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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府年度最佳员工

作者:谁人与我共长歌 | 分类: | 字数:45.1万

第107章 听墙角

书名:地府年度最佳员工 作者:谁人与我共长歌 字数:2323 更新时间:2025-02-04 02:47:00

你好大的脸啊,还大哥二哥,跟你熟吗?

但我没赶人,因为姜臻似乎很喜欢她的样子。

对方一口一个大嫂的叫着,别说,是个世故的。

李雯家在西北,我想着正好带姜臻去趟王家。

而本来就是出来旅游的,杨宿又死不了,也不着急,坐着火车,看一路风光。

最好的朋友,最爱的女人,要是没有某个小不点叽叽哇哇或许更好。

她说她从未想过有一天可以光明正大的走在街上,像一个正常的人一样。

然后两个女人就把她给抱起来一阵心疼。

我看着被揉搓着脸庞的小东西倒是没有说什么。

英年早逝,天生体弱。

十岁大的小屁孩,终日与草药为生,还没感受过童年的快乐,人就死了。

她说她不是没有试过,甚至还被收养过。

可是她不会长大。

眼看着自己的养父母与周围的邻居,从疼爱到恐惧,最后又亲手把她抛弃。

被玄门追杀,被佛门超度,她是有灵魂的魃,而她只有十岁。

她只想和那些小朋友一样玩泥巴,背着书箱去学堂。

坑蒙拐骗,尔虞我诈,那个年代,看上去只有十岁的女娃娃,孤身一尸,四处流浪。

有人把她绑在柱子上。

火焰在燃烧,可她感受不到疼。

她问着为什么,然后又一个个将绑她的人融化成灰。

她回了家,自困在地下,与一个不会说话的骷髅相依为命。

直到数百年后的某一天,一伙盗墓贼进了她的墓。

她才发现,这世间已经再不是从前,连最后的一个安身之所都消失了。

“大哥,我会孝敬你的。”

“……”

那倒也不必。

小不点如今是有身份证的尸。

云清清,陆家老四……

我爸的私生女。

“话说你就不能换个姓?随我,随温堇也行。”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虽然他们不在了,但不能忘本。”

“名声毁了啊。”我看着温堇:“下次别再往我名下塞人了好吗?算你都三个了,没一个和我一个姓的。”

“第四个。”

“嗯?”

“顾生。”

“……”

一个家里,五个人,五个姓,好一出大戏。

“话说大哥你为什么姓陆?”

“……”

“噗……哈哈哈哈。”

我面无表情的看着杨宿发神经。

“这有什么好笑的?”我不解,而是回答:“算命的说我水太多了,不落地,就没根基。”

“是,凡人算鬼神之命,你还挺得意。”

“……”

我懒得和他废话,他懂个屁,算的是命吗?

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没有过去未来,我要的,也不过就是一条路而已。

云清清兴奋劲一过就安静了下来,和姜臻还有李雯一起看综艺节目,看杨宿耍宝偶尔笑出声。

温堇拿着电脑敲敲打打,我问他干什么,他说在工作,完全一个社畜在休假都不得安生的模样。

杨宿翻着剧本,说是三生三世的第三部,回来就要开拍了。

我看了一圈,发现只有我无事可做,有点无聊,出了车厢。

都说最美的风景不在终点,而在路上。

为此我还特意搜索了一下路线,选了个慢车,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我默默的拿出姜臻的本子,在一起去旅行的后面画了一个勾。

这时隔壁传来说话声。

门是关着的,虽然声音很小,但我能轻易的听到。

“别愁眉苦脸的,放心,鬼神大人会保佑我们的?”

“……”

这是说的我?

我有点发懵。

虽然李雯说,在她家乡很多地方都是信仰我的,可我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

第一次听到我会保佑他们,还是有些别扭。

“神,真的有神吗?”

“当然有。”

“虽然我觉得这也就是个形式,封建迷信。可他们说龙王要嫁女,看上我了,你那个鬼神很厉害?”

“放心,鬼神是万鬼之神,天地之子,那个鬼东西一定不是对手。”

“真的假的?”

“我读书多,从不骗人。”

“可你成绩还没我好,我就这么跑了,被爸妈知道会打断我的腿的。”

“没事,到时你把我娶了,看他们还说什么。”

“你胡说什么?”

“怎么能胡说,你爸妈想给你娶个龙女,你愿意不愿意?”

“还行,我看过电视,龙女啊,听上去其实挺让人期待的。”

“你再说一遍?”

“把拳头松开,我不愿意,行了吧。”

“电视那都是美化的,而且龙性本淫,到时你会被榨干的,你怕不怕。”

“这好事?”

“沈乐。”

“月彤,你是个姑娘,注意一点。”

“少废话,就问你怕不怕。”

“怕,我怕。”

“那好,那我带你逃跑对不对。”

“对。”

“我对你好不好。”

“好。”

“我漂不漂亮。”

“漂亮。”

“身材好不好。”

“好。”

“那你娶我好不好。”

“好。”

“乖,抱我。”

“……”

“快点。”

“亲我。”

“……”

“你怎么这么墨叽,你是不是个男人。”

“……”

“你在干嘛?听墙角?”

我正听的乐呵,扭头就看到姜臻站在我身边看我。

“他们说话也没背着人,这可不能怪我啊。”

“哼。”

“不过龙王招婿,龙女嫁人,这可有意思了。”

“我还没见过真正的龙。”

我拉过她的手,和她说。

龙,鳞虫之长。

上古时期大多数生灵都是龙的形象,只不过在不断繁衍中被稀释血脉,各自进化出不同的方向,成了天下万灵。

除了人族之外,你可以在任何生灵身上,找到龙的影子。

这让我又想起当初白泽说的,女娲造人。

剔除出所有神血的人族,与世间任何生灵了断因果,独立于外。

没了因果之后,为了获得人族气运,开始形成了以万灵为族的部落,熊,蛇,虎,豹等等纷纷参与了进来。

而其中最大的,是人皇。

人皇之争,逐鹿之战。

其中获得胜利的是黄帝,对他帮助最大的,是九天玄女和应龙。

而九天玄女是为玄鸟。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自此,气运争夺,在向人族转移。

而随着人族的发展,王朝更替,部落融合,这才到了如今,龙,成了人族的信仰图腾。

“哎,所以说,打生打死有什么意思?当你发现所有生灵都有你的血脉,什么都不用干,你就成了最大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