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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1995小农庄

作者:叶公好龙A | 分类:都市 | 字数:684.1万

第660章 陈凌母亲的往事(一)

书名:我的1995小农庄 作者:叶公好龙A 字数:4601 更新时间:2024-10-10 15:38:25

陈凌是匆匆赶去,又匆匆赶回来的。

属于是白担心了一场。

梁红玉那边没什么事。

虽然难免惊讶他知道了,这么晚还跑到家里。

但老太太还是宽慰的告诉他,没啥事,就是性子急,为了京城家里那些狗屁倒灶的事情生气来着,让他不用担心。

陈凌这才放下心来,又简单坐下来聊了聊,去城南小院子看了看真真和二哥二嫂。

就又回到了村里。

这时候王学成家里,大雁快炖出锅了。

看到陈凌回来,都望过来。

“富贵回来了?你姨那边没啥事吧?”

“没事,没事,虚惊一场。”

“没事就好,大雁快出锅了,快坐下来等着吃吧。”

“对了,那鱼你说生吃好吃,俺们还不知道咋弄嘞?你来了正好,要不俺们只能让聚坤哥来烧鱼了。”

“嗨,这个简单,用刀片成生鱼片就行了,我来弄吧。”

陈凌在小青马屁股上拍了一巴掌,让它自己跑回去,自己就撸起袖子去弄鱼。

这时候,王学成跟他爹正在小灶上忙活着做别的菜呢。

今天晚上也叫来了七八人呢,光吃一个铁锅炖大雁跟陈凌带来的鱼,显得菜少单调。

有点拿不出手。

村里人不如城里人讲究,但待客上不含糊,喊人来吃饭了,哪怕菜稍微差点呢,样式也得多点。

显得丰盛。

“这鱼还是得富贵来弄,让俺来弄,俺可没法把鱼肉片得这么薄!”

王聚坤看到陈凌拿着刀,把鱼肉片得又薄又均匀,一时间忍不住咂嘴。

“要不说富贵这样的人少见哩,会吃还会做,做得还比别人强。”

“哈,你们快别夸我了,一会儿给我夸上天了。”

话音刚落,一个从外边鬼鬼祟祟的溜进厨房的小身影,一巴掌拍在陈凌腿上。

扭头一看,是自家臭小子在旁边缩着脑袋,冲他嘿嘿笑。

“嘿,你个小调皮蛋,看你脑袋上的汗。”

陈凌用没沾鱼腥的手背敲了他一下脑袋。

“爸爸,睿睿是狼!嗷呜!嗷呜!”

睿睿仰着脑袋,伸着小手,小脸蛋作出很凶的模样。

他方才就在跟六妮儿他们玩这个,六妮儿大孩子哄着他,配合着他,让他装成狼追他们玩。

把他逗得很高兴。

两条狗也被他追得满院子跑。

臭小子就觉得自己很利害,很威风。

结果呢,看到爸爸回来了居然没跟他说话,也没喊他,就忍不住跑过来,再给他扮一次狼。

“知道了知道了,你是狼,你最厉害了!快出去跟哥哥姐姐们玩吧!”

陈凌无奈笑着,把鱼片装进盘子里,就要端出去。

“睿睿真聪明,先别走,来哥哥给你吃大雁肉。”

王学成掀开锅盖,用勺子兜了两块大雁肉,吹着热气放到碗中:“富贵你给他拿着。”

陈凌转身走回来:“那你多盛几块,外边好几个娃子呢,多盛几块让他们吃去吧!”

老头子王聚坤也说道:“给他们挑几块骨头少的,好啃,这雁斤两可不少,够咱们吃的。”

“行,来,这块不烫了,睿睿先吃。”

王学成笑眯眯的弯下腰,让睿睿伸手去碗里拿。

睿睿也不知道客气,嘴里喊着肉肉,直接就要伸手。

陈凌急忙拦住:“诶,先洗洗手,看你那小爪子脏的。”

就在厨房舀水给这小东西简单洗了一下。

“行了,拿着吃吧。”

睿睿早就等不及了,抓着就往嘴里塞。

咬了一口,就眼睛发亮:“爸爸,好七。”

“这可不是爸爸做的,是这个给你肉吃的学成哥哥做的。”陈凌指着王学成道。

“哈哈,睿睿觉得好吃,下次还跟着你爸爸过来,等你弟弟妹妹会下地跑了,哥哥给你们做一大锅肉。”

王学成给小娃子们盛好了一碗肉,笑道。

睿睿吃的小脸满是油花,腼腆的笑了起来。

他听大人说话也就听个大概。

不知道王学成说啥呢。

陈凌无奈笑笑:“傻小子,走,出去吧,跟六妮儿哥哥他们一块吃去吧。”

