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召
作者:灰烬 | 分类:游戏 | 字数:12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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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班赛的布伊卡雷诺
在苏婉的印证下,东方云只能带着呆毛女一同上路。
如此阵容,两辆马车足矣。
东方云与苏婉共乘,屠夫独坐一辆,其余人骑马。
之所以帕吉独自坐一辆马车,是因为他的吨位实在有点……在压的三匹六足马口吐白沫后,东方云只得为其配备专属马车。
混乱之城,被称为人类的污点,堕落者的天堂,其象征意义等同于地球上,美国的新奥尔良/拉斯维加斯、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墨西哥的华雷斯。
这一类城市的产生并不是偶然,而是根据地理位置和人文特色引发。
混乱之城所在的撒非罗沙漠位于这片大陆西北方,与兽人居住地北部荒原(为什么所有的书里兽人都居住在北方呢?大概是因为人们都以为北方人更加野蛮吧?出生在内蒙的细嫩作者表示压力山大)接壤。
撒非罗沙漠作为大陆四大凶地之一,以反常的天气和恶劣的条件著称,人们总是把不好的环境和不好的人联系起来,所以大陆诸国都会把罪不至死的犯人流放到撒非罗沙漠。
只是所有人都低估了人类的生存本能,被放逐的犯人们并没有死在残酷的凶地中,反而是慢慢汇聚到一起,在沙漠中建立起了一座三不管的城市,使其俨然成为沙漠中的明珠,罪恶者的天堂。如此一来,更多的死刑犯或重罪犯人宁愿掏些钱,也想要被流放到这里。
斯洛克帝国和巴斯克帝国作为北部国家,都是同时与撒非罗沙漠接壤,所以从弗洛城去到撒非罗沙漠并不困难,不过想要穿越撒非罗死亡地带去到混乱之城,就不那么容易了。
通常来说流放犯人的运送都是从海上绕圈过去,只是东方云一行时间紧促,只得选择最近的道路。
“……西畴古道啊,的确是以这里为起点的,可是那条道路早在几十年前就已经荒废了,你们一个个细皮嫩肉的,确定要走这条路么?”
位于撒非罗沙漠外围的黄沙小镇上,为六足马添水的老汉舔了舔干涸的嘴唇,贪婪的目光在东方云和几个女孩子脸上流连。
斯温在旁边抱着手臂,语气温和的道:“将你的眼睛收回去,否则我不介意把它们挖出来。”
似这样看起来一身平凡铠甲的斯温,完全不符合大陆居民对于强者的审美观——无论是剑士还是骑士,盔甲都是越值钱看起来越强。
不过即便斯温不像强者,他剑士的身份也不是老汉所能招惹的,后者只能老老实实的垂下头来:“那条路已经被风沙掩盖多年,只有久居于此的老人才知道准确的道路,所以阁下等人若是想要走西畴古道,还得聘用一名导游。”
苏婉嘴角上翘:“接下来你是不是就打算推荐自己了?”
