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分界
作者:黑山老鬼 | 分类:科幻 | 字数:1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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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第129章 黄毛丫头(今天加更求票)
被提到了名字,胡麻便不得不出来了。
到了庄子门口一看,倒是心里微微一惊,城里来的人居然不少,有三五个管事模样的,还跟了几位红香弟子,不仅他们自己骑了马,手边还牵了几匹。
心里一怔,才明白过来,这是不打算在庄子里留一宿,要连夜便赶回城里去,献给红灯娘娘了。
他们这庄子,距离城里,骑马也得两个时辰,现在出发,到城里估计天就黑了。
平时为了稳妥,不会这么赶,但准备了多多的人手,冒这个险也问题不大。
“都是杨弓兄弟他们勇猛,我也不过是尽了柜上的责任,接应了他们两个一下而已。”
来到庄子外,与这些城里来的管事见了礼,胡麻说的很是低调。
功劳自己要不要,都有自己的,既然这样,那说话就没有必要太过高调了。
“呵呵,这么一批血食拿了回来,你也不要谦虚了。”
马上一人笑道,正是胡麻相熟的那位徐管事,胡麻是他送到庄子里来的,也等于是他提拔的,再加上如今与寨子里的二爷,搭起了不错的交情,现在他也以胡麻长辈自居。
这时候冷不丁见胡麻立了这么大一功,笑的眉眼都舒展开来,道:“我真是早就知道你不错,却也没想到你这么有出息。”
“今天咱们要早点回城,省得娘娘挂念,回头过头来,再好好与伱说吧!”
“……”
众人皆知道厉害,忙忙的下马,让出两匹好马来,让杨弓和沈棒子两个人坐上,其他人将这两人,尤其是背了血食的杨弓护在了中间,向着胡麻点了点头。
一声呼哨,便扬起马蹄,浩浩荡荡向了城里赶去。
胡麻看着他们走远,心里是松了口气,虽然这批血食也有自己的一份功劳,但看着血食被带走,不是觉得自己丢了点什么。
唉,要是可以……
……不行不行,不能这么想。
这批血食自是贵重,但用来换了杨弓的友谊与这份功劳,却也不错。
自己本来就因为身上秘密太多,需要个自己能做主的地方,方便修行,所以这掌柜的位子,还是放在了心上的。
早先因为资历太浅,虽然有掌柜的愿意保举,那也没戏,如今倒或许有几分希望了。
“一件年前护着红灯笼的功劳,一件帮着谋回了血食的功劳,应该能抵得过我资历浅的短处了吧?”
心里默默想着,转身回了庄子。
刚刚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城里的大人物都来了好几个,但庄子里的伙计们,却都有些心不在焉,正挤在了自己的小屋子旁边,伸长了脑袋向里面瞅着,摒着呼吸,怕惊动什么似的。
“走走走……”
里面很快又响起了周大同的驱赶声:“别在这里站着,也别瞧了……”
“这是我们麻子哥的姘头,你们多看一眼,俺们都吃亏……”
“……”
“这都什么跟什么?”
胡麻又好气又好笑,有时间得说说周大同了。
明明是元阳未泄的童男子,结果一开口就满嘴的荤话……
当然,这事往头上数,那还是二爷的锅。
周大同撵了半晌,其实没个人动步子,但一见胡麻过来了,伙计们才忙忙的让开了一条路,装着忙别的去了。
胡麻来到了自己的屋子前,把周大同也撵出去了,然后看向了那个放在自己炕上的黄毛丫头,她身上的衣服还没换过,如今倒是已经干了,正自昏睡了不醒。
胡麻站在床前,打量了她一眼,道:“既然醒了,就别躺着了。”
守岁人对生气感应敏锐,她醒着还是睡着,一目了然。
但点醒了这一句,对方却还是紧紧闭着眼睛,只是瘦削的身体,微微的颤抖着。
胡麻皱了皱眉头,道:“我只是随手把你从水里救上来,毕竟怎么着也是一条人命,倒是不求你回报什么,我这庄子里全是爷们,留你一个小姑娘也不方便,你早些起来,回家吧!”
说着,便要转身出屋。
却冷不丁,刚一转身,便听得身后哗一声。
却是那床上的黄毛丫头,听着胡麻的话,竟是忽地从床上滑了下来,跪下就磕头。
“好心的公子,求你了,千万别撵我走……”
“……”
“什么叫撵你?”
胡麻看着她这害怕的样子,道:“你是哪里人家?叫什么?可是牛家湾里的人?”
