任性而无法任性的一切,过去的身份只有钱,而现在甚至还加上权,他来到这里就是想要为所欲为。
可惜金少爷的人设太完美,完美到让他hold不住。
金世安试过模仿金少爷,和露生玩笑的时候,他厚着脸皮打听人家的经历,露生给他找来了一沓报纸,温润端雅的金少爷在报纸相片里出席剪彩仪式,旁边还附了一大堆溢美之词——“青春才俊,茂年英杰,商界之君子,苏商之领袖。”
下面还有一堆更小的字,差不多就是无脑瞎吹这位大少爷如何如何英达茂才纵横商界。
金总有点儿崩溃,他转头看着露生:“这写的是我?”
露生抿嘴儿笑道:“报上胡写,当不得真。”
金总略感安慰:“就是嘛,我就说——”
露生点点头:“若论能干,他比报上写的强一万倍。”
第24章 立约
金总:“……”
家里又有许多大书架,上面全是看不懂的天书,金总心虚地又问:“我……他……平时常看这些书?”
“那是自然。”露生略略有些自豪:“旁的不论,他学问是顶好的。”
金总企图挽回一点自尊心:“哦,上过大学吗?”
露生想了想:“国立东南大学的走廊里,现在应当还挂着他的相片。”
金总又松一口气,还好,这一点自己不输前人,他好歹是个留学生,虽然野鸡大学纯属镀金,但比这位金少爷还是大差不差。
至少英语比他好!金总自我安慰。
露生又皱眉:“其实读个大学已经很好,前些年他非要去英吉利,又读洋人的大学。”
“……牛津?!”
露生摇摇头,想了半日:“叫个什么‘剑桥’。”
“……”
金总想哭了。
你们精致男孩,暴击都是要读条的。
说到底自己是样样都不如别人,可气就可气在这一点上,爽文里的穿越是浪子回头点石成金、敢教日月换新天,自己的穿越却是狗尾续貂珠玉在前,一片乌云遮明月,他所鄙夷的、嫌弃的、被他取代的金少爷,尽管活得薄情又自私,但至少稳重得像个大人,自己幼稚任性得像个巨婴。
这辈子没像今天这样被响亮地打过耳光。
他低头看看露生,露生吃了药,已经睡熟了,脸贴在他胸口上,手攀着他的手臂。
真心待你的人,也会为你的无知而受伤。
金世安轻轻拿开露生的手,把他放平在枕头上。缓缓地,他踱出房门。
夜深风静,耳房里娇红翠儿都没有睡沉,闻得少爷起来,也都披上衣服起来。
他回头看看两个丫鬟:“叫周裕来,就说我在书房等他。”
仰望夜空,撒天星斗灿,这是八十年前的星空,八十年前的银河,而它如此真实地照耀着他所生活的世界,清澈明净,宛如真心。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跟金少爷较上劲了——也是跟自己较劲。人没有办法改变时代,人只能认同。青蛙充王子也好,土鸡充凤凰也罢,无论这个剧本是多令他自卑和尴尬,金世安不想逃避了。
一时不如他,总不可能一辈子不如他。
今天的事,他再也不想发生第二次了。
金世安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他在梦里又回到2012年,回到自己的公司里,走到办公室去。他的副手进来跟他说话,样子很客气,这让他觉得很奇怪,因为这个副手过去是他的学姐,她其实很少对他这么客气。
副总说:“其实新开一间经纪公司也是可以的,从刚才说的新联、凤凰、定新,都可以挖人,只是成本要高一些。”
金世安心里纳闷,不懂她为什么又要开子公司,可是迷迷糊糊地,他身不由己地说:“我看前几年的财务报表,我们公司旗下有一个娱乐经纪,为什么不提?”
接着他们又说了什么,全是身不由己,好像有人顶着他的躯壳,在走、在说话、在呼吸和活着,他像个傀儡似的被人提着线在走。一切光景都是熟悉的,而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是陌生的,他不由自主地玩着手机,仿佛很新奇地看着它,他清楚地瞧见自己在手机上发了个消息,手写输入,写的是繁体:
——秋光甚艳不知可有余暇来敝处一叙。
他从来没有写过繁体字。
这感觉恐怖极了,也绝望极了,更绝望的是周遭所有人都对他很恭敬,没有一个人发现他的异样。
金世安很想问问,你们就不觉得我哪里有什么不对吗?
这根本不是我啊!