老汉将弯曲的身子俯的更低:“不敢,我人老了,已没有了穿越沙漠的体力和勇气,不过我倒是知道一个不错的导游,最近几年来,他也有个十几次带着外来客商走西畴古道去到了混乱之城。”
东方云大大的伸了个懒腰:“知道了,先给我们准备食物和水,然后把那个导游带来见我们。”
这里要说一句,他们所在的小店,正是老汉开的餐馆。
沙漠边际,其实并没有什么太好的食物,多是各种家畜的蒸肉,这蒸肉大多是以一块两块的骨头形式蒸好后浸油涂抹酱汁,端上来时热气和香气混杂着直冲鼻翼,带来很厚实的肉味,同时旁边有锋利的小刀以及一盘用各种作料调味而成的蘸料,拿小刀在骨头上剥下一块肥美的肉,再蘸上一点闻起来很怪异的蘸料放入嘴中,顿时喷香的肉味和蘸料的怪味混杂,产生出一种极为引人食欲的特殊味觉,让人不由得食指大动。
肉味入舌后,再拿起看似貌不惊人的由本地特产稞稞面烙成的油饼大咬一口,配合同样特是产,老少咸宜的奶酒一口灌下,那种充盈的幸福感绝对一生难以忘怀。
如此独特吃法和奇美的味道让东方云等人不由食指大动大块朵颐,连安妃尔这呆毛女都狼吞虎咽的。
唯独只有苏婉,哪怕是如此简单粗暴的食物,她吃起来的样子也仿佛端坐宫廷玉宇之中食用皇家美食,如葱玉指灵活又优雅的切割下一块蒸肉和薄薄的油饼,夹裹在一起放入蘸料中轻盈的搅动,然后放入樱口之中细细咀嚼后咽下,吃的样子格外的赏心悦目。
怪不得连皇子都喜欢她,这幅样子分明是皇后的坯子嘛……
东方云暗地里自卑,旁边却传来了盖伦和斯温无良的笑声。
德莱厄斯,你就乖乖地在家喝那索然无味的生命泉水吧,老子这里大鱼大肉吃的好爽啊!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德莱厄斯将军,我们这里的确是美食吃的人合不拢嘴。
闭嘴,你们两个吃货专门进行精神链接就是为了馋老子么?
东方云哭笑不得。
这些将军在外面一个个威风凛凛煞气逼人,而且睿智精明的让人畏惧,结果自家兄弟一聚首,立刻现出原形。
除了自己吃,东方云当然也忘不了马车中没有出来的屠夫,倒不是怕饿到他,只是担心帕吉闻到香味馋的跑出来吃人,那就麻烦大了。
用餐完毕,餐馆老板从外面领进来一名大约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
这家伙虎背熊腰人高马大,脸上布满了被风沙侵蚀的痕迹,倒也与沙漠导游十分相像。
“他叫迪迪,是我们这最好的导游。”老汉介绍道。
迪迪扫了众人一眼,眼中出奇的没有任何淫色,反而是叹息一声。
东方云很好奇:“你为什么叹气?”
迪迪道:“你们这些人实力太差,就算能够侥幸没有在沙漠中遇到沙暴和魔兽,恐怕到了混乱之城也会下场惨淡。我虽然很想赚钱,但还是要劝你们一句,混乱之城不是什么人都能去的,你们还是放弃吧。”
“哈哈哈!”盖伦等人大笑起来:“这位兄弟多虑了,我们纵然没什么实力,却也不是任人鱼肉的,你只管带路就是。”
迪迪不屑的瞥了他一眼:“既然如此,我也不多说什么,先支付两百金币。”
苏婉奇道:“这么贵?”
迪迪道:“导游带路费300金币,为彼此能够信任,我先收一半,另外五十金币来购买沙驼以及其它必需品。”
沙驼的样子看起来与地球上的骆驼差不多,只不过却是二阶魔兽,具备一个沙墙的技能,倒也是沙漠中遮风挡雨的必备魔兽。
苏婉点点头,手一翻一小袋金币已经出现在手中,她轻轻一抛,袋子已经落在迪迪手中。
迪迪眼睛一亮:“储物道具?看来我有些低估你们了,或许你们在混乱之城能够活下去吧?”
他挥手道:“时已近傍晚,你们在此休息一夜,我们明晨出发。”
说罢也不怕被人认为卷款私逃,转身离开。
令餐馆老板意外的是,东方云几人相视一笑,竟也没有阻拦,不由暗地里更加谨慎,不敢再招惹他们。
第二天一大早,东方云的房门就已被盖伦敲开,他打着哈欠眼角滚动着泪珠走出店门,不由立刻惊呆。
房门之外,竟然有数十匹沙驼堆满了东西正在等待。
“我们……要走多久啊?”
迪迪牵着一匹沙驼:“大概十五天左右。”
“十五天?那你准备这么多东西都是食物和水么?”
“还有帐篷以及一些其它小玩意,一共一百匹沙驼。”
东方云张大了嘴巴,犹如濒死的鲶鱼:“五十金币……你买了这么多东西?”