“我……我姓李,叫香玉,家……家在大石头崖……”
这黄毛丫头听胡麻说的认真,更是瑟瑟发抖了起来:“我跟着管家爷爷看花灯时,遇着了干娘,干娘说,家里人不要我啦,要带我去看花儿,她带着我走了好远的路,教我规矩。”“她说,说谁买了我,就让我好好的孝敬着,见着了好看的,就叫公子,见着殷实的,就叫少爷,如果……如果有人要了我身子……”
“……就叫相公。”
“……”
说着偷眼看了看胡麻,仿佛是在确定自己叫没叫错,又忙忙的磕头道:“公子别撵我,我学会做饭啦,也会缝衣裳,会打扫庭院……”
“看花灯的时候遇着了干娘?”
胡麻听着,倒是皱了下眉头,隐约明白,这应该是个被拐了的女娃子。
细问她究竟家在哪里,却见她迷迷糊糊,只记得大石头崖,但具体的州县却是说不清楚,也不知是被拐出来的时间久了,还是中间中过什么迷魂法术。
于是微一沉吟,便道:“不必叫我相公,更不必叫我少爷。”
“我不撵你走,但也不能留你住在庄子里,先去外面给你找个安身处,回头再托人打听一下大石头崖这个地方,若能找着你的家人,便找人捎个口信,过来接你回去。”
黄毛丫头听了,喜出望外,千恩万谢的磕头。
胡麻也是心里叹了一声,自己最多也只能这样做了。
直接撵她出去,倒确实不像话,这世道,大老爷们一个人走在外面,都讨不着活路,更何况是个没长成的黄毛丫头?
白葡萄酒小姐说过,这是个乱世,妖世,凶世,像她这样的情况,其实并不少见。
甚至说,非常普遍。
自己没那好心肠,一些坏事不发生在自己眼前,也就装着不知道。
但自己终究也没冷漠到,看见这些可怜事发生在自己眼前,却仍然装着没有看到的境界。
但他确实没有将这人留在身边的打算,自己虽然也是童子身,不知肉味久矣,但也没有馋到这个程度,动不动就想着捡个丫头暖床。
尤其是这种身份存疑,不知究底的,留在身边不是自讨苦吃?
退一步讲,真的馋了,那准备几两银子,去牙行里随便挑,什么样的没有?
毕竟乱世,人命不值钱,这种黄毛丫头,还不如羊贵。
还不如当件善事,打听清楚了,送她回去。
带了她走出屋子,外面一众伙计眼神便都直勾勾的,她低了头,身子颤着,不敢看任何人,直到胡麻将她领出了庄子,来到了镇上的酒肆之中。
胡麻向那酒肆的掌柜道:“我寨子里来了个亲戚,想到城里大户人家做工,我那庄子里没个落脚的地方,便先安置在你这里。”
“这里有点银两,你每天给她安排点饭食,找你媳妇的衣裳给她换上。”
“……”
这段时间以来,胡麻没少在他这里打酒,再加上红灯娘娘会的小管事,在这周围镇子村里,那可都是能人,这掌柜的哪有个不答应的,一听便叫了老婆出来领人,银子都不要。
但胡麻还是塞给了他,又命黄毛丫头好生呆在这里,不要声张,多想想自己家里的事。
一应说定了,便顺手打了两斤酒,回了庄子里面。
这次自己接应杨弓的事,当然是件大功,周大同带人跑出去接应自己,也有苦劳。
怎么也得赏他一顿好的。
回到了庄子里,伙计们见胡麻自己回来了,便都怅然若失的样子。
“憋的太狠了……”
胡麻看着他们这模样,都忍不住暗自笑着:“都不容易啊!”
也难怪跟了二爷学本事的,若是不学守岁人的法门,便最多只能干几年。
还是得尽快给他们找找出路,不然的话,以后自己这个庄子里,也不能养羊了。
“周大同他们,倒是可以考虑着尝试学这岁守人的法门。”
回了屋子,心里也默默梳理了一番:“但其他的伙计,若憋不住,还是要钻胡同子,只要这红灯娘娘会里的血食供养着他们,便是破了身子,那身把式照样能使,能干活。”
“但这么说起来,本质上又与人烛有什么区别呢?”
“……”
默默的一叹,倒也并不多想,自己能顾上自己就不错,最多替周大同他们考虑一下。
其他的伙计,进红灯会,本来就是这个命了。
如此过了三五日,倒也没有其他的事情,城里那边的准信还没到,内院里的老仆人,却忽地出来,到镇上置办了一桌酒饭,又出来向胡麻道:
“小老爷,老爷在里面等你,要请你喝酒哩……”
“怎地忽要饮酒?”
胡麻心里想到了什么,忙起身,进了内院,就见老掌柜与吴禾妹子皆在桌前坐了,面前满满的一桌酒菜。
老掌柜神情有着挥不去的疲惫,叹着向胡麻道:“我们这就要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