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995小农庄
作者:叶公好龙A | 分类:都市 | 字数:684.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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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6章 苍蝇实验和鹦鹉
赵玉宝说:“今年快入秋的时候,山里的狼跟熊瞎子就开始往那边跑了,他们那边的人,整天去山里采摘野果的,居然也不知道把这些畜生赶远点,现在遭殃了,还想来求别人,早干嘛去了。”
老头子经常去乡里赶集,每次都从羊头沟路过,知道的事情可不少。
陈凌也问:“具体是怎么个情况啊?”
“能是什么情况,就之前那个养羊的闹出的乱子呗。”
陈江露出无奈的笑容:“人家都说他是要学富贵你养出几条好狗来卖,就想着让狼跟狗配,还从风雷镇那边搞来两条虎头黄哩……
结果嘛,那狼刚生了小狼,怎么可能跟狗配?
等小狼崽子长大后就跑了,现在从那窝狼跑走还没过完一个月,那大狼就带着山里的狼去他家偷羊吃了。
这可是闹了个大笑话。”
羊头沟的事情,早就传得很广了。
无非就是有个分不清轻重的羊倌,放羊的时候碰到两条狼,结果给那狼喂了点吃的,那狼就每天过去守着,等他喂食。
刚开始两头狼离得老远,后来慢慢跟那羊倌熟悉了之后,被羊倌引诱回家,还在家生了窝小狼呢。
这件事被羊头沟的村民很是排斥。
狼是个什么东西,山里人还能不知道?
都说养不熟的白眼狼,从小养起来的狼都差点意思,别说这半路被人拐回家的了。
“到底是养不熟的白眼狼啊,费心费力的养了那么一阵子,结果现在可好,这狼转过头来恩将仇报,直接带着狼群去他家偷羊去了。”
赵玉宝脸上带着点嘲讽:“这人也是个喜欢做白日梦的,没那么大的本事,瞎搞什么,还好没把小命丢了。”
“赵老师说在理,没富贵那么大的本事,偏要学富贵,富贵这钱要是这么好赚,还能轮到他?咱们自己村里的乡亲就先上了。”
陈江咧着一张嘴笑道:“还是咱们村的人拎得清,知道自己本事大小,外人不了解富贵,以为他在好多地方赚钱是碰运气,其实那都是凭的真本事,别人谁也学不来的。”
陈江这话是村里好多人的心里话。
最开始大伙也是认为陈凌这钱赚的未免太轻松了。
看着就跟玩一样,没怎么使劲,就卖这个、卖那个,把钱赚得盆满钵满。
直接把人眼馋坏了。
后来直到村里有人开始跟着陈凌学,才发现根本学不会。
等陈凌亲自教他们,就好比养鱼、养鸡,那也一个个的都带不动。
也确实。
他们那个脑子和思维还是老思想,思想僵硬不说,很难放得开手。
一句话,让他们出力气赚钱,他们心里踏实,也肯下力气。
要是让他们动脑子,搞点陈凌这样花里胡哨的赚钱路子,他们一个个就都迷茫无措,不知道东南西北了。
主要是外人学,也学不到里面的精髓。
“要俺看啊,别说羊头沟这个人了,就算是乡里那两个想学富贵搞农场的,还有村里王老臭这几个,最后也肯定搞不出个屁来。”
陈江粗糙的大手一挥,大声嚷嚷起来。
“你快小点声吧,王老臭他们就在后边坡上忙活呢。”有老师提醒道。
“俺怕他?狗日的老货,早些年欺负俺家,俺早就想跟他干一架了。”陈江气呼呼道。
吴老见此给他倒了杯茶,转移话题道:“大江兄弟说的不错,我师父这个模式,可不是一般人能学会的,得很有文化才行。”
吴老这个湾岛人给端茶倒水,陈江顿时觉得很有面子,一下子气消了。
乐呵的接过茶水道:“吴老,你们在这儿谈完事,就都去村东结婚那儿吧,俺们把肉跟菜都买回来了,大灶烧菜又快,就快摆上席了,到时候你们跟着富贵都去吃席喝酒,主家也催着让我来喊人的。”
“好好好,待会儿就跟我师父一块过去。”吴老笑眯眯道。
他们来到村里,已经遇到过两场结婚的了,两次都掏了份子钱。
反正这点钱对他们不算什么,既然来到这里了,体验一下风土民情,沾沾喜气,何乐而不为?