迪迪摇头:“不止是你们,还有另外一个商队也准备去混乱之城,在沙漠中,人多固然意味着风险,但沙驼多却意味着保障,他们提供七十匹沙驼,你们提供三十匹,这些已经足够我们在沙漠中抵过一切危机。”
说着,迪迪向旁边一闪:“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另一位雇主布伊卡雷诺先生,这位是东方云先生。”
视线转过,走来的男子看起来很年轻,大概二十二三岁左右,一身与东方云相差无几的燕尾装,长相也十分俊美,若不是少了一些柔美多了几分阳光,几乎就与东方云长大后的样子差不多。
他十分绅士的对东方云轻轻施礼,眼神却忽然一变,露出了些许暧昧些许好笑的感情,随即意识到自己的无礼,请咳几声道:“您好,尊敬的东方云……先生,我是班赛的布伊卡雷诺。”
他的语气变化,显然是一副看穿了东方云是女孩纸的意境。
“班赛的布伊卡雷诺!”呆毛女的眼睛忽然一亮,几乎是尖叫起来,头上那一簇呆毛也极速旋转,几乎成了个螺旋桨。
“班赛的布伊卡雷诺?”苏婉也是露出了若有若无的笑意。
“怎么?这个人很有名么?”如此俊美绅士的男子,东方云岂能没有嫉妒之心,忍不住问道。
“嗯,非常有名啊!那简直是……”呆毛女几乎都说不出人话,激动的道:“非常的有名啊!”
“如果各位想要聊天,要么上沙驼聊,要么留在这里聊一天,你们说呢?”旁边迪迪冷冷的声音传来。
“算了,路上说罢。”东方云耸耸肩。
走出黄沙小镇,前方隐隐可见风沙下的石板路,似乎便是所有人都在说的西畴古道。
苏婉和东方云同骑一匹沙驼走在队伍最后方——倒不是东方云要求如此,而是他的力量实在太小,根本难以驾驭沙驼。
一边走,苏婉一边柔声向东方云介绍【班赛的布伊卡雷诺】这个人。
“……因为他的义举,使得他在强者和民众中都有很高的声望,想在强者中有高声望不难,只需要你也同样强大,想在民众中有高声望也不难,只要为民多做善事谋福音。但在强者和民众中同时有声望就很难了。一方是食物链最顶层,一方是食物链最底层,人类的心,使他们总想成为上层人物,而一旦真的成功,还会去顾民众死活的就太少了。”
“布伊卡雷诺就是这样的人,他不但是七阶强者,同时也是班赛的城主,宣扬民主、与民同乐、为人民不辞辛劳的努力工作,另一方面,以仁义之心结交各路豪杰,如之前所说,只要他认为是朋友的人有了困难,哪怕跋山涉水也会送去帮助。有人说,如果这世界上每数百年出一个圣人,那么布伊卡雷诺一定是这个时代唯一的圣人。”
“他的善良,慈悲,勇敢,义气,使得他的盛名传遍整个大陆,班赛的布伊卡雷诺不是一个称呼,而是一个象征。”
“这样一个人,一定会得到很多女孩子的爱慕吧?”东方云不无羡慕的说。
苏婉轻轻点头:“的确,泛大陆中,爱慕他的女子不计其数,只可惜他曾经无数次跟别人说过,他的妻子,已经死在了他的婚礼上,他绝不会再爱上任何人。”
东方云默然,忽然问:“这样一个城主,难道他们国家的皇帝就不会担心他在人民中的位置超过自己么?一般来说这样的人皇帝都不会喜欢吧?”
苏婉道:“没有,加仑帝国皇帝虽不算雄才大略,倒也识人,曾多次有人劝谏他杀掉布伊卡雷诺,皇帝都怒斥来人,绝不同意。”
“为什么?”要说这男人与皇帝没有奸情,那真是奇了怪了。
“这个我倒是猜到一二。”斯温驾驭着沙驼行至东方云身边道。
“不是吧?连你都听说过他?
