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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她选择种田

作者:席祯 | 分类:科幻 | 字数:363万

第407章 七零年代搅家精(38)

书名:快穿之炮灰她选择种田 作者:席祯 字数:2178 更新时间:2024-11-25 22:37:44

第407章 七零年代搅家精(38)

“爹!他真的给徐家做上门女婿了?宁愿倒插门也不愿娶我?他怎么这样啊!”

赵雪芳今天一大早去学校候许承瑾,没想到人没候到,却听说了这个消息,当下又惊又气,跑回家找爹妈哭诉。

赵有成是一队的生产队长。

七星大队共有六支生产队,没成立公社前就是六个自然村。

他们一队因为地理位置好,田地平整、大部分都是良田, 每年的粮食打下来,数他们一队产量最高。

渐渐的,在赵有成潜移默化的带头下,一队的社员多数都心高气傲,瞧不起其他队的人,觉得他们都是拖后腿的。

要是其他队的产量都有一队这么高, 红旗公社每年评选标兵大队, 绝对有七星大队一份。

就因为其他几支生产队产量稀拉,拖了后腿,导致他们七星大队成了全公社垫底的。

野心勃勃、不甘止步于生产队长一职的赵有成,对此恨铁不成钢。

为此,他经常跑公社,想让自己在一众干部面前露露脸,没准哪天就取代支书成为七星大队的大当家。

这么一跑,公社干部就认识他了,正好,这几年每年都有知青下乡插队,出于公平,每个大队均匀分配,给七星大队也拨了几个,让赵有成带回来。

赵有成觉得这是个机会——公社干部信任他、欲考察他才交给他这个任务的。因此建知青站的时候,他极力要求建在一队。

其他生产队对知青没什么想法。

城里来的学生娃, 能有几个会种田的?

一队要最好, 都给一队得了!他们还懒得管呢!

于是, 每年下来的知青,都划在一队,归赵有成管。

这一管,管得赵有成的小女儿赵雪芳春心萌动——看上了两年前到这里插队的许承瑾,从此一心想嫁他为妻。

偏偏对方软硬不吃,就是不愿意。

今年,七星大队拿到了一个工农兵大学的推荐名额,赵雪芳借着名额的事,拿捏许承瑾:“你若娶我,我就央求我爹把名额给你,让你回城读大学!”

许承瑾一口拒绝。

倒是和他一间屋子住的陈秉辉动了心。

他是最早一批下乡的知青,今年二十有三了,再不回城,担心真的要一辈子落户乡下了。

于是,他抓住这次机会,毛遂自荐找赵雪芳商量:他帮赵雪芳得到许承瑾,赵雪芳说服赵队长把名额给他。

没想到最终便宜了徐老三的二闺女。

“爹!伱要为我做主啊!这口气不出,我这辈子都不甘心!”

赵雪芳又哭又闹,央求赵有成。

赵有成叹了口气,敲着烟斗说:“你都听说了,别人会不知道这事吗?以徐老三的显摆劲, 没准全大队都知道了。这事已成定局,我能有什么办法?”

“可是爹……”

“许承瑾这人, 看似对什么都不在意、不计较,但其实心思深沉得很,你斗不过他的。就算用名额拿捏了他、和他做了夫妻,赶明他拿着名额进城念大学,以后不回来了你能拿他怎么办?不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好在现在名额没被他拿去,咱家没损失。你就乖乖听你娘的话,找个本地劳力富裕的人家,嫁过去安安稳稳过日子。至于你让爹替你出口气……”

赵有成深深抽了一口烟,眯着眼吐出一串烟圈,老谋深算道:

“这好办,他不是骨折了没法上课,找我请假了吗?干脆永远别上课了,以后就让他下地干农活。到时候,徐老三一家还不定怎么嫌弃他……”

赵雪芳听他爹支了这么个招,想想也有几分解气。

许承瑾运气好,下乡那年正好碰上大队小学招老师。

他因为文采出众,入了公社干部的眼,就这么连任两年高年级班的老师。

农忙时也只是去大队部帮会计统计工分,从来没下过地、摸过农具。

当了农家的上门女婿,又丢了学校的工作,徐老三会不让他下地挣工分?到时候挣不到几个工分,徐老三一家会给他好脸色?

赵雪芳恨恨地想:

许承瑾啊许承瑾,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要闯!你以为上门女婿那么好当的吗?以后有你受的!我等着看你将来陷在水深火热之中,后悔今天的选择!

许是堵着一口气,赵雪芳同意了爹娘的提议:与隔壁大队一个上头有三个兄长、人人都挣满工分的家里劳力富裕的后生相看起了对象。

还故意放出风声,欲让许承瑾知道:她赵雪芳不是没人要!相反,她吃香得很,有的是后生争着娶她!

听前来看望他的王老师八卦说赵雪芳定亲了,婚礼定在九月,垂眸剥着豌豆的许承瑾,手都没顿一下。

倒是另一个消息让他挑了挑眉:“赵队长让陈秉辉教高年级班?”

“可不,其他人正闹着呢。”王志波表情无奈,“觉得你我当初好歹是经过公社干部选拔的,他陈秉辉算什么?凭什么队长一句话,就让他接替了你的岗位。他可以,其他人为什么不行?唉……知青站最近闹腾得很。你搬出来可太明智了!我要是有机会,我也想搬。”

“你可以的。入赘而已不是吗?”许承瑾抬眸笑瞥他一眼。

王志波噎了噎:“而已?……这个还是算了吧!我担心我爹妈知道后不认我这个儿子。”

正说着,徐茵下工回来做晚饭。

看到王志波,笑着招呼道:“王老师留下吃顿便饭再走。”

今晚她打算蒸豌豆饭。

前阵子腌的一小溜咸肉可以吃了,自留地的豌豆多得吃不完,和咸肉、笋干、香菇、土豆一起焖顿豆饭吃。

许承瑾把剥好的豌豆递给徐茵,含笑的眼扫过她忙碌半天后白里透红的俏脸:“王老师还要帮我去公社寄信,就不吃了。对吧王老师?”

王志波:不!我想吃!那什么咸肉豌豆饭,一听就很美味!

“现在去公社也赶不上今天的邮差了,明早上去寄也一样。”

徐茵看着许承瑾说。

既然要让人家跑腿,就更应该留人吃顿饭啊。这货有没有情商?都饭点了还撵人去公社寄信。

许承瑾从善如流地笑应:“媳妇儿说得是!那王老师就留下吃了饭再走。”

王志波:“……”

许承瑾你应该改名叫许狗!

(本章完)