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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1990

作者:七爷荒唐 | 分类:都市 | 字数:34.3万

第363章 未来可期

书名:重返1990 作者:七爷荒唐 字数:2168 更新时间:2024-11-25 22:22:25

“我的天,一整张专辑都是,那岂不是有七八首歌那么多。”

“我要听,我要全都听一遍。”

“晓蝶,你别怕,不管你唱的如何,你的专辑我一定会支持……”

台下热烈的欢呼声,听在庄晓蝶的耳中,和刺耳的噪音没什么区别。

听得她一阵心烦意乱,胸口发闷差点恶心的吐出来。

可她一想到这是梅姑的演唱会,一想到这次的演出关系到今后自己专辑的发布,她还是硬生生的忍了下来。

按照上台前陈霄交给她的方法,慢慢的调整呼吸,专心的聆听自己的呼吸和心跳声。

短短的几个呼吸之后,她就感觉呼吸顺畅了很多,耳旁的声音再也干扰不到她的心神半分了。

见梅姑向后退了半步,庄晓蝶抬起话筒。

平静的开口说道。

“大家好,我是庄晓蝶,今天我将给大家带来一首,我新专辑中的一首歌《为爱痴狂》……”

话音刚落,现场的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安静了下来,就仿佛是生怕打搅到她的演唱,生怕听不清楚任何一句歌词似的。

不光是台下的观众,就连后台的华仔陈霄等人也都屏住了呼吸,仔细的聆听庄晓蝶的演唱。

音乐响起,庄晓蝶一身洁白的长裙站在舞台上,从远处看去,她就仿佛是一个仙子般频频而独立,又好像荷塘中独自盛开的莲花,濯清涟而不妖。

如果硬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此时的她,那就是清纯……

说起来,庄晓蝶嗓音并不算多突出,多有特色。

但她毕竟就是学声乐的,对声音的控制,乐感的理解,可是比其他半路出家的歌手好太多了。

单凭这一点她就胜过了绝大对数的歌手。

在加上陈霄特意为她精挑细选出来的,符合她性格和气质的歌曲,两者完美的融合在一起,所能产生的效果是非常惊人的。

“我从春天走来,你在秋天说要分开……”

仅是第一句,就已经牢牢的抓住了在场所有歌迷的心。

“如果爱情这样忧伤,为何不让我分享。”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我这样为爱痴狂……”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你说过的那样爱我……”

有人曾说过,如果没有经历过,就唱不出歌曲中的韵味。

这首歌仿佛在诉说这一个女孩爱而不得的故事。

声嘶力竭的询问在呐喊,正如同庄晓蝶对陈霄的感情一样。

她仿佛也在用这首歌,询问着陈霄。

“你是否真的爱我,是否也会为我痴狂……”

歌声不仅勾起了女孩们对自己另一半的期盼,同时也让现场的男孩子们心中升起一个念头。

“我今生是否与遇上一个为我痴狂的人!而我又是否会因为爱上一个女孩而声嘶力竭的问出那句,‘我要问问你敢不敢,像我这样为爱痴狂……’”

歌声已经停止好一会了,台下这才爆发出比先前任何时候都热烈的掌声。

掌声中甚至还夹杂这不少人哭泣的声音。

“宝贝,这辈子有你在我身旁,我知足了。”

“我也是,我会一辈子爱你……”

情侣们在歌声的熏陶下,一遍遍的说着我爱你。

而孤身前来的人则在茫茫人群中找寻着那个值得自己一生痴爱的人。

有数据显示,人的情绪其实是会传染的。

大笑会传染,伤心会传染,痴爱也会。

庄晓蝶用自己的情绪在演唱这首歌,自然也感染到了台下的歌迷。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因为歌声而新潮涌动,这股情绪逐渐蔓延到了整个演唱会的现场。

甚至就连后台的一些工作人员因为想起了自己曾经痴爱过的人,也跟着湿润了眼眶。

台下一个都快四十经历过不知道多少沧桑岁月的记者,红着双眼,发自肺腑的评论庄晓蝶的歌声道。

“这又是一个冉冉升起的巨星啊。

如果真如梅姑说的那样,她专辑里面的歌曲全都能达到这个水准的话。

她的专辑一定会卖爆。

或许不用半年的时间,她就能登顶歌坛的最高荣耀,也是说不准的事情。”

旁边的人也跟着点头道。

“想不到,今天一场演唱会,居然能让咱们有幸一下发现两个未来天王天后级别的新人,今天算是来对啦!”

随着庄晓蝶的演唱结束,演唱会也接近尾声了。

梅姑和所有今天来助唱的嘉宾一起走了出来,感谢歌迷们今天的捧场。

可歌迷们仿佛还沉浸在庄晓蝶的歌声中,说什么也不愿意让演唱会就这么结束。

如此的热情,实在是让人没有想到。

可若是不结束似乎也不是事,毕竟四个多小时,大家都累得够呛了。

没办法,梅姑只好和所有人说道。

“我知道,大家还想继续听,但是很抱歉,今天的演唱会是真的要结束了。”

“不过大家不要着急,再有几天,晓蝶和华仔的新专辑就会发布,到时候你们再去支持也不迟啊。”

“梅姑,你说的是真的吗,真的再有几天,新专辑就会发布。”

“当然是真的,这种事我怎么可能乱说。”

有的时候演唱会的最后一个多小时,是和粉丝见面签字留念的时间。

今天的这个环节,特别的火爆。

华仔和庄晓蝶两个人甚至比今天的主角梅姑还要受人欢迎。

每个粉丝停留的时间不能超过十秒,好多人明明已经排过一次了,居然又跑到队伍的末尾重新排一次,就是为了能和自己喜欢的偶像,多待那么十来秒钟。

庄晓蝶还是第一次给人签字,不会那种快速的连笔写法,而是笨拙的一笔一划的写自己的名字。

虽然很耽误时间,可却是粉丝们欣喜不已。

主要是因为港岛的明星们大多喜欢给粉丝们签自己的英文名字,而庄晓蝶的这份汉字的方块字签名就显得非常的独特了。

英文名字写起来更快,更方便,庄晓蝶在知道别人都是签英文或者连笔字之后,也觉得这个办法好,之后就特意练习了一段时间,就改了过来。

多少年之后,那时的庄晓蝶已经成为世界级的歌手了,留下的签名不计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