按照这边的习俗。
中午婚礼完成后,晚上就要摆酒席宴宾客。
和父母关系不错的亲朋。
和新郎官关系不错的朋友。
帮了两天忙了,晚上摆上酒席请大伙吃喝一顿,其乐融融。
……
冬天黑得早。
结婚这边开席也早,下午六点天黑,五点基本就开席了。
不过陈凌不着急去,从学校出来后,先是去王立献家的大棚溜达了一圈。
王立献的蘑菇棚还好一点,蔬菜棚里蚊虫苍蝇相当多。
陈凌自从前两天发现后,就想过来抓几只,送到洞天里面去留着做实验。
只不过前几天蘑菇堆料还没完成,没空过来。
今天这一有空,就赶紧来抓。
抓完苍蝇,陈凌就直接来到自家后山上,钻进洞天里开始捣鼓起来。
之前陈凌觉得蛆虫恶心。
迟迟不肯下手去做这个实验。
哪怕一些朋友各种来信催促,他也当做没看到。
毕竟他又有动画片续作要琢磨,又有儿童故事要写,每天还有各地观众转寄和直接邮寄来的信件,不给回信,对方也会觉得情有可原。
不过呢,陈凌最近给蔬菜大棚里放鱼的时候,那些新鲜活泼的鱼儿,全是些漂亮的新品种。
不知怎么,他脑子里的思维一下子就转变了。
迫切的想培养点新品种的东西。
什么猫、狗、狼、豹子之类的大点的动物,要去培养新品种,时间跨度就有点长。
陈凌就盘算着,先从这个会采蜜的苍蝇下手。
什么无菌医用蛆虫先不管,就只奔着这个采蜜苍蝇去。
进入洞天,陈凌直接闪身来到新开放出来的荒漠区。
这个荒漠区,什么都没有,目前他也还没有进行任何规划。
现在想想,留待做一些自己想做的小实验,也是相当不错的地方。
陈凌是直接把苍蝇收到洞天里来的。
来到荒漠区后,挥手在这边隔绝出来一块不过半亩大的地方。
就把收进来的苍蝇放到这里。
然后又从花园里摘来各类花朵,树上结出来的果子也搞两个丢进来。
反正是给苍蝇吃的,这些花朵和果子,也不用多好。
陈凌丢进来就不管了,果子还直接捏烂了两个,让这些苍蝇先吃着繁殖起来。
荒漠是隔绝了灵气的区域。
但是这花朵和果子里面肯定会蕴含丰富的灵气。
陈凌是不打算剔除,或者用普通的鲜花和果子来培养的。
既然培育新品种的东西,刚开始肯定是要投入的。
一点都不投入,就想做成事情,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反正也只是一点灵气而已,陈凌不会舍不得。
再说了,这些蕴含丰富灵气的东西,苍蝇吃了,变异和蜕变的速度才会加剧。
等基因完全稳定了。
成了真正会采蜜的苍蝇了,那时候断绝这些果子和鲜花,才不会有问题。
既然来洞天了,陈凌想到二秃子现在的状况,就在洞天里大肆搜罗一番,看看除了鱼类,还有什么是能够投喂二秃子的。
结果这一番寻找,还真让他找到点意料之外的东西。
那就是:鹦鹉。
这些鹦鹉是陈凌去年在市里买回来的虎皮鹦鹉,当时就准备给睿睿养着玩的。
结果臭小子只喜欢抓乌龟,养的小秧鸡子之类的也很快就失去兴趣。
所以这些虎皮鹦鹉就一直没有往外抓。
鹦鹉这种东西,养过的人都知道。
只要营养足够的话,繁殖起来也是很快速的。
两个月一窝,甚至一个多月一窝,只要气候适合,是真真正正的能够一年四季都能繁殖。
不仅在洞天,在外界也是如此。
甚至在洞天内,这个繁殖速度还会更快。
这就导致陈凌放养在洞天的这些鹦鹉,一不小心就泛滥起来了。
要不是陈凌今天特意到处搜寻,发现了它们在大湖旁边沙滩上的活动踪迹,简直都不敢相信。
“繁殖这么快,也适合培育新品种啊。”
陈凌本来是想给二秃子找点吃的,结果么,又有意外之喜。
这些鹦鹉现在足有两千余只,一大群黄的、蓝的,乌泱泱的落在地上,叽叽喳喳的叫着,在大湖的沙滩上卧出一个个小坑。
豺狗子、山狸子,在旁边虎视眈眈,不时的有调皮的幼年小豺狗子耐不住性子,直接冲过去捕食。
把这一大群鹦鹉惊得满天乱飞。
陈凌看到这场面一阵牙疼。
“这要不是鹦鹉,换成一只只红腹锦鸡该多好。”
鹦鹉的繁殖速度不仅快得吓人,而且出窝的速度也很快,差不多一个月就羽毛长全,会飞了。
三个月就能交配繁殖。
不过还是那句话,在洞天生活的这些,绝对比外界的快速。
“现在嘛,先不考虑别的,我先把它们最近产的这批蛋给收了,不然现在都这么多了,等再过些时日,或者我一时间把这事儿忘了,它们的种群恐怕就跟大坝上的土燕子一样了,飞起来遮天蔽日的。
这在洞天里可不是好事情。”
陈凌挥挥手,从茅草屋取来一个竹筐,又挥挥手,林子里各处鹦鹉巢穴里的鸟蛋全部飞了出来,稳稳地落到了筐子里。
随着一枚枚鹦鹉蛋像是下饺子一样落进竹筐,不到一分钟筐子竟然就满了。
而剩下的很多鹦鹉蛋,还在空中飘着……
陈凌直接傻眼:“好家伙,好家伙,我就知道鹦鹉蛋肯定不少,这踏马一筐子也装不下啊。”
每窝鹦鹉蛋都在六七枚以上,两千余只鹦鹉,就算不够一千对公母,就算只有五百只产蛋,那数量也非常恐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