斯温点头道:“听城主府的人说起过,这个男人虽然很受民众与强者爱戴,却很不讨贵族们欢心,他在民众中宣扬平民与贵族并无区别的理论,让他受到加仑帝国所有贵族的厌恶。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人被所有贵族都讨厌,你是国王的话,你会不会担心他起兵谋反呢?”
东方云苦笑道:“山寨版甘地+焦裕禄+宋江么……这样一个人,还真是很伟大啊。”
斯温道:“尊敬的主人何必说这种话,您的伟大是任何人都无法企及的,这样一个人,如果主人您不喜,就让我杀掉他好了。”
“咦咦?你可是出奇的没用傻b这个词呢!”
“不论怎么说,这个人的德行值得认可,再加以侮辱未免有失强者的大度。”
“哦。”
“那么……要不要我杀了那个傻b?”
“嗯?你怎么又用起这个词了?”
“惹得我最崇拜的主人不喜,那就是傻b。”
“算了算了。”东方云摆摆手,看了一眼前面花痴到流口水的呆毛女和温和的笑着的布伊卡雷诺:“我倒是没有不喜欢他,听你们这么说,这人倒是真的君子。至少留着他能够帮我撩走呆毛女,也算他的功绩吧。”
“如果主人不杀他,我倒是觉得主人可以收他为己用。”斯温忽然话锋一转。
“什么意思。”
我们可是抱着征服的打算啊,如果我们能够将他收复,凭着他的名声,或许可以兵不血刃的直接占领很多国家和地区,这就是声望的力量啊!
所以……收复他,凭借他的名气帮我们打基础,然后征服整个大陆之后这人就成了影响我霸权的存在,下黑手一干掉,天下间便再也没人敢宣扬什么民主,只能任由我独裁统治是吧?
不愧是主人,举一反三啊!后面那些我倒是还没想到,不过您的想法……高,实在是高!
“高个屁!”东方云哭笑不得:“这根本就是鬼子进村先收买村长的步骤!我有那么下作吗?”
“嗯?你们在背着我说什么吗?”苏婉奇怪的看着眉来眼去的两人。
“没。”东方云连忙摆手。
这种事不要再提,被德莱厄斯听到都笑死了,我是男人哎,不是应该什么事都凭自己的双手去完成吗?
说得对,拥有至高无上仁德的主人拥有的潜力岂是人类所能比拟?当我们的势力进入高速发展区,完全可以凭借真正的正义和货真价实的力量去征服,去统治。
gay伦,你这话虽然拍马的嫌疑很大,但却很合我意。老爹,你终于成长了啊,我很欣慰。
德莱厄斯将军,那你的意思也是不杀喽?
额,斯温,我有这么说过咩?我的意思是,人嘛,该杀还得杀,这样的人号召力实在太大,一旦我们军旗飘起大兵发动,很有可能第一个站出来抵抗我们的就是他,所以,恩恩,我觉得还是杀掉吧。
德莱厄斯……你这是在畏惧敌人么?
没有啊老爹,反正还不是您做主。盖伦、斯温,你们看着办吧,我挂了。
“……号召力。”东方云低头拒绝这个词,的确,自己的形象将来终究会变成如怒加帝国一样的侵略者,而侵略者所惧怕的,自然是有号召力的仁义之士,否则闻一多先生为什么会死,一种文人志士肩不能提手不能挑连枪都拿不起来为什么还惨遭鬼子和汉奸的侵害?
说到底还是号召力与信念的力量。
“对了,说起号召力。”苏婉美眸闪动:“布伊卡雷诺就是那次科斯帝国战役的发起者,虽然他的实力未到八阶,但他的号召力的确是非同凡响,对于那些强者简直可以用一呼百应来形容。”
“科斯帝国战役!那场大陆对战怒加帝国的最惨烈战斗!”东方云忽然咬牙切齿,看向布伊卡雷诺的眼神也变了一种味道。
旁边的斯温,两眼红光闪动,杀机迸现。
ps:重要人物出场,大家鼓掌……啪啪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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