“这小娃就是讨人喜欢。”王聚坤站在锅灶旁,一边往钵子里盛着大雁肉,一边笑道。

然后看着王学成说道:“赶紧再要一个吧,趁年轻,罚钱就罚钱吧,实在不行就出去躲躲,家里还是要有个男娃的。”

“哎,俺知道,这不是正好要问问富贵有啥偏方么,秀芬婶子那边给出的也不咋管用。”

“行了,端出去吧。”

王学成‘嗯’了一声,把一大瓷盆香喷喷的大雁肉端出厨房。

招呼大伙开始吃喝。

一旦吃喝起来,院子里更热闹了。

都是说大雁肉好吃,和陈凌家的鱼好吃的。

陈凌家的鱼就不说了,卖的那么贵,好吃的应该的。

哪怕是生吃呢。

这玩意儿主要太贵了。

就算一般,也能吃出不一般的味道来。

而这大雁就不一样了。

往年村里也有人打雁。

但到底不是常吃的,大雁别看那么多,实际上挺难打到的,所以还是吃得少。

“学成这手艺不赖啊,这大雁炖的,都赶得上在富贵家吃的炖鸡了。”

“是啊,富贵家养的那些柴鸡城里人都馋成啥样,你这还真跟着聚坤大哥练出来了。”

这家伙,你一句我一句的,把王学成夸得那叫一个美啊,咧着嘴笑个不停。

差点美得鼻涕泡都出来了。

连忙摆手说不行,就是瞎做的,哪能跟富贵比呢。

“啥不行,你看富贵吃得多香,俺们在这儿夸你,他都不吭声,逮着那大雁腿猛啃。”

“香吧富贵?”

陈凌手拿着大雁腿一边啃一边点头:“嗯嗯嗯,香得很,学成手艺真得可以。”

说完,顺便还竖起一根油乎乎的手指。

今天的铁锅炖大雁确实好吃得很。

主要是炖的时间久。

火候也够了。

要知道,这大雁肉跟野鸡肉一样,野东西相比家养的,肉质更紧实。

比如野鸡,一般要不用高压锅,那就得花时间小火慢炖。

这大雁肉好的一点就是,没野鸡肉那么硬实,但又比野鸡肉香。

也就是说,既没有野鸡的土腥味,也没有野鸭子的水腥气。

“看吧,富贵都竖大拇哥了,学成你这以后能跟着聚坤大哥出去烧席了。”“哈哈哈,算了吧,要俺说,俺这真不算啥,俺就等着喝富贵家老二老三的满月酒哩,到时候富贵亲自给咱们烧席,想想就馋得慌。”

王学成一句话,又把话转到陈凌这边了。

当然他自己也觉得今天自家这大雁肉比往常做得大多数菜都要好吃,也是个猛吃不停。

“等等吧,满月酒这事儿吧,不行就入冬再说,我这边朋友多。”

陈凌说着举起酒杯:“来,端一个吧,今天菜好吃,光顾着吃了。”

“好,富贵发话了,端一个。”

大家就都举杯,直接干了一盅酒。

结果,一盅酒下肚,好多人发现草率了。

尤其陈玉彬三四个小年轻,一下子憋得脸红脖子粗的。

“嘶……哈,富贵叔你这苞谷酒,劲儿也忒大了。”

“对,劲太大了,还是慢点来,慢点来好……”

“哈哈,没事,慢慢喝就慢慢喝,我家这酒其实不上头。”

陈凌哈哈一笑。

山里人喜欢自家酿的苞谷酒,这种酒一般度数会稍微大一点。

不过嘛,他这酒是在老丈人一边教一边酿的,那还是去年第一次半学习半试验的。

但出来的酒挺不错。

反倒是后边手熟了,酿的苞谷酒,倒都不如这第一次的。

有时候就是这样。

可以说是新手手旺,也可以说新手保护期。

不过不管咋说,他家的酒劲足,还真是一点不上头。

王立献和王聚胜都知道这回事,就顺着陈凌的话一阵点头。

“放心喝,你们富贵叔酿的这苞谷酒真没事,连俺家三女婿那面团性子也敢喝两杯。”

王立献说的这是小绵羊了。

大伙一听,果然胆气又上来了。

一边吃着,喝着,陈凌带来的鱼,生吃说是不如大雁肉香,但是最快吃完的。

调的那个料汁,酸香酸香,蘸鱼肉,很是可口。

“献哥大棚收拾完了?”

“还没,不过也快了,反正还是一边种菜一边种蘑菇。”

“献哥今年家财旺啊,种大棚还有三个女婿过来使劲,这女婿也都挺孝顺,不用咱们去打帮手了。”

“是呗,要不然立献叔能惦记着,还帮女婿家养小狗?”

“嗨,快别说了,俺这都是托富贵的福,沾他的光。”

“嘿,瞧献哥这话说的,不说以前了,就说今年了,咱们村不沾他光的能有几个?”

“对了富贵叔,你养那么多驮马,又搞那么多鹿,是不是这两样也发财啊?”

“……发啥财,梅花鹿是真真嚷嚷着养,让我抓小梅花鹿,这季节我去哪里找,大公鹿入群才刚配上,只能把它们多逮回来几头养了……”

陈凌无奈道:“反正养着也没啥,不想养了就杀了吃肉呗,至于驮马,那是老余从风雷镇跟苗寨那边搞回来的,之前着急回北亰,让我替他养着,一直也没过来运走……听老周说这老小子估计要忙结婚,跟他对象两家子正掺和呢,现在顾不上。”

余启安、周卫军……

这俩陈凌的笔友在村里也是有名的。

余启安没啥正经,喜欢逗孩子,让村里的大人小孩给他搞鸟和鸟笼子。

周卫军是吃王聚胜家的柿饼,吃到肚子疼,差点丢了半条命,一直被人拿出来笑话。

陈凌一说老余、老周,都知道是谁。

“嗨,要不说富贵朋友多?”

“是啊,朋友多了,想都凑一块难,这满月酒估计还真得等入了冬。”

“啊,入冬就怕大雪封山啊。”

“那应该没事,都说今年天暖,是暖冬。”

老爷们儿吃喝起来,话就多,好的是他们这伙子人除了爱吹吹牛,没啥别的啥臭毛病。

陈凌也愿意跟他们天南海北的胡吹一气。

讲完天文地理、国家大事,又说起水里的鳖王爷,山里的老猪精,狼巴子,狼神狼王什么的。

说来说去,后面又说到陈凌种大棚的事。

这话陈凌是去年在王立献家里说过,那时候都给王立献弄第二个土棚的时候,大家是王立献家吃喝。

陈凌随口说的,也想弄个棚试一试。

但那时候想的是起码到来年孩子稍大一点了。

到时候里边除了种菜种菇,冬天也可以放蜂箱,放点鱼苗,鸡苗鸭苗啥的。

现在来看嘛,小孩子不到上中学,就没个完。

该干啥还是得干啥。

陈凌心里还真有着今年给乐乐、康康办了满月酒后,也弄一个土大棚试试的想法。

……

陈凌他们在村里吃喝热闹,不知道城里梁红玉两人多晚了睡不着觉。

靠在床上,亮着灯,脸色难看。

“你说她怎么能这样?她自己不管孩子了,还不让咱们管,天底下哪有这样当娘的?”

梁红玉说起来还是气得不行。

原来今天的事不是梁红玉她们家那些狗屁倒灶的事。

竟然是跟陈凌的母亲通了电话。

“唉,她不是不管富贵,她那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又倔又犟,最要脸面,咱们要是不回凌云倒好,她可能还偷偷想富贵……

现在知道咱们回来了,还跟富贵走得这么近,这样一下子显得她那个当亲娘的不行了……就她那脾气,那好脸面的性子,可不是就炸了嘛。”

秦容先叹了口气,也是心里乱糟糟的。

想想陈凌和王素素,还有可爱的睿睿,刚满月没多久的两个小奶娃,以及活泼好动像个皮猴子一样的王真真……

多好的一家人啊。

要是让他们去给当爷爷奶奶,那是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愿意。

可惜啊。

“她炸什么炸,她亲娘不管孩子,多少年一点音讯都不给,孩子还以为自己亲娘死了。你还说她偷偷想富贵,就她那样……

要是偷偷想了,就算以前那边回内地不容易,还不能写信了?

还有脸管我?把电话打到越民和月茹那边骂人……

我就跟我大外甥亲近怎么了?

她管得着吗?”

梁红玉越说越生气,气得泪花都出来了。

“那人家也有话说啊……没听人家电话咋说嘛?人家说了你都改姓梁了,跟人家就不是一家人了,你跟人家儿子也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

人家想管就管,不想管就不管,这里头有你什么事?

硬要找过来认外甥,搞得比亲娘还亲,这不是野猴子戴草帽——挺会充人嘛你!

显着你了?”

秦容先一边给老伴递过去手绢,一边无奈的说道。

这大部分都是陈凌母亲的原话。

梁红玉当初在电话听到的时候,可不是气得破口大骂嘛。

“啊,说我野猴子戴草帽硬充人,她不要儿子,不吭声就是,炸着毛找回来骂咱们干啥?

天杀的,咱们小心翼翼的,不敢跟富贵相认,她把我当什么人了,以为我回来这边了,什么都跟孩子说了?

在孩子面前说她坏话?

还说我早不是一家人了,掺和她的事干啥……

话说回来,改姓梁是我愿意的吗?

还不是当初把她送走,她想去给人家当女儿,去过好日子,后来受委屈了,自己又跑回来的。

她受不了人家的白眼,是我替她去的。

她以为我愿意离了亲爹亲娘,给别人当女儿?”

梁红玉拿着手绢,越擦眼泪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