他越想越急,在心里喊爹叫妈,然后才想起他父亲早就带二奶移居上海,快三年没见面了,他母亲远在北京,也是不到过年不来消息,他的家庭是分崩离析的家庭。过去以为朋友还能信得过,现在发现朋友是情面上的朋友,他和他们只有金钱的往来,只要有钱,换个人也无所谓的关系。
二十七年来他第一次意识到这件事,悲从中来,还得习惯性地告诉自己男儿有泪不轻弹,硬憋,憋着憋着,把自己憋醒了。
金世安坐起来,抹了一把脸,才发现脸上全是泪。
他感觉这个梦做得很操蛋,不仅真实而且憋屈,还不如梦个范冰冰春宵一度,反正都是假的,美女总比恐怖片好吧?
金世安就是这样,凡事愿意往开阔的方向去想,再有什么解不开的郁闷,眼泪擦擦就算了。他坐起来伸胳膊伸腿儿,觉得自己能控制身体的感觉真好,祈祷瘫痪似的恐怖大梦千万别再来第二次了。
这一觉睡得昏天黑地,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月上枝头。周裕领着一群家政人员守在门口,见他醒了,都涌进来谢恩,因为今天大家都没挨打。
他们深知金老太爷的脾气,一旦生气必须要打人,这个打人是带弹道弹射的,左边打不着就自动平移到右边,通常来说打人目标可以变,但打人这件事是不会变的。白露生没挨打,那挨打的就得是府里下人。
周裕报知金忠明之前,大家全吊着一颗心,估计当时能笑出来的只有陪伴金总的逗逼萝莉,她才十二岁,只会吃饭干活,别的不懂。此时这个萝莉也跟在大家中间,傻头傻脑地“谢谢少爷”。
金世安一见她就笑起来:“哟,小胖子,你也来了?”
萝莉舔着嘴巴道:“我叫珊瑚。”
大家见少爷笑了,也都宽心微笑,又摆茶递饭。一个四十来岁的大妈谢得最真诚,几乎没抱着金总哭起来,又要下跪。
金世安连忙扶起来:“有话好说,大妈你哪位?”
周裕道:“这是厨房里的柳婶子,柳艳,从春华班跟着白小爷来的。家里丫头小子,也是她管着,有什么事叫她叫我,都是一样的。”
柳婶拭泪道:“少爷不计前嫌,能留我们小爷一命,我当牛做马地报答你。饭菜素淡,是老太爷的意思,少爷要还想吃什么,只管告诉我。”
金忠明走前交代了,伤病昏聩要清淡静养,未出百日,不能见大荤,要按他的意思,今天晚上仍然是白稀饭。好在金世安初来乍到,正确地团结了基层群众,群众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于是端上来的饭菜是偷梁换柱的“清淡”。两碟醋浸的小菜,青的是佛手,红的是红苔,中间圆圆一大盅奢华plus菜泡饭,是拿口蘑吊了汤,火腿细切如沫,选清香爽脆时蔬加金银耳,全切碎丁,望上去是绿到清真的素,吃进嘴是荤到飞天的鲜。
金世安觉得这个柳婶简直太会办事,吃得眉开眼笑。他听周裕一提,也想起队友了:“你们白小爷呢?”
柳婶有些欣慰:“知道少爷记挂着,小爷已经吃过了,在东边房里歇着呢。”
“他没事吧?”
“都好,只是好些日子不见你,今日见了,难免伤心。”柳婶一面给他添茶,一面擦着眼睛道:“少爷,你别怪小爷,他当时也不是故意,这些日子悔得什么似的。我们怕他见了你那样子要寻短见,所以一直关着不叫他出来——他也是一心的要和你好,决没有害你的意思。”
金世安心中嘻嘻一笑,饭也没心思吃了,胡乱拨了两口就往外跑:“知道了,我去找他。”
柳艳周裕慌得劝道:“吃完了再去也不妨的,小爷这时候还没睡。”
金世安心道老子不来他敢睡吗?口里只说:“不吃了,饱了,有零食给我留一口,最好是肉。”一头说,一头披着衣服就去了。周裕在后头追着问:“少爷还记得小爷是哪间屋?”
金世安又把脑袋伸回来:“哪间?”
大家都掩口而笑,柳婶笑道:“对着天井当中那屋,点着灯的。”
金世安一溜烟地去了。
在金总的构想中,这场重逢应当是惊喜的、胜利的、充满希望的,还没见面他就已经想好了怎么调戏白杨——现在入乡随俗,就叫白露生吧。
他历史本来就烂,中国近现代史更是有如文盲——要是穿到古代,金世安好歹还能背几句床前明月光冒充才子,穿到个民国来,真是一脸抓瞎。但他是土生土长的南京人,从小受过的爱国教育还在,他知道南京未来将会发生什么。
此时是1930年,再过七年,这个城市将遭受一场血洗的屠杀。
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成为万人坑中的一堆枯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