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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贴身战兵

作者:陌世 | 分类:都市 | 字数:120.7万

正文_第254章 到达刘家庄园

书名:最强贴身战兵 作者:陌世 字数:2145 更新时间:2024-10-29 21:20:38

唐天昊开着黑色的林肯加长型轿车,载着刘熏儿和咏春太两个人,根据导航仪的指示,将油门轰到最大,朝着刘家庄园冲了过去,他开车只能够用四个字来形容,有惊无险。

“喂,你……你能不能开慢一点啊,敢去投胎啊?”刘熏儿实在是颠簸得不行了,朝着唐天昊大声的吼道。

“可以开慢一点,我这把老骨头也经不起折腾了。”咏春太也有些吃不消的说道。

“那可不好意思了,你们上了我的车,那就必须听我的指挥,我以前可是开暴力摩托的……”唐天昊坏笑着一点速度也不减的朝着前面冲。

开暴力摩托,这句话唐天昊可是没有胡说,在末世的时候,他有着一辆很酷很霸气的摩托车,最前面的镶嵌着一款巨大的钛合金龙头,外号“龙头摩托车”,每当出动的时候,唐天昊就会骑着这两龙头摩托车,一身黑色的皮衣裤打扮,不知道在末世迷倒了多少的女人。

大概一小时之后,唐天昊开着车子停在了柳家庄园的大门外面,而刘熏儿和咏春太两个人,都是感觉头晕目眩,有种极度想要呕吐的冲动,唐天昊这家伙一路上就跟饿死鬼投胎了一样,要冲像面包一样,一刻也不停留,冲了无数的红绿灯,躲过了无数次惊险的撞车事件,总算是到达了目的地。

“下车吧,总算是到达了可以开饭的地方。”唐天昊嘿嘿的一笑转头看着刘熏儿和咏春太说道。

“可恶的家伙,本小姐,本小姐跟你没完……”刘熏儿脸蛋被颠簸的有些苍白,狠狠的看着唐天昊说道。

“下次你开车,我再也不做了。”咏春太也实在是没有想到,唐天昊这家伙一旦流氓性格出来,会那样的不靠谱,实在是有些受不了。

唐天昊坏坏的一笑,打开车门直接走了下去,这个时候,刘家庄园的大门已经打开了,从里面跑出来了二十名穿着黑色西装的精英保镖,左右各十名,都是佩戴者手枪,一个个训练有素,泡出来之后,整齐地站在左右两

边,没有一个人胡乱交流,整齐有序。

“大小姐!”二十名穿着黑色西装的保镖,恭敬的看着下车走出来的刘熏儿说道。

刘熏儿扶着车门,有种想要呕吐的感觉,用美目狠狠的瞪了唐天昊一眼,这家伙实在是太快了,让人感觉五脏六腑五脏六腑,都要被颠簸出来了,还得自己在刘家这些报表面前丢脸了,真想要死唐天昊的冲动。

“嗯!”刘熏儿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强忍着想要吐的冲动,走进了庄园里面。

咏春太跟在刘熏儿的后面,至于唐天昊,则是完全被刘熏儿给冷落了,但是他不在乎,反正他是来玩的,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就是吃顿好的,也是双手踹在裤兜里面,想试着刘家庄园的主人一般,大步的走了进去。

唐天昊,刘熏儿,咏春太三个人刚刚走进去,刘宇,江海和飞云等人追了上来,唐天昊的车技太好了,开的也太快,搞得刘宇等人根本追不上,心里也失衡的牙痒痒的。

“宇哥!”见到刘宇下车,站在最前面的保镖开口喊道。

“小姐和咏春太他们进去了吗?”刘宇赶忙问道。

“刚进去了。”

刘宇点了点头,带着江海和飞云两个人快步跟上,现在刘宇心里已经是任务可热娘,加上已经保护刘小姐平安的回到了刘家庄园,他也放松了许多,此刻他心里是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教训教训唐天昊。

唐天昊跟在刘熏儿和咏春太的身后,进入到了刘家庄园的大厅,在唐天昊他踏脚入刘家庄园的时候,他就已经用先天古武真气,将整个刘家庄园搜索了一遍,整个刘家庄园占地大概百多平方米,并不是很大的样子,其实就中间一个会议别墅,左右两边是居住的小别墅,当中一个花园,然后就是停车的位置。

当咏春太推开了别墅大门的时候,唐天昊是第一个激动地冲进去的,看的刘熏儿和咏春太很是无语,因为在大厅之中,准备了一桌子丰盛的食物,这是刘裕这个留守刘家

庄园的人,给刘熏儿和咏春太准备的,为他们接风洗尘。

坐在餐桌旁边,唐天昊就没有客气,真相是一个饿死鬼投胎一样,也不顾什么形象,压根就没有考虑刘熏儿这个超级大美女看着自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这家伙……”

“算了小姐,这次要不是他,我们可能误服活着回来。”咏春太笑着说道。

刘熏儿紧紧的咬了咬贝齿,不由得心里暗暗发誓,等到这一次顺利完成了机密资料交换的交易,回国以后,非要好好教训一下唐天昊不可,这家伙太可恶了,不但表现出对自己的不屑,还老是出言打击自己。

“恩,不错,这鲍鱼真不错……”

“呸,这油龙虾做的跟水虾似的,失败……”

“不会吧,这肥肠里面还有一坨……失败中的失败……”

唐天昊一边吃一边自言自语的抱怨着,听的六旬儿脑袋上直冒黑线,气呼呼的走掉了,坐了一天一夜的飞机,加上有被唐天昊这家伙开车颠簸了一个多小时,不好好休息一下,只怕今晚十二点之后,没办法前去交易机密资料了。

看见刘熏儿和咏春太走掉了,只有自己一个人在这大厅里面用餐,唐天昊感觉到是相当的舒服,点燃一支烟企业的吸了一口,然后将鞋子脱掉,放在了旁边的凳子上,伸了一个懒腰,左手捏着烟,右手拿着一只鲍鱼,抽一口烟,肯一口鲍鱼,简直是神仙一般的日子。

这时,华盛顿春明的犯罪街道之中,一处灯光昏暗的大楼里面,一名光头的老男人,看上去五十多对的样子,抽着雪茄,裤裆中奖是着一名金发女郎,不是的吞吐着他的下身,而在他的面前站着的这个人,贪官说唐天昊看见的话,必然会认识,真是血狼杜杀。

光头男人,是血魔佣兵团的团长托马斯,外号就叫血魔,之所以得了这么一个外号,是因为每一次托马斯杀人之后,都会喝一杯敌人的血,白虐爱到了极点,所以才得了这么